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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遭诬判八年 大连市七旬老太呼吁制止迫害

更新: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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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省报道)大连市七十三岁的刘玉芹老人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下午三点左右在路上行走时,突然被三、四个年轻男子强行拖至一辆轿车上,到派出所后关进了一个房间,直至第二天的晚上都没有给饭吃,也没有人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第二天晚上一个叫王所长的人欺骗说,录完指纹后就放回家,可是录完指纹后并没有放人回家,却又将她绑架到大连姚家看守所,直至十月十六日晚上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大连公安局国保支队伙同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属下五彩城派出所、湾里派出所、黄海路派出所、海青派出所、董家沟派出所等出动数十个警察,以拦路绑架、抢劫、入室抢劫的方式在多个地点同时实施多起绑架案。有警察炫耀称,当天共绑架法轮功学员十九人,其中包括刘玉芹的女儿周海燕。当天,国保大队和开发区黄海路派出所十几个人,借口房屋漏水需维修,擅自闯入家中,将周海燕野蛮绑架,手铐都勒进肉里,不让换衣裤,强行拖走,鞋也拖丢了。周海燕被朱姓警察双手打太阳穴部位,以致十月二十三日家属委托律师会见时,周海燕头两边的太阳穴还很痛,双手被手铐勒进的痕迹还清晰可见。

中共酷刑演示:手铐
中共酷刑演示:手铐

刘玉芹老人获释后一年多来,为了营救女儿脱离魔窟,常年奔波于公、检、法之间,并向各级纪检监督部门投递信件,呼吁有关部门和善良人关注女儿的遭遇,然而最终等来的却是女儿周海燕横遭诬判八年。

仅仅因为做个好人,做一个在法律范围内守护信仰、讲述真相的好人,周海燕多次遭到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到九月八日,周海燕被黄海路派出所及马桥子街道送到戒毒所洗脑班。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中旬,因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抓,再非法关押戒毒所洗脑班洗脑。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旬,被绑架到大连教养院劳教,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被绑架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超期关押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底。期间被非法抄家,所有法轮功书籍被沈阳路派出所民警拿走。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明星社区书记刘淑清给周海燕打电话说有点事,让她到社区来一下。周海燕刚到社区门前,突然窜出四个便衣,把她绑架到早已准备好的一辆普通面包车上,急忙送往大连黑石礁环保宾馆洗脑班迫害,恶人一直不让家人探望、通话、送衣服等日用品。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开发区六一零许云刚伙同黄海路派出所片警韩晓抄家,其后在没有人任何理由和证据情况下给周海燕定劳动教养两年,于二月九日劫往马三家教养院继续迫害,直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末。

以下是刘玉芹老人自述一家人修大法的福报和因坚持信仰遭受的残酷迫害。

我叫刘玉芹,是周海燕的母亲,今年七十三岁,修炼法轮大法已经二十多年了。我和我们全家在大法中受益无穷,共同见证法轮大法的美好和神奇。同时也见证着这场迫害给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及家庭带来的不幸。

一、法轮大法造福我们家

我丈夫从军近四十年,正团级,职务是空军医院的一名主治医师。即使作为一个医生,丈夫对自己的浑身疾病也是束手无策:心脏偷停、乙肝、高血压、低血压等疾病困扰我丈夫多年。一九八七年,我丈夫转业到地方医院。

我本人也身患多种疾病,自己整个身体几乎没有好地方,却还要伺候常年卧病在床的父母,还得抚养三个子女,身心交瘁的日子使我变的性情暴躁。由于夫妻秉性不和,生活中很少交流,关系疏远形同陌路。我时常大发雷霆,丈夫大多默默承受,终于忍受到极限时,以至于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更不幸的是我的宝贝儿子。儿子本来学习成绩优异,考上重点高中的重点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仅仅由于一次考试成绩下降,被老师批评,又被我痛打,心灵受创,抑郁成疾,结果不但退学,而且发展到要跳海,摔东西,砸窗户,打人,成了狂躁性抑郁症患者,多次住院治疗,效果都不大。我急得快发疯了,求仙拜佛种种手段都不灵。这种雪上加霜的生活几乎要把我压垮了。

