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取每日的全部图片,请到图片网的"最新图片"栏目(http://photo.minghui.org/)
明慧网统计:五月份7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事实证明:中共迫害善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本性是不会改变的。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份信息统计,中国大陆又有7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6人于二零一六年遭非法判刑但刚刚报道出来。36人被非法庭审。其中,五名依法控告元凶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至此,二零一七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已有431人遭到邪党法院非法判刑,这其中不包括二零一六年遭到判刑迫害但二零一七年才报道出来的案例。
2017年1~5月明慧网报道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判刑人数统计 注:2017年才得以曝光的,但在2016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没有统计在内 |
福建宁德市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伙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滥用法律,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一人被重判十二年,二人被重判十年,七十四岁的金丽燕被非法判刑八年;最高罚金五万元,九人被非法勒索罚金170000元。河南洛阳77岁的高雪荣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辽宁、河南、福建、河北、山东、四川是迫害最严重地区。辽宁排名第一,非法判刑13人,非法庭审10人。非法判刑、庭审发生在二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9名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有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在法庭上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讲真相,义正辞严,要求中共法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因为中共掩盖罪恶,封锁网络,本文数字均为不完全统计(信息采集从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明慧网发表文章统计)。
一、明慧网五月份报道7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区域 | 判刑人数 | 排名 | 区域 | 判刑人数 | 排名 |
辽宁 | 13 | 1 | 黑龙江 | 2 | 8 |
河南 | 11 | 2 | 河北 | 2 | 8 |
福建 | 11 | 2 | 江苏 | 2 | 8 |
山东 | 7 | 3 | 北京 | 1 | 9 |
四川 | 6 | 4 | 江西 | 1 | 9 |
吉林 | 5 | 5 | 湖北 | 1 | 9 |
重庆 | 4 | 6 | 湖南 | 1 | 9 |
广东 | 4 | 6 | 陕西 | 1 | 9 |
上海 | 3 | 7 | 山西 | 1 | 9 |
天津 | 2 | 8 | 贵州 | 1 | 9 |
合计 | 79人(2016年被判刑6人,2017年判刑73人 ) |
五月份,非法判刑发生在中国大陆2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判刑最严重省份依次为:第一名辽宁13人;第二名河南11人、福建11人;第三名山东7人;第四名四川6人;第五名吉林5人。
城市 | 判刑人数 | 城市 | 判刑人数 |
宁德 | 9 | 沈阳 | 1 |
德阳 | 4 | 鞍山 | 1 |
大连 | 3 | 开原 | 1 |
营口 | 3 | 菏泽 | 1 |
洛阳 | 3 | 烟台 | 1 |
周口 | 3 | 成都 | 1 |
新乡 | 3 | 绵阳 | 1 |
枣庄 | 3 | 松原 | 1 |
郑州 | 2 | 七台河 | 1 |
海城 | 2 | 双鸭山 | 1 |
盘锦 | 2 | 南京 | 1 |
南平 | 2 | 徐州 | 1 |
临沂 | 2 | 九江 | 1 |
长春 | 2 | 武汉 | 1 |
延边州 | 2 | 岳阳 | 1 |
揭阳 | 2 | 安康 | 1 |
佛山 | 2 | 长治 | 1 |
保定 | 2 | 六盘水 | 1 |
五月份,有36个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非法判刑的城市排名依次为:第一名:宁德9人;第二名:德阳4人;并列第三名:大连3人、营口3人、洛阳3人、周口3人、新乡3人、枣庄3人。
迫害案例:
案例一、四川巴中市罗君、何冬梅遭二审 辩护人力陈无罪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罗君家人请了两位律师做辩护人,何冬梅则依然由自己的丈夫做辩护人。三位辩护人力陈两位当事人根本无罪。
辩护人: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废除出版法轮功书籍禁令
三位辩护人有理有据从各方面进行了有力辩护。尤其是何冬梅的辩护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复印件,还出示了二零一一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档的决定》”,并指出该决定专门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定的不许出版法轮功书籍的两个通知,标志着法轮功书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闻出版限制;他还出示了地方报纸在新政府上台后高调重申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名单,根本没有法轮功。
何冬梅的辩护人并指出:就案件性质而言,何冬梅所作所为与被控罪名无关联性,就案件细节而言,所有“证据”不管再多再少,只能证明何冬梅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而不是一个罪人;就目前形势而言,他请法庭务必关注新政府上台后颁布的许多新规定,也证实他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和传播法轮功信仰没有罪。
罗君的律师唐天昊着重从细节方面逐一反驳了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罗君的另一位律师梁小军就案件性质做了充分辩护,说法轮功真善忍是一种应该保护的信仰,而不应该假借法律之手进行打压,任何政府没有权力认定哪一种信仰是正是邪。法轮功挂条幅贴标语是在反迫害,哪里有迫害哪里就有反抗。他声音不大,但辩护内容让当庭的审判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
两位当事人也当庭述说自己修炼法轮功是想做个道德高尚的人,祛病健身,希望审判长本着良知良心,公正断案。
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书记员和公诉人的脸色在慢慢改变,先是傲慢的乜斜着当事人和辩护人,随着辩论的深入,尤其是何冬梅的辩护人陈述完毕后,他们脸色慢慢缓和起来,有的深思,有的在微微点头。
最后主审法官蒲升元宣布择日宣判。
案例二、遭法院诬判 李葆华上诉 家属律师控告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日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电脑城个体经营老板法轮功学员李葆华,男,现年四十三岁,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在自己的电脑商店被桃山派出所警察王杨、李万金等人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被桃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三千元。李葆华立即上诉,并开始绝食抗议。他的家属也将法院及办案单位控告到上级机关。
李葆华 |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李葆华的辩护律师来到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和案件负责人李欢沟通,指出在处理李葆华案件中,办案人员诸多违法处,希望中院能秉公办理,纠正一审法院违法行为,把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同时还指出,李葆华案件一审存在程序违法:其一,桃山法院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其二,刘晓燕法官故意选在律师不能来的情况下开庭。
律师说:这个案子家属会控告到底的,你们最好不要替他们背负这个担子,不要替他们一审法院买单。家属的控告信我也看了,说的非常有道理。
后来李欢说:我也得听“领导”的,但是这个案子我们会去桃山法院核实的,给我两个星期的时间核实。
李葆华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七次被绑架、关押,李葆华历经九死一生才回到家中。
