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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彼得堡家庭节 游客喜闻法轮功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文化商业中心PITERLAND举行了“年轻家庭节”活动。活动当中,当地法轮功学员把用真、善、忍指导自己行为、教育小孩等理念分享给了很多家长游客,希望他们也能从中受益。同时讲述了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很多家庭破碎,幼小的孩子成为了孤儿,而这一切的原因只是中共不能容忍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想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法轮功学员参加圣彼得堡“年轻家庭节”,向人们介绍功法,传播真相 |
游客在圣彼得堡“年轻家庭节”上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
人们对这场迫害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很多人询问在哪可以更加详细地了解和学炼功法,一部分人当场报名想要参加。玛利娅和阿烈霞,一位在博物馆工作,另一位是城市大型庆祝活动的组织者之一,他们对学功非常感兴趣,还邀请学员们下次继续参加他们举办的活动。
作为活动的名誉嘉宾,作家兼剧作家的奥列格•厄内夫与他的妻子跟学员们攀谈了很长时间。他们曾在东方旅行,见识了很多东方文化,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的迫害表示难过,并且衷心祝愿法轮功学员成功。
一位爸爸和女儿娜思嘉听到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在生活中要求自己,想了一想,说:“这是对的,你们坚定地改变了你们生活的模式,并且努力地按照他生活。所有人都这样就好了!祝你们成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23/169141.html>在日本老人文化发表会上介绍法轮功(图)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星期天下午,在日本大阪府次木市当地的“老年文化发表会”上,法轮功学员摆出图文并茂的展板,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和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传统修炼功法——法轮功,并在舞台上做了功法演示。
法轮功学员在日本大阪府次木市的“老年文化发表会”上演示功法 |
展位上,参加活动的人们认真听学员介绍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了解到法轮大法有五套简单易学的功法动作,修炼者遵循“真、善、忍”宇宙特性,向内找修心性,如今法轮大法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人们为之惊叹,有的当场请求学员教功,一起体验;还有的和学员商量希望能到自己所在地区集会所教功,还有的邀请法轮功学员们到他们的地区,参加他们的文化发表会并且当场约定了时间。
北村先生向学员详细了解法轮功的特点 |
北村先生担任自己居住地区的会长,为本地区居民能有健康的身体,已经进行了太极拳、瑜伽、折纸、彩绘等多种定期活动,但总是觉得没有找到最合适老年人的。听了法轮功学员的介绍后,伴随炼功音乐,他跟着学员一起体验功法动作。北村先生说:“这个功法很好,适合我们老年人,动作缓慢,却能有效促进血液循环。我回去要与大家商量,争取把学习法轮功做为本地区的一项活动内容。”
西岛先生是次木市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极大的兴趣。看过法轮功的图片介绍后,表示对“真、善、忍”的赞同,并表示要在协会会议上提出,邀请法轮功做为成员之一参加下一年度的次木市国际交流会。
在舞台上,法轮功学员伴随着悠扬的炼功音乐展示功法。他们邀请大家一起体验后,近百名会场观众纷纷站起体验功法。展示结束后,前排的观众伸出手告诉法轮功学员说:“手好热!”“身体发热了!”
观众们跟着法轮功学员一起体验功法 |
听到学员介绍说,在本市有三个炼功点,临近城市有一个炼功点,都是免费的时,观众们很惊喜。随后有多人来到展位了解法轮功,询问如何去炼功点,并拿取法轮功简介,不少人表示,期待在当地能增加炼功点。
主办方看到观众们如此踊跃,向法轮功学员表示感谢:“你们使大家得到了一次很好的体验。”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25/169162.html>
在修炼法轮功之前,高峻(高俊,男,六十岁)患有心脏病、哮喘、关节炎,还有便秘、腰疼,同时性格也很暴躁,经常打骂妻子,喜好抽烟、喝酒、打麻将。修炼大法以后,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做事考虑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从做好人做起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再也不去打骂妻子了。反之妻子对待他不好的时候,他做到宽容、忍耐,家庭矛盾就消失了。随之,他身体上的那些病也都不治而愈了。炼功后七天,他那些对烟酒不良瘾好都戒掉了,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晚至二十六日凌晨,法轮功学员张永宝(男,三十六岁)驾驶辽E78A94五菱面包车至辽阳县穆家镇、唐马寨镇、小北河镇、黄泥洼镇和辽阳市太子河区二零二线道路两侧进行悬挂法轮功宣传条幅,被受邪党谎言毒害的人诬告,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被辽阳县公安局警察汪福强等人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抢劫其私人财物:条幅95条,八碟连刻刻录机一台,书刊400余册,面包车被扣。
辽阳县警察发现张永宝和鞍山高新区七岭子村法轮功学员的高峻有联系,就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非法搜查高峻的租住,没有出示搜查证,民警在高峻家门口抓他时,他不配合,并高喊法轮大法好,扣押清单上他拒不签字。扣押物品不是当时清点,扣押清单也迟迟不给家属。警察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其中条幅1948条,彩色喷墨打印机40台,复印纸93包,空白光盘12750余片,人民币42800元,法轮功书籍三百五十九本,中国结二百斤左右等。
张永宝、高峻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被辽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虹军、王丹彤、王浩非法起诉。
高峻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被非法庭审,休庭后,第二次非法开庭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辽阳县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九年、勒索罚金五万元。张永宝被非法冤判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审判长刘永生,审判员高晓光,陪审员边玲,代书记员赵秀兰、白莹。
高峻目前已上诉,案件已移交辽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邹国江,办公电话 0419-2952108。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的所有参与者,请静心思考,扪心自问:做好人遭受迫害、讲真话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涉案单位及人员:
辽阳县公安局局长郑春晓13504191999
国保大队汪福强
辽阳县检察院孙虹军、王丹彤、王浩
辽阳县法院:刘永生、高晓光、边玲、赵秀兰、白莹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法院对邵生瑞、樊映霞夫妇分别冤判三年有期徒刑后,两人均上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
在头屯河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警察把诱骗邵生瑞、樊映霞四岁的女儿和脑瘫的残疾儿子的陈述都作为所谓“证言”,并将他们作为所谓的“证人”。
一年多来,两个孩子全靠樊映霞母亲照顾。樊映霞的母亲体弱多病,一直在内地生活,为了照顾两个外孙,专程从内地到新疆,她人生地不熟,艰难地维持着两个外孙的生活。
在判决书尚未送达之前,樊英霞母亲就中风了,其母亲住院治疗期间,樊映霞幼小的女儿暂时寄养在亲戚家,而脑瘫儿因行动不便,一人在家中,生活无法自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樊映霞在外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巡警绑架,后被劫持到乌鲁木齐市石油新村派出所。
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雷刚和开发区社区等十几人对樊映霞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孩子用的电脑等物品。
樊映霞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七日早上又被转到水磨沟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天,樊映霞的丈夫邵生瑞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六月三日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八日,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七月十三日被头屯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从邵生瑞被绑架开始,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屯车务段就停发了他的工资。
在所谓“刑事侦查”阶段,乌鲁木齐市国保大队警察程学礼等诱骗邵生瑞、樊映霞四岁的女儿录口供,随后又威逼脑瘫的残疾儿子,说:“你姥姥、妹妹都说了你爸你妈的事情,你赶快说吧!”
头屯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初将构陷法轮功学员邵生瑞、樊映霞夫妻与鞠兰英(六十七岁)的所谓“案子”起诉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底,头屯河区法院下发了延期审理通知书。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法院通知律师六月二十二日(周四)上午十二点开庭。在庭审中由于公诉人用邵生瑞、樊映霞夫妻十六岁脑瘫儿子的口供指控自己的父母邵生瑞、樊映霞,律师当庭指出邵生瑞、樊映霞的儿子是无行为能力者,其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另外,公诉人举证的八百七十张所谓的法轮功宣传品是否能单独成册、能否认定为宣传品应做鉴定。于是,法庭采纳律师的意见,暂时休庭。
五个多月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第二次开庭,在法庭上法官几乎不让邵生瑞、樊映霞讲话,一说就打断,律师发表意见也不断被阻挡,尽管如此,两个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
邵生瑞与樊映霞的女儿四岁,身体十分虚弱,一个月要感冒一两次,离不开大人照顾。儿子十六岁,初中毕业,出生时因脑瘫造成严重残疾,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行走都非常困难,上下楼需要大人背,上学必须由家长接送。
二零一六年六月初,儿子正准备参加中考时,因父母被绑架,辍学二十几天,中考落选。从他们夫妻被绑架至今八个多月了,儿子没有下过楼,头发长的可以扎小辫。
鉴于他们家庭的实际情况,律师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均被无理驳回。
他们的亲戚为其聘请了北京律师辩护。聘请的北京律师的委托书是由他们十六岁的儿子签字,法院以其儿子是脑瘫,是无行为能力者,该委托签字无效为由不予接受。
律师质问法官,既然邵生瑞的儿子脑瘫,是无行为能力者,那么,为什么在起诉书中还让他录口供、做证人?法官狡辩说当时有法定监护人在场。法官的回答与律师的质问完全不是一回事,答非所问。
除此之外,法官还让邵生瑞、樊映霞家人请的两位不明真相的律师做他们家人的工作,把北京的律师辞掉,说有北京律师参与,该案审理起来太麻烦。
相关人员的地址: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区检察院公诉科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东街1800号
李鹏、电话号码15276776137.李梦。办公室电话:0991-3101223、3101418。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法院刑庭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
法官:祖哈丽努尔 电话:0991-3103525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乌鲁木齐市希望街116号小樊的狱警,于璐, 内勤警官:李静 电话:0991-4912790
头屯河区反邪大队
办案人。马卫东电话。13609970781
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雷刚电话号码18899198762
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原是衡阳车辆段郴州列检所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到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工作中挑脏活累活干、不迟到,不早退,到战友、同学家玩,主动帮助做家务搞卫生,成了单位领导喜欢、人见人夸的小伙子。
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廖志军曾陷冤狱九年半。在湖南网岭监狱,廖志军遭受了各种酷刑:关禁闭、电棍电击、戴上脚镣、手铐罚站、禁止洗漱、不让睡觉、扒光衣服毒打、曝晒、穿束身衣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廖志军终于结束第二次冤狱回家,与久别的亲人团聚,可是仅半年的时间廖志军又遭绑架、构陷。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多,廖志军在苏仙立交桥下的集市发送法轮功真相册子时,被四个便衣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绑架到苏仙派出所,下午被劫持到拘留所。
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苏仙派出所所长高磊指使三名警察将廖志军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廖志军家属得知二月二日苏仙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廖志军。
在非法庭审前,郴州“610”非法组织的人员专程去廖志军家恐吓廖的父亲,还说庭审当天要是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就马上抓人!他们还调查廖志军的辩护律师,干扰律师正常出庭。
每一次法轮功学员被“610”非法组织操纵法院非法庭审时都是一场正邪大战,但是邪不压正,这是天理!
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左右,苏仙区法院门口聚集了许多郴州市、县的国保、“610”人员、各社区人员,气氛紧张,如临大敌。他们拿着手机对着进入法院旁听的人非法拍照、录像,当被指出其拍照违法时,马上心虚的收起手机停止拍照。
在进入旁听席的门口,有几个法警和便衣把守,廖志军的亲朋好友进入时被强行要求非法登记身份信息才可进入,并限制进入人数。“610”人员、各社区人员就可以随意进出,且人数更多,他们以此干扰廖志军的亲朋好友进入旁听席旁听。
在各种干扰和压力下,廖志军和律师相互配合,作出了精彩的无罪辩护,震慑了邪恶。
律师在辩护中指出: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中国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所以对当事人廖志军的关押、指控、审判都是违法的,而且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一个公民不管他有什么样的思想,只要他没有危害他人的实际行为,就不能认为他违法或是犯罪。廖志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他有什么权力和能力导致破坏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和部分实施,在公诉人的指控中也没有任何实际证据。
最后,律师还向法庭递交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及2011年3月1日国家出版总署发布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99年发布的两个对查禁法轮功出版的废止令,证明修炼法轮功和拥有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至此审判长宣布休庭。
一星期后,廖志军的父亲去法院要求会见审判长李中权,而李在电话中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会见,问他为什么还不放人,李中权说要请示领导,作为一名法官不依法判案,而要请示领导,这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是假,以权代法是真。
对法轮功的迫害是非法的,所有执行者都是在犯罪。
一、动用公权力,法律来打压、定罪信仰者及其权利,违反普世原则,和宪政精神,其本身的实质即是非法意志,针对信仰者惩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已具违宪非法性质。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以莫须有的罪名来打压、迫害、构陷某种信仰者,包括法轮功信仰者,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法轮功学员可依法追究迫害者的刑事责任。
二、以刑法300条定罪法轮功完全是错误适用法律,而且涉嫌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质。执法者涉嫌构成滥权、徇私枉法等罪责。无论以任何理由参与迫害法轮功,如执行公务、完成任务等,都不能成为其犯罪的借口,都必须为其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法轮功学员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郴州市苏仙区法院
副院长何柳敏13975502965
庭长李中权18073567661
郴州市政法委:
副书记李亚斌13907353378、0735-2168163
郴州市“610”:
办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传真室0735-2871445
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书记
副主任吴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
纪检员罗力2871610、13975781166
副处级张剑华2871573、13808441133
综合科科长彭冠华2871439、15115592096
综合科副科长何正辉2871439 13975763968
教育科科长卢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
秘书科科长廖志辉2871027 13407354527
秘书科副科长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5/169268.html>
这九位法轮功学员家住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他们是:刘希永、周兴、李天学、王丽志、张三曼、谭春荣、谷秀华、孙姓夫妇。
三月十八日晚,他们相约,去瓦房店市炮台镇袁屯村为村民免费发放《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一书,其中刘希永、王丽志、谭春荣、张三曼四位法轮功学员打出租车去的,他们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报告给警察,被四辆车的警察拦截绑架,出租车司机,于当晚一点多,经警察询问后,回家。法轮功学员谷秀华等也被炮台派出所等警察拦截绑架。
三月十九日上午九多钟,炮台派出所警察就把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分开。
三月十九日晚大约九点多钟,炮台派出所警察刘波和另外两个警察把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希永拉到大连市某医院体检,在该医院,刘希永看到谷秀华、孙姓女法轮功学员,她们是被三十里堡派出所警察送到同一个医院体检的;法轮功学员王丽志、张三曼、谭春荣是炮台派出所警察用另一辆车拉到同一个医院体检;法轮功学员李天学、周兴、孙姓学员的丈夫是石河派出所警察用车拉到同一医院体检。
刘希永经体检后,血压高达200,警察刘波和其他两个警察执意把刘希永送到大连市金州三里看守所,由于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刘波无奈,把刘希永拉到石河街十字路口,刘希永不要他送到家,警察刘波强要送他到家,刘希永说,女儿家近,于是就被送到女儿家了。三月二十日凌晨二点,刘希永到家。
三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左右,有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谷秀华家,三月二十日上午才知道,警察在谷秀华家抢劫走打印机、台式电脑、笔记本、全部大法书等等。
三月十九日下午,四个警察到谭春荣家,非法询问谭春荣的儿子。
相关信息:
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镇派出所:
所长沈玉滨13130039777
参与绑架九名金州石河大法弟子的主要负责人刘波 电话:13332246099
警察刘远强:15566407711
金州石河国保大队主要人员:罗德春 电话:1389843734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28/169193.html>
高一喜 |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高一喜家属几人再去牡丹江市公安局申冤,并讨要警察非法抄家时偷走的高一喜家钱财。家属给办案人打电话,没人接,就给门口几个警察讲述法轮功事实真相,给他们看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的废除令。当告诉他们是被共产党洗脑了,有个警察就笑了。家属发放高一喜冤死的真相材料,有人告诉去信访找。
家属去了公安局信访,那里的警察给市国保大队警察尹航打电话说,“有几个法轮功(学员)找你,说你们偷钱。”家属让他告诉尹航是高一喜家属找他们,他就转告了。尹航就问“他们是来告我的?”警察说没有。据说高一喜的事让领导接见。
家属又来到公安局受案中心,说报案,法轮功的人命案。家属讲了一些事实真相,他们说不归他们管,告诉家属别说了,有监控!家属说,“人都给害死了,我还怕这个?!”当时还有好几个普通人在那里,他们告诉上监察委去找,家属就给了他们一些真相材料,让他们了解一下一些警察是怎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怎么偷钱的。
牡丹江市穆棱市高一喜一家人老实厚道,因被病魔折磨,相继修炼法轮功。在修炼法轮功后绝处逢生,大姐的胃癌好了,母亲的舌癌、败血症等都好了,高一喜患青光眼几近失明的眼睛康复了,全家人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每天都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
然而因江泽民的贪腐和妒忌,容不下好人,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发动疯狂迫害。高一喜的大姐高秀荣坚持“真、善、忍”信仰做好人,却几次被警察绑架,遭游街、罚款、非法劳教和判刑;老实巴交的高一喜父亲被警察三番五次的暴力抄家绑架吓坏,最后心碎而死;高一喜为躲避警察的骚扰迫害流落到牡丹江。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十点,牡丹江国保支队长李学军、尹航,找来牡丹江先锋分局立新警务室副队长吕洪峰等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戴着白手套撬门闯入高一喜家抄家翻钱。从晚十点翻到早四点,翻走二万多元钱,并绑架走高一喜、孙凤霞夫妇。两次审讯中,高一喜对指控的所谓罪名否认,并拒绝回答提问,发出自己的心声:法轮大法好!不想十天后离奇死亡,并被强制解剖,摘除所有器官。