一九九五年五月的一天,听说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神奇,为了儿子,我和丈夫走进法轮大法的修炼,我们按照大法的要求诚心修炼,没过多长时间我们的病都不治而愈,心情也变的愉快了,夫妻关系得到了根本的改善。以前我做什么事都不告诉他,他做什么事也不告诉我。修炼后,不管什么事我俩都商量着来。不爱说话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经常主动跟我讲他家乡的故事,他的成长经历,以及内心的苦与乐。

夫妻关系好了,家庭自然和谐温馨了。三个孩子见证了大法的美好,也都走入大法修炼,个个受益。尤其是我儿子,自从修炼大法,所有的狂躁不翼而飞,人也变得特别懂事,善解人意,总能看到别人的优点,对照大法的要求找到自己的差距。

二、丈夫女儿无辜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电视上突然就宣布不让炼大法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家庭是在大法中获得新生的,自然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国家不让炼了?政府肯定有误会。我们得让政府知道法轮大法有多好。出于这个单纯的想法,也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我们持续逐级上访,讲真相

先是小女儿为此丢了本来很不错的工作。她大学毕业后,在市国检所上班,是技术员,她平时按真善忍做好人,工作积极肯干,多次受到单位领导的表扬和奖励,工作顺利。迫害发生后,一天,单位领导把我和小女儿找去,告诉我们如果不开除她的公职,全所职工都拿不到年终奖,而且单位领导的职务还将被罢免。不过如果能写个保证书,说“不炼了”,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小女儿当然不会背叛大法,两个领导考虑再三,最后将她开除公职。我们走时,两人含泪把我们送出了门外,还说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间都可以回来。

我丈夫也因讲真相被当地站前派出所警察(郭欣)给打得头破血流,并罚款一千元,直到晚上十点多钟,派出所才打电话让我才把他接回家,第二天警察还到我家中骚扰,说过几天把我丈夫带走。我丈夫想不懂,讲真话做好人怎么还要遭到警察毒打?一个年轻的后生,怎么可以对一个爷爷年纪的老人拳打脚踢?

丈夫从军近四十年,从没被任何人打过,却被这个国家的执法人员打成这样。他不解,再加上失去了大法的修炼环境,遂抑郁成疾,几年后离开了人世。而毒打他的那个警察,第二年遭车祸死亡,撇下老婆和年仅两岁的儿子。都说善恶有报是天理,但我还是为他们的不幸而悲哀,那个警察、他的家庭都是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

我大女儿周海燕现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在这之前就被非法劳教两次,共五年多,并多次被抓到洗脑班。就因为修炼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数次抄家,野蛮绑架,非法关押,还要非法判刑,公理何在?道义何在?

修炼大法的都自觉做好人,为什么好人反而被迫害呢?

出于什么心态害怕好人多?是谁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到今天这些问题的答案几乎家喻户晓,就是当年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他以权代法,剥夺了中国上亿人的信仰权,迫害手段残酷无比,祸及面广,前所未有。他是罪大恶极的刑事犯,我们一家的不幸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三、周海燕修真善忍无罪,不应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国家承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我们全家参与诉江,是因为江泽民发动了对大法的迫害,叫嚣对大法修炼学员要“肉体消灭,经济封锁,名誉搞臭”。是以他为首的邪恶团体迫害成千上万的大法修炼者,导致了数以万计修炼者被非法判刑,酷刑折磨,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甚至被活摘器官。他是个犯有严重罪行的人权恶棍。作为受害人之一的周海燕依法控告江泽民是完全合法的。

奉劝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人,不要再做江泽民犯罪集团的帮凶和替罪羊。不管是谁对我女儿周海燕做了什么,我们都是见证人。《公务员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反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纪委《关于切实防止冤案错案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还在迫害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那些人,你们都是懂法的,近几年来的各种有关政策,你们都很清楚的。你们千万为自己和家人的前途、安危着想,别再一意孤行。

请记住:善恶必报是天理;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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