这次家属为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为他聘请了王振江律师,王律师指出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刘晓燕和王杨等人曾经多次威逼利诱家属辞退律师。刘晓燕曾对家属说:你们把这个律师辞退了吧。她就当面威胁家属:你们要是辞退律师我就轻判,能判三年我就判两年,能判两年我就一年,能判一年我就判缓刑让他回家,你们要是不辞退律师,我就重判。李葆华家属没有辞退律师,如今李葆华被刘晓燕报复性诬判三年半。
李葆华的家属和律师现正在对一审法官刘晓燕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
案例三、控告江泽民被判刑罚款 甘肃张亨通在看守所遭殴打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报道,甘肃省会宁县法轮功学员张亨通因依法向两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家干活时被河畔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四月,会宁县法院对他非法判刑八个月,并欲罚款五千元。张亨通被非法关押在会宁县看守所已快八个月了,狱中经常遭殴打。
张亨通的家人得知消息后,于五月五日到看守所去探视,狱警不许接见,撒谎说到五月十二日才能接见。家人十二日再去探视时,发现张亨通的脸上有伤痕,眼圈青肿,张亨通说五月一日他被狱警纵容的犯人暴打一顿,眼角被打破到医院缝了数针。所以五月五日家人要接见时看守所为掩盖恶行怕家人追究责任才故意推迟接见日期的。
家人找看守所所长论理,所长李尔泉(音)竟说:这是正常现象,里面关的都是豺狼虎豹,张亨通太爱说话才被打伤的。家人从该所长的话中不难分析出,可能是张亨通给里面关押的犯人讲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真相,在狱警的纵容下,犯人对张亨通大打出手的。如果没有狱警的纵容或唆使,犯人是不敢动手打人的。
二、明慧网五月份报道3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五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庭审36人。非法庭审发生在中国大陆十一个省、直辖市。其中,13人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10人、河北7人、山东5人、河南4人、四川3人、吉林2人。
22个城市的公检法参与迫害,迫害最严重的城市依次为:辽阳5人、衡水4人、抚顺3人。
省份 | 非法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省份 | 非法庭审人数 | 邪恶排名 |
辽宁 | 10 | 1 | 北京 | 1 | 7 |
河北 | 7 | 2 | 上海 | 1 | 7 |
山东 | 5 | 3 | 湖南 | 1 | 7 |
河南 | 4 | 4 | 陕西 | 1 | 7 |
四川 | 3 | 5 | 浙江 | 1 | 7 |
吉林 | 2 | 6 | |||
合计 | 五月份,36人被非法庭审。 |
城市 | 非法庭审人数 | 城市 | 非法庭审人数 |
辽阳 | 5 | 菏泽 | 1 |
衡水 | 4 | 信阳 | 1 |
抚顺 | 3 | 鹤壁 | 1 |
青岛 | 2 | 焦作 | 1 |
临沂 | 2 | 许昌 | 1 |
巴中 | 2 | 成都 | 1 |
大连 | 1 | 大安 | 1 |
朝阳 | 1 | 延边州 | 1 |
保定 | 1 | 沅江 | 1 |
秦皇岛 | 1 | 宝鸡 | 1 |
张家口 | 1 | 台州 | 1 |
迫害案例
案例一、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冯素兰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冯素兰进行了非法庭审。庭审从上午九点多一直到下午六点十分才结束,其间律师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和控告。当庭没有宣判。
上午,律师一进场就依法坚决抵制法警的无理安检要求,后来律师又要求把法轮功学员冯素兰的手铐、号服去掉,并指出这是在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律师顶着压力,摆事实、讲道理,从宪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冯素兰辩护。公诉人无可奈何的只是读一些不相关的法条。由于法官受中共谎言宣传误导,经常打断律师的辩护。后来辩护时间延长到了下午。
下午情况就好转了,法庭内有除家属外,还有法警、国保(由抚宁区国保中队长陈英利带队)、法官等约二十多人,都开始认真听律师做无罪辩护了,期间律师还加了有力的控告。法官也不再打断了,明白的警察还给律师送水。警察们都悄悄私语,都在说法轮功的正面的话了。
最后,在听完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后,法官也不敢下所谓的判决了。但由于抚宁区政法委在现场捣乱,法官迫于压力,在下午六点多,没有宣判就结束了庭审。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在等上面的意见。
三、经济上截断:中共法庭、公安敲诈勒索现金425000元
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有十个省、直辖市的中共法庭和警察敲诈勒索现金425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65000元,警察敲诈勒索160000元。
其中福建170000元、湖南100000元、山东75000元。
省份 | 中共警察、法庭勒索现金 | 邪恶排名 |
福建 | 170000 | 1 |
湖南 | 100000 | 2 |
山东 | 75000 | 3 |
辽宁 | 37000 | 4 |
上海 | 20000 | 5 |
北京 | 7000 | 6 |
重庆 | 6000 | 7 |
河南 | 4000 | 8 |
黑龙江 | 3000 | 9 |
湖北 | 3000 | 9 |
合计 | 425000 |
城市 | 勒索现金 | 邪恶排名 |
宁德 | 170000 | 1 |
岳阳 | 100000 | 2 |
临沂 | 40000 | 3 |
盘锦 | 30000 | 4 |
菏泽 | 20000 | 5 |
枣庄 | 15000 | 6 |
大连 | 7000 | 7 |
七台河 | 3000 | 8 |
武汉 | 3000 | 8 |
周口 | 2000 | 9 |
郑州 | 2000 | 9 |
姓名 | 省份 | 市 | 区县 | 刑期 | 罚金 | 警察抢劫 |
谷丽 | 辽宁 | 大连 | 4年 | 7000 | ||
辛乐森 | 辽宁 | 盘锦 | 刑拘5个月 | 20000 | ||
刘彩花 | 辽宁 | 盘锦 | 6个月 | 10000 | ||
张思营 | 河南 | 周口 | 2年保外就医 | 2000 | ||
周桂珍 | 河南 | 郑州 | 新郑 | 1年6个月 | 2000 | |
肖传雄 | 福建 | 宁德 | 12年 | 50000 | ||
杨雄 | 福建 | 宁德 | 10年 | 30000 | ||
庄友布 | 福建 | 宁德 | 10年 | 30000 | ||
金丽燕 | 福建 | 宁德 | 8年 | 20000 | ||
陈开奇 | 福建 | 宁德 | 7年 | 10000 | ||
王田 | 福建 | 宁德 | 4年6个月 | 10000 | ||
林丽芳 | 福建 | 宁德 | 4年6个月 | 10000 | ||
陈星光 | 福建 | 宁德 | 3年6个月 | 5000 | ||
杨贵媚 | 福建 | 宁德 | 3年 | 5000 | ||
王松艳 | 山东 | 临沂 | 临沭县 | 3年6个月 | 20000 | |
陈素侠 | 山东 | 临沂 | 临沭县 | 3年6个月 | 20000 | |
潘晓波 | 山东 | 枣庄 | 监管半年 | 5000 | 押金1万元取保 | |
单现芝 | 山东 | 菏泽 | 成武县 | 1年半 | 几万元 | |
龚延昭 | 重庆 | 合川区 | 2年 | 3000 | ||
兰太莲 | 重庆 | 合川区 | 1年缓刑2年 | 2000 | ||
唐明碧 | 重庆 | 合川区 | 6个月缓刑1年 | 1000 | ||
宋兴伟 | 上海 | 沧州市人 | 宝山区 | 4年 | 10000 | |
薄长城 | 上海 | 秦皇岛市人 | 宝山区 | 4年 | 10000 | |
李葆华 | 黑龙江 | 七台河 | 3年半 | 3000 | ||
李晓凤 | 北京 | 平谷区 | 3年半 | 7000 | ||
冯继武 | 湖北 | 武汉 | 4年半 | 3000 | ||
曾金莲 | 湖南 | 岳阳 | 5年 | 现金大概有十万元 | ||
合计 | 265000 | 160000 | ||||
说明 | 五月份,中共勒索现金425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65000元,警察敲诈勒索160000元。(按最小值计算:几万元按2万元计算;现金大概有10万元按10万元计算。) |
迫害案例
案例一、湖南岳阳市曾金莲被非法判刑五年 警察抢劫十万元现金
湖南省岳阳市法轮功学员曾金莲女士五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五年,所谓的“判决书”中有许多是她本人根本就不知道的所谓“证据”,她己委托律师向中院提起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上九时许,岳阳市楼区公安局某副局长、国保大队、三眼桥派出所等二十多人乘三部车,突然闯入曾金莲家中,将她及她未修炼的丈夫一同绑架,把曾金莲抬上车;并非法抄家,抢劫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电脑、手机、现金大概有十万元等)。