家属一直申冤未果。高一喜年近九旬的母亲四处为儿申冤,遭恐吓阻挠,心力交瘁,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晚在极度惊恐和悲痛中含冤离世。
关于高一喜一家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报道《逼高一喜家属签字不成 殡仪馆内强行解剖(图)》、《牡丹江市善良一家人遭灭绝人性的迫害(图)》、《儿子遇害 牡丹江市穆棱市老太悲怆离世(图)》等。
车中山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安锅案”中跨地区被大连中山区分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当天大连市610统一部署,国保、国安、派出所同时出动,联合绑架了大连地区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主要针对参与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安锅”,中共害怕民众观看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的法轮功学员。车中山在大连看守所被严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铐脚镣并被铐在地环上两个月,有时整晚被绑在老虎凳上,导致他三次被送医院抢救。
中共酷刑示意图:铐地环 |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晚,大连中山区法院突然通知律师,取消原定于第二天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开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绑架前来旁听庭审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也一度被绑架,其中六十多岁的程海律师遭警察殴打。这个被称之为“大连4.12事件”后被海外媒体广泛报道。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大连中山区法院借用西岗法院,对车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裴振波(男)、史占顺(男)、于波(男)、郭松(男)、潘秀清(女)、白如玉(女)、李圣杰(女)、汪涛(男)、佘钺(男)、林丽红(女)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有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因为此案本来就处处违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证据作假,律师们有理有据的辩护、及当事法轮功学员纷纷指证公检法人员的种种违法行径,让法官、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得已频频休庭。
大连中山区法院定于七月五日继续对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但因中山区法院违背司法程序,通知开庭时间太短,律师团七月五日集体罢庭。当日上午,在律师们的抗议下,中山法院审判长决定择日再开庭。八月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借西岗法院地盘再一次对十一位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因辩护律师程海律师被警察架出法庭殴打,导致所有参加庭审的律师集体退庭抗议。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对车中山、朱成乾、王守臣、裴振波、史占顺、于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圣杰等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这次开庭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辩护人,法官和公诉人一再诱导威胁法轮功学员辞退辩护律师,七名聘请律师的法轮功学员坚持委托律师辩护。法庭不予理会,半小时结束非法庭审。之后,法庭又对法轮功学员曲滨非法开庭,整个过程仅十分钟。曲滨妻子作为辩护人,坚持讲明信仰无罪。曲滨被迫害得很严重,是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法庭的。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大连中山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车中山被非法判刑六年,朱成乾五年九个月,王守臣四年六个月,裴振波五年六个月,潘秀清五年三个月,史占顺四年六个月,白如玉四年六个月,于波四年,郭松四年。与此同期,大连金州开发区法院也非法庭审了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年龄最大的六十八岁的马瑞田老人遭重判八年半,至今被羁押于沈阳第一监狱,如今已七十四岁的老人还在遭受迫害。
近一个月中,王艳秋遭遇了多种隐蔽性的肉体酷刑迫害,她在坐着时,还被强迫要求在两腿中间夹上一卷卫生纸,如果卫生纸掉了,她就会被毒打,这种酷刑必须得长时间两腿用力,由于长时间的肌肉紧张用力,王艳秋被迫害的全身疼痛,四次出现四肢抽筋(手脚痉挛),身体失去平衡躺在地上,“帮教”掐她人中也不管用,后来给她吃的丹参滴丸。
王艳秋由于被多种酷刑迫害时间太长,再加上营养不良,身体急速消瘦,出现恶心干呕,导致下颌关节骨脱臼,实际就是下巴挂钩骨掉下来了,导致嘴巴张的老大,很吓人,几个小时都合不上嘴。即便这样,“帮教”还大骂她装的,后来是监狱长找人来帮王艳秋做的关节复位(把下巴骨头给端上去了)。
王艳秋被投入女监至今,没有家属来探视,也没人给她存钱。因为王艳秋的丈夫也是法轮功学员,已经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未婚女子陈静遭残忍变态折磨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陈静,四十岁,未婚,由于坚持信仰,在黑女监九监区遭受以所谓“组长”黄丽艳为首的一群恶人的毒打长达三个月之久,这些犯人为了减刑,必须完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所要求的“转化率”。她们对善良的未婚女子陈静极尽肮脏下流的手段进行毒打,甚至所有“帮教”“包夹”都可随意到陈静所在的监室毒打她,并且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睡觉。
即使这样还达不到“转化”目的,她们就将陈静拖到一个小屋子里专门打耳光等,把陈静打的满脸青紫;还达不到“转化”陈静的目的,就野蛮的将陈静的衣服撕掉,衣服的衣扣和衣兜都被扯掉,最后把仅剩的背心和短裤也撕掉……疯狂变态的黄丽艳还狠命地掐陈静的乳头,同为女人的黄丽艳等恶人看着被折磨的痛苦不堪的陈静还不“转化”,就将从陈静身上扒下的裤头塞到陈静的嘴里,黄丽艳见她还不“转化”,就命令人拿着凳子坐在陈静赤裸裸的身上。
被蹂躏凌辱的陈静痛苦不堪,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此时只有呼吸的力气,丧心病狂的黄丽艳还叫其他“帮教”人员往陈静身上浇凉水。
陈静的不“转化”,成了黄丽艳等恶人的一块“心病”,陈静的坚持信仰甚至成了各监室所有“帮教”的仇视目标,任何人都可以随意的毒打侮辱谩骂她。这群恶人打累了,就侮辱谩骂大法师父,骂累了,就继续打陈静……其中一个“包夹”犯人对已被迫害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陈静猛地飞起一脚,将陈静踹到三米远的一面墙上又反弹回来,这一脚使陈静的后背被踢出一个突出硬包,至今还经常疼痛。这时又有一个“帮教”过来告诉陈静:如果你还不“转化”,组长黄丽艳真敢拿牙刷来刷你的阴道……在残酷的身体迫害和精神摧残下,陈静为了保住自己的女儿身,被迫在她们事先准备好的“四书”上违心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蒋欣波遭严重迫害
建三江法轮功学员蒋欣波因坚定修炼,拒不“转化”妥协,不穿囚服,不报数,只能穿自己的线衣线裤,监狱担心她的正念会影响到其他人,“帮教”等恶人对她严加看管,她被隔离关押在四十多新收监犯人的监室,里面只有她一人是法轮功学员。刚开始,经常能听到她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一次武警进来搜监,其他犯人都被赶出监室,到走廊靠墙站着,因为蒋欣波不配合,坚持在监室内喊“法轮大法好”,最后由四个武警两人抬脚、两人抬胳膊,将她从监室抬了出来,还有一人拿毛巾捂她的嘴,不让她喊“法轮大法好”。为此蒋欣波被关禁闭小号迫害十五天。
蒋欣波被迫害的非常严重,从小号放出来时,是被人架回来的。她每天被强制码坐,不准出监室,更不准别人接近她,一次,一名已被迫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因为朝蒋欣波的监室里看了一眼,就招致一顿谩骂。平时很少看到蒋欣波离开监室,连去卫生间方便和洗漱的时间,都很少出来,偶尔出来,都是其他人员洗漱完毕回监视后,在“帮教”们的严密看管下出来的,这样能保证在走廊和卫生间都不会见到其他法轮功学员。
狱警怂恿、奖励犯人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上揭露出的发生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相已有很多。随着海内外对黑女监恶行的不断曝光,目前的迫害在表面上看相对于以往“收敛”了许多,实际是迫害的方式更加隐蔽了。狱警明知其恶行违法违宪,为了掩盖迫害真相和逃脱罪责,便以减刑为诱饵,利用和指使犯人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致使越没有人性、越心狠手辣的犯人得到的减刑越多。为了完成迫害目标,恶警给犯人们授权封官,犯人按所获“特权”大小依次被任为道长、组长、帮教、包夹等。为此,那些所谓的“道长”、“组长”等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非常卖力。在九监区,犯人卢淑华是所谓的“道长”,贪污犯黄丽艳是所谓的组长。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在有大约二百七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此,超过六十岁以上的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年龄最大的七十七岁。其中九监区和十一监区被称为所谓的封闭式管理监区,实质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强制她们放弃信仰的监区。目前九监区共关押四百多人,其中法轮功学员有六十至七十人,每个监室关押十四人,法轮功学员被隔离开投入到各个监室,一般每个监室有法轮功学员一至六名不等。九监区已被整体迁移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旁的少管所内。在十一监区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三人,还有一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被非法判刑的黑龙江法轮功女学员从省内各地看守所转押到黑女监的当天,就一律被强制将头发剪的很短,要求必须穿囚服,囚服从里到外都被印上“犯”字。被强制坐六厘米高的小凳,而且坐姿要求后背必须挺直,两手放在膝盖上,双脚并拢。“坐小凳”是一种另类酷刑,是中共监狱近年采用强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信仰的主要肉体迫害的方式之一。人被迫长时间坐在一个大约十几厘米、二十厘米的窄小凳子上,固定姿势,此酷刑能造成臀部疼痛、继而全身疼痛,晕眩,严重臀部会结痂溃烂,导致人精神崩溃。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刚来的前三天,每天坐小凳从早上四点一直到晚上九点;超过三天不“转化”的,就被强迫延长坐小凳的时间,有的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强制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全天播放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光碟,其中包括经歪曲篡改过的天安门自焚、4.25上访等内容,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灌输洗脑、摧残精神、消磨意志等,如达不到“转化”的目标,继而施以酷刑折磨。
那些刑事犯人在监室里可以随便走动、说话,但法轮功学员绝对不允许走动,更不能随便说话,对去卫生间解手、洗漱等基本生存需求,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起床后洗漱时间只有十分钟,下午最多不超过半小时。无论在走廊还是在监舍,都有所谓的帮教、包夹等严格看管,对已被迫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也是同样对待,时刻受到寸步不离的这种“牢中牢”监视,稍不注意就会招致拳打脚踢。
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包括毒打、长时间不让睡觉、坐小凳,小凳的高度有所不同。对坚持坚定修炼、拒不“转化”妥协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她们坐的小凳只有六厘米高,很多小凳子已经被坐的四条腿都向外张开,中间被坐出了一个坑,实际高度还不足六厘米。有的法轮功学员臀部都坐的溃烂了,直到结痂、流脓、甚至夏天生出蛆虫,蛆虫在臀部的创面上蠕动时,都不准人动,只要一动,就会招致毒打,甚者关禁闭小号。对已被迫违心“转化”后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她们坐的小凳相对稍高些。所谓的“帮教”、“组长”、“道长”等,用极其下流、肮脏、龌龊的语言,攻击侮辱谩骂大法师父。贪污犯佳木斯黄丽艳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被恶警封为组长,她十五年的刑期目前已被减刑至十年多了。她经常狂妄的叫嚣道:我是经常在海外明慧网上出现的人物,我接触过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转化”过无数的法轮功(学员),你们那么多法轮功(学员)发正念让我遭恶报,可怎么了?
黑女监这种集中营式的封闭迫害,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迫害手段令人发指,远超出人性、道德和良知的底线。非法关押在九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建三江蒋欣波、阿城王艳秋、佳木斯吴旭姝等一直坚定修炼,吴旭姝在九监区被迫害的很严重,落下了腰疼的后遗症,后被人抬到十一监区继续非法关押迫害。现在已知被九监区非法关押的有王静、于桂华、于秀香、胡恒坤等法轮功学员。
黑女监对被迫害致身体出现病状的法轮功学员,即使不能参加奴工劳动的,也被强制要求坐小凳;其他人都得参加奴工劳动。监狱强迫每个在押人员,不分年龄每天必须得完成规定的劳动量。九监区狱警为了牟取暴利,强迫每人每天必须砸出一千五百个“老村长”牌酒瓶盖,否则不准休息。法轮功学员虽然是被无辜关押迫害的好人,也同样得参加犯人的奴工劳动。非法关押在九监区的六十多岁法轮功学员于桂华,因身体不好经常完不成规定的数量,后来连走路都很困难了。即使这样,才给她减少到要求每天必须做出一千个瓶盖,否则不准睡觉,监狱还声称是考虑到她年龄大,出于对她的照顾。
据明慧报道,十一监区的奴工劳动,大都要接触有毒有害物,例如粘纸兜子,用的是含甲醛等剧毒物的大胶;挑方便筷子,里面含高浓度的干燥剂;砸酒瓶盖子,用的是聚氯乙烯塑料等,因为长期接触致人中毒,很多犯人身上长有不知名的皮癣,有的身上、腿上长满了小疱疹之类的皮肤病。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规定,法轮功学员必须听从“帮教”人员的指挥,她让起床,才可以起床。被狱警任为九监区所谓“道长”的犯人卢淑华已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出监,黄丽艳也将在四月五日出监,此二人都被女监利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也是女监恶警眼中的“红人”,在她们出监前,女监还专门组织其他“帮教”人员向其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经验,以便在她们离开女监后,后继有人来参与迫害。而她们之所以能被减刑提前数年出监,都是靠多年来听从邪党恶警唆使卖命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才多次被加分减刑的结果。而九监区监区长陶淑萍因多年来主动追随中共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多次被中共授奖,甚至被推举为司法部二零一七年度“最美法律服务人”之监狱人民警察候选人。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序言中说:共产主义的本质是一个“邪灵”,它由“恨”及低层宇宙中的败物所构成,它仇恨且想毁灭人类。它并不以杀死人的肉身为满足,因为人肉身的死亡并非生命的真正死亡,元神(灵魂)还会轮回转生;但当一个人道德败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元神就会在无尽的痛苦中被彻底销毁,那才是最可怕的、生命真正的死亡。“共产邪灵”就是要使全人类都跌入这样万劫不复的深渊中。
而那些中共基层乃至高层参与迫害者,除极少数恶首元凶外,都是被邪灵控制或操控着的,他们自己不清楚,还以为在执行“上级命令”,他们的行为注定了他们将面临的可悲下场,这些人才是最可悲可怜的!所以法轮功学员在承受着洗脑转化、毒打酷刑等折磨时,还在慈悲的告诉他们真相,希望他们醒悟,不再助纣为虐。希望那些虽然被邪灵操控,但良知善念犹存的人,请珍惜生命,早日醒悟,停止迫害,悔过自新,退出中共组织,摆脱邪灵!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 号,邮编: 150069
监狱长:孙久杰0451—86639099
政委:赵伟
企业经理兼改造副监狱长:史耕辉0451—86639088 13804541111
副监狱长:王 朝13836135666
政委: 0451—86639077
经理0451—86689088
副监狱长 ; 0451—86618177
副监狱长 ; 0451—86636266
副监狱长; 0451—87085377
副监狱长:86639066
政治处主任; 0451—86629766
纪检委书记 : 0451—86636900
工会主席:0451-86636 500
副经理:0451—86668838
副经理: 0451—86688700
副调研员: 86639001 86634005
驻狱检查室86663178
狱政楼值班办公室86684005 劳动管理科办公室86639002
×教管理办公室(610主任办公室):杨丽斌 (警号2320317) 13946059058 、86639028、(杨以前的办公室电话86859966)
×教管理办公室(有两个警察负责整理转化资料,报表等)86639072
七监区、九监区、十一监区、十三监区,被称攻坚和转化监区,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监区。
七监区:监区长86639063 监舍86639062
七监区值班室:0451-86639062
车间: 0451 -86639063
电话区号:0451
电话:0451-8663903X(尾号为连续号)
副监区长:常晓丽15004634488警号:2320444(30多岁,人比较漂亮,多年积极参与迫害,非常狠毒)
警 察:
于惠丹 15846381981
寇丽丽13604881399
李剑莹15134567632 或(不准确) 15134561632
赵 岳14745162610 警号:2320622
燕 楠13936267596
韩 丹13895780101
施凌钰13946123243 警号:2320588
姚微15046044986
李侠15801621415 13936261716 警号:2320144
何健13836177399
徐淑华 警号:2320501
二级警员,宫靖,手机号,18104609570
九监区:办公室86639048
监区长 陶淑萍 监区长(又称大队长) 13936257710 86639047
九监区警察 王亚男
队长:王珊珊;
队长:马智桧;
队长:董丽华;
教员:王娇;
犯人“道长”:卢淑花,女,60多岁,2018年3月4日出监,手机:18804673993;
犯人组长黄丽艳,女,49岁,佳木斯人,2018年4月5日出监,手机:15204682501。
警号:(不知名但是有号都能查出警察名)2320527 ,(2320249指导员),2320466 ,2320342 ,2320522 ,2320374 ,2320422 ,2320504 ,2320550 ,2320266 ,2320536 ,2320078,2320225 ,2320438。
十一监区:监区长86639041 副大队长:戈雪红(身高160以上) 警号2320343
警员:肖丽娟 赵涵娇、
监区长(又称大队长);王晓丽15945663455警号:2320061(多年积极参与迫害,非常狠毒)
教导员:高冬梅,手机 13604508585;
副监区长:陶丹丹 手机 13796752611;
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长,大庆人)、曲红梅(大庆人)、范秀梅、高洪君、周丽丽、李诚、武静、关晓霞。
十三监区; 办公室86639050 监舍87505919
大队长:戴莹 副大队长:牛翠松
十三监区,二级警员,张蕾,手机号,18104609679
十三监区,二级警员,李玲玲。手机号,18104609661
十三监区,二级警员,刘玥,手机号,18104609673
十三监区,二级警员,刘丹,手机号,18104609677
医院监区,迫害非法关押在那里身体不好、绝食的法轮功学员
副监区长 丁锐
监舍 86639043 监区长86639039 伙房86639040
医院监区,二级警员,郭虹凤,手机号,18104609775
狱政副科长 徐博
办公室副主任 唐红巍
狱侦科副科长季娜
三监副区长 于洪波
四监区分监区长 卢国婷
五监区狱警 张洋洋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31/169222.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钟,我(女,今年五十五岁)和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梁婆婆,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上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当我们走到中北路经过青鱼嘴社区一岗亭时,一保安从岗亭窗户伸出头来向我要资料,我给了他一本《绝处逢生》的书,然后他说还要一本,我就又给了一本《九评共产党》,就走了,梁婆婆在我的后面也在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
一会儿我走了几米远回头时,看见从青鱼嘴社区冲出来几人在岗亭前抓住了梁婆婆,其中一名大约六十岁左右姓邓的男子又向我冲过来抓住了我,我和梁婆婆两人都被带到岗亭里,岗亭周围围满了人,有打电话的,其中姓邓的男子又蹦又跳,又喊又叫,又不停的打电话,还说我捉了个现徬(武汉方言),觉得立功发财的机会来了,数他叫的最欢,我们俩在岗亭里给他们讲真相,姓邓的男子根本不听,并且恼羞成怒,照着我的脸部连续打了四掌,致使我口腔严重受伤,嘴里吐出来的都是鲜血,我向岗亭里的人要卫生纸擦,他们都不给,后来梁婆婆又说:“你把人家打的口里出血,连一点纸都不给。”后来才有一民警给了我一些纸,我从口里吐出来的血把这些纸全部血透了。由于他们不停的打电话,后来叫来了东亭派出所的警察开着警车来了,把我们俩劫持到了东亭派出所。
在东亭派出所里,我把这些血透了的纸也带过来了,放在桌子上,姓邓的男子也跟过来了,我们仍然给他们讲真相:“我们法轮功是一种信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但法轮功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功好,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已经有十九个年头了,迫害法轮功的追随者一个个已经绳之以法,到现在你们还不认清形势。”姓邓的男子看我在讲法轮功,又跳到我跟前叫嚣,举手又要打我,我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打一个弱女子,你不觉得丢人吗?人家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你的老婆孩子看到你这样一个男人打一个女人,他们会看不起你的,你这样打我,我要告你,你现在打我,将来你要加倍偿还的,人在做天在看,都给你记账的,你是还不起的。”姓邓的男子才放下手退到后面的椅子上坐下来说:“我就是共产党,你就是我的敌人,我就要打死你,你去告我呀!”
