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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宁营口市多个高官遭恶报看中共的丑恶

更新: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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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辽宁省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因受贿犯罪遭恶报,被判处十六年徒刑。李文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农牧业厅厅长、营口市市长、中共铁岭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59万余元。

中共一直以来口口声声喊扫黄打黑。“黑”来自于中共党内,党官员带头包二奶、嫖娼,在“为人民服务”的幌子下侵吞着国家的资产,损害着人民的利益,干着伤天害理的勾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坐在台上冠冕堂皇、口若悬河的夸夸其谈;台下他们却中饱私囊,品行不端,为非作歹。

李文科
李文科

李文科,在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中共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升官发财的手段。在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十几人,遭冤狱及劳教等近五十人(参看明慧网《辽宁营口市市长李文科遭恶报 被判十六年(图)》)。

为升副省级行贿186万,李文科受贿、行贿案,对被告人李文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李文科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对其用于行贿犯罪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李文科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李德鹏
李德鹏

李德鹏,男,二零一六年三月,任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辽宁贿选案~营口涉案,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李被免去副市长职务。二零一六年十月,李被撤销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德鹏身为公安局长,参与迫害大法修炼者,尤其是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营口地区一次绑架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至今还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迫害。李德鹏想以绑架法轮功学员来的所谓“政绩”来挽救自己身败名裂的下场,其结果是连连遭恶报,法网难逃。

曹爱华
曹爱华

曹爱华,辽宁营口人,至二零零二年前曾任营口市委宣传部长;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书记;原大连市常务副市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被停职调查。二零一八年她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曹在任职期间诽谤佛法,长期追随江泽民及辽宁省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得到快速提升。共青团辽宁省委还在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煽动师生仇视法轮功,毒害学生。曹任大连市常务副市长,主要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政府法制等工作,使大连地区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仅二零一三年,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二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庭审),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四人被迫害致残。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中共官员都曾是中共“优秀党员”。中共一贯声称伟大、光荣、正确,却无官不贪,丑恶极多。中共要人们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这地道的骗局,是要老百姓听话被奴役,榨干血汗,毁人杀人。

天理最公正,善恶终有报。从中共高官的恶行丑行,人们也可以看到了中共即将灭亡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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