曾金莲被劫持冷水铺留置非法审问,她的丈夫于晚上十二点被送回家,望着一片狼藉,人财两空的家,他急得、吓得、担心得彻夜难眠、六神无主、欲哭无泪。
曾金莲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云溪看守所。她的亲人多次找国安、610、政法委有关人员,请客、送礼、吃饭,他们口头应允年前、年后、三月份放回家,其实都是推托欺骗之词。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曾金莲在岳阳市楼区法院遭非法庭审,于五月十日已下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五年。
案例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最高12年,罚款5万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宁德市610办人员伙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肖传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杨雄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庄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七十四岁的金丽燕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陈开奇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林丽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陈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杨贵媚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蕉城区法院在610人员的操纵下,滥用法律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重罚。
案例三、巴林左旗王玉兰被非法宣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两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王玉兰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被非法宣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两万元,目前,王玉兰提出上诉,诉状由赵庆律师递交至巴林左旗法院。此前王玉兰在巴林左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因拒绝穿“号服”,被所长黄海峰指使恶人强行戴了半个多月的脚镣。律师讲:“不穿囚服不是上脚镣的理由,如果属实可以控告行恶者!”
案例四、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魏子清被诬判 不能拿到退休工资
福建省浦城县退休教师魏子清,因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好被诬判一年半,后因身体状况,被监外执行。但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开始,到如今半年时间里,一分钱的退休工资都没拿到,全被中共浦城县公检法司和社会保障单位给贪了。
案例五、因高压180,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警察勒索家属2万元后放回
五月八日,山东省聊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关克端在火车站被火车站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抄走2台电脑、2台打印机和一些法轮功书籍。后被送到拘留所,因高压180,拘留所拒收。第二天,被派出所警察勒索家属2万元后,将关克端放回。
四、大陆公检法新现象:抵制迫害法轮功
自二零一七年初开始,在中国大陆多地出现了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撤诉、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宣布无罪释放的案例。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报导,大陆一些公检法人员明白真相后,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山东青岛一起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转到即墨检察院后,多次被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换个罪名又诉至即墨法院。后因即墨法院法官对此案全体回避,该构陷案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检察院。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五月份,明慧网报道了多起大陆公安拒收、法院退案、检察院不起诉,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
又有12人被无罪释放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报导,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内蒙古、河北、山东、黑龙江、四川等省份至少新增12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案例。他们是:重庆的向林;湖北的赵凤兰;安徽的时军;湖南的姚瑞林、杨冬莲;江苏的马学荣;内蒙古的白彦宾;河北的朱小梅、魏静敏;黑龙江的孙玉梅和她不修炼丈夫;山东的许吉梅、陈秀梅。此外,四川省凉山州中院撤销对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炼法轮功的老太太的非法判决。另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1-4月报导,至少41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1-5月份累计至少53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
重庆合川检察院不予批捕 法轮功学员向林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重庆合川检察院对四川广安法轮功学员向林不予批捕,向林结束了两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平安回到家中。
向林,原华蓥市渠江水泥厂工人,修大法后身心受益,在真、善、忍的指导下,逐步扩大着自己的心胸,使自己越来越能够为别人着想,使自己的家庭、工作等环境越来越好。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向林在重庆合川法轮功学员祝跃辉的家里,被合川区国安大队警察绑架。后来祝跃辉被非法关押到合川区看守所,向林被非法关押到了合川五尊洗脑班,遭迫害一个月后,于三月二十八日被转到合川区看守所关押。
重庆合川区国安大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执法犯法,仍非法关押向林,并将构陷案卷递送到检察院。检察官没有延续国安大队的违法操作,依法审查案件,认为证据不足,向林无罪,故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在此之前,向林曾被绑架,陷冤狱七年半。
检察院免起诉 武汉市赵凤兰获释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法轮功学员赵凤兰,在一个多月前,已被检察院免予起诉,释放回家。
赵凤兰女士,五十多岁,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晚外出讲真相,因身上有两份真相资料,遭武汉市洪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赵凤兰在被非法关押、酷刑迫害八个月后,检察院免起诉 赵凤兰获释回家。
检察院撤诉 湖南姚瑞林、杨冬莲获释回家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报道,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检察院撤回起诉。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法轮功学员姚瑞林、杨冬莲结束一年多的非法关押,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走出看守所回家。