东亭派出所的民警要我的身份证,要我的电话,我都没有配合他们,我告诉他们:“我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我发法轮功资料是告诉世人法轮大法的美好,我的这些资料是我们用省吃俭用的钱做来的,这些资料和光盘你们可以看一看。”我把一本《高官落马潮 现世报应到》拿给他们看。
后来那些民警见我不配合他们,就叫来了武昌分局的局长,问我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以及其它一些我个人的信息,我都拒绝了,我说我不告诉你们是为你们好,不让你们继续迫害好人,我把姓邓的男子打我的事告诉了局长,局长问桌子上放的血透了的卫生纸是怎么事?我指着姓邓的男子说:“就是他打的,你管不管?”当时局长说:“怎么能随便打人呢?”
到了下午东亭派出所的民警提审我之后,见我没配合,也没问出什么来,就要给我照相,我与他们抗争,有一男年轻民警就将我的左手扭到背后,另一男年轻民警把我的头用手抵到墙上强制给我照相,用我的相片到网上去查我的信息。还有两个民警将我的双手控制住取我双手的指纹。先是两个民警的双手将我的右手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强制的按住,在我反抗时他们就有的用手、有的用胳膊肘死死抵住我手指,把我的手指都掐疼了。这样几经反复多次取下了我的五个手指纹和我的掌纹,我的左手也是采用同样的办法强制的取下了我的五个手指纹和掌纹,然后又将我拖到一个小长方形的台子上,使我的一只脚站到了台子上,我是穿着靴子的,就这样他们用这种办法可能是取我的脚纹,同样又把我的另一只脚也用同样的办法取我的另一只脚纹,说这是走程序。再后来他们又说要查我的血,拿来了针头和一根很细的透明塑料管,里面装的是碘酒。我说:“你们想查我的血,取我的指纹,是想活摘器官吗?我的血是你们随便查的吗?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全世界都知道,现在国际追查组织正在追查这件事情。”他们还不相信,我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当地就有几家大医院在做这件事情。后来也是两个人强制取走了我的血样,也说是走程序。
以上这些事情就是武汉市武昌区东亭派出所干的。到了晚上八点多钟,由东亭派出所的一个办案人员和两个民警用警车将我拉到武汉市武昌分局,办案人员在分局办手续,另两个民警又开车拉我到武汉市第三医院做妇检,然后又回到武昌分局接办案人员戴着手续将我劫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关押了我十五天。
十五天非法拘留期满,拘留所又打电话到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人员一行三人,于拘留期满当天把我从拘留所后门劫走,劫回到了当地镇政府信访办,由社区的一书记看着我,另外两人(一派出所人员和一名司机)就开着车走了。社区书记把我带到信访办二楼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问我家庭情况、个人情况、关于法轮功的一些情况后就出去了,社区书记后来也出去了,只剩我一人,这样我才走脱了。以上是我这次被绑架所遭受迫害的经过。
东亭派出所:027-88085740
之后庄丽被劫持到日照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目前仍然身陷囹圄。
警察抄家时,要撕掉大门上的小篆字体的大法真相对联,庄丽的丈夫曹正宏善意阻止,警察以此为由遂将曹正宏绑架,劫持到日照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曹已于十七日回家)。
彼时,庄丽正在照看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小孙子,其儿子、儿媳均被恐吓威胁,一家人陷入悲伤与恐怖之中。
实施迫害的警察是日照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国保大队王东林(音)带头干的,此人在迫害手无寸铁的善良好人时从不手软,也不听善意的规劝,一味粗暴打断,一意孤行,并且在非法抄家时不放过任何几角旮旯,凡是跟法轮大法有关的物品一律抢走,一言不合就将人绑架。
多年以来,王东林在日照市开发区迫害好人无数,但是很少被曝光。每次迫害好人时,他大多指使同伴冲在前,被要求出示证件时也是别人的,实在躲不开时,他都是用手指盖住姓名将证件快速的虚晃一下;在需要签字的时候,他都是把自己的姓名重叠写在另一个警察的名字上,并且写的相当潦草,无法辨认;在需要电话联系时,他一般使用同行的警察的电话……
从二零一五年大面积的迫害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到二零一七年的所谓“敲门行动”的骚扰、绑架,王东林一直是主要迫害者,其凶神恶煞的相貌早已被日照市开发区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们熟知,但是说到他的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就鲜为人知了。
我们正告王东林(音),神目如电,你的一切恶行都已被记录在案,当你被邪恶势力利用完之时,就是你恶报临身之时!希望你立即放下屠刀,改过自新,寻求宽恕!
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陈杰 队员 王东林(音)许×× 付××
法制科 秦××(教导员): 18506338787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约上午十一点多,在马家村集市利民街路南边处,昌邑市都昌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马燕。
当马燕问其中一个警察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绑架自己时,警号053420诽谤法轮功,然后不容分说,四个二十岁出头的男警察前后左右围住,用暴力把马燕的包和电动车抢去后,又将她强行拖上警车。
到了都昌派出所,马燕被强行拖到负一楼(专门关押和审讯犯人的),并被强行搜身后,非法关押在大约五平方米左右的囚室。
囚室内四周的毡都是黑乎乎脏兮兮的,带有一股腥臭刺鼻的气味,让人几乎喘不上气。
三个警察用手机对她强行拍照,查出马燕的名字。
下午二点以后,四个二十多岁警察对马燕强行采血、采指纹。一人用双手狠狠掐马燕的脖子,后又掐脖子后面的穴位,另二个警察各拿住她的左右手。马燕的十指被一个个强行掰开摁手印,另一个警察就一个个在电脑上点一下。之后马燕又被拖到另一间房,警察摁住头拿住两只胳膊,正面两侧面强行拍照,量身高。
当马燕提出要见所长和局长时,一个看押马燕的约在二十岁出头的警察竟说:局长是你随便见的吗?你想见就见了。
下午国保人员王义强(当时不知此人,后得知他的名字)穿着便服来到马燕跟前问:你就是马燕吗?当马燕提出要见律师时,王义强说:有我们在,哪个律师也不见你,你想告,法院检查院也不管。然后手拿着马燕家的钥匙对身边的警察说:谁跟我去,几个年轻警察马上跟着就走。
马燕说:我本人不在现场你非法抄我的家,你已经犯了盗窃罪。王义强说:把她妈叫上,后得知警察要挟了马燕七十九岁的母亲,给马燕的母亲造成心理压力。
之后,又有一个瘦长个头约在一米七四左右,脸瘦长尖下巴穿着便服的人(后得知是国保大队的刘长恩)来到审讯室,当马燕问此人贵姓时,不但不说竟叫另一个穿着便服的人,在纸上自顾自写,到底写了些什么也不叫马燕看。
后来警察又勒索马燕母亲近二百元,说是体检费。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儿子和媳妇都在国外,孙女一九九八年出生不到二个月就放在家里由我们带。老伴带白天,我下班后带晚上,在一九九九年我退休后就全由我带了。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孙女就跟着我去学法,我炼功时她也跟着我比划做炼功动作。孙女在三岁时就能背师父的《洪吟》和《论语》,她在与我一同去同修家里去学法时,不吵不闹,同修们都很喜欢她。
后来,孙女也与我一起去发传单,贴不干胶,发正念,讲真相,非常认同大法,支持大法,上学后也不入团。有一次她对我说:今天学校升旗仪式时我发正念,队旗没有升上去。她能感觉得到师父一直在看护着她,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从不生大病,即使有时感到不舒服,她只要多念几遍“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没事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在警察来非法抄家时,她从警察手里夺回被抄出的宝书《转法轮》,说:“这是我的书,你们不能拿走!”她保住了宝书。在警察要我到派出所时,她要与我一同去派出所,对警察说:“我不放心奶奶,我要与奶奶一起去,要么你们就不能将我奶奶带走。”警察说,你奶奶马上就会回家,你明天还要上课,你就不要去了,她就是一定要去,警察只好让她去。到夜里十二点,我们才被警察送回家,她说:“奶奶,炼法轮功没有错!”我当时感到汗颜,我的悟性还没有孙女高。
孙女支持认同了大法,她也在大法中得到了福报。二零一五年她很轻松考进了市重点高中。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由于学校有庆祝活动,放学较晚,她急于赶车回家,在换乘车时,为了赶上对面来的公交车,下车后在跑步横穿没有红绿灯的马路时,被迎面开来的轿车的后视镜撞上了书包,她也被撞倒在地上,轿车轮攆过了她的左脚背。司机马上报110,并叫120将孙女带到了医院。
司机通知我去医院时,正好有同修在我家,我们就一同去了医院,到了急诊室,孙女见到了我们就大哭着说很痛,我们对孙女说你怎么忘记念那九个救命的字呢?于是孙女就躺在急诊室推车上,高声念起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引来了急诊室的不少医生护士病人和家属等的围观,不一会孙女就说我不痛了。之后的医生在检查和拍片时,都没有叫过痛。
检查结果,医生说是严重脚背挫伤和脚背骨骨折,但是由于挫伤面太大,必须先缝合伤口,待伤口愈合拆线后,再进行骨折治疗或开刀或上石膏,为了让骨折处固定住,利于今后的治疗,让我们买支架限制右脚的活动。我虽然买好了支架让孙女用上,但是我们则坚信说孙女不会骨折,孙女有师父保护。医生说你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了,你们看她的旅游鞋的上下面和袜子的上下面都被车轮碾坏了,能不骨折吗?没有碾成肉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片子也显示着是骨折了,当时拍的片子也显示出骨折,但是我们坚信孙女不会骨折,是假相,并嘱咐孙女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孙女说我会念的。
两周后到医院去拆线时,再次拍片,果真没有骨折,医生茫然了,连声说:奇怪了,不可思议。更使得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科长感到奇怪的是,他说他处理交通事故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被车轮碾的脚背竟然没有骨折,他让我们反复看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回放,明明看见车轮碾过孙女脚面,不要说是骨折,甚至会将脚攆成肉泥,也是不足为奇的,真神奇啊!你们一定是烧了高香,有菩萨保佑。
是的,我们有师父保护,一定会没事的。仔细想一想孙女的全新耐克运动鞋和袜子的上下两面都碾得稀烂了,唯独中间的脚只是脚背破了一个口子,缝了几针外伤。是师父将孙女的脚撑起来了,救了孙女,谢谢师父啊!
事后交警在处理事故时,让我们去了事故处理科,科长又调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视频,反复给我们看,我们也看到了车轮碾过孙女的脚背,警察再次说:“神啦,你们烧了高香了,被车轮碾过,按常理应该是会将脚背压得稀烂,至少也是脚背骨肉压烂,脚背骨压成粉碎性骨折,甚至这只脚被报废,我处理交通事故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孙女现在已经是全国重点大学本科连读博士八年制大二的学生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7/169293.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见证了很多大法创造的生命奇迹,深切感受到了师父对宇宙众生的慈悲救度与浩荡洪恩。现在用我亲身经历的几件事来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愿我的同胞能拨开迷雾,破除邪党谎言,从新认识法轮功,真正了解法轮功,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一、母亲信大法平安度一劫
五年前的大年初一,我打电话给母亲拜年,母亲告诉了我这样一件事。
那一年长沙遭遇了多年来最寒冷的中国新年。舅舅家因新搬入宽敞明亮的新居,便盛情邀请在长沙的亲人到他家过年。除夕之夜,舅舅家迎来了男女老少二十多口人,其中二、三十岁和五、六十岁的亲人居多。我母亲是所有亲友中年岁最大,辈分最高的长者。
亲人们欢聚一堂,品尝着丰盛的年夜饭。由于天气太冷,家中所有门窗紧闭,虽然开足了电暖气,人们还是感到寒气袭人。这时舅舅搬来火盆生起了炭火,人们围着火盆边吃边高兴聊天。
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几十位亲人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煤气中毒。人们头晕、恶心、呕吐、腹泻,无人幸免。而唯有年事最高的母亲未发生任何中毒现象,平安度过这一劫。
我母亲虽未修炼,但她心地善良,多年来一直坚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支持我修炼大法,因此得了大福报,关键时刻是伟大慈悲的师父保护了她。
二、高龄杨妈念“大法好”,病状转危为安
我的邻居杨妈近九十高龄了,四年前她突发心脏病和心肌梗塞。半夜睡觉时突然感觉手脚冰凉,呼吸困难,身体动弹不得,话也说不出来了。保姆叫来了救护车送医院抢救,我知道后立即告诉她家人,让全家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让她们转告杨妈,让她在内心不停的诚念这九个字。杨妈的家人都非常相信,特别是杨妈自己,有人没人都念出声,昏迷中也在念,结果转危为安,二十多天后出院在家康复。
这两年我一直在外地没回家,前段时间杨妈的大姑娘来我家,我特意询问她母亲的情况,她说她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好,八十九岁的人,脸上和身上的皮肤却变的象婴儿一样光滑粉嫩,全身象换了皮肤,根本不像那么大岁数的人,比年轻人的皮肤都好的多,人也越来越精神。
杨妈的身体状况超出了我的想象,这是杨妈诚信大法得福报了。而当年和杨妈住上下楼的郑伯伯,年龄病状和杨妈差不多,送医院抢救不几天就去世了。这真是对大法的信和不信天地之别呀!
