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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不能行走 黑龙江塔河县高淑英被劫入冤狱

更新: 2018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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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五月十五日,黑龙江省塔河县公检法强制将大小便失禁已不能行走的法轮功学员高淑英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

事故回放:

四月二十日,闯入高淑英母亲家里十多人(没有人出示证件等),强行将高淑英拉去医院,体检,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四月二十七日,家属请律师作无罪辩护,法院害怕不接律师手续,无奈律师通过邮局EMS送达,四月二十八日显示法院张威签收。在此期间,高淑英一直绝食抗议。(期间,看守所多次向家属要钱,说给高淑英治病,说不给钱就不给打营养针,家人没给。)

律师到达当日,看守所迫于压力,将意识模糊,生命危在旦夕的高淑英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

五月二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四人从医院抬走高淑英到法院开庭,至今高淑英与家人并未看到也没签收到判决书。高淑英说上诉 ,上诉,我要上诉,一直说也没人理。

由于身体虚弱,法院与看守所一方面哄骗家属说能办保外就医,但必须是判决生效,但是到了所谓的生效日又告知家属,地区驳回了保外申请。

五月十五日,由公检法联合强制送走。

希望相关人员良知未泯,否则,家属有足够的证据逐级上告,直至问题解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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