姚瑞林、杨冬莲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中、下旬分别被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公安分局和新晃县公安局警察合伙绑架,非法关押于铜仁市万山区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万山法院区开庭,非法庭审姚瑞林、杨冬莲。法庭上,受两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委托的两位北京维权律师为两位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姚瑞林、杨冬莲也进行了自辩。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开始,除了中午午餐半小时外,一直到下午五点才结束。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万山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姚瑞林、杨冬莲撤回起诉。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万山区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检察院撤回起诉。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姚瑞林、杨冬莲终于恢复自由,走出看守所回家。
法院退案 检察院不起诉,安徽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时军被无罪释放
五月二十二日,安徽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时军在被非法关押近十一个月后,法院退案 检察院不起诉,被黄山市警方无罪释放,回到家中。时军是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在合肥租房处被黄山市黄山区国保警察绑架,并被抄家,抄去的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东西还未要回,时军被连夜带回黄山审讯,后来长期被关押在黄山区看守所。
检察院撤诉 江苏涟水县马学荣获释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江苏省涟水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陈军林找马学荣谈话,把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交给马学荣。裁定书中说在审理过程中,涟水县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向涟水县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涟水县法院准许了检察院的撤诉。但陈军林说不会对马学荣进行经济赔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马学荣被涟水县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并处罚五千元。法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提前通知马学荣家人和律师。马学荣对枉法审判的结果不服,上诉至淮安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到看守所找马学荣谈话,二月二十一日马学荣被放回家。二月二十六日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作出:1、撤销涟水县法院对马学荣的刑事判决。2、发回涟水县法院重新审判。(注:以前涟水县公安局对马学荣家所抄物品(电脑、手机)都已主动归还。)
检察院未予批捕 内蒙古户外炼功者白彦宾回家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法轮功学员白彦宾,因在室外炼功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三十天后,赤峰市检察院不予批捕,白彦宾于五月十二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早晨五点多,白彦宾穿着炼功服炼功,在广场打着横幅时被警察绑架,同日上午七点多,有二十多名国保警察闯到他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手机及三百多元真相币。
白彦宾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到期,家属去拘留所要人,被告知已经转为刑事拘留,此后白彦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月十二日,因赤峰检察院不予批捕,白彦宾平安回家。
法院撤诉 河北廊坊市香河县朱小梅获释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被非法拘押五个多月的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朱小梅,终于获释,平安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朱小梅在河北省香河县城区家中,突然遭到当地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后被劫持在三河市看守所,非法拘押五个半月。
大庆派出所所长劫持孙玉梅 拘留所所长拒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大庆林源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孙玉梅家,不由分说将孙玉梅和她不修炼的丈夫一同绑架到林源派出所,询问起诉江泽民之事。
林源派出所警察强迫孙玉梅和丈夫签字,按手印,派出所所长亲自带人,把孙玉梅和她丈夫一起劫往让胡路独立屯拘留所。
孙玉梅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林源派出所所长不甘心,又将孙玉梅拉去龙南医院检查身体后,再次拉回拘留所,欲强行拘留。
拘留所所长根据相关法规,抵制了林源派出所所长这种违法行为,并亲自签字拒收孙玉梅,派出所不得已,才把孙女士和她丈夫放回家。
以理服人 河北省泊头市魏静敏获释
五月二十四日,河北省泊头市女法轮功学员魏静敏在泊信商厦门口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真相,被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
魏静敏说:“我的别名叫‘法粒子’,不配合邪恶(迫害)。”审讯人员叫她坐铁椅子,她对审讯人员说:“那不是我坐的,我不坐。”最后也没坐。
国保大队长王文生对魏静敏说:“找你好几年了。”魏静敏说:“我也在找你,去了你家,没有找到你,叫你了解了解真相,不要一错再错迫害法轮功弟子,我们的车(前一段时间讲真相被非法扣押的车)还在你们手里。”国保大队长王文生无话应答。魏静敏接着说:“你们这是违法办案,没有法律依据的。”
最后,610指导员高贵起拿出几页纸,说:“你要为你说的签字。”魏静敏说:“我不会签字,”并劝610指导员高贵起说:“你也不要签,你签了,以后法轮功平反了,这是你违法的罪证。”
最后他们说,放了吧。魏静敏堂堂正正离开公安局。
看守所拒收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法轮功学员许吉梅、陈秀梅安全回家
五月十二日,山东省冠县甘屯乡法轮功学员许吉梅、陈秀梅外出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非法拘禁在甘屯派出所。当天上午,多名警察撬开许吉梅家房门锁,搜走法轮大法书籍、真相挂件、真相条幅、4700元真相币和《九评》等资料,接着又闯入法轮功学员陈秀梅家中,搜走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
五月十二日下午,冠县国保大队警察刘涛、柳洋对许吉梅进行审讯,法轮功学员正念正行不予配合,最终连讯问笔录也未做成。
五月十三日,甘屯派出所警察强行带二人去聊城医院做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强行将二人送至聊城看守所,最终被看守所拒收。二人当天晚上顺利回家。
四川省凉山州中院撤销对郑琼等五人的非法判决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炼法轮功的老太太,被冤判后,上诉到凉山州中院。
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五位老太太接到中院《刑事裁定书》,本案因事实不清,经合议裁定:一、撤销会理县法院(2016)川3425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二、发回会理县法院重新审判。会理法院已退还沈佳凤的两万元保释金。
结语
善恶有报,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在得到暂时的名利后,很快就招来了恶报。
近期,明慧网几乎每天都报道了中共恶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实例: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河北省阜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石海港遭恶报毙命,年仅四十九岁。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夜间,天津市宁河区政法委书记张金明,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撞车死亡。至此,宁河区(县)三任政法委书记杨金华、张付川、张金明均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死亡。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北省永清县看守所所长韩秀文在单位查岗时突感身体不适。医院确诊为急性心梗,六月十四日七时许,韩秀文经抢救无效去世。至此,永清县看守所二任所长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死亡。韩秀文的前任所长梁成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在去舞厅胡闹时,被突然坠落的吊灯砸死。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晚,一直跟随江氏一伙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公安局局长夏日红遭恶报,已暴亡,年四十四岁。
