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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喀左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凤英

更新: 201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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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上午,朝阳西大营子法庭门前,一个大眼睛、矮个子、胖乎乎的农村妇女,被法警带下车。她就是居住在凌源市的河北法轮功学员王凤英。


法轮功学员王凤英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王凤英被喀左国保大队警察抓捕、刑拘,被喀左县检察院批捕、起诉。今天,喀左县法院要开庭了,等候在法庭门外的亲友们翘首以盼,盼着法庭能够秉公执法,盼着王凤英能早日脱离冤狱。

别看王凤英普普通通,她在河北老家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呢!几年前,一位凌源法轮功学员在客运站向旅客讲真相,有个人听了之后,说:“你说法轮功,我知道!我们老家有个叫王凤英的,过去谁也不敢惹她。跟人打架,俩人一起轱辘到沟里去,她后来炼法轮功,可真变好啦!”(注:轱辘,方言,滚)

王凤英过去厉害到什么程度?一点亏都不吃,连大伯哥、大姑姐都敢打、敢挠。修炼法轮功之后,她就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大伯哥要占她家地扣大棚,她答应了,连地里原来种的果树都让大伯哥刨了;堂小叔子占她家两垄地,她也同意了。她丈夫老付至今回想起来还有点心疼,说:“不该给的都给了,不该让的都让了!”

道德提升了,身体也变好了,王凤英在大法修炼中没少受益,过去她那一身病,用她亲弟弟的话讲:“喝剩的中药渣子得拿推车子往外推,现在我姐家里没药了,看不着药了。”

二零一三年,为了躲避河北当地迫害,王凤英和丈夫离开了河北老家,在凌源租房子住。为了生计,丈夫老付常年打工,王凤英也当过保姆。

几年来,王凤英为了向老百姓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多次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三次被凌源警察抓捕、拘留;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年两次被喀左警察抓捕、刑拘,两次都因为体检不合格被取保候审。

王凤英被抓之后,警察提审她,她经常是一言不发,不回答任何问题,这是为了抵制迫害,同时也不让警察犯罪。

公诉人王成梅和法官张鑫为了做实所谓的“罪名”,在法庭上对王凤英追根究底,尤其是张鑫,不断变换着盘问的角度。王凤英坦然回答道:“我只是想让人们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因为公诉人把王凤英以前三次被凌源公安局行政拘留当作所谓“前科”,意图加重迫害。在开庭之前,律师特意写了“行政申请书”,因为王凤英遭受的这三次行政拘留在程序上都是违法的,所以律师申请凌源市公安局撤销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家属把“行政申请书”送到上一级部门——朝阳市公安局法制科,法制科人员根本不好好看申诉书,以为是申请撤销本次刑事拘留,态度很蛮横,说:“你们请的律师懂不懂法律?”不由分说把家属撵了出来。

到底是谁不懂法律?思想和信仰不能构成犯罪,法律只惩罚有危害性的行为,这是初中生都明白的法律常识。《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追诉和枉法裁判,就是徇私枉法罪!参与迫害王凤英的公检法人员,真的不懂吗?还是已经把“犯法”当成了“执法”?

放眼当今中国,空气、土壤、水污染严重,毒食品、毒奶粉、毒疫苗遍地都是;假货泛滥,骗子花样百出,全社会道德崩溃。在这样的乱世中,王凤英坚守内心信仰,修心向善做好人,她向民众传播真、善、忍普世价值,唤醒民众良知,这么好的人,得不到政府的表彰,却被公检法绑架、关押、抄家和庭审,这不是太荒谬了吗?

目前,非法庭审的结果还没有公布,希望喀左县政法委孙立文、法院院长董焕明、审判长汤满龙、法官张鑫及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了解法轮功真相,做出正确选择,无罪释放王凤英。

“善恶有报”是老祖宗信奉了几千年的法则,在文革中跟着共产党烧佛经、毁寺院、打僧骂道的人,很多都遭到了现世报应,殃及了父母妻儿。法轮功学员就是当今不离世俗的修行人。大权在握的公检法人员,敬畏天理、民心,恪守执法人员应有的职业良知,还王凤英一个公道,将来才不会后悔!

