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仙,今年56岁,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高惠仙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感冒发烧,身体虚弱。通过修炼法轮功,短短的时间,高惠仙以前身体的不适都消失了,感觉一身轻。
改变最大的是她的性格,修炼前,心胸小,凡事爱斤斤计较,不能吃亏。修炼大法以后,高惠仙干好本职工作,不再发牢骚了。读了师父的《转法轮》,高惠仙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在银行营业员多给钱了,也主动退回去。
在家里,高惠仙的父母、丈夫和女儿都看到了她的变化,身体好了,主动做起家务,遇到家庭矛盾,家人向她发火,她都能忍,从内心找自己的不是。
可是,这样的好人,因为信仰真、善、忍,曾被中共两次非法判刑,遭冤狱迫害九年,如今又被冤判七年,合计十六年。
被村支书构陷 遭绑架、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高惠仙背着两瓶水,走在龙箐村村公房附近,路遇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当他们刚走了错过一点,高惠仙想到路遇就是缘,就回头热情的对何顺贵说:“大哥,我发一本日历给你看看。”何顺贵顺手接过去,见到是一本小册子,外面用塑料袋包着,他把小册子从塑料袋拿出来看了一眼,在他翻这本册子时,高惠仙善良的对他说:“你看看好了,它教你如何做好人好事。”当时,何顺贵看到封面有“明慧年历”字样,第一页写的有“法轮大法好”。
然而,何顺贵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诬陷宣传,在离开高惠仙之后,将小册子丢到旁边的垃圾房,并向安宁区警察举报了高惠仙。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高惠仙象往常一样到母亲家做饭,给年迈的老母亲吃,中午十二点左右,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警察撬锁入室,绑架了高惠仙。
警察将高惠仙劫持到她自己家里,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了高惠仙修炼的大法书、打印机等。高惠仙被绑架后,大约二十天,家人和朋友不知道她被关押在何处。年迈的老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生活无人照顾,期盼女儿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高惠仙被非法逮捕,一直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邪党支书作证陷害 一本台历 非法判刑七年
在检察院的指控中,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9)1009号起诉书,非法指控高惠仙。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开庭主审此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李俊出庭公诉,何顺贵为证人,出示书面诬陷,但未出庭。
何顺贵诬告了高惠仙,他明明看到的是精美的台历黄色的用塑料袋包着,封面有“明慧年历”字样,第一页写的有“法轮大法好”,他却以自己是邪党村支书,听信中共各种形式的诬陷,认为法轮功是不好的(注: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高德佛家大法,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七年,判决书(2019)云0112刑初1245号。
此前,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高惠仙被诬判三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回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走出冤狱才三个多月的高惠仙,再被绑架,二零零七年九月初,高惠仙又被诬判六年,再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三月回家。
此次,高惠仙仅因赠送一本明慧台历,再被构陷七年,合计被冤判十六年。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有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他教导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能够切实达到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福益社会的效果。只有中共恶意把善说成坏,把坏奉为好,以此毁灭中国人的道德与良知。
中共把法轮功作为敌人,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中共必将得到天惩。可是,被中共所利用来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公检法、其他人员,却被陷入危险之中。法轮功学员不断讲述真相,包括免费发放明慧台历、挂历,就是要人们避免被中共利用、欺骗从而迫害佛法的危险。
相关人员:
恶意举报人(未出庭):何顺贵,男,1955年5月7日生人,身份证号:(明慧网存留),
云南安宁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
住址:云南省安宁市太平街道办事处桥头社区龙箐村54号
手机号:13099947059。
恶意证人(未出庭):姜学华,桥钢保卫科工作,说二零一六年八、九月,高惠仙发给他一本小册子。
恶意证人(未出庭):宋文琼,村民,诬告高惠仙用真相币买他的水果。
恶意证人:倪金能,村民,向公安指认高惠仙。
西山区法院审判长:李丽君,陪审员:刘晓芳、张爱华,书记员:呜润
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
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案人:张春、李刚、周宇、许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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