天理昭彰,善恶有报,奉劝那些仍在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赶快停止迫害,诚心忏悔,将功补过,这是仅有的一条出路。不然报应一到,后悔就来不及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13/164631.html>瑞典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前的法轮功真相点(图)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厅是瑞典建筑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它不仅是这个国家乃至整个北欧的标志性建筑,还是每年举行诺贝尔晚宴的地方。这个著名的旅游胜地常年吸引着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前来观光。
图1,法轮功学员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大门口的真相点前展示功法 |
图2,法轮功学员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前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讲真相 |
进入二零一七年夏季以来,到瑞典旅游的世界各地游客似潮水般涌来。法轮功学员每天都坚持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的入口处,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介绍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 、揭露中共迫害、给中国大陆游客发放各种真相资料劝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多年来这个讲真相点早已经成了市政厅前一道独特的风景。
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点位于通往斯德歌尔摩市政厅的一个必经之处,对面是个停车场,这里过往的路人络绎不绝,周围的环境嘈杂、喧嚣不断。在这样的环境下,学员们伴随着炼功音乐,平静祥和地展示缓、慢、圆的五套功法,有的面带微笑向过往的中外游客发放真相资料,充满能量、祥和的场景,深深打动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了解真相的民众支持法轮功
法轮功真、善、忍的理念深受瑞典人的喜爱,当地不少明白了真相的西人导游,身体力行地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他们经常和学员交谈,深入了解更多的情况。当带领各自的游客团队经过此地时,他们首先要介绍的就是什么是法轮功以及正在中国发生着的残酷迫害,同时还告诉自己带的游客,法轮功学员在这里发的中文真相报纸,中国游客在国内是看不到的。那些游客常常会立即摄影、拍照留念,有的主动上前索拿取各自国家语言的真相资料并和学员交谈,有外国游客还拿走中文资料,表示回去要送给自己的中国朋友。也有人径直走上前,当场要亲自体验一下这个炼功动作。
那些明白了真相的中国导游常常鼓励不敢接真相报纸的大陆游客:“看看吧,没事!你看的是报纸,怕什么?!”有中国导游反馈,当他们的客人亲眼目睹法轮大法弘传世界,连外国人都在炼法轮功时,感到很是震撼。有人上车后大声喊:“人心所向的东西,你(中共)打压人家干什么?!”得到了全车人的共鸣。有的还说:“人家法轮功越来越有戏了,我们(中共)越来越没戏了。”一些经常出国早已了解了真相的人,总是竖起大拇指鼓励学员:“我最佩服法轮功了,加油!”有的还对学员说:“我们什么都知道了,也退了,这些资料还是留给其他人吧。辛苦你们了,谢谢!”
大陆游客因“祸”得福,退出邪党保平安
一天一个大旅游团,一车的大陆游客不接报纸,面无表情地经过学员的活动场地匆匆上车离开。不一会儿一位年轻的女士来到学员跟前,焦急地请学员帮忙。原来她来自深圳,由于不适应瑞典的气候,身体不舒服就一直在车上没下来,后来想下车透口气,她连手机也没带就下了车。没想到当她一转身的时候,看到她乘坐的那辆大巴车在她眼前一下子就开走了,车上的人根本就没发现她下车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得知她的情况后,劝她先不要着急,然后跑前跑后地帮助她找其他人帮忙,最后帮助她把问题圆满解决了。在她等车接她的时候,学员与她聊天,向她讲述了法轮功真相以及三退的重要性,她高兴地退出了曾经入过的共青团组织,接收了全部的真相资料并向学员连声道谢。明白了真相,她的脸上洋溢着喜悦、灿烂的笑容。
还有一位来自四川的中年男士,由于他在市政厅里面参观时出来晚了,一出大门口,发现自己乘坐的那辆大巴车不见了,也找不到团队的同伴了。这下他可急了,赶紧电话联系同车的人,后来总算联系上了,他大声告诉对方:“我就在法轮功这里(真相点前) 等你们。”得知车马上会过来接他,他的心才踏实下来。这时他开始看展板,和学员交谈。在接他的车来之前,他听明白了真相,退出了曾经入过的共青团组织。临走时学员表示很抱歉,说由于时间太仓促,没能更深入地讲,这位男士说:“你讲得很好了。我知道你们很忙,快去给其他人讲吧,我会仔细去读这些资料。谢谢你们!”他手里拿着各种真相资料连声道着谢,满意地离开了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点。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3/16451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2017年1-6月,吉林省长春地区两位法轮功学员刘淑艳、于桂香被迫害致死,王彩霞等二十八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开庭,李玉芳等九十四人次遭绑架,其中至少有五十八人已回家。此外,法轮功学员韩慧珍等二十四人次遭骚扰。
一、迫害致死案例
1、刘淑艳被迫害致死
长春市榆树市现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淑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刘淑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长春市榆树市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长闫国辉和管瑞川从山东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迫害。
刘淑艳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因绝食反迫害,遭受强行灌食十二天,关小号十天等迫害下,已经奄奄一息,被吉林省女子监狱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医院治疗,经过化验、采血等处理后方才通知家属,没等家属到场就急于动手术,监狱六一零和医院方面用恐吓的口气在电话里强制要刘淑艳的女儿表态马上动手术,家属考虑到邪党江泽民政法系统和医院这些年来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频频发生,就在电话里强调,家属不到场不许手术。
刘淑艳的女儿赶到医院已经是下午,一看母亲刘淑艳已经不行了,意识不清,脉搏跳动微弱,就剩一口气了,当刘淑艳女儿问大夫手术的成功率是多少时,大夫却说:“我不能说成功几率有多少,如果说成功率百分之九十,那百分之十叫你摊上算你倒霉。”刘淑艳女儿与警察交涉办转院,回当地救治,监狱警察说保外就医手续没下来,监护权不在你那。就这样被他们拖到第二天下午一点多钟才办完保外就医,吉林女子监狱才同意家属把人接回来。
回来后当地的医生说没有希望,不久刘淑艳于四月二十一日晚八点五十分含冤离世。
刘淑艳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淑艳曾遭恶党多次迫害,给家人和自己身心都造成严重伤害和摧残。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黑林镇派出所孟所长带四、五个警察抄家,把她绑架到榆树拘留所,六、七天后非法劳教一年,关进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刘淑艳去发真相资料时,被黑林子派出所警察李伟、崔广来和司机彭显明绑架,关押在看守所。刘淑艳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绑在床上,每天打七、八瓶不明药物,脸、身体开始浮肿,恶心呕吐。七、八天后他们又换了一种药物,打上后刘淑艳就心难受,剧烈恶心呕吐,坐卧不安,睡不着觉。才两、三天的时间,刘淑艳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警察怕她死在看守所,被公安局勒索了家人一万五千元钱(包括保证金两千元,人情费一万三千元)才将她放回。回家后不堪骚扰,她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榆树市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长闫国辉和管瑞川去山东孤岛将长期流离在外年近六十岁的刘淑艳绑架回榆树市,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刘淑艳被关在看守所五个月时,一双儿女几次想见母亲都没见到。后来他们给母亲聘请北京律师,可是,检察院办案人赵铁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律师,在电话中对家属大吼不见家属,匆忙把案卷移到法院。律师又去法院递交手续,可是法院办案人张立国百般刁难,阻止律师接卷,“理由”是不许外地律师到榆树为法轮功辩护。家属到榆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当地律师,可是当地律师说,上边规定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得是中共党员,我们律师事务所的都不是党员,不能为法轮功辩护。