王凤英被迫害更多事实请参见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王凤英自述遭辽宁喀左县国保、派出所迫害的经过》、《辽宁喀左县国保大队再次绑架王凤英》《辽宁省喀左县警察欲构陷王凤英(图)》

附: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八年王凤英被迫害情况及相关责任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莫胡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王凤英,抄走大法书籍及资料,将其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一千元。

钱汇栋13614210689、15566791775(后来任南街派出所副所长)
石帅15104212882(目前仍在莫胡店派出所)
赵宇13464060102(目前可能在刑侦大队)

◆二零一六年十月,北街派出所副所长张军等人抓捕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王艳秋、魏莲琴、刘凤荣、王凤英。王凤英不说姓名,体检不合格,没有被拘留,当日回家。

凌源市北街派出所副所长张军:0421-6883230、13842166555
张志儒2010—2017年担任凌源市公安局局长,办6883101宅2782222手机13904212355

凌源市北街派出所人员信息:
所长于连泉 0421-6883228、13591856660
副所长张军:0421-6883230、13842166555
指导员李广东 0421-6883229、13704916898
副所长郭刚 15142173131
警察胡广达 15142198444
武广雨 18404250303
赵竑博 18742108456
陈大勇 15754223033
范玉哲 18742215157
曹丽楠 18742176065
张景栗 15724325729
张鸿瑶 15042147703
杜文超 13591856633
李立海 18742111422
杨晓青 13591856611
白晓旭 18242124345
赵文琪 15042165188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喀左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察在集市上绑架王凤英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喀左国保大队将王凤英刑拘,因体检不合格,被非法取保候审。两天后,喀左国保大队对王凤英非法抄家。

喀左国保大队信息:
喀左国保大队长张智东 13904219795
喀左国保大队副队长孙凤兰 13842185116
喀左国保大队警察韩冰 18642194898
喀左警察衣磊、张顺波

喀左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部份信息:
巡特警大队长:李X(秋)生
教导员:13842133366
副队长:13842135666
副队长张志广:13842138889
副队长李松喜:13704913189
副队长李金奎:13842173077
副队长李景文:13842134400
副队长高景学:13842139388

◆二零一七年十月,凌源市公安局几个刑侦大队警察和南街派出所警察侯雨辰等人绑架王凤英和一黄姓学员,王凤英被凌源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未到期,十一月六日,喀左国保大队以取保候审期间王凤英又被拘留为由,将其非法刑拘。因体检不合格,同日被取保候审。

凌源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部份信息
凌源市公安局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东城街道木兰山路12号邮政编码122500
刑侦大队大队长张峰 13704916886
教导员 付明华 13704916883
副大队长 杜云广 13500416175
副大队长 刘国辉 13842126566
办公室主任 丛振龙 15114238080
刑侦大队警察 李晓义 13842142525
刑侦大队警察 胥凯  15114235279
刑侦大队警察 张智航 15942139858
刑侦大队警察 张启超 15694219699
刑侦大队警察 王浩天 13464068743
刑侦大队警察 高玉鹤 18340284054 13704916883
刑侦大队警察 康晓东 13904211970

凌源国保大队非法提审:
凌源国保大队:张利平13942186550办676645宅6826520(之前被调到红山派出所当教导员,但此人拒绝就任,目前留在凌源国保大队当教导员)
凌源国保大队警察李海超:15504211415
张志儒2010—2017年担任凌源市公安局局长,办6883101 宅2782222 手机13904212355

凌源市南街派出所人员信息:
所长李银6883328、13842166060
指导员田福6883329、13591845916、15566791970
凌源公安局南街派出所副所长 侯雨辰 13842131065
副所长钱汇栋13614210689、15566791775
警察王永康18340562117
警察任富涛18624486543
警察任博宇15042189553
警察侯雨辰13842131065(参与绑架)
警察王大为13470263335
警察白文龙15040889152
警察陈长春15042807808
警察翟浩然15042182833
警察姜大伟15040895432
警察程成15042182774
警察迟镝15142173333
警察高菲15142103183
辅警邹奇凯15184248086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喀左国保大队警察在几次登门骚扰之后,非法抓捕王凤英。辖区莫胡店派出所协同出警,并抢走大法书籍及资料。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王凤英被喀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晓东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喀左公安局向喀左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喀左检察院王成梅向法院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喀左法院审判长汤满龙、法官张鑫(女)非法庭审。

喀左县邮编122300 喀左县区号0421

喀左县县委书记:吕树江13904213690
喀左县县委副书记:丁文举13704213538
喀左县政法委书记:孙立文18204211999
县委、政法委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街道团结路45号
电话:0421-4831610
喀左县县长:刘敬华13304215888

