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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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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给葫芦岛龙港区警察的一封信

各位干警你们好:

今年三月初,我市龙港区发生了两件大事。你们内部反响也很大,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

首先是龙港区双龙派出所负责人,“代所长”王立群因汽车没挂牌出行被免职;接着是龙港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党被大会批评,并做检查。你们很多人可能会想,汽车出行没挂牌那算什么事?经常看到不挂牌的汽车。可王立群就在这件看似不大的事上摔了个大跟头。王立群身边的人和你们中的一些明白人可能会有所悟,想一想,这能是偶然的吗?

让我们回到2017年6~8月间,张建党和王立群都做了什么:我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就是从龙港区开始的。张建党指挥区内各派出所,要求各街道、社区配合对依法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逐一的上门骚扰,几乎没有幸免者。干扰了很多家庭的正常生活,给他们造成很大的伤害。上门警察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要法轮功学员配合签字、照相;有的强行拿走大法书和大法师父法像;有的为了绑架法轮功学员,指派专人蹲坑、跟踪,在光天化日下行恶。还有采用欺骗手段,如:用漏水,检查燃气管线等诱骗开门,实施绑架抄家。有人连衣服都没换,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被强行带走。当时葫芦岛市看守所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是龙港区的。其中王立群负责的双龙派出所就绑架了六名法轮功学员。张建党、王立群的这些做法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亲人在精神上,经济上造成了很大伤害和损失,同时在社会上影响极坏。

在这期间,一直有法轮功学员直接或间接的向参与迫害的各派出所和龙港公安局有关人员讲真相劝善,可是由于谎言毒害,一些人执法犯法,不相信善恶有报。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准则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目前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亿人修炼。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近四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这高德大法诞生在中国并从中国洪传世界。是中国人的骄傲,是中华民族的荣耀。真、善、忍是救度,是希望。我们本应珍惜和感恩。江泽民一类小人却容不得这高德大法,容不得这些真、善、忍的修炼者,这场对法轮功长达十八年之久的残酷迫害令天地为之震怒。诉江是公民的权利,应受宪法保护。善恶有报是天理,跟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那些高官正纷纷落马,或锒铛入狱,或车祸,或自杀及暴病身亡。表面是现政权反贪腐,实则是迫害法轮功遭天惩。那么我们回头看一下张、王所遇的事情能是偶然的吗?张建党由于这次迫害法轮功在辽宁省都有了名气。但可悲的是没得到褒奖,还挨了批。王立群在这次参与迫害中也是最卖力的。所长没当成,还被一撸到底。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人做天看账上算。善恶必报,如影随形,分毫不差。有人可能想了,我们也不想那样,是上边要求做的。无论谁的要求,命令或指使,人做的事都得自己偿还。这是天理。我们知道,二战期间那些曾经执行过希特勒错误命令的军官、士兵、医生、护士都被执行绞刑。人在世间做了什么,无论是谁的指使,谁的命令,自己都要承担相应的因果。

警察兄弟们:别被所谓的命令所左右,别被邪恶利用。做事用法律来衡量。《宪法》35条到41条一定记住。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论出版自由;有人身自由;有对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2000)39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2011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废止了1999年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违宪。咱先不讲天理如何,就是人间的法律也不会放过你们的,只是早晚的问题。可千万别为眼前小利做坏事呀,那会毀了前程,毀了自己,也毀了家人。人间法律不是最高的,上边还有天理。善恶必报,良知高于法律。要有“抬高一厘米枪口”的智慧。

我们是修善的,珍惜身边的每一个生命。这封信没有仇恨,只是为张、王两人痛心,本应有很好的前程,却因无知摔了跤。

警察兄弟们:知道吗,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每个人都要在善恶间进行选择。满天是眼,“上天在把每个人衡量”。2013年8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作为执法者,抑恶扬善,保一方平安。那是职责。所作所为要对得起身边的父老乡亲,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生在大法洪传时代,真希望警察兄弟们都能与大法结善缘。您此时的一个善念、一个善举都会在不久的将来给您带来福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真心为你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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