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盖州市公检法对沈淑珍的迫害

更新: 2020年01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2017年11月13日早上8点左右,辽宁省盖州法轮功学员闫春香、沈淑珍在盖州市双台镇泉城市场发新年台历。在沈淑珍刚发几个时,被不明真相人举报到双台镇派出所。她们正在发时,过来两个警察把她们俩人绑架到警车上送到盖州公安局迫害,由于沈淑珍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当时放回家。

于2018年5月18日经盖州法院非法裁决,警察将沈淑珍逮捕,把她关押到营口市看守所后,又对她非法判刑六个月。

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沈淑珍被关进看守所期间,被勒索人民币4000元。她被放回家后听家人说,家里来了3、4个警察抄家,没翻到东西。警察没翻到东西不死心,后来在路上劫持她儿子并威胁不交出东西就抓人,她儿子被迫无奈就交出了法轮大法书籍一套四十多本、师父法像一幅、台历三十多本、《明慧周刊》二十多本、《转法轮》三套、还有播放器等。

沈淑珍被放回家一年多了,身体状况一直不好,腰和腿一直疼痛,腰直不起来。以前她有多种疾病,修炼后多种顽疾消失。半年的关押迫害给她的身心造成打击,也给她的家庭造成了影响,夫妻之间不和睦,这些都是中共的罪恶。

参与迫害沈淑珍的有:
双台镇派出所警察
盖州检察院检察员:卫晓丹、戴晓昕
盖州法院审判长:李生林
审判员:王哲、陈伟
书记员:白明星

以上曝光是为了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赶紧清醒。法轮功遭受迫害二十年了,世人都在觉醒,你们赶紧清醒,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留下未来,不要再为中共卖命,当替罪羊,中共末日已到,迫害佛法罪恶滔天,再不觉醒后果可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