继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榆树法院非法对刘淑艳的庭审后,法院又于四月十一日下午四点钟开庭,宣判刘淑艳三年徒刑。刘淑艳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长春中级检察院、法院非法书面裁决刘淑艳的上诉案,维持原判。刘淑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迫害,八监区为“转化”刘淑艳,每日长时间强迫坐小板凳,不让随意购买生活用品。当家人接见时,问起在里边的具体情况,刘淑艳几次欲言又止,表示电话有监控,不便说。
刘淑艳在吉林女子监狱遭迫害,不到一年时间,便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晚含冤离世。
2、于桂香被绑架五天遭迫害致死
长春市九台区今年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香,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九台拘留所,六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于桂香老人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的身心受益,和法轮大法真善忍法理的美好讲给他人时,被受中共邪党谎言宣传迷惑、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非法抓捕。在制造的一系列所谓“证据”下,关押到九台马家岗子拘留所遭受迫害。
老人在非法迫害面前拒绝任何签字,照相和按手印等审讯和迫害程序,而九台公安局和拘留所仍然对老人构陷罪名,非法关押,而且九台马家岗子拘留所没有对老人做任何体检程序,不顾老人因审讯造成的身体不正常状态强行关押到拘留所。 在关押的前两天,老人出现身体严重的不正常状态,报告到拘留所主管部门,希望给老人做必要的检查或保外就医。而拘留所和公安部门则互相推诿,渎职,以各种借口拖延和不为老人做检查和保外治疗,无视六十五岁老人的不正常身体状态,强行非法关押,直至六月二十日晚,老人在卫生间中倒下,从此再也没有苏醒过来。
在老人被绑架关押前,警察给于桂香的儿子打电话,通知被抓信息时,老人的儿子告诉警察,我妈曾患有脑梗和糖尿病,年龄又大,我们父子正在长春做开颅手术,你们不要抓她,而警察和拘留所不顾家人的反对和提醒,没有做任何体检,也没有老人签字同意,就非法关押迫害,造成老人死亡!
二、非法判刑或非法开庭案例二十八人次
1、王彩霞、刘东洋母女遭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刘东洋母女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庭审,马卫和周运昌两位律师为她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得公诉人和庭长都渐渐的没了声音。
王彩霞、刘东洋母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农安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公安局刑警队、国保、警察联合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将构陷王彩霞、刘东洋的卷宗移交长春市南关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点开庭,只有庭长、公诉人、两位律师等,当时只允许王彩霞的儿子一个人进去旁听。而“610”和警察等人员全部在外面盘查、骚扰来这里支持王彩霞、刘东洋母女的法轮功学员。
马卫和周运昌两位律师为王彩霞、刘东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开始辩论时,公诉人的多项指控被律师驳回,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得公诉人和庭长都渐渐的没了声音,公诉人也知道其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指控在法律和事实面前苍白无力,所以,当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庭长宣布不进行第二轮辩论。
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和刘东洋也做了修炼法轮功不违法的发言。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当天没有宣布庭审结果。
2、十位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李瑞凤、杨金玉、杨金凤、等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郝杰、马宝舫、张凤秋、胡波、李瑞凤、李绍珍、杨金玉、杨金凤进行非法庭审,不让他们自己请辩护律师,都必须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师。
构陷所谓的“证据”竟然是由国保大队制作的光盘,大约十盘左右,里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图。法轮功学员当庭正告他们信仰无罪,没犯任何法律;法轮功不是×教;希望他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学员希望开启他们的良知,完全站在为他的基点上引导他们深思: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你们将怎么办?要为自己的将来负责。审判长王荣富推卸责任,辩称“这是国家的事,由国家负责”,仍然错用《刑法》300条。
非法开庭时间从早上八点三十分到下午二点左右,中午休息半个小时。在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此次庭审审判长由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庭长王荣富担任,公诉人是德惠市检察院起诉二科科长孙勇超,还有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娄兴岩等。开庭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制造冤假错案。
法院通知每位当事人只允许两位家属出庭,但必须得是非法轮功学员。进庭前还必须得到国保的允许,崔涛的老伴被德惠国保大队娄兴岩当场强行推出门外,杨金玉的母亲被国保大队的指导员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许进入法庭。
3、长春市汽车厂七十七岁韩兰被非法冤判一年半
长春市汽车厂法轮功学员韩兰,于2016年8月13日和常姓法轮功学员一起被警察绑架,后来常姓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韩兰被冤判一年半,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地址:在长春市宽城区兰家乡的东北方向)。
韩兰在法庭上堂堂正正地为自己辩护。韩兰说:“我炼法轮功一周,病好了,能下地走了,身体健康了。法轮功让做好人。让我不炼,那不可能。”
韩兰被绑架后,她老伴的终身癫痫与小脑萎缩病又犯了,最终离开人世,十分遗憾的是,就是在最后的一刻也没看上狱中老伴一眼。
4、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邓丽娟被非法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腊月二十七),长春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邓丽娟被敦化市法院非法冤判三年,邓丽娟不服,当场要求上诉。宣判时即没有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家属给邓丽娟聘请的律师,宣判后才通知家属,严重的违背法律程序。
邓丽娟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榆树市青山乡三兴村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上的疾病在短短的二十几天内就不翼而飞,一家三口在大法的沐浴下快乐的生活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邓立娟和丈夫郑福祥为了说句公道话,遭受残酷迫害。郑福祥在长春苇子沟、奋进、朝阳沟劳教所,受尽了精神与肉体上的摧残,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被迫害致死。当时邓立娟被迫流离失所,没能赶上和他说最后一句话;儿子才十三岁,小小的年龄就只好出去打工挣钱养活自己,后来不幸车祸死亡……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邓丽娟在敦化市某小区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敦化市巡警绑架,遭到巡警王飞宇、张志强的酷刑折磨,把酷刑折磨形成的逼供材料报到检察院,被非法批捕。检察院办案人员叫梁二胜,把所谓案件推到法院安排进一步迫害。
