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商店中去利益之心

更新: 2019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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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我出生在六十年代初,兄弟姐妹多,母亲身体又不好,家境贫寒。我从小就立志长大一定多挣钱,住大房子,享受人生,长大后真的是想方设法去赚钱,最后自悟修理农机,在镇里开了一家五金日杂商店,在当地算是小有名气,经营至今。

人生梦想是实现了,利益心得到满足。师父指出:“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1]。修炼法轮大法以前,经营商店的过程中我虽然没达到六亲不识的地步,但为了多赚钱也是不择手段,可见对利益是多么的执著。修炼大法后改变心态和观念,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经营商店。

记得有一次,钢网厂给我家送一大汽车钢网,当时票子给我了,司机卸货我对数,结果比票子上的数目多出十五大捆两米高的钢网,价值四千多元,如果我不吱声就算偏得,谁都不知道。这要是未修炼法轮大法,我就心安理得留下了。但我现在是大法弟子了,得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我赶紧叫住要走的司机,告诉他钢网数不对,他以为给我付少了呢,大声的说:不可能的!好几个人过数装的车。我说:那你拿票子对一遍数。对完数他吃惊的一蹦,说:“多这么多!我回去一定把多付给你这么多货你没要这事告诉老板。”同时说:大哥你真是个好人!我说我们炼法轮功的都是这么好的人,不是象邪党造谣电视宣传的那样。后来老板打电话表示非常感谢,我给他讲了法轮大法真相。他很认同。

在经营商店的过程中,我也经常遇到争名夺利的事。我时刻用大法要求自己。师父明示:“我们常人修炼的这一部份,不管你有多少钱,当多大官,你搞个体经营、开公司,做什么生意都没关系,公平交易,把心摆正。人类社会各行业都是应该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于干什么职业。过去有个说法,什么“十商九奸”,这是常人讲的,我说那是人心的问题。要人心都摆的正,公平交易,你多付出,就应该多挣钱,那也是在常人中你付出才得到的,不失不得,劳动所得。”[2]

每当遇事放下对利益的执著,我都会感到身心轻松愉快。

师父法中讲:“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2]经营商店的过程中,我亲身感悟到师父的这段法,我的商店没有因为我不争不夺而损失利益,反而收入比以前增加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做人〉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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