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警张大明也经常到家骚扰我。有一天我正做证实大法的事情呢,片警张大明又来敲门,让我跟他上派出所,说有事,一会就回来。把我骗到派出所,没说几句话,就把我送到于洪区福利院(沈阳市于洪区钢官于洪福利院)也叫收容院。在精神病院又关了我九十多天,家里扔下了个还在上学的小女孩,因没人照顾,投奔我妹妹家。在福利院吃的是大白菜汤,伙食费每天六十元,五千元保证金也给整没了,福利院长叫关东福。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我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到铁西区凌空派出所,后被非法判刑十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队长李文玲让两个犯人包夹我,一个叫张玉莲一个叫刘坤,尤其张玉莲,每天连喊带叫的,不让我和任何人说话,上厕所也受限制,吃饭、洗漱、干活慢了,都得挨骂。每天干十多个小时的活,吃饭不定时,经常吃剩饭,冬天冻得手都不好使,还得干活,什么时候完成定额才能吃饭。每人每天只有一小瓶热水,无论冬夏都洗凉水。每月亲人会见,犯人接见一小时,而我们法轮功学员只有半个小时,有时只有二十分钟。
十年的非法关押,非人的待遇,这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