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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北京市房山区副区长刘胜国遭恶报

更新: 201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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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日消息,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原副主席、房山区原副区长刘胜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其被指涉黑涉恶腐败。刘胜国任职期间,忠实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由一个街道工委副书记蹿升至房山区政府副区长位置。他被立案审查,实则是其迫害善良的天理报应。

刘胜国,男,一九六二年五月生。刘胜国自一九八六年起,就一直在房山区隶属的镇、街道任镇党委书记、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二零零二年起,历任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局长、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三年七月,任房山区政府副区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房山区政协副主席。二零一九年三月,被“双开”(开除邪党党籍和公职)。

刘胜国在房山区任职三十年,可谓三朝元老,刘积极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全程参与迫害法轮功,由于迫害法轮功“政绩显著”,刘胜国由一个街道工委副书记蹿升至房山区政府副区长位置,他是房山区迫害法轮功主要负责人之一。

北京市房山区、大兴区历来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刘胜国在房山区任副区长的三年中,房山区公检法大肆绑架、关押、诬判、冤判法轮功学员更是有恃无恐。

房山区当局仅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一天之内,就绑架四十六名法轮功学员,房山区委、区政府纠集大批警力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去绑架、抄家。

警察采取蹲坑、盯梢、跟踪、欺骗、断电等卑鄙手段,闯进法轮功学员的家,抄走多套电脑、打印纸、手机、大法书及其它大法资料,法轮功学员大部份被关进洗脑班、看守所遭受迫害,有的人遭两次绑架。

房山区受江泽民邪恶势力影响最深,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北京当局要求各区县绑架法轮功学员,房山区委、区政府积极执行邪恶命令,令各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七十多人、非法批捕二人。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房山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公安、国保、“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各派出所至少绑架了五十五名法轮功学员。绑架的表面原因大都因控告江泽民一事引发,不少人被劫持到洗脑班。

房山区法院徇私枉法诬判法轮功学员,副区长刘胜国罪责难逃。下面仅举几例:

1、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刘凤霞二零一四年与同村法轮功学员张继国在集市上因花真相币被警察绑架,刘凤霞被放回,张继国被拘留,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随后不久,刘凤霞被法院通知遭判刑。

2、北京市房山区官道乡法轮功学员胡庆贵,二零一五年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3、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女士被非法判刑八年。

4、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法轮功学员许秀芬被非法超期关押一年多,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5、法轮功学员张秀芬,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

6、房山区法院采取非法秘密宣判手段,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诬判法轮功学员杨秋英七年、胡庆贵三年、李双利三年。

7、参加庭审旁听的法轮功学员王秀凤,旁听出来时被警察扣留。二零一五年十月下旬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诬判年逾七旬的老人七年刑。

8、饶乐府法轮功学员张继国,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诉被驳回,同年十二月九日,被送往北京女子监狱迫害。

9、良乡镇法轮功学员许秀芬,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并被勒索四千元。

10、法轮功学员王树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十四日提出上诉,遭房山区看守所警察有意拖延。三十日,家属被告知上诉过期,没被法院接受,家属非常气愤,指有意刁难,程序完全违法。

今天,刘胜国被中共邪党政治清洗,是他昔日迫害法轮功的报应。

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已经持续二十年。对法轮功学员的立案、侦查、抄家、罚没、拘捕、洗脑、酷刑、劳教、判刑等系列行为全都是违反法律,滥用职权犯罪的。

江氏流氓集团利用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邪恶政令,指挥各省市区级政府编造谎言,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大之冤案,对善良人无辜地迫害,犯下了滔天的群体灭绝罪。

作为坚定执行邪党命令的副区长刘胜国,将接受天理、道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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