喀左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滨河南路西50米
办公室 4822525 政治处主任办公室电话:5255808
局长 董国辰 13464066699 办 4822523
政委 姜岱盛(不明真相态度嚣张)13904913893 宅 4828033
副局长 王立军13704913334 宅 4824386
副局长 贾尚文13904913499 办4826188宅 4823499
副局长 张顺昌13842192088 宅 5256018办4892163
副局长 韦兴旺13842195788 办 4895111 宅 4861456
副局长 陶治13842133728 宅 4875955
副局长 刘盛林13942183888 办 4833399 宅 4827888
纪委书记 舒宝奎13504213606 宅 4824709
副局长(刑侦大队长) 张饶(晓)勇13464250999 宅 4822388
副局长 付宇会18742176666
督察大队长 邵永志13942173319 (13942173317) 宅 4826028
指挥中心主任 苏峰13842136668
指挥中心副主任 李志强13942193065 宅 4825728
副主任 杜赫13464291886
副主任 宋学芬13904919675
警务保障室主任 赵兴波13842192002
社区警务大队教导员 白洪凯15942181189

喀左国保大队信息
国保大队长 张智东13904219795 宅 4860035(声称喀左是无×教县)
国保大队副队长 孙凤兰13842185116(主管王凤英被构陷案)
国保大队警察韩冰18642194898(主管王凤英被构陷案)
国保大队教导员 吉尚玉15104222888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勇13591865538 宅 4825538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付韶东13942195112
技术 张远波15842128788

喀左检察院(有的信息可能比较陈旧)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湖南路180号
办公室:0421-4822783
举报中心:0421-4832000

检察长 王延丰13008246717宅7251500
副检察长 尹晓东(据说法轮功被构陷案都归他管,王凤英是他批捕的) 13842133518宅4832136
公诉人 王成梅 (负责王凤英被构陷案,提起公诉)15804952189办4898033
副检察长 宋海洋(负责批捕)13704213908 13942169759 办4898068 4821580
宅 4827016 (此处2个办公室电话可能因为工作有变动)
副检察长(挂职)王晓磊15804280066 宅 2963777
副检察长 王文昌13842137866 13324217866办4823424宅2925901
董守权 公诉科科长13842132686办4898018
张君 公诉科副科长13500418001办4898021
边德会13591873711 办 4898019
孙优强 侦查监督科科长副科长13591871042办4898017
孙守奎 法警队队长13842138558办4898045宅4825765
黄达志 调研室主任13942183459宅8873025
茹彩忠 反渎局局长13842195599办4898029 宅 6815680
刘延军 渎职侵权检察科副科长13904219900
高淑芳 行装科科长13942113433办4898058 宅 4823433
张爱萍 副主任13704213402办4898012
王阿娜13942190667 办 4898020
王利瑛 政治处主任13942162156办4898013宅4825050
李春山 纪检组长13304216361办4898003宅4826361
夏荣光 民行科科长13942183308办4898032宅4825875
朱丽华 民行科副科长13842113236办4899393
石强 13464290753办4898071
袁赵伟 副科长13898081375办4899379
宫占峰 法研室主任13842113413办4898036
秦金平13842170696 办 4899380
祝 琳 助理检察员15142162322办4899372
韩雪玉
姜鸣奇 助理检察员
杨莹

喀左县法院:
地址:喀左县湖南路184号
院长:董焕明 18642196188 13942109161
汤满龙0421-4893022 13842138665(审判长 负责王凤英被构陷案)
张鑫0421-4893022 18647003799(负责王凤英被构陷案)
乌剑新 0421-4893002 13842113033
范佳山 13842191008
王麒越 13634925355
喀左县法院院长室:0421-4823357
副院长室:0421-4824338
副院长室:0421-4890159
副院长室:0421-4823941
副院长室:0421-4822331
纪检办公室:0421-4823237
执行局:0421-4823942
办公室:0421-4824039
刑事庭:0421-4823766

凌源市莫胡店派出所(2018年5月17日抄走王凤英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
所长:刘秘臣 13942106099
教导员:杨芳 13500419719
副所长:房晓泉 13898097955
副所长:齐轶国 15142292233
内勤 :张玲 15042125866(负责户口、身份证办理和档案管理)
警察 :卢志刚 13591877927
警察 :姜莹 18242162567(负责莫胡店社区、双圆西社区)
警察:王熙泽 15754213119
警察:石帅 15104212882
警察:成海波 18842163709
警察:魏嘉钊 13614211871(负责红山、鸿远警务区)
警察:步庆川 18242189257
警察:程为 18242131983
警察:成亮 15242182052(负责鑫泰、鸿凌警务区)
警察:关鑫(负责凌东、双圆东警务区)
辅警:康祖赫 18204235958
辅警:穆林 18504216809
辅警:周健宇 15566636627
辅警:满兴华 15114238883
辅警:张云皓 15804945827
辅警:丁靖凯 18342181333
警务辅助人员:孙奎 15040898909
警务辅助人员:李晓东13634906198
警务辅助人员:张璎珊15724676160
警务辅助人员:王树海13898081588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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