其中,法轮功学员黄彪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处罚金二万;罗明春四年,勒索罚金二万;赵军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周显蓉二年,勒索罚金八千;余红英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徐绍琼一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家属潘建荣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
好人被绑架
法轮功学员黄彪,六十八岁,十年如一日精心照料瘫痪了十年的病妻,是远近闻名的大好人和好丈夫。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黄彪买东西回来,被国安蹲坑绑架控制后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和几万人民币。
当晚,法轮功学员徐绍琼去黄彪家时,正遇上国安非法抄家,徐绍琼被绑架,新村派出所警察到徐绍琼家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周显蓉,食品公司退休职工,七月十五日凌晨一、二点,在家中被十多个警察非法抄家,然后周显蓉和丈夫潘建荣、女儿都被带到外南派出所。中午十一点,周显蓉的女儿回到马水河家中。
法轮功学员余红英,大概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两个月,原来的不治之症都好了,特别是最严重的抑郁症,焦虑症不吃药、不住院也好了。七月十九日上午八点过,她的家中闯进西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些人,他们称他们在监控中,看到她在街上发资料,非法抄了她的家,并把她非法关押在西昌市小庙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赵军,女,六十三岁,凉山州同德建司退休职工。赵军原来长期被头疼等疾病折磨,消极对待人生。二零零六年,赵军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她无病一身轻,所有的病痛都没有了,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了生命的意义,是要做一个无私无我、为他的好人。赵军住在母亲家照料母亲和患有精神病的弟弟。七月二十三日左右,赵军在母亲家里被国安绑架,据说是国安通过摄像头发现赵军去公交公司,换了几次零钱。第二天,赵军的母亲家被非法抄家。赵军被非法关押在小庙州看守所里,后释放回家。
八月十二日下午一点二十分,西昌市国保大队和西昌市河东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罗明春家抄家,把罗明春绑架,后来有人看到罗明春被铐在位于西昌市小庙乡的凉山州看守所里。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六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黄彪、周显蓉、徐绍琼、罗明春、余红英、赵军,及周显蓉的丈夫潘建荣,作为一个“案子”被西昌市国安大队构陷到西昌市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过年前,市检察院两次把案子打回国安补充侦查后,未按法定程序,避开当事人和律师,非法把案子起诉到西昌市法院。
非法庭审又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西昌市法院对六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黄彪、赵军、罗明春、徐绍琼、周显蓉、余红英和潘建荣,进行非法审判。详情请见《四川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七名法轮功学员》。
如今,中共公检法违背《宪法》和法律,枉判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和他们的家属,法轮功学员黄彪被非法判刑五年、罗明春四年、赵军三年、周显蓉二年、余红英一年六个月、徐绍琼一年二个月,家属潘建荣被非法判刑六个月。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被判刑。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