三、被病痛折磨躺在床上的赵大姐站起来了
八年前,我在外地过冬,在乘小区交通车买菜时碰到了一位特殊的业主赵大姐。
初次见面,只见她躺在轮椅床上被她丈夫推到车前,我和同修扶她到车上。得知她五年前因腰椎间盘手术失败,从此不能站立。因四处求医无效,整日被病痛折磨,只能躺在床上度日。我和同修大姐到她家告诉了她大法真相,让她在心里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说她得病几年到处受人歧视,有时乘交通都无人让座,只有你们是真心对我好,我相信你们说的话。
从此,赵大姐经常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年多后她放弃了轮椅。再后来我在小区碰到她丈夫,问我:“你学不学交谊舞,我老伴办了个交谊舞学习班自己当教练。”这个变化太大了,超出了我的想象,让我深感震惊!一个曾经披头散发,脸色蜡黄,被病痛折磨的躺在床上五年的赵姐,因为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彻底改变了命运,从此站起来了!变成了脸色红润,神采奕奕的交谊舞教练,这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可它却是真实发生在我身边的事。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第一个儿媳妇和我儿子离婚了,留下一个孙子不到两个月就抱给我,让我带着。几年后,儿子又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下面说说帮她带孩子那段时间,是怎样以法为师严格要求自己,最终感化了儿媳,使她认同大法,并主动帮我劝人三退的事。
媳妇要生孩子了,让我提前去,准备伺候月子。我就带着孙子(此时是放寒假),到了她的住处。第二天,儿媳就主动领我去超市,意思就是领我认认路,以后买东西就上那个地方买。我心想来帮你们干点活还行,我那点生活费是用来维持我和孙子正常生活的,给你们花了,我们怎么办呢?转念又一想,我是修炼人,任何事情让我遇到都不是偶然的,都有要我修去的人心,我就顺其自然吧。我也确实做到了。
从第二天开始直到离开儿子家,有活我抢着干,家中的一切支出都由我出。当时亲家母也在那,儿媳换下的内裤往沙发上一扔,我见了马上拿到卫生间洗净,晾干,叠好,而且任劳任怨。当我不平的人心放下了,几次过后,儿媳就不这样做了,而是放到让我看不见的地方,让她妈妈洗,可我见了还是抢着给她洗。时刻用炼功人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整个月子把她侍候的无微不至,看着儿媳脸上的表情也是心满意足。我还总是给亲家母打洗脚水。
儿媳快要满月了,孙子也要开学了,我又带着孙子回到自己的家。回来后没多久,因为我儿子是厨师,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帮忙带孩子,儿子又把媳妇送到我家,让我帮着带孩子。我心想;可能我还有人心没修去,儿媳又到我家帮我提高来了。当时我的思想压力很大,因为正法到了最后了,时间对我来说太珍贵了,伺候她们会占用我救人的宝贵时间的。既然来了,我就严格以法为师,做我该做的事吧。
儿媳很精明、有心计,经常故意做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比如有便盆不用,就把着孩子往地板上拉屎、撒尿。垃圾桶满了,儿媳下楼,空手下楼,也不把垃圾捎到楼下,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我面对这些就是不动心,就是修自己。拉完、尿完,她不擦,我擦;垃圾她不拎,我拎,从无怨言,也不给儿媳脸色看。对她娘儿俩的日常生活照顾的无微不至。
天长日久,最后儿媳说;“妈,有的人做的好,是一天、两天,时间长了就不是那样了,而你始终都做的好。”此后儿媳就象换了个人,孩子拉、尿一定用便盆,还主动帮我干活,给我买衣服。下楼不但把自己家的垃圾捎走,有时还把楼下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家放在门旁准备下楼捎走的垃圾也顺便拎到楼下。我们每天有说有笑,相处的就象母女似的,不了解的人还以为我们是母女俩呢。
当我帮她把孩子带到断奶,离开我家时,她是一步一回头,流着泪离开我家的。她在我家时,我经常给她讲大法的美好,并亲身实践,她非常认同,让我帮她三退了。她还说有一次梦中的景象很可怕,天上往下掉石头,许许多多的人都被砸死了,可是就不砸炼法轮功的人。我又借此机会给她讲了人类有大劫难的事。等我再去儿子家,给她的弟弟讲三退的时候,她主动帮忙,还让她的弟弟签名诉江。
这点小事写出来,是想证实大法,只有大法能改变人,能让人有美好未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6/169283.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今年七十七岁。我是一九九六年得大法,当时有多种疾病,风湿性官能症,颈椎增生,腰椎增生,心律过速,头晕等疾病;修炼大法后,因师父给净化身体,所有的病痊愈了。
二零零五年我小儿媳生小孩时难产,孩子只是伸出一只脚,孩子不奔生,医院大夫没有办法,都靠边了。在危难时刻,我儿媳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时师父点化我儿子去找权威的助产士(因她退休了),这样孩子奔生了,大人孩子保住了性命。孩子今年都十一岁了,在小学三年读书,学习成绩很优秀,全班八十多人考试前三名。
二零一三年早上我吃完饭,四儿子俩口子来我家,儿子捂着肚子说:我得肠梗阻了,肚子又胀又痛很厉害,上下不通气,我说你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儿媳不信,便说上医院吧!这样就走了,大夫让回家喝豆油。虽然排气了,可是肚子还是胀痛。这时我又让他念“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他似信非信的,所以没有效果。
过几天又上齐市去检查,是胰腺炎,再发展就是胰腺癌,他们听说是癌都害怕了,所以决定和他两个哥哥一起去哈尔滨做手术。在这之前他念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戴上了护身符。到哈尔滨一检查没病,病没有了,可是哥几个不知怎么回事,跟大夫说:你仔细的给检查检查吧!我们在当地看是肠梗阻,在齐市看是胰腺炎,这次我们就是来做手术的,大夫说这片子上什么病都没有还检查啥。这时哥几个放心了,到饭店吃饭吧。他自己就吃了一盘饺子,从此后病没了。大法师父救了他,给他第二次生命。哥几个都说:这大法太神奇了。
二零一四年我二儿子得了直肠癌,因他很能喝酒,发现时就已经是晚期了。大夫让他化疗、放疗、然后才能手术,先化疗、放疗就花十多万元,我告诉他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带信不信的念,效果不好,我进一步给他讲真相,看大法神奇故事。这次他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带上护身符,他很珍惜护身符总带着不离身。他到哈尔滨准备做手术,一检查大夫说控制住了,不用做手术了。
伟大慈悲的师父又救了我二儿子的命。全家都感谢伟大的师父,都说大法太神奇了。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出生两个月时,母亲去世了。继母進家后,父母都不养我,我是靠爷爷奶奶抚养吃百家奶长大的。
爷爷奶奶对我很好,为了我上学,爷爷奶奶甚至把被子都卖掉。爷爷奶奶也得不到父母的任何帮助,而且父母还经常与爷爷奶奶吵架,所以我自幼对父母就没有什么好感。我长大后,不管历经多大的坎坷,我都对爷爷奶奶好,赚钱养活他们,千方百计让他们过得幸福。尽管我不喜欢父母的所作所为,但我还是尽力在各方面帮助他们后生的四个儿女及他们几个孙子、孙女。
学大法后,知道人与人之间的一切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也都是业力轮报。作为大法弟子,就是要对别人好,何况是自己的父母,慢慢在学法中,我去掉了对父母的怨恨心,各方面对他们越来越好,除负担他们的生活费以外,逢年过节及他们生日,都给他们不少礼物和衣服等,还给曾经虐待我的继母买耳环戒指。她也对人家讲,我比他们亲生儿女都好。我告诉他们,这都是因为我学了大法、听师父的话才这样做的。
慢慢的父母也从对大法存在恐惧心理中走了出来,认同大法,给他们护身符也都接受,并且经常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尤其母亲时时刻刻默念这九个字,他们真的受益了,有点什么不舒服,念念就好了,他们的身心也在不断的变好,特别经过几次难以后,他们对大法更加相信了。
去年,母亲胯骨摔裂,被送到当地著名骨科医院看后,说经他们处理后至少在床上躺三个月,看看效果如何再说。我听到母亲腿摔伤后,坐长途车去看她,要她坚信大法,多念九个字,结果不到两个月,她就能把双拐扔掉了,什么家务活都能干。八十多岁的老人,如果不是大法的超常能力,哪能这么快就好了?
大法的神奇在父亲身上也处处体现。四、五年前和我们一起爬了当地一座几百米的高山,自己一个人上上下下,不需要别人帮助,过去连想都没想过,他能上这么高的山,兴高采烈的吟了一首“八十上高山”的小诗。
去年,父亲他站在十公分左右宽的高凳上摘菜,一下子摔在了地上,小腿上的肉撕裂了,痛苦不堪,赶紧用创可贴糊上,不一会就肿了。正好那时我在乡下,立即告诉他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的悟性还真高,立即自己就把创可贴撕下,一边用手抚摸伤口处,一边大声念,反反复复的念。不一会看看那肿就慢慢消了,到第二天基本就好了。
总之,大法的超常在我们家处处都有表现,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这些生活中的小事也足以展现大法的美好,真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珍惜,愿有缘人千万不要错过这万古不遇的机缘,真心去了解法轮大法,接近他,你会得到美好的一切。
运用法律反迫害,一方面是维护同修的合法权利,营救同修,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讲真相,救度世人。在这一点上,申诉比控告更具有优越性。控告的书写格式非常严谨,无法展开讲真相。而在申诉状中,我们可以在申诉理由中,针对判决的违法之处,展开的讲真相,法律上的、信仰上的,社会的普世价值、道德、正义良知等等,都可以讲。
如何才能做好申诉?明慧网为我们提供了“申诉状模板”,又为我们编辑了“运用法律反迫害相关交流文章”,这对我们做好申诉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近一年来,我们地区为被非法判刑的同修做了几次申诉,在为同修写申诉状过程中我体会到,写申诉状与写辩护词不同。写辩护词,是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内容如案件来源、证据、罪名、依据的法律和事实等进行论述,指出起诉书指控的内容的违法性,以证明本案当事人无罪。而申诉的目的是要求法院重审,撤销原来的枉法判决,改判本案当事人无罪。因此写申诉状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应依法重新审理的几项内容,集中针对判决书中有关这几项内容的违法之处展开论述。
用申诉的形式讲真相,要把有关法轮功的真相内容与法律真相揉在一起,也就是要揉入到申诉理由中的法律申辩中去讲。以前我们写申诉状,有一条申诉理由是论述法轮功是正法,不是邪教,其标题是:法轮功教人向善,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申诉状递交到市检察院后,市检察院的人找同修家属约谈,说你这不是在宣传法轮功吗?同修家属说,我们为法轮功学员申诉,不讲法轮功讲什么啊。我们听到这一反馈后,现在我们把这段的标题改为: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还是那些内容,改一下标题,内容顺序调整一下,这样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是在揭穿谎言,这是在还原事实真相。这样既讲了真相,也符合申诉的形式,尽量让对方能够接受,以达到更好的救人效果。
如何投递申诉状,也是做好申诉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一般的程序,申诉只有四次机会。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市中级法院递交,如不受理,可向省高等法院递交,如再不受理,可向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递交。我们大法弟子做申诉,和律师做申诉不同。我们做申诉的目地,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同修的法律权利,营救同修,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种形式讲真相救人。因此,我们不能被这个程序规定所束缚。我们一方面按照这个程序规定走,另一方面我们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大量递交或邮寄申诉状,让申诉状发挥更大作用,救度更多的人。
有一次我们写好申诉后,让同修家属给狱中同修送去三份,一份给驻监检察官,一份给监狱长,一份让狱方转交省监狱管理局。同修家属第二次探视时得知,狱方看到申诉后反应强烈,追问同修申诉状是谁写的。几天后,市检察院给这个同修家属打电话,让同修家属给他们再送去三份申诉状。当时我们分析可能要立案。后来同修家属去市检察院问,市检察院的人告诉同修家属,你们再向省有关部门递交申诉状,与他们再沟通一下,只有上面发话,我们才能立案。
明慧网曾登过一个消息,黑龙江大法弟子把一份申诉状邮寄给省人大法制办,法制办的一位负责人在给律师打电话时说,我们正在研究这个申诉。并建议律师把申诉状向更多的权力部门邮寄,以引起更多领导的重视。这条消息令人鼓舞。只要我们把申诉写得有理有据,有说服力,能打动人,是能够达到讲真相救人的目的的。
下面是我们写的一份申诉状。此案法院违法严重,庭审和判决都极其荒唐,因此这个申诉的申诉理由写的比较全面。法院枉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几个环节如:审判程序违法;以无效证据进行构陷;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错用法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等,都点到了,并依据相关法律予以驳斥。希望这份申诉状能对想写申诉但不知如何写的同修有些帮助。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市**区**路东段、****号楼、**单元、***号,电话:**************
我是本案当事人**的女儿,因不服**市中级法院(2017)辽04刑终281号刑事判决书,现代我母亲**,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1、要求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
2、撤销**市中级法院(2017)辽04刑终281号刑事判决书,改判本案当事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2017年8月31日,**市**区法院以(2017)辽0411刑初17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本案当事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案当事人上诉后,2017年10月20日,**市中级法院以(2017)辽04刑终281号刑事判决书,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我认为对本案当事人**的审判有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三、四、五项情形,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现在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诉。申诉理由如下:
一、本案一审庭审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一审法院原定本案2017年8月30日上午九点开庭,但到十点三十分了公诉人还没有到场。法官给检察院打电话,公诉人***说,开庭的事忘了。结果改为下午开庭。下午公诉人***又姗姗来迟。法官宣布开庭后,公诉人急匆匆的念完起诉书,法官没有让本案当事人**陈述,也没让律师辩护,法官和公诉人就出去了。在场旁听的人都以为是休息一会呢。后来有人告诉我们说庭审结束了。这哪是庭审啊,简直是在拿法律当儿戏。
本案一审庭审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没有“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剥夺了被告人的陈述权利。
《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本案一审庭审违反《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剥夺了本案当事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的权利,剥夺了本案当事人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剥夺了律师的辩护权利,没有进行法庭调查,没有进行法庭辩论,连象征性的走走过场都没有。完全无视《刑事诉讼法》对开庭的有关规定,完全剥夺了本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违背庭审的公平公正的原则。而本案一审判决,就是根据这种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所谓庭审而做出的。因此这种判决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不能成立。
二、本案一审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一种证据是否有效,是否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需要经过法庭的质证。一是要证明证据的真实性,二是要证明证据的有效性,即这个证据与指控的罪名之间的关联性。这两点缺一不可。如果不能证明这两点,这种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庭审中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其目的就是要对各种证据和指控进行质证,排除虚假证据(伪证)、非法证据(非法获取的证据)、无效证据(与指控的罪名无关)。经过这样的“质证并且查实以后”而确认的证据才能成为判决的根据。而在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中据以定罪的所有证据,都没有经过法庭质证,因此都是无效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这种无效证据作出的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是违法的,不能成立,应予以撤销。
三、一审判决书中说,“关于辩护人**提出的‘法轮功不是邪教’的辩护意见,对此辩解不予采信”。
其实,“法轮功不是邪教”,这不是辩护人的辩解,而是客观事实。辩护人在辩护材料中对这一问题作了详细论述,明确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实际上,法轮功教人向善,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祛病健身有奇效,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法轮功不是邪教,不仅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且也是经过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实践所证实了的客观事实。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唯一一部认定邪教组织的规范性文件。通知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的有7种。而这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就能查到)。可见,法轮功不是邪教,这不是律师的辩解,而是客观事实。
判决书中说,“两高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这是在撒谎,这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那么请问,两高是在哪一个规范性文件中“明确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的?
2009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一条、“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法轮功是不是邪教,这个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本案能否成立的关键。对于这样一个关键问题,要引用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而判决书却没有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做。按照规定的要求写出引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是举手之劳,这么简单的事情判决书为什么不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哪?是法官疏忽了吗?不是。恰恰相反,这是法官的刻意而为。那么法官为什么要故意违反规定这么做哪?是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这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没有任何一个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的情况下,在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为了给迫害法轮功学员编造出一个所谓的“裁判依据”,判决书除了撒谎,没有别的办法。因此判决书才采取这种似是而非的手法来瞒天过海,欺骗世人。
四、本案二审判决违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
本案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后,我们向二审法官陈述了一审庭审的违法,二审法官无奈地说:我也不想判,想轻判,是上边老板姓刁的让判,我们做不了主。那么我们要问,是法官行使审判权,还是上级某个领导行使审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判的依据是法律和事实,而不是上面某个领导的指示,这不是在明目张胆的干扰司法独立和公正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审判的基本原则。本案二审判决根据的不是法律和事实,而是按照某人的要求作出的,因此本案二审判决是违法的,应该撤销。
五、对二审判决书的几点质疑。
二审判决书在陈述二审判决的理由和根据时说,“原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本案涉案证据进行了庭审质证”,“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二审判决书所说的二审判决的这些理由和根据,都是违背客观事实的谎言,都是为了按照上边刁老板执意要判本案当事人的要求而欲加之罪的借口。对此我们提出以下质疑:
1、在申诉理由第一条中,我们已经讲了本案一审庭审的严重违法情况。在本案上诉到二审法院时,我们已将一审庭审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况向二审法官作了介绍。在二审法官已经知道一审庭审没有进行法庭调查;没有进行法庭辩论;完全剥夺了本案当事人的陈述权利;剥夺了律师当庭辩护的权利的情况下,仍然在二审判决书中说,一审“审判程序合法”。那么请问,象本案一审庭审这样荒唐的庭审都“审判程序合法”,那什么样的庭审才算审判程序不合法哪?