5、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杨凤元已被非法开庭
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杨凤元2016年11月16日,利用过年前发放真相台历,被沙河子杨家村三社不明真相的于景福恶意举报,被苇子沟派出所所长吴洪杰等人绑架,关押长春看守所,于2017年2月28日被非法开庭,非法庭审一小时后,没有下判决。
6、长春法轮功学员崔荣华遭非法庭审
长春法轮功学员崔荣华于2016年9月17日被桃源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不让家属见。大约2017年4月,南关区法院对崔荣华进行非法庭审,只允许家属两个人进去旁听。家属请了个常人律师,根本不替崔荣华辩护,反而劝崔不炼。开庭只有10多分钟就匆匆休庭结束。
7、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孙景和面临被非法开庭
2017年6月6日下午1点20分,长春市九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景和非法开庭,因录像出了故障,没开成,不多会就散了。大法弟子孙景和又被警察带回看守所。孙景和已被关押看守所4个半月了。
8、长春市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姜彦被非法开庭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姜彦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开庭,姜彦为自己做了无罪申诉。
姜彦是一名教师,现年五十一岁,多年来他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与人为善,遇事为他人着想,得到亲属乡邻的好评。他与九十岁高龄的老父亲在一起生活,他孝敬老人,对老人的生活照顾得非常好。有时间还领着老人学法,使老父亲的身体至今都很硬朗。
可就是这样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却因讲真相遭到多次迫害。他的妻子因迫害怕受牵连而与他离婚。
9、长春榆树市赵宇晶、王玉兰、朱艳玲、王秀英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清晨六点多钟,榆树市法院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赵宇晶、王玉兰、朱艳玲,并非法宣判八十岁的老太太王秀英刑期三年六个月,监外执行。法庭上,法官阻止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辩护,庭审不到一小时,草草收场。
在非法宣判八十岁的老太太王秀英时,老人家咳嗽的都要上不来气了,脸被憋得青紫色,一名好心的警察告诉护理老太太的儿媳妇说:“让老太太躺在椅子上吧。”这时法官还在作秀,非法宣判王秀英三年零六个月(监外执行)。
10、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陈伟遭诬判二年后被劫持入狱
长春市农安县三岗乡法轮功学员陈伟于2016年7月21日被绑架农安县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判两年,被劫持入公主岭监狱迫害。家属两次去监狱看望陈伟,都没有见着人,监狱告之,陈伟没“转化“不让见。家属给陈伟存二千元钱,监狱以不“转化”为借口不给开户。
明慧网2017年1-6月报道的前期遭迫害案例: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同一天多名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长春市610国保大队联合社区派出所统一行动绑架。部份法轮功学员先后回家,长春市610操控公、检、法,对其他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组织构陷材料,并阻挠多次拒绝维权律师阅卷、律师辩护,甚至欺骗律师另派他人。法轮功学员张文福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遭到长春市宽城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被诬判三年;王永青遭到长春市高新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宣判被诬判五年,处罚金四万元,判决书(2016吉0193刑初90)签发日期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日,判决书送达日期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张文秀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冤判一年半,王戈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法轮功学员孙永被法院诬判七年。
三、绑架案例九十四人次
1、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孙士英与儿子王洪岩、女儿王洪艳被绑架、构陷
因收留一位刚刚遭受九年冤狱的辽源市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吕永珍,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孙士英与儿子王洪岩、女儿王洪艳一家三口,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辽源市610、公安局,长春市宽城公安分局、兰家派出所等一大帮人绑架、抢劫,日前被警察构陷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宽城区公安分局以家里有大法资料继续非法关押、构陷孙士英母子三人,四月十三日宽城区检察院将孙士英与儿子、女儿一家三口非法批捕。四月二十八日,家属为孙士英聘请的律师到宽城区检察院递交解除批捕决议,要求宽城分局放人。宽城分局不让律师进大门,说是兰家派出所办案,律师来到兰家派出所,兰家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让去市局,他们互相推脱。五月十日,律师会见了孙士英,并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控告办案单位程序违法的法律文书。
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将案子退回宽城区公安分局,宽城公安分局再次将孙士英母子三人“材料”非法构陷到长春市检察院。据悉,长春市检察院已将案子非法移交到孙士英母子三人住所管辖地朝阳区检察院公诉科。
2、上半年九十四人次被绑架
一月五人次遭迫害
长春法轮功学员李玉芳、张秀菊、朴太淑因讲真相被绑架三人已回家,长春法轮功学员周淑侠遭绑架,长春市榆树市李香云遭绑架已回家。
二月五人次遭迫害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陈敬辉被绑架并抄家已回家,农安县法轮功学员杨春红、李想、段丽杰等被绑架,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马玉玲在火车站被绑架,走脱。
三月十八人次遭迫害
长春市绿园区三名女法轮功学员因讲真相被绑架已回家,长春市绿园区法轮功学员张福荣,六十七岁,被绑架被抄家,长春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李晓光已回家、徐风云夫妇被绑架,长春法轮功学员冯金生一家四人遭长春市宽城区分局警察伙同兰家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冯金生(已回家)、陈义红夫妇,他们的孩子冯震(已回家)、冯金生的姐姐冯金波也一同被绑架并非法抄家,长春法轮功学员李润富遭绑架,孙淑英和刘春芝因讲真相被绑架已回家,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韩肖莲因讲真相被绑架已回家,农安县法轮功学员朱海涛被绑架已回家, 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于桂香因讲真相被绑架已回家,长春市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宋兆恒已回家和刘艳荣(七十岁)、张丽梅(六十八岁)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已回家。
四月六人次遭迫害
长春法轮功学员吕大启过安检因真相资料被绑架,长春法轮功学员孙柏方、赵君凤夫妇回家乡乾安县办理身份证,因诉江遭绑架已回家,榆树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芝被绑架已回家,长春市榆树市大法学员吕铭玉被绑架抄家,长春市二道区七十五岁刘志宽被绑架(已回家)。
五月十六人次遭绑架
长春一位四十多岁女法轮功学员在硅谷大街讲真相被绑架已回家,长春法轮功学员李维清因发真相被绑架已回家,长春法轮功学员曲广义是被长春铁路公安处绑架,榆树市大法学员高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孟宪芳、刘彩霞、张志成被绑架四人已回家,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外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四位已回家,长春法轮功学员林月被绑架已回家,榆树市李庆霞(已回家)和另一名女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绑架,长春法轮功学员于风清在车站遭绑架已回家。
