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也有泉的意思,具备了应有的智慧与修为后,做生意的时候“钱”就象泉水一样源源不断的涌进。
以德经商舍人以体面
清朝晋商乔致庸就能以德经商。他在太平天国时期集资到南方贩茶,要把中断的茶道恢复起来,这件事情有很大的危险性。
他带人到南方把茶叶运回来,给集资人家送去茶叶。茶叶店老板说:“给我称一下这个茶叶,看够不够份量。”他的伙计称量后高兴地说:“老板,每包是一斤二两。”乔致庸每斤多给了二两。老板一听特别高兴说:“快,赶紧重新打包,变成一斤的!”
旁边的老者就说:“完了,以后这个茶道全部都是乔致庸的了!”
有一年闹灾荒,有的人吃不上饭,就得要饭或接受施舍,穷人要饭是无所谓的了。稍微有点知识、有点身份的去要饭觉得没有面子。乔家考虑到这些,就用盖楼的方式救济别人,搬一块砖就管饭,不是要饭,是因为帮忙干活了才吃的这个饭,给人留一个体面,多善良啊!
无尖不商的黄金法则
中国古代的秤,是十六两制,分别以十六颗星作标识,前六两是南斗星六颗,再七两是北斗星七颗,最后三两是福、禄、寿三星,南斗主生,北斗主死,福禄寿主福气、财富和寿命。
也就表示称量关乎生死,掌管福、禄、寿三颗星的神仙会监督商人的行为。商人如果少给人一两,神仙就消减他们的福气;少给人二两,就减少俸禄;少给了三两,就要折寿。所以古人在称量的时候都会给顾客让利,给出多的部分。
现在有一句话叫“无奸不商”,好像所有的商人都得“奸”。这是现在变异的词,在古代不是这个“奸”字,古代的“尖”是冒尖的“尖”,所以叫“无尖不商”。
现在有一些商铺、办公室都供着武财神关公,或者文财神赵公明。文财神赵公明开始做的买卖是粮食,过去卖粮食的,是用斗和升的容器来称量,斗是圆锥形的容器,升是圆柱形的容器。
古代人与人之间交换粮食用斗升来量,盛满了东西用刮板一刮,平了就可以,不多不少,没有刮板就用手心朝下一刮。有的人就奸,当手心往下边使劲一点,给的份量就少点。厚道、宽厚的人,手背往上拱起这么一点,手心虚一些,就会有冒尖的部分高出来,给的份量就多一些。赵公明卖粮食时每次都冒尖,这就是“无尖不商”的含义。冒尖的商人是厚道、诚信的好商人。
“无尖不商”是商人给顾客让利的说法。商人口碑好了,生意自然能做大、做好。除了卖粮食,卖布的也有“足尺放三”的说法,在丈量到最后一尺的时候,再加放三寸。还有打油、打醋,商人也会最后再多添加一点给顾客。
所以,“无商不尖”的让利行为,是古代商人做生意奉守的黄金法则,也是商人成功的秘诀。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春秋战国时越国人范蠡,字号陶朱公,是越王勾践的谋士,他的《商训》也称《陶朱公商经》是中国古代的生意经,后人尊他为商祖,经营之神。
他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辅佐越王勾践复国,功成之后,不要任何赏赐,空手离开,去了齐国。
在齐国,范蠡白手起家做生意,因为生意做得太好,被齐王招为相。但是他散尽家财,归还相印又两手空空地走了,举家搬到了陶地。在这个地方,范蠡再次从零开始经营,19年的时间里,他三次积攒了千金的财富,又三次把钱财都散了出去。
李白诗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讲的就是范蠡的故事。但是在他眼里,高官厚禄、家财万贯都是随手可抛的身外物,有舍才有得。
19世纪的韩国第一巨贾林尚沃,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产,财产全数捐给了国家。西方的大富翁、大富豪大多都是大慈善家,赚到的钱都会帮助需要的人。
其实,财富就像泉水一样是流动的,即使不以金钱的形式,也会变成其它福报回来的,是你的丢不了。
一次,范蠡经商资金周转困难,向一富户借了10万钱。一年后,富户带着借据出门讨债,包裹不慎掉到江中,借据和路费都没了,于是投奔范蠡。即使没有借据,范蠡不仅连本带息归还欠款,又额外送他路费。范蠡的仁信之名广传天下。在日后的经商中,各富户愿意主动送钱上门,帮范蠡渡过财政危机。
范蠡经商十分讲究道德和道义,他十九年之中一再把财富分给穷人及较疏远的兄弟,不为金钱所累。
为人慷慨、见义必为