2、本案一审庭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没有进行法庭调查,没有进行法庭辩论,不让本案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当庭辩护,甚至连象征性的走走过场都没有。面对这样荒唐的所谓庭审,二审判决书中却说一审法院公开开庭,“对本案涉案证据进行了庭审质证”。作为本案当事人、辩护律师和到场旁听的家属,我们都觉得这种说法是十分可笑的。我们不知道二审判决书中所说的“对本案涉案证据进行了庭审质证”是在什么时间进行的?是在哪进行的?是哪些人参与了质证?是怎么进行质证的?我们在申诉理由第二条中已对这个问题作过专门论述,指出“在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中据以定罪的所有证据,都没有经过法庭质证,因此都是无效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这种无效证据作出的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是违法的,不能成立,应予以撤销”。
我们看到了二审法官的尴尬,不判吧,上边刁老板不同意;维持原判吧,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维持原判”的条件。没办法,只能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维持原判”的条件编了。但无论怎么编,事实就是事实,谎言就是谎言,强权可以扭曲事实,但它无法改变事实。对本案二审判决书中陈述的二审判决的理由和根据,要辨别其是事实还是谎言,不需要人的多大智慧,而只需要人的良知。是依法判决还是蓄意陷害,对于参与本案一审庭审的我们每个人来讲(包括一审法官和了解 一审庭审情况的本案二审法官),都心知肚明。有了良知,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3、判决书对本案当事人的指控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有效证据,不能成立。
从刑法三百条第一款的罪状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构成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个是“利用邪教组织”,一个是“破坏法律实施”。两个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必要条件都不能构成本罪。而从判决书中提供的全部证据来看,以上两个要件一个也不成立。二审判决书中说,“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这种事实不是犯罪事实,这种证据也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事实清楚”,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判决书既然认定本案当事人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判决书就必须用事实来证明,本案当事人是怎么利用邪教组织的,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而判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都不能证明本案当事人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因此都是无效证据。判决书没有就指控的罪名进行举证、质证,证据缺失。因此对本案当事人的指控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有效证据,不能成立。
4、关于二审判决书中说的,一审判决“于法有据”、“适用法律正确”等说法,我们将在下面的几个专题中详细论述。
六、本案判决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本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认定本案当事人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错误适用法律。因为法轮功不是邪教。
有人认为,国家已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其实,国家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6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诬蔑之辞。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不是法律,而且江泽民的上述行为是违法的。我国《宪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对国家主席的职权做了规定,江泽民作为国家主席是没有权力做这样的认定的。因此这只是江泽民的个人行为,并不能代表国家。
就在这之后不久,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我国唯一一部认定邪教组织的文件(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能查到【2000】39号文件全文)。通知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的有7种。而这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公安部颁布的这个通知,明确的否定了江泽民和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之辞,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15年后的 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那么运用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判决法轮功学员就失去了前提,因此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
七、迫害法轮功违反宪法,迫害的所有理由都是谎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一个人信什么或不信什么,是一个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天赋人权。法律惩处的是犯罪行为,思想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法律的基本常识。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一个人坚持某种信仰和宣传某种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否则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就无法保障。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关于信仰自由的规定,是对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和侵犯,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国法律界的许多著名学者、教授,都强烈谴责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有些人还亲自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如中国政法大学著名学者滕彪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赞宁教授等。这些年来,已有一百多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了一千多场无罪辩护。
许多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在当今社会,贪污腐败的,刑事犯罪的,没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们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赞扬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压这些最好的人,是我国法律的悲哀。所有的法轮功案子都是冤假错案,所有办案人员都已涉嫌违法犯罪,都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以法律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是在破坏国家法律,这是在执法犯法,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这些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许多在场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及旁听者受到震动,都认识到了这场迫害的荒谬与邪恶。
法轮功是一种佛家上乘修炼方法,他要求修炼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做一个更好的人。法轮功传出25年来,经过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功确实能从本质上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并且具有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1998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政治局,这是迫害前进行的一次最权威的官方调查。现在法轮功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到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的盛世景象。人们纷纷盛赞法轮功不仅能给人带来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许多国家的政府也纷纷给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颁奖,表彰李洪志先生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
这样一个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会、受到世界人民欢迎的高德大法,却遭到江泽民的无理打压,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我们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泽民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编造的谎言,使人们能从这些谎言中解脱出来,以免成为这些谎言的牺牲品。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当你真正了解了法轮功,你自然就能从这场善与恶、是与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确结论。
十九年来,面对无理的疯狂打压,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以和平的方式,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人们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是荒谬的、是邪恶的。随着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纯正与善良,也看到了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荒谬与邪恶。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在了解了法轮功真相后,都在觉醒,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来抵制这场荒谬的迫害。如据明慧网报道,从2016年开始,特别是2017年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仅2017年1月到6月,就有54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另有97人被退卷。失去谎言的支撑,迫害已难以为继,随时都有被终止的可能。而当这一可能成为现实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包括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在这场善与恶的较量中,如何摆放自己的位置,这是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的。
八、本案判决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是对本案当事人的枉法判决。
1、枉法强加罪名。判决书中说本案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依据的却不是刑法三百条的规定,而是两高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这是十分荒唐的。那么请问,本案当事人到底是触犯了刑法三百条,还是触犯了两高司法解释。刑法三百条是法律,而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如果是指控本案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三百条,那就应该依据刑法三百条的有关规定,来指证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是如何触犯这些规定的,是如何利用邪教组织的,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那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具体讲清构成犯罪的四要件,这样才能认定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是犯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而判决书中没有一句说明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是怎么触犯刑法三百条的。这就说明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三百条,本案当事人的行为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系,判决书对本案当事人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这是对本案当事人的枉法强加罪名。
2、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通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任何国家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力。
两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它只有执法权,而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也无权规定哪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而两高在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一些行为表现,并规定对这些行为表现,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两高的这种规定是违法的,也是荒唐的。两高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这些行为表现,并不是刑法三百条规定的,而是两高自己规定的,因此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既然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怎么能用刑法三百条的罪名定罪呢?这不是笑话吗。刑法三百条没有规定这些行为是属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怎么能对这些行为定罪处刑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一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而两高司法解释却要对这些“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公民的合法行为定罪处刑。这与罪刑法定原则是根本对立的。
两高知道自己没有立法权,因此只能打着司法解释的幌子把自己这些违反宪法、与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完全对立的规定强加给刑法三百条,借用刑法三百条的名义,把自己的规定包装成法律,伪装成法律,其目的是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编造所谓的法律依据。然而,无论怎么包装、伪装,两高司法解释毕竟不是法律,因为两高没有立法权和立法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均无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制定法律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立法的严肃性,专门制定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用法律的形式对立法进行严格的规范。就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第六十四条)才能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两高司法解释只是执法机关的一个司法解释,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怎么能当作法律来运用呢?两高司法解释违反宪法关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违反宪法和立法法有关立法权的规定;违反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因此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以两高司法解释为依据,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处刑,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
我们讲出这些事实真相,主要是为了让公检法的朋友们能够认识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都是合法的。任何打压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都是编造的谎言,都是违法的。所有参与打压法轮功 的公检法人员都已构成犯罪,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公检法的朋友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赶快停止这种犯罪行为,赶快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恶中把自己解脱出来,以免自己成为这场滔天罪恶的牺牲品。远离罪恶,才能远离灾难。希望公检法的朋友们能够三思。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一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而不能由两高司法解释来认定。依据法律规定来定罪处刑,这是在执法。而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定罪处刑,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执法者已构成诬陷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是神圣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职业是神圣的,因为他们肩负着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而今天,在强权和谎言下,法律失去了它神圣的光环,已沦为实现江泽民个人意志的犯罪工具。在本案中,和其他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案子一样,从立案、起诉到审判,都是违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为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们修炼法轮功,我们向世人讲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而把本案当事人的这些合法行为当作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并荒唐的以法律的名义判决有罪。这是法律的悲哀,是我们国家的悲哀。
希望**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能够冲破强权和谎言的束缚,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能够肩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立即立案审查、撤销对本案当事人**的枉法判决,维护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还本案当事人以公平、公正。
此致
* 市中级法院
申诉人:***
2017年 12月1 5 日
附:
1. 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案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一审刑事判决书复印件