清朝乾隆年间的粮商吴鹏翔,是休宁县人,常年在汉阳做生意。有一年,吴鹏翔做胡椒生意,与人签合同后买进了800斛胡椒。“斛”是古代容量单位,800斛大约是今天的8000公斤。
很快,收到货后,吴鹏翔伙计发现这批胡椒有毒。这个消息传到了卖家的耳中,卖家要求吴鹏翔退货,并中止合同,同时将货款退还。
吴鹏翔拒绝了卖家的请求,不仅没有退还货物、收回货款,反而将有毒胡椒付之一炬,损失巨大。
有人问其原因,他说,如果卖家收回胡椒,一定会再次转售,这样将会坑害很多人,将有毒胡椒全部销毁,就可以避免大规模中毒事件的发生。
在乾隆四十八至四十九年间,湖北大旱,大米的价格飞涨。刚好吴鹏翔从四川运来了数万石大米,但他没有趁机涨价,而是以低价销售,帮助当地百姓度过难关。
他就是孔子说的君子吧!子曰:“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也就是说,君子如果离开了仁德,又怎能叫君子呢?君子时刻都不违背仁德,即使在最紧迫的时刻,也必须依照仁德做事,在颠沛流离的时候,也同样如此。
当代仁义商人
古人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管做什么,都不能违背原则与道义”,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反观现今社会的乱象,人们为了钱可以无恶不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坑蒙拐骗,甚至杀人放火,这和中国几千年来的道德准则背道而驰。
然而,在大家都忙着追名逐利的今天,却有一批逆流而上的仁商。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上等辣椒粉带出一群上等商人》,发表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文章的主人公是做辣椒粉批发生意的。修炼法轮功后,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生意。他决定把最后一批没有掺假的辣椒粉按成本价卖给商家后,改行去建筑工地做小工,尽管是成本价可也比市场价高。
他把没有掺假的辣椒粉拿到商场去批发。对经销商说:“这辣椒是我的最后一批货,一点假也没有掺。因为我炼法轮功了,要做好人,讲真善忍。所以没有掺假。卖得比往日贵,给出我的油费与工时费就行。”经销商是行家,当时就出了好价钱把货买走了。
还没有等他找到建筑队,经销商又向他订货了。就这样,他的辣椒粉生意就又做了起来,而且越做越好,钱赚的也越来越多。同行向他请教,他如实相告:“因为我炼法轮功了,要做好人,讲真、善、忍,所以没有掺假。虽卖得比往日贵,但是他们都愿意要。”在他的带动下,这些供应商也渐渐不做掺假的辣椒粉了。
市场上的辣椒零售商经常风趣地说:“嗬,李大师的法轮功厉害。他的徒弟做好人,不掺假,用上等辣椒粉带出一群上等商人,把我们也改变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罗永杰是法轮功修炼者,台湾房屋经纪人,做成一单新台币八千多万元的买卖,按照达成的约定,卖方付给二百多万元中介服务费,买方付给五十万。签约当天卖方如数给付,买方则签完约后借口有急事随即离开,五十万未付一分。
事后公司责成永杰与买方洽谈,买方自知理亏,塞给他二十万元,要求永杰私自收下就好,永杰回去后将二十万元全数交给公司处理,公司对买方背信和事后的恶质行为非常气愤,打算对其提告,但永杰向公司反映:如果纯为永杰个人利益提告,他并不主张,如果公司基于整体考量采取提告措施,他将全力配合据实作证。
公司权衡利弊得失后打消此意,这事随后不了了之。永杰说:“该是我的跑不掉,不是我的也争不来,也许是我欠他的这辈子还了,这很好,如果是他亏欠我了,在其它地方也会把我的损失补回来,钱财事小,最惋惜的是人品道德失去了,说什么都很难再找回来。”
永杰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设身处地多为对方着想,人间处处有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