4、二审刑事判决书复印件,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被邪党文化毒害的很深,尤其被灌输的那套斗争哲学,和宇宙特性“真善忍”完全背离,把人都推向了危险的边缘,这也是旧势力当初为毁灭人类有意安排的。我在六十多年的人生过程中,也深受邪党文化的毒害。修炼大法后,我认识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许多邪党文化不正的东西,不断的去除,在法中不断的归正自己,心变的越来越纯净。我认识到:去除自身的党文化,也是我修炼的一个内容。
一、分清邪党文化,认清其危害性
退休前,我在邪党机关部门工作多年,每天所想、所说、所做的都是邪党文化的一套理论和机制,长期的耳熏目染,也就很自然的形成了一套固有的思维模式。泡在其中,无法辨别和认识其对错。修炼大法后,我用大法对照,觉察到了自身存在着一些和法很不相符合的变异东西,严重的影响我精進实修同化大法。但我没能及时找到问题的根源。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评共产党》奇书横空出世,好似重锤敲醒了我,我的心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完全颠覆了自己几十年来习以为常的“常识”。第一次看《九评》时,看的我真是心惊肉跳,甚至有不敢看、不认同的感觉。但理智告诉我《九评》是对的,里面讲的都是事实和真理。后来我认识到了,并不是真我不敢看,而是附在我身上的共产邪灵害怕解体不敢看,是自己不正的观念在阻挡着,是邪党几十年灌输的毒素在起作用,这些东西在严重的阻挡着修炼人精進。是必须要清除的。只有把那些变异的观念彻底转变过来,才能彻底去掉这些不正的因素,从而归正自己,达到法的要求。
开始我不清楚党文化在我身上的具体表现,于是,我在学法的同时,抽时间反复看《九评》。随着不断的看,我对《九评》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我认识到:《九评》是铲除邪党文化的利剑,我非常的感慨:不看《九评》,糊涂一生!希望世人都来看《九评》。
通过看《九评》,我逐步的能分清邪党文化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体表现,也认清了邪党文化对世人的危害:它严重的破坏了人类的普世价值,把人变成了没有道德规范、没有正常思维的变异人类;破坏了正常的人际关系,把人人平等的互利关系,变成了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弱肉强食的非人类的关系,使人人活在世上没有安全感,没有正常生活的价值观。邪党文化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破坏殆尽。清除邪党文化,是规范人类道德、复兴中华民族的基本保证,也是修炼人能否圆满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争斗心、仇恨心等不去是绝对不能回天的。
在认清邪党文化的表现及其危害性的同时,我对自身存在的一些党文化因素也有了一些认识。后来 《解体党文化》一书也随之出版了,通过多次的用心通读,使我更加看清了党文化在我身上的种种表现。我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在我身上是优点的表现,如:对事情的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心直口快、争强好胜、高傲不俗、对人爱说教、自以为是、否定他人,肯定自己等等,都是党文化的具体表现。认清这些后,在以后的修炼中,我很注重对这些物质的清除,只要发现这些苗头出现,我就及时抓住,发正念清除,随之感觉这些物质越来越弱了,其实也都是师尊帮我拿掉的。
二、在家庭中去掉党文化
我的家庭较一般的家庭党文化的因素氛围更浓一些,几个晚辈都在邪党政府部门工作。丈夫退休前多年在几个邪党政府部门任一把手,他受邪党文化的多年灌输,工作作风强硬,什么事情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他把这些党文化的恶习也带回了家中,如:说话语气强硬,不能心平气和的谈,压制别人;对人多疑,戒备心强;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总是一下爆发出来为快。这些都是典型的邪党文化表现。因我以前也存在这些物质,所以我们之间发生矛盾后,没有缓冲余地,各不相让。
我开始想用强硬的手段改变丈夫,但无济于事,发现丈夫的表现依然如故,我感到有些无可奈何,最后发展成了冷战,我从心里也产生了对丈夫的怨恨,夫妻关系不融洽。修大法后,由于没有重视修去自身存在的党文化,争斗的物质在我身上一直存在,影响着我和丈夫之间的关系,从我身上他没能看出大法的美好,对他得救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
几年前,和我熟悉的一个同修曾直言不讳的对我讲:你身上党文化的东西不少,给人感觉是缺少女人的味儿。我听后内心一震:我修大法了,怎么还能给人这样的看法呢?我这不是给大法抹黑吗?我暗暗的要求自己,赶快改变自己不正确的状态,提高上去。师父说:“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1]听师尊的教诲,我就静心学法。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了人的正常表现应该是:女人温柔善良,在家庭中关心体贴自己的丈夫,而我的言行举止哪像个女人呢?难怪同修说我呢。我也清楚是邪党文化把我毒害的。
我认识到这些后,除了重视发正念清除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和人谈话时,说话口气尽量和善、谦虚。让人们能看到大法弟子的美好,因我不单单代表我一个小小的个体,而是代表着大法弟子的形像。在家中,体贴关心丈夫的饮食起居,问寒问暖。有时他说话刺激我时,我也能抑制自己的情绪,不和他争斗了。慢慢的我们的关系改善了,由以前遇事互不相让,各自争自己的对错,都感觉很不舒服的状态,到现在都能顺应对方了,有事能好好的心平气和商量,心里也都顺畅了。我知道,是我心性提高了,师父给我去掉了我身上的一些党文化因素。
从法中我也认识到了,今天能来到世上的人都不是简单的,来源都是很高的,代表着各自庞大的宇宙体系来盼大法得救的。今生能和大法弟子结为亲缘的人,当然也都是层次很高的人。不管他们在人世间的表现如何,也都是为法而来的。师父正法是救度所有众生的,我是大法弟子,要圆容师父所要。我们出去讲真相是救人,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表现也同样是个真相,世人看到我们的表现也会对大法产生不同的看法,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得救问题,所以我们做不好是不行的。
法理上升华了,我整个的人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了,变的宽容大度,为人处事,处处表现出一个修炼人的风范,给世人展现出大法弟子的良好形像。在家中,有时遇到丈夫发脾气,我心里感到不顺畅时,我就在心里反复的背师父的法:“忍是提高心性的关键。气恨、委屈、含泪而忍是常人执著于顾虑心之忍,根本就不产生气恨,不觉委屈才是修炼者之忍。”[2]法很快让我心情平复了。他做事极端时,我不计较。家中的事随他怎么处理,我都是以尊重他的态度对待,不埋怨,不指责,不挑毛病。大法不仅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还不断的开阔我的胸怀,使我学会了能理解包容别人的不足,多看别人的长处。
其实我的丈夫也有不少的长处。他孝敬老人在本地出名,我也和他一块去做。这也是做子女应该做的,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可是在当今道德急速下滑的年代,很多人把孝敬老人看成是过份的行为了。
在我们家庭中,丈夫、老人、晚辈都是不修炼的常人,他们都有他们的一套常人做事的标准和方式。我是修炼人,要用法的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做好,不能要求家中的常人怎么样,用一颗慈悲善良的心去对待他们。今天他们是在为我们提供修炼的环境,为成就我这个大法弟子而遭受屈辱和痛苦的。我没有理由不好好对待他们。大法弟子不慈悲善良是达不到标准的。
我修炼多年了,可是在两年前我好像才看懂了师父的这段法:“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在常人的环境中修炼自己,魔炼自己,逐渐的把执著心、各种欲望去掉。”[3]这个大法开在常人社会里,整个的人类社会给大法弟子提供了一个大的炼功场,在这个场中,在这个复杂的环境中,我们才能去除各种不好的观念和各种执著心,才能修的扎实。常人都在帮我们哪!我们每个大法弟子除了在社会的环境中修炼外,在家庭中的修炼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不可忽视。
过去,看丈夫不顺眼,嫌他专制,嫌他党文化比较重,心里怨恨他,和他对着干,我也是在用党文化对待他,是在以恶治恶。现在,丈夫党文化的言行只要一表现出来,我能马上抓住向内找自己:我是否也是这样?尤其表现在说话方式和说话语气上。以前,我越是觉的为别人好或指点别人时,语气越是硬梆梆,缺乏善意,虽然出发点是为人好,但让人听了也会感觉不舒服的。丈夫象一面镜子似的,照出了我身上的许多问题:说话声音高,愿意起腔,语速快,语气不善,经常反问句多等。我找出这些问题后就注意修去。感觉自己变化很大。不少的人也和我说: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了。以前几个和我比较熟悉的人,曾几次开玩笑似的跟我说:和你不熟悉的时候,听你说话老象训人的样子,接触以后,你人还挺好的,没有架子,好接触,你就这么个说话法,让人听了容易误解你。也有人说:你的性格象个男子,缺乏女人味,缺乏温柔。过去我确实是这样的,别人说的一点都不错。是邪党把我变的不象女人的女人。
现在,我们家庭中,无论对婆婆,还是子女和丈夫,我都是抱着“真诚、善良、忍耐”的原则慈悲对待他们,不挑他们的任何毛病,不只是把他们当作人世的亲人,而是把他们当作盼大法得救的可贵生命,感谢他们为我修炼上的承担和付出。因为我的宽容大度,符合法的表现所散发的正念之场,使原本复杂的家庭关系顺合了,大家也能融洽的相处了。真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3]。
三、在写文章中归正自己
我地区从二零零四年开始,大量揭露本地恶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实。文章在明慧网上发表后,再编辑成本地真相传单大面积散发,对本地邪恶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这些年,我基本上是一直参与写揭露文章这个项目。我深刻的体会到,写文章这个过程,也是我修炼的一个过程。我身上多年存在的党文化的争斗心,愤怒仇恨的心等几种顽固的人心在这个过程中也都去掉了不少。
一九九九年以前,我地修大法的人数多。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对我地大法弟子迫害惨重。当师父向本地民众揭露本地邪恶的有关讲法发表后,我们悟到是正法進程已到这一步,应该拿起笔来揭露本地的邪恶了,跟上正法的進程。写这类文章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收集材料需要调查被迫害同修的事实真相,还有施暴者的信息,不熟悉的同修还要通过各种渠道找人去调查,都是很费时费力的。为了一个共同的目地,同修们都是无条件的配合协调,共同搜集材料,使大家形成了一个整体。每一篇文章都是大家共同完成的,我只是执笔而已。以前文章写好后,还要由同修打字上网,这类文章往往干扰都很大。有时打字同修费了一定的时间把文章打好了,会突然的一个字都不见了。有时一切都准备有序了,可是往上发送文章时,文件竟莫名其妙的丢失了,初稿也没有了,只得从新再写。这其中有邪恶的干扰因素在里面,但是也给我磨去了急躁、不耐烦、埋怨等几种执著心。我体会到了,大法的任何工作都是我们修炼提高的最佳良机。
下面,我把在写稿件过程中,自己去执著心的体会讲一下。
因为在前半生中,我受邪党文化毒害比较重,争斗心在我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刚开始写揭露迫害文章时,当写到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时,对行恶者真是恨之入骨,经常写的自己满腔怒火,无法继续写下去,需要停下来缓和一下情绪。每当写完迫害事实后,不忘对行恶者评论一番,用词尖刻,充满敌意。那时就是仇恨他们,恨不得让他们立即恶报毙命,认为对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不能讲慈悲。发正念时也有叫他们立即恶报的内容。我还多次在学法小组和其他一些同修面前说:外地恶人遭报的不少,咱这里几个那么坏的恶警怎么一个也不报?这其实是对法的不尊重与怀疑,更表现出了自己的仇恨心、争斗心和一种心理暴力。忘了正法進程是师父在主导,一切都是师父有序的安排。只想自己满足自己的出气解恨的报复心理。
本地洗脑班的一个女头目遭车祸,做了开颅手术。我知道后,心中窃喜,心想这个坏人终于遭报了。后来听说她又治愈了,我心里感到有些不舒服。之后听同修在这事上交流说:叫她好了吧,她也是条命啊!她也是个受害者啊!当时我听到后,还嫌这个同修迂腐,认为这样的坏人就得让她遭更大的报应。和同修相比,真是两种不同的境界啊!我的仇恨心可见一斑。
带着这么重的争斗心、仇恨心是写不出纯净文章的。有一次,写一篇揭露本地犹大在洗脑班迫害学员的揭露文章。负责上网的同修看到后说:怎么有的地方象骂人?我不好意思的承认说:我知道,我太恨他们了。后经过多次的反复修改,才使文章显的平和一些了。每次写揭露邪恶的文章,有同修看后会说:看这文章真解恨。听到这话我感到顺耳,我爱听,还以为自己文笔犀利,其实在字里行间明显的暴露出了争斗与仇恨,缺乏的是修炼人应有的善良和慈悲,也是很关键的一方面。
从二零一零年开始。随着不断的学法,用心学师父经常发表的近期讲法,我渐渐认识到了写揭露文章不是泄私愤,不是为了把参与者搞臭,更不是光为报仇而揭露。是为了让众生认清中共的残暴与邪恶,远离它。让参与迫害者认识自己的罪恶,明白迫害大法将给自己带来的厄运,棒喝他们,让他们醒悟,停止作恶,能珍惜自己的生命,目地还是救他们,因为他们也是为法来的,只不过是被旧势力安排成了对正法起负面作用的生命,这不是这些生命的真愿,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大法弟子的责任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救他们也是我们责任范围的,我们应该用一颗宽大的慈悲心对待所有的众生,这也是法要求我们的。
现在写揭露文章和写其它题材文章一样,不用再刻意的选择词句,去掉了那些党文化变异的物质后,我的心是平和的,文字也平和了,文章也干净了。同修们也说:你现在的文风与过去不一样了。我知道是大法归正了我,是慈悲的师父一步步扶着我走到了今天,我对师父无比的感恩。
我以后会更加用心写好证实法的文章,把法赋予我的这个救人项目做好,让师父放心。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扰〉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何为忍〉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形成整体 灭黑监
那时在铺天盖地的疯狂迫害中,我怕心较重,法理又不够清,在那次大型的电视插播真相中,我市站出来搞协调的、与准备做本地电视插播的同修们,接连被绑架。邪恶疯狂了,接连办洗脑班。同修们有的在工作单位、在行路中、在菜市场上、在家中等处纷纷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酷刑逼迫“转化”。同时被关本地监狱的同修,百日内被酷刑致死三位。同修们欲哭无泪,怎么办?
一日,在师尊巧妙安排下,我们几位同修碰到一起切磋交流,我们当前只是躲迫害,没有制止迫害、反迫害。我们应该按师父的要求互相配合起来,反迫害,制止迫害。讲真相,救度众生。按照师父要求做,邪恶最怕曝光,我们全力大量做当地真相,都从自我做起,走出几位算几位。同时鼓励同修,走出来,力所能及。能发一张传单就发一张,能贴一张粘贴就贴一个。一带一往出走。这样同修走出来的越来越多。
发、贴、挂、口讲真相一起上,围着监狱、洗脑班、政府相关部门,挂大横幅(几十米长,黄底,六十公分见方的红字):“解体洗脑班,法办恶徒,停止迫害,立即放回被强行迫害的大法弟子某某某”,同时贴出几千上万张的A3纸大公告,当地真相。
有的同修状态很好,两天贴了五百张,小粘贴更是无处不见,一层层的,今天被撕掉,明天又是一层。邪恶洗脑班很快解体了,十年没有生息。狱方也相对的平静了,不再强迫同修“转化”了,同修们也深受鼓舞,心性提高的都很快,更加主动配合整体了。
具七项死亡指标的同修获新生
二零零三年,狱中不断传出,一位被冤判十二年的年轻同修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我与同修配合开始营救。有的同修不断的上明慧网,揭露迫害,呼吁放人。众多同修,全力的发正念、发传单、贴粘贴、挂条幅、能讲的到街头巷尾讲,这样坚持了近一年时间,在师父的加持下,此同修终于走出了监狱。
当时他的肉身具七项死亡指标,长期卧床,经常昏迷,原一百四、五十斤的体重,只剩几十斤,眼皮萎缩、眼球凸出、眼睛闭不上,睡觉的能力都没有。牙龈萎缩、牙根露出,感觉一碰就掉。心肺全部萎缩,觉的心脏象块石头压在那,上不来气,一宿,褥子被虚汗湿透。全身体表无知觉,肌肉全部萎缩,身上的每块骨头都凸显出来,好像伸手都能拿下每一块,狱中的犯人看见他说:“狼见到你,都得哭。扔在道旁,就是一堆枯骨。”出监时,看护他的刑事犯都落泪了,肯定他得死了。
出监后,他一直被警察看着,我看到同修的状态很危险。就决定把同修抢出来,找一打工中年男子,与他讲明情况,他说不能见死不救,决定帮我们抢人。来到这位同修家,其父说,警察有急事刚走。在师父的巧妙安排下,把他接到我家。
到我家后,我一周基本没睡觉,每天晚上都观察他的情况,有特殊反应,就找同修帮忙发正念,每天有一同修陪他学法,我陪他炼功。三个来月,大法使他很快恢复生机,告别了死神,知情的人们也无比感佩师父,敬重大法锤炼出的弟子的无私无畏。多年来,家人还念念不忘。
感谢师父!叩谢师恩!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7/169291.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一次交流中,同修谈到了他劝退一个撬锁入室偷盗的小偷的经历。经同修同意,今天把故事写出来与同修交流、共享。
同修的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和妹妹一家人都修炼法轮大法。在邪党的恐怖打压中,先后都遭到了严重的迫害,他爸爸被迫害离世,他妈妈被绑架到派出所受到惊吓后至今卧床不起;他姐姐和妹妹曾被绑架到洗脑班折磨,弟弟也无故的被劫持到派出所毒打。
他本人因讲真相救人,两次被绑架到劳教所残酷迫害。后来在慈悲师父的保护下,以高血压的假相,没给邪恶写任何保证,正念走出了魔窟。同修被开除公职,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打工糊口,在一家小店当营业员。他把小店当成了讲真相救人的修炼场所。在这个环境中他坚持不断的讲真相,有好多有缘人经他讲明白了真相,“三退”了。
同修给我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老太太买东西,我看她面善,就给她讲法轮功的真相,结果呢,她也是因炼法轮功被迫害流离失所的同修。同修相见分外亲热。她租住的房子就在附近,她的电表开关坏了,请我帮她换上个新的。于是我买了开关拿上工具随同修一块去她住所帮忙换开关。
走到租屋门前,发现门锁已被撬坏,但房门倒锁,屋内有慌乱的脚步声。当时我第一反应就是,屋里進了小偷。
我向屋里喊话说:“屋里的听着,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打开门咱们有话好说,我不会难为你的。”
屋里没有了动静,我又说:“你想想清楚,如果我报警,后果你是知道的,抓走你,判上几年刑,你一辈子就毁了。你好好想想。”
屋里还是没有动静,我又说:“你可权衡好,是开门出来呢?还是逼我报警抓你坐牢呢?我给你三分钟时间,三分钟一到我马上报警。”
二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我又说道,自动把门打开,我绝不为难你,要三分钟一到我马上报警。这时我也有些紧张,怕小偷冲出门来狗急跳墙行凶。我让老太太站在我的身后,我手里拿着修理工具紧张的盯着大门,随时应对突发情况。我又喊:“三分钟到了,我要报警了。”
就在这时,房门徐徐的打开了,一个小伙子出现在我的面前。進屋后,小偷恐慌的站在一旁,我个头大,五大三粗的手上还拿着工具,小偷就更加害怕了。
我说:“你别害怕,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师父教我们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你可放心,我绝不为难你,说话绝对算数。”
因家里翻的乱七儿八糟,老太太在查看具体丟失了什么东西没有。
我对小偷说:“你年纪轻轻的什么不能干,怎么干这害人害己的事情呢?这老太太这么穷,你偷了人家的钱,人家怎么活呢?”
这时,老太太说:“我的钱不见了!”
我对小偷说:“你要拿了,赶快交出来。”小偷慌忙说:“我没拿,我真的没拿。”说着把自己所有口袋都翻个底朝天,叫我看。突然老太太又大声说:“找到了,找到了。”
小偷:“你看我没拿,不是么?”
我说:“我们师父教我们,做任何事情,首先要替对方着想,看看对方有没有受到伤害。现如今的人都活的不容易,我不想因为此事在我这里毁了你。但是你做的事,叫人可恨。你不想一想,如果对方的钱是借来住院救命的,你这不是杀人害命吗?你入室偷盗,我要不炼法轮功我非报警不可。”
小偷羞愧地说:“大哥,我,我,我……我错了。”
我说:“今天你遇到的我们俩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也是你运气好,佛家讲缘份,也可能你有这个缘份,你看现在社会多乱,贪官遍地都是,人们没有道德,不敬畏神佛,迫害善良,为了钱,什么坏事都敢干,善恶有报是天理。就像你,干什么不好,专干伤天害理偷盗的营生,德损多了会遭报应的。今天,你听我劝,金盆洗手,以后再不要去偷盗了。”
小偷忙说:“大哥,我,我记住了。”
“我给你十元钱,买一把鞋刷,一盒鞋油,到街上去擦皮鞋都能维持生活,再不要干偷窃的事了。”
小偷惊说:“钱我有,不要你的,你的话我听明白了。”
师父叫我们讲真相救人,你若入过党、团、队,赶紧退出来,对你有好处。因为,对神佛犯了罪的人不久都会受到天惩的,共产党是反神佛的,跟着共产党迫害修佛的人,都在天惩之列,只有你退出它才能保平安,才会有个美好的未来。不退出邪党,你就是它的一份子,加入它时,它叫你发毒誓把命献给它,到老天爷灭它的时候,不退出的人,就必然要给它陪葬。我问他:“你是团员吗?”
小偷说他只入过少先队。
“那我给你起个名,叫改正,把队退了。对你好。”小偷说:“行,我退,改正好,改正好。大哥你真是个好人。”“你要记住:真心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保平安。”
小偷:“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小偷不停的嘴里念着。
“你把门锁弄坏了,下楼买几个螺钉送上来,送不送就在你了。”
小偷下楼后,我协助老太太收拾收拾房子。不一会小偷送来了螺丝钉,叫道:“大哥,螺丝钉买来了。”
“记着我说的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我一定记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小伙子,你可以走了。”
“大哥,你真是个好人。谢谢大哥!”
“你不要谢我,要谢,就感谢我们大法师父吧。”
“感谢法轮功师父。感谢法轮大法师父。”
小伙下楼远去了……
听了同修讲的这段经历之后,我陷入了沉思,善的力量多么的巨大啊!我自己修炼了二十多年了,究竟修出了多少慈悲之心呢?!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2/169237.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师尊将我的天目打开,在我炼第二套功法时,我看到了师尊给我下的法轮。那一刻,泪雨滂沱,我知道我终于等到了我一直要找的!
巨难之后从根子上转变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师尊讲法:“把人分成几种类型的:极端的,中庸的。”[1]我知道自己是属于极端的那种,那时根本不会修炼,只知道多学法、勤炼功。十多年来,在外人看我很精進,而我自己知道我在法理的认识上存在着极端倾向,其实就是用人的观念理解法,没有真正理性上认识法。
我曾被非法判刑四年,两年多的时间,我利用绝食方式反迫害,初期绝食开创了好的环境,邪恶也不再强迫我“转化”,当长时间绝食形成一种模式的时候,经过反思,我放弃绝食。随即环境更加的宽松,向监狱外传递迫害消息,同修配合送進来电子书和MP3,我与很多监区的刑事犯接触,传递经文及消息。
在黑窝里,我反思自己:在我极端的性格中,隐藏着强大的自我,认为自己在法上认识是绝对正确的,自己还有在同修之上的心,不谦卑。我要从根子上转变自己。
从黑窝回来后,有部份同修对我崇拜。师尊讲:“整个一个天体都是很顺应的,你这块儿不对劲儿,就在你这块儿有个拧劲儿的问题,是你和别人不对劲儿了。你找你自己的原因的时候,把问题扭转过来,它就对劲儿了,它就平服了,大家又对你祥和了。”[2]此时的我,能清醒的看待自己,意识到自己在同修中有潜在求名的心,我放下求名的心,渐渐的越来越低调。
尽管师尊讲了:“也绝不会因为你结了婚了,你就掉下一块来,不会的。”[2]但自己内心深处仍认为结婚就要掉层次,只不过是经历了这场巨大的魔难之后,自己能谦卑的倾听了。一次,几个同修切磋结婚的问题,多数同修持反对态度,包括我。一个同修说:结婚是未来人修炼的方式,这条路是留给未来的。结婚后承负的大,环境变的复杂,这是修炼的好环境。一方面圆容法,一方面在其中修自己。
听了同修的交流后,破除了我固守的观念。再看师尊的讲法,更加清晰了。师尊讲:“我给你们留下能在常人中生活的因素了。弟子中有些年轻人我希望你们还是要成家立业的。假如将来人类社会都来学大法,都不成家了,这个人类社会就完结了,没有了,这可不行。而且年轻人还要给未来的人留后代的,你们还要为未来的新人类留下修炼的方式呢。”[3]
因缘际会,我和一个年轻男同修组成了家庭。
夫妻配合证实法
丈夫会维修打印机,成为我打印真相币和真相资料的坚实后盾。同修们的真相币越用越多。一次碰巧两个同修都让我打印真相币,一元一张,共拿来了八万元。工作量很大,于是他做家务支持我,不到三天,八万张打印完了。
真相币有的版面有缺欠,丈夫默默的配合,设计版面。我非常喜欢打印一种带花图案的真相币,同修们开始也很喜欢。后来,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多。我改为打印明慧提供的真相币模板,有同修说字太多;当我打印字少的,有同修又说起不到讲真相的作用。那时,我在打印真相币之前,都问好要什么版的,似乎无论怎样努力按照同修要求的做,都有反对声音。
丈夫说:找找你自己为什么这么动心,其实打印什么样的版面都可以。我向内找自己:刚开始坚持打印带花图案的,是自我太强了,认为自己的对。后来,为了不再听到反对的声音,就按同修要求的去做,这背后是一颗怕被别人说的心,所以自己无论打印什么样的版面,都听到反对的声音。执着自我和怕被说的心放下后,现在无论打印什么样的真相币,同修们都没有意见,全接受。
更加清醒的认识正法修炼
结婚后,我们用一笔钱投资,就有了很稳定的收入,加之我给学生补课,生活上比较稳定。结婚初,丈夫比较忙,我支持他放弃工作,全职做证实法的事。这个看似无私的举动,其实很大部份是出自于我对丈夫的情。修炼就得不断的提高,不能总是停留在一个层次。在家庭环境中,各种心逐渐的暴露出来。
有半年多的时间,投资的钱没有获利,他答应去工作,但迟迟没有行动,只用我给学生补课的费用支撑着家里的开支。而他却越来越忽视我,无论我让他配合做证实法上的事,还是生活上的事,他总是忘记,而同修们让他做什么,他都积极去做。
一次我让他修打印机,等了一个星期也没修,我再次提醒他,他才去修。还有一次,熨斗坏了,我让他修,熨斗在房厅里放了一个月也没修,我默默的收起来,不想跟他说话。对他由失望到绝望。妒嫉心、怨恨心也越来越重。我没有主动修自己,表现上三件事都在做,但是非常被动,也不主动学法。被妒嫉心和怨恨心控制着,对丈夫越来越冷漠,甚至都不愿意看他一眼,看他就心烦,也不愿意与他说话。
一个与丈夫经常配合做大法的事的B,与我切磋,结果是她越说我越生气,最后情绪都失控了。在与B交流之前,我几乎坚持天天晚上用手机对打讲真相。可那天,到了打电话的时间,愤怒的情绪使我根本讲不了真相了。我想为什么被干扰了呢?因为长期在家庭矛盾中不修自己。
我打开电脑上明慧网。有一篇七台河同修的文章,内容是:在井下瓦斯爆炸,命悬一线时,同修没有选择逃生,而是去救人,救了二十多人。这个事件在当地轰动很大,上了电视台。这篇文章内容非常适合当真相资料,但是作者本人写的这篇文章可读性不强。
我觉的自己有责任默默的圆容,将文章改好,让可读性更强更利于救人。当时我心态不好,于是发正念求师尊加持。将文章改好后,已是凌晨三点半。我的心态突然变得特好,愤怒、怨恨消失遁形。这时丈夫起来了,有些不高兴的说我开灯把他晃醒了。我平静的说:到时间了,咱们一起炼功吧。我们一起炼了功。
我反思这件事情,同修B帮助我是好意,但她倾向丈夫,用法理来压我,想说服我,却帮了倒忙。B就象一面镜子,照照我自己也曾经这样啊——同修C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在色欲上再三犯错,我与她交流,带有情绪,用法理压她,结果致使C远离了我,之后,C结婚又离婚。
通过这件事情我更加清晰认识到,正法修炼和个人修炼是不同的。当我意识到改好文章是自己的责任,那一刻抛下自己不正的心态,只有纯净的一念,即要写好文章,使其起到救人的作用。当全身心投入到写文章中,师尊将我的怨恨心消掉了。后来七台河的同修看到了我改的这篇文章,认为改的很好,要大面积的做成真相资料散发。
这之后,我更加精進了,主动修自己,而不是等到矛盾激化了再亡羊补牢。
学法
结婚之后增加了修炼的难度,在家庭中很容易松懈,滋长安逸心。家庭环境比单身更复杂,有了孩子既要带好小同修,又要放下对孩子的情,夫妻之间还有心性上的摩擦。有了孩子后,事情多了,在照顾孩子时,时间不知不觉中没了。学法心不静,还犯困。于是我开始抄法。
一次,丈夫看孩子,我从早上七点多开始抄法,一直抄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多。之前,我和丈夫发正念,孩子经常捣乱,不是坐在我们腿上,就是掰我们的手。这次抄法期间,我和丈夫发正念,孩子象换了一个人一样,自己独自玩,不干扰我们,这是从来都没有的。
抄法后,我又开始背法。此前我背过法,但这次背法,我要自己连标点符号都要背,背法之后,我有了主动修炼、救人的心,终于找到了修炼如初的热情。
师尊的浩荡佛恩,弟子无以回报,唯有更加精進,不负师恩!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卷二)》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休斯顿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22/169445.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今天偶遇一事,头脑里反复出现“修大法真好”这一念。我曾多次遇到过魔难和危险,每次都是师父帮我化险为夷,我常会深有感触的庆幸:修大法真好!
我已经七十七岁了,身体健康,心情愉悦,每天都坚持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一天早晨去学法时,电动车闸有点紧,我就用螺丝刀调一下,由于心急,不小心螺丝刀把手扎出了一道口子,并掀起一块皮,直淌血。我没在意,骑上车就走,想到同修家用清水冲一下。可转念一想,师父说过修炼人的身体充满了高能量物质,我还怕这个,不用管它。结果一路上那道口子就愈合了。我心想真是一念之差啊!这么快就好了。这是师父鼓励我用法中的正念想问题。等学完法,掀起的那么一块皮也长好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这时我又情不自禁的感慨道:修大法真好!
其实这一点,在我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能体现出来。记得去年冬天因道路修路,车辆拥挤,我骑老年电动三轮车抄近道从路边的店铺门前过。因路坎坷不平,我左脚掌被碾進脚踏板底下,急忙想往后倒车,却错按了方向向前的开关,连脚脖子也挤压到踏板下面去了,我痛的冒出一身汗,好不容易慢慢的倒车,才把脚抽出来,整只脚已弯曲变形耷拉了。
我没太在意,急忙开车往回家赶路,给瘫痪的老伴做晚饭。但下车左脚已痛的不能着地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不管它。我就右脚着地单脚跳着走,简单做了点饭给老伴,自己也吃不下。就发正念,晚六点正念发完后,感到脚痛的更厉害了,我还是不管它,连看都不看,心想炼功吧,于是先炼了一遍动功,又用带子拉上小腿双盘炼了四十多分钟静功。这时痛的我实在忍不住了,只好停下来,缓口气,想起师父说的“大觉不畏苦 意志金刚铸”[1],对,这点苦算什么,于是我又炼一遍动功,接着双盘炼静功。想要炼一小时的静功,哪静的下来呀,脚痛的钻心,我痛的大汗淋漓,不由得直流眼泪。
这时我想起来师父教给的法宝“向内找”,找自己有什么漏,能出今天挤脚变形这件事。找出很多人心,主要发现自己干事常想投机取巧,爱显示自己比别人有办法,一旦把事办成爱沾沾自喜,自以为聪明。这种显示心理在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上都能表现出来,自己都感觉不到。师父早就讲过:“显示本身就是一种很强的执著心,非常不好的心,是修炼人要去的心。”[2]我却把它当成自己的本事了,在显示的过程中还掺杂着欢喜心。我想自己一定是这两颗人心让魔利用钻了空子,想要迫害我。想到这儿自己感到非常痛悔,下决心今后一定要修去这些人心,再不让邪恶钻空子,让师父少操点心。
就在我向内找的过程中,感觉到脚不那么疼了,能忍的住,能静下来了。感恩师父慈悲点悟我摔跟头悟道。当炼完静功后,左脚一放,能着地,好了!我也很吃惊,赶快脱下袜子,一看脚背脚脖子青紫青紫的,用手摸几下,竟一点也不疼,真是太神奇了,太玄妙了!这让我切切实实的体验到了修炼人向内找同化法的殊胜和美好。此刻用什么语言都无法表达我感恩师父感恩大法的心情,还是那句话:修大法真好!修大法真好!
记得在二零一二年元旦那天,我被崩开的高压锅喷出的菜汤烫了一脸水泡,而高压锅阀却打到眉毛上,那离眼珠不到一公分,出了不少血,脸肿的变了形,想起就后怕,可一周就全好了,孩子们回家也没发现。要没有师父保护,后果不堪设想。过后向内找,高压锅打眼就是因为吃饭时老斜眼看一下老伴看的电视,有时还想知道下文的内容,放心不下。因此不知不觉中产生了执著心,被魔钻了空子。
还有一次流行性感冒,我也有点症状,但我心里知道大法弟子没有病。亲友们非叫我上医院,我说你们上医院最少两周才好,我用不着三天保证就好。这期间我意识到自己炼功动作不到位,立即纠正过来。第三天亲友再来时,见我真好了。他们都感到惊讶,半信半疑的问道:“真好了?”我说:“是啊!是真的好了。”亲友们见证了大法的神奇。
我体会到:修炼是殊胜的,也是严肃的,遇事向内找自己,其乐无穷。修炼人无论遇到什么魔难或身体上出现什么问题,也是自己有执著造成的,及时找到立即改掉,马上就好,也就是说,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在另外空间帮我们化解了,拿掉了,甚至更多的是替我们承受了,所以我想告诉所有的世人:修大法真好!有师父真幸福!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正念正行〉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二零一六年虚岁整八十了,没上过一天学,不识字。一九九八年村里有好多人炼功,有人招呼我:炼功去不?我说:去。就跟他们一起去了,就这样得法了。得法后,我整天抱着书看,因为不认字,我逮着谁问谁,家里人都乐意告诉我,还给我讲讲表面意思,很快我就把《转法轮》读下来了,不过到现在还有认不准的字。理解上更不行了,对表面句子、段落的理解很多时候是不着边际的,其它书就更别提了。但是这些不足,却阻挡不了我救人。
修炼路上的神奇事
我不会骑自行车,出去讲真相、去点上拿资料、参加法会,无论干什么都是步行,经常步行来回二十多里路,可是却从来不累。到家就赶紧進厨房做饭,因为中午十二点半,同修们就来家里学法炼功了。
一天晚上发资料,在马路上走着,没看见路边横着一根粗木头,我的上身一下子就摔趴下了,嘴先着地,两脚还搭在木头上。同去的同修见我摔倒,就赶紧去扶我,她也摔趴下了。我俩从地上站起来,扑了扑身上的土,当时我们俩都是啥感觉都没有。睡一宿觉后,第二天起来照镜子,发现嘴肿的老高。摔了那么大一个跟头,嘴摔在那么硬的水泥地上,却什么感觉都没有,肿的老高,却不觉的痛,连吃饭都没感觉,大法太神奇了。
有一次,我在马路上走着,因为是个中午,一个人也没有,我就甩开步子走。突然后面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小男孩,车骑的飞快,一下子就撞在我的后背脊梁骨上,我一个大马趴就摔出去了,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小男孩看了我一眼骑上车就跑了。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扑扑身上的土,看到裤子蹭了个大窟窿,鞋口也蹭烂了,可是我发现身体好好的,连皮都没破。
放弃优越的生活,只为做好三件事
我有五个子女,都没在身边,年龄大了,儿女们都不愿意让我一个人在家,村里人也老跟我说:快走吧,别老一个人在家里,这么大岁数了。我村另一个同修出去做事愿意找个伴,我要是到儿女家住着,她就很少出去,我到儿女家,也不能象在家里这么方便出去讲真相。所以不管人们怎么说,我谁的也不听,就听师父的,在家里需要我配合救人,我就在家里。
从二零一五年开始,我被邪恶钻了空子,两腿发软,走路脚底没跟,老觉的站不住,忽忽悠悠的,怎么向内找、发正念也是这样,去年在集市上讲真相,同去的同修不小心碰了我一下,我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
虽然我在家里做饭、上台阶,干什么都很费劲,但是去做大法的事,只要一出门两腿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步行来回二十多里路,啥事没有,而且连累的感觉都没有,到家就赶紧做饭。
二零一六年四月底出去讲真相时,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摔的很重,半个后背痛,右胳膊、右手肿了好长时间,抬不起来,我没让家里的常人知道,做不了饭,我就买点馒头吃生菜。炼功时,不管多痛我都坚持炼,天天炼,一天不落,两腿发抖我也不管它。而且还照样跟同修们出去讲真相。我很感谢身边的同修,她们不嫌弃我,不落下我,一直拽着我做三件事。我在最艰难困苦的时候,也很想去儿女家住着,可是我一想救人,就哪都不想去,那苦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整体配合,救度众生
我家里就我一个人,所以炼功点基本上就在我家,以前就我村的我们三个和邻村的一个,二零一六年又有外村的来学法。开始还背着点人,后来就不背着人了,路上有熟人问:干嘛去呀?答:炼功去。非常的堂堂正正。
一直以来,只有我和本村一同修配合做大法的事,一直很默契,贴不干胶的时候,我刷浆糊她贴,一块到集市上讲真相。有时她不方便做的,就让我来做。二零一六年开始和外村配合出去救人,一个略年轻一点的同修,也是六十来岁了,心性很高,为了一块讲真相,专门买了个新的电动三轮车,这个车跑得远,干什么事时又方便又快。现在我们是三个村四个人出去讲真相救人。
别看我们这里炼功人少,救人的事却没有落下。每到集市上,人们争相要资料,有一次差不多资料发完了,有个人过来问:还有那个厚的吗?然后急不可耐的从我包里找,没找到,我赶紧说:“我去同修那给你找本。”我赶紧从一起去的同修那里要了本《九评》给了他,他高兴的千恩万谢的。
还有个人,每到集市的日子就开始等我们,还有的要让我们到家里吃饭去,或给我们钱让我们自己吃点午饭,我们都婉言谢绝。
我知道每个世人的得救都有师父无量的付出,我放弃城里的生活、儿女的天伦之乐根本算不上什么,作为一个修炼人,我心里想的就是要跟师父回家。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合十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今年七十三岁,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大法使我走到了今天。在此将点滴体会向师尊汇报,与同修分享。
一九九四年,我和老伴年过五十,两个儿子已长大成人。小儿子年过二十,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郑州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回来探亲时,突然溺水身亡。这一晴天霹雳,无情的打击,使我们老俩口快疯了,我来到河边,歇斯底里的喊着儿子的名字,邻居将我拖了回去,从此我落下一身病,苦不堪言。
以后的日子,我有多种疾病缠身,高血压、腿疼、头晕、神经疼,最后是嘴、颈、头一齐疼,不能吃饭,口中的饭一往下咽,就疼的满地打滚。经别人介绍,去北京检查,连续拍了七张片子,都没结果,后医院诊断为三叉神经病,医生说这种病去哪也治不好,我几次想寻短见,都未成,我只好呆在家中等待着死神的到来。
一九九七年,我走入了大法修炼,我的病不治而愈,彻底好了,无论吃生、硬、冷食都和正常人一样,嘴也不疼了,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从此我整天沐浴在师尊的佛光里,我学法炼功,向世人洪扬大法的美好,让更多的人都能得法修炼。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乌云压顶,江氏流氓集团栽赃陷害铺天盖地的抹黑法轮功,此时大法徒蒙难,师父蒙冤,我义无反顾的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证实大法,要求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我深知,我的一切都是师父给的,弟子唯有精進实修以报师恩。为了让世人明白真相,我和同修走街串巷讲法轮功真相,揭穿江氏流氓集团的谎言,告诉世人大法的美好。这些年我和同修救人大概有一万人左右,我没有烦恼、没有一点悲伤,整天其乐融融的。
然而,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和同修和往常一样在街上讲真相,突然一个路人告诉我说:你儿子出车祸了,就在离家的七里岗。我懵了,带着不解急匆匆的回到家,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我一时晕倒在地,不省人事了,我哭喊着:“儿子啊等等妈,妈要和你一块走啊!”天不应,地无语,此时没修去的人心不停的往出翻,这简直是一场梦啊!我问自己: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呀?你做了啥坏事了,老天为什么连一个孩子也不给我留下?在极度痛苦中,我想到了死,丈夫拉着我的手说:“你不能走啊!孩子没有了,咱日子还得过呀!”我心软了,那一夜我一直哭到天亮。
通过大量学法,在同修们的帮助下,我终于明白了师父讲的:“你干涉不了别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别人的命运,包括妻子儿女、父母兄弟他们的命运,那是你说了算的吗?”“生生世世你的儿女有多少,也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你欠下的业照样还。”[1]渐渐的我明白了法理,迈出了人的这一步。
小儿子走后的三年时间内,一天邮递员喊着儿子的名字让他出来拿信,我拆信后一看,却是一张报纸,我突然明白了这是过情关,在勾我的心。大儿子走后的一天,我和两位熟人同坐一辆汽车,他们俩谈论的却是某某的儿子死了,某某的儿子不在了,让我听到这揪心的事,我知道考验来了。
修大法了,我处处为别人着想,我主动照顾着儿子留下的不满两岁的双胞胎孙女,料理家务尽量减轻儿媳妇的痛苦。儿媳妇是常人,她失去了丈夫,两个孩子失去了爸爸,她们比我更苦,我处处吃苦在先,将大法的美好带给她们。在师父的保护下,如今孩子已长大,去年她们姐妹俩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本地重点高中,更神奇的是,两个孙女都以五百一十六分的同等高分被录取。
我安装了新唐人电视,老伴从不看到看,从不支持我修炼到支持,家务活也多干了,每天买菜时经常使用真相币,二零一五年还参加了诉江。前些天饭后他失去了知觉,我在他耳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心里念了一会就睁开眼,恢复了正常,他是真受益了。现在我们老俩口生活的快快乐乐没有孤独,没有了失落。
讲真相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二零一五年三月,我与一同修在街上讲真相救人,遭人恶告被绑架。邪恶扬言要批捕我,在送我去外地看守所的路上,我不停的给他们讲真相,当我讲到高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时,我背了一句师父的法:“败类异物一并消”[2]。警察们不停的说:“你说的对,周永康,薄熙来都是败类。”在师父的慈悲保护下,看守所拒绝收留我,我回到了家中,师父又一次保护了我。
二十年来,面对家庭的魔难和打击,面对常人的嘲笑和挖苦,面对邪恶一次次的迫害,我磕磕绊绊的走过来了。我会珍惜这稍纵即逝的一瞬间,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四》〈正念〉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近日,云南文山市法轮功学员王文英,砚山县法轮功学员李群分别遭非法判刑3年及4年。
2017年5月5日下午,王文英被非法刑拘。之后,砚山县法轮功学员李群又遭文山市610等部门绑架,说李群是累犯,扬言要对其重判。
同年9月1在文山市法院非法庭审。开庭当天,除了一部分家属外,不让其他人员进去旁听,选在一间很小的房间内进行庭审,法庭外人员聚集,对打算参加旁听的人员进行严密监控和跟踪。期间,王文英家亲属聘请了律师。庭审人员不顾法律及事实,对两名学员不宣判也不放人。直到过年前宣布对李群非法判刑4年,王文英3年,家属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2月28日,原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中学优秀数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兰强,从北京第二监狱转至北京前进监狱(天津茶淀)继续遭受非法关押。
李兰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真、善、忍”做好人,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房山区法院冤判三年、罚金七千元。李兰强不服冤判,依法上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北京市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北京市前进监狱:
通信信箱:天津市汉沽区京山线茶淀站106信箱
邮编:300481
公开电话:1600628(语音后选择按11)
负责收发信:010-53861751
狱政科:010-53861971、010-53861972、010-53861970-83589496
监察科:83589423
教育科:杨畅,电话:53869190,18811665031。
监狱长:曹利华
副监狱长:薛英奎
三监区区长:刘光辉(警号:1109423)
教育科长:陈俊。副科长:王树有
政治处主任:魏福科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宏伟在长春部队得遇大法,因为不放弃信仰,坚修大法,被强制转业,2005年被非法判刑五年,2017年8月25日晚,因为诉江,被非法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禹州市法院准备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非法庭审王宏伟。
庭审前律师会见王宏伟时,王宏伟告诉律师,法院没有告知其开庭,不符合庭审程序,拒绝开庭。法官郝建锋取消庭审,庭审时间另行通知。
此案责任人信息:
公诉人罗向阳13503892039
法官郝建锋13803749028 18539062798 0374-8351212
少审庭庭长李俊红15136895666 18539062799 0374-8351267
看守所管教人员范新年 18839905588
罗岭宪 18839905553
禹州市法院:
院长张景渠
副院长刘雷英13903748188
副院长李景玉13937458067
副院长徐水清13569980777
副院长吴西营13608438469
副院长吴延成13937448656
副院长李晓霞13503898689
纪检组长孙亮13903748186
邪党组成员王超18766817772
政治处主任陈红钧18737409696
法警队队长赵风雷13569986239
专职委员:
张华伟13837481856
娄玉谦13837481856
政治处:
关培红13949838972
李登辉13903998198
张朝焕13733629179
韩志华13837408389
郭耀栋15893796858
连彩虹13937468837
王国敏13937476977
王占伟13849889290
孙伟博13513747373
李锐13903747995
党静15893797032
办公室:
王宏伟13569986369
樊永华13700898668
魏冰13598965779
邵宏伟13938906001
赵晓娜13782351366
立案庭:
陈春阳13937483638
赵建平13937415839
马会娟13569976667
李哲亚13839018587
牛小松13938908788
康殿杰13598995291
李晓锋13733628638
张鹏15038976206
刑庭:
王俊友13839018539
朱琳13707609791
郭振生13700897705
刘慧敏13569983700
李志军13569985377
李培13937460463
少审庭:
李俊红15136895666
李慧杰13523748989
郝建锋13803749028
郭淑丹13608436132
王少彬13569928351
禹州市公安局:
局长俎军民18637462166
副局长臧禹生13608487296、18839906777
崔国辉13700898332(主抓迫害法轮功)
禹州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红伟13782348886
指导员罗栋峻15803745666
中队长王晓伟18839906119
夏雨霄13700895361
王卫国13837456999、18839906665
耿松涛13569946697、18839906672
赵乃成13700899351、18839905589
潭栋13569988787、18839905587
蔡磊13700890885、18839906662
杜军广13937436362、18839906673
禹州市看守所:
吴 彪13707603266
杨晓伟18839905656
张宏伟18839905560
李彩霞18839906878(女)
邢争胜18839906230
井富民18839906877
康新民18839906838
范新年18839905588
苏建领18839905709
罗岭宪18839905553
蔡军谦18839906867
王留现 18839906859
李永安18839906837
王少甫18839906069
魏二营18839906871
杜红领18839906833
刘军闯18839905568
安伦超13893000129
杨 磊18839905657
河北省衡水市法轮功学员尹春梅失踪数天,后从家人的口中得知,她于2018年3月10日后的一天(具体哪天目前未知)去石家庄,被石家庄的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哪里目前还不知道。详情待查。
陈喜,女,45岁左右,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总部是武汉)。2016年7月,中冶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有个项目在江西南昌方大特钢工程有限公司,陈喜被派到该公司做设计。去年8月,在江西驻建办公室被绑架,至今下落不明,一直不知人在何处。其父亲病重,女儿在读书无人照顾。
陈喜单位负责人;
项明武 书记董事长 电话:13807146273
藏中海 经理
陈东升 工程管理部长 13971283660 他是知情人但他不说
喻道明 工程管理部经理 13971476620陈喜家管辖的武汉市青山区冶金街派出所副所长:朱超 电话:17754420995
2017年3月16日,信阳市法轮功学员陶玉华、杨成云、丁雪梅、白国显、李俊华、余永玲五人被绑架的,将于3月22日上午8点30分,在驻马店驿城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2018年3月20日,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立珍、姜素云向人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现被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的人送往朝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朝阳市前进分局局长:魏涛
朝阳市前进分局 齐副局长13304215122
高副局长13516018955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高营村法轮功学员张桂芬在邪党两会期间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通州区看守所。
家住青岛市李沧区的法轮功学员孙莲蓉,76岁,独居,于2018年3月19日,被李沧区610和国保伙同李村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到李村派出所,把家中的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被非法抄走,后因突发心脏病和高血压,在其家人的强烈抗议和谴责下,于3月20号下午被放回家,现正在李沧区第八人民医院治疗。其被非法抄走的物品,家属索要,遭拒绝。
2018年3月16日,李英菊的家人向克山农场公安局要求放人,国保王晓利推脱说已不归他管了,家人以她已超过七十岁为由,要求放人,得到回复:商量一下。
3月19日家人再去时,公安局长却说:已提交到检察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区检察院:检察长:程远兴副检察长:刘革非副检察长:于利
政工科长:乔相国
(以上所得,均是在网上搜到的,注:任命日期是2014年,这几年是否有变动不知,希望当地学员能协助核实)
检察员:孙建梅(注:是2017年任命的)
政工科电话:0452-2891806
收发室电话:0452-2891839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沙区民航路17号
邮编:161005
(齐齐哈尔农垦检察院和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在一个办公楼,所以地址一样)
北京海淀法轮功学员马凤琴于2017年9月被绑架,后被非法批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最近案卷已到海淀检察院。具体负责的检察官叫赵轶,电话是59554916
深圳法轮功学员胡晓云(湖南省衡阳籍),3月26日上午9时,在广州铁路公安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开庭。
地址:广州市广源西路30号。公交车省妇幼站,途经有530线路车。
2018年3月12日~13日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刘东兴(女)(在北京英特尔软件公司工作),被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绑架,14日又去刘东兴的工作单位非法搜查。刘东兴的亲戚去和平里派出所问刘东兴的情况,派出所民警说是有这么个事,刘东兴现在具体在哪不告诉,说已经给刘东兴的家人邮信函,家人至今也没收到任何信函。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值班电话:010-84221809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院长张娟利用职务之便迫害法轮功学员,紧随江氏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自她接任驿城区法院院长以来,对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枉判重刑,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深陷冤狱,给家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痛苦。张娟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宪法。
现北京西城公安分局预审处已撤销,“不接案、不查案”,划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现在预审都由办案派出所负责,案件由派出所“一案到底”。
北京西城公安分局信息
地址:北京西城区二龙路39号 西城公安分局 邮编:100032
监督电话:01083995205传真电话:01083995194
局长兼政法委副书记:刘国周(2018更新)
副分局长:
张毅、何立民、郭柏顺、王保旗、张晓东、杨进则、贾启强、王小平、段建军
副政委:周天林、韩福恒
北京市西城区政法委
电话:0106603539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西城区政法委 邮编100032
书记:王旭
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张晓月
副书记:钟显林 13910160525
综治办主任、流管办主任:王静 13611251836
防范办主任(610):李鲁 13501019578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法轮功学员魏承德、李秦军,因挂大法条幅,分别被枉判4年、4年半,二人均已上诉,现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已受理,由刑二庭法官王新茹负责。
郑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王新茹 办公室电话 号码:0371__69521412
广西北海市李济良、蒋兆英、刘轩、蔡联强、林炳玉、张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将于3月22日上午9点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主审法官:刘舒霞。
2018年3月20日上午,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原胶南市)珠海办事处王家楼村法轮功学员刘风春(男),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并抄家。21日下午,刘风春的妻子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具体情况不详。
朝阳区检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邮编 130012
朝阳区检察院电话:案管:0431-85887053;85887056
公诉科办案人吕金明:0431-85887059
朝阳区检察院 书记 刘凤泉 0431-- 85887011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忆农
副组长、副检察长:孟宪尧
副检察长:朱建民
副检察长:张晶
副检察长:杨炀
长春政府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人民大街10111号
0431-88777000;0431-88777111;0431-88778260
市 长 刘长龙
副市长 王路、贾丽娜、白绪贵、张敬安、贾晓东、周贺、吕锋
秘书长 赵显
主任:张海治 机构设置、职能 电话:88779005
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查阅点名单
长春市公安局 局长:吕锋 机构设置、职能 电话:88908082
市政务公开办综合指导处:景泓博88779005
市政府办公厅档案室:付朝峰88778232
公安局办公室:刘 辉88907327
司法局法制调研处:田 流85802592
法制办办公室:段佳莹88775780
信访局信访中心 :齐 亮81888089
金振吉:吉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地址:长春市新发路806号,邮编:130051
麻东升: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六一零”)主任
刘立群: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六一零”)主任、
吉林省省委政法委:88902561
吉林省省公安厅总机:82098000
吉林省省安全厅:87972211
吉林省人大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229号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091234
主任: 巴音朝鲁
副主任:马俊清 房 俐
陈伟根 车秀兰
李龙熙
秘书长:袁洪军
信访室
主 任:
副主任:韩 磊 姜 明
内设机构:综合督察处 办信处 接访处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鲁晓斌
内设机构:办公室 法规一处 法规二处 规章备案审查处
吉林政府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1
省长:刘国中
副省:长林武
隋忠诚
胡家福
李晋修
金育辉
秘书长刘喜杰
大庆市乘风九区法轮功学员臧玉霞被警察非法拘留5天,关押在大庆市拘留所。
2018年3月21日下午,周玉芳与郭姨在万达附近讲真相,被协警举报,被绑架到千金派出所。有3个国保警察,有彭越、魏振兴、2名派出所的警察。
傍晚6点10分到家非法抄家,有打印机、书、法像、笔记本、大法书、资料,还有几百元钱。
江西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杨武英,二零一七年七月五号,被中共公安人员以“全国网上逃犯”为由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近日家属接到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的开庭通知,将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号星期三上午九点,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番禺看守所南侧的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楼第二审判庭非法开庭,庭长是麦雄杰。现家属已聘请律师作无罪辩护。请了解当地情况的人士补充番禺区法院的相关信息。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位于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1-733号,邮编511400
刑事庭:020-34879321(内勤)020-34879322(看守所隔壁)。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麦雄杰:办公室电话 020-39122536
山西省长治市郊区王庄煤矿法轮功学员张岩冰及其妹妹,于2018年3月16日中午,被长治市国保及610绑架,现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迫害,其中,张岩冰正在绝食反迫害,请长治市法轮功学员收集相关犯罪嫌疑人信息,向公检法公职人员讲真相。
2018年3月18号的晚上,大连金州石河八名法轮功学员去大连原普湾新区(原瓦房店炮台镇)袁屯发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普湾新区派出所以刘波为首的多个警察绑架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并扣押了一台轿车和两台摩托车。一名法轮功学员已回家,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分押在普湾新区派出所、大连金州石河派出所和大连普兰店三十里堡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后,现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大连看守所。详况待查。
普湾新区派出所电话:(0411)85250026
主要负责人:刘波,也是此次事件的重要参与者。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派出所:
所长祁锦帅13940811559
警察徐新15304110299
金州区石河镇派出所电话0411---87260219
三十里堡镇派出所电话:0411-87358112
三十里堡镇派出所所长:王伟彬,副所长:姓滕
大连市金州新区公安分局:
局长陈杰41187837118、15502637777、13804088168
副局长范成江41187837113、13998673369
副局长冷树政41187837109、41187637999
副局长陈洪发41187837115、13332227111、41184394555
局领导吴斌昌41187837117、13700087675
国保大队:
电话:41187837077
大队长苗俊毅41187837033、13700093333
副队长毕克峰13190187288
教导员丁国全13052707207
管纯军13322292611
周军13889617700
许全刚13998516956
方一炜13387850628
陈文力15566407444
刘晓昆13591819077
李广元18941179878
吴涛13604287993
周军13889617700
于跃13478531867
大队长郭林41187837600
曲志贤13332222768
杨国涛13238070733
王自明18904114369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上午,李秀兰在罗大台镇大市场向民众讲真相,被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国保人员伙同罗大台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抄走李秀兰的个人私有财产。
李秀兰今年六十六岁,曾在二零零一年被罗大台派出所非法劳教三年,在马三家教养院被多种酷刑迫害的九死一生。
罗大台镇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电话 0419--8655718
副所长赵日阳手机号 13804193458
◇2月11日被成都白莲池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四川广汉法轮功学员修俐,在成都市看守所(位于成都郫县安靖镇)被非法关押了38天,已于3月20日晚11时过放回家。
◇3月11日被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湾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四川广汉法轮功学员王开蓉、黄明风、罗会荣三人,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天,已于3月21日上午回家。
◇河北平乡县刘建华讲真相时,遭不明真相世人恶意举报,被平乡县油召乡派出所绑架,在平乡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周,于3月21日回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8/169301.html>
声明人:吕万英 李水源 张金芳 景年松 杨蓉 张乐香 都本荣 王桂芹 张明维 李元英 耿德新 杨绍连 闫菊英 谭玉霞 陶年庆 魏民 张忠烈 于书芬 郝延安 王玉凤 林秀云 范婉琳 钟巧玲 周海滨 鞠秀坤 宋秀凤 孔祥春 范广朋 陈宝香 刘桂霞 高珍 张小红 赵香珍 梅玉凤 田先贵 庄三彩 谭美丽 梁葵艳 李风 段秀芸 汪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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