六月三十三人次遭绑架
长春市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高凤莲、张淑华、张兴荣遭绑架三人已回家,长春法轮功学员林月和两名家属遭扣押三人已回家,长春市农安县宋佩杰、九台区法轮功学员王殿华、田如凯、梁秋云(已回家),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邹彦明、邹彦杰兄弟俩、农安县法轮功学员李国文、杨太英(已回家)、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吴环与一名八十二岁的老年学员在讲真相时遭绑架现二人已回家,杜景义夫妇等九人因炼功遭绑架八人已回家,九台区法轮功学员孔凡明、刘丽影、尹艳凤、刘伟、郝万玲(已回家),榆树法轮功学员郭淑兰、郭树学被构陷绑架,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姜金红遭扣押。
3、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后获释
穆晓梅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被长春汽开区锦城派出所绑架,当晚送進长春苇子沟拘留所,拘留所拒收,又劫持到派出所关押。七日上午,副所长刘辉勾结医院为穆晓梅检查身体,又强行送進拘留所关押。二十日,又被劫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过程中,穆晓梅不配合邪恶,始终零口供。家人为她聘请律师。四月七日以原定罪行不符无条件释放。
三月十七日上午,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香在当地客运站,向民众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被一交警举报,随后被德惠市610国保大队娄兴岩、葛旭全、杨艳秋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王兴香却被德惠市610国保非法转刑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为维护合法权益,亲友聘请律师维权,并且律师和家属一同先后到长春中级检察院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等部门,堂堂正正去营救亲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德惠市检察院等三人,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提审。面对非法询问,王兴香答复,信仰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这一切都是非法迫害,并拒绝签字等不合理要求。王兴香并善意提醒德惠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几天后,德惠市检察院最后做出决定,对王兴香不予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把案卷退回到德惠市公安局,五月二日,王兴香获释回家。
四月二十七日,长春市二道区国保副队长孙润先带领二道区国保警察及吉林街派出所警察,闯入年近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志宽老人的家,在既不出示警察证,又不让老人看清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大法师父法像、香炉、果盘、香等物品,并没有给出具体扣押物品清单,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孙润先等警察绑架了刘志宽老人及她的保姆姜金红。稍后,刘志宽老人因为体检时身体不合格被送回家中,姜金红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姜金红家属向省上级单位控告二道区国保副队长孙润先的违法行径。据悉省级相关单位特委派长春市信访局处理此事,长春市信访局直接将控告书转呈给了长春市公安局。就在前几天,长春市公安局找到孙润先本人,对其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程序问题进行了询问。后来,姜金红获释回家。
4、其他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九人
长春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被非法关押到第四看守所;
长春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李德珍被绑架并非法抄家关押在第四看守所;
长春法轮功学员夏桂珍和女儿李游,被长春公安到家里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长春第四看守所;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文艳被劫持到第四看守所,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裴淑梅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四看守所;
长春法轮功学员陈义红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二看守所;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陈艳华因炼功被劫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龚士英被绑架到长春第四看守所。
前期绑架:长春法轮功学员钟英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长春市绿园区法轮功学员李桂华、李桂英、马秀荣于二零一六年被绑架,至今仍未放回。
四、骚扰案例三十九人次
一月:长春市绿园区合新镇派出所一月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榆树有俩法轮功学员在长春火车站被骚扰被翻包搜查,
二月:榆树一法轮功学员从长春龙嘉机场坐高铁到长春火车站,在高铁站受到骚扰,
三月:长春经开区兴隆山镇郊大队骚扰法轮功学员韩慧珍,长春市榆树市国保大队骚扰傅伟东、金姓等,
四月:长春绿园区春城大街派出所四月骚扰四名法轮功学员,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张军、朱立茹、王士芬等遭骚扰,
五月:长春市二道区吉柴社区两法轮功学员遭骚扰,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李莲芳、王玉兰、管玉新、梁秋云、梁福友、王国兰、李秀芹、李桂香、孔凡才、拱晓莉等遭骚扰。
六月:长春市九台区法轮功学员郭延祥、实连英、赵显军、曹来申,长春市榆树市付伟东和老金家骚扰、长春宋姨、华玉梅、李风珍、韩惠珍、英子、骚扰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勇晓琴、张显雷。
2017年 1-6月,从时间看,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主要发生在三月和六月,从发生绑架的地区看主要集中在长春市区及九台区,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长春市六一零及各区县六一零国保、派出所。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下载(34KB)
做善事遭绑架、构陷 七百多人要求释放
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坐樊明胜的车,到太平乡宏林村挨家挨户送窗花、福字、吉祥年画和过年的吉祥物,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被密山市太平乡派出所警察伙同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玉海颖等人绑架、构陷,送到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非法拘留十三天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国保玉海颖和李金林把樊明胜非法关进密山看守所,把王玉凤五个女士送到鸡西市看守所,由拘留转为刑拘。到鸡西看守所,尚艳花不断地呕吐。玉海颖把她拉到鸡西市矿总医院检查身体。回到看守所时,尚艳花胳膊腿都不好使,由两个人架着胳膊下车进屋。看守所拒收。回到密山市公安局玉海颖勒索五千元保释金,由家人把尚艳花接回家。
亲戚邻居和善良民众听说这件事后,几天时间就有628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玉海颖和涉案的有关警察立即释放于秀香、王玉凤、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五人。
密山628人签名要求释放王玉凤等 |
红手印引起密山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玉海颖和警察恐慌。年前(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几号)玉海颖和警察找参与营救王玉凤签字按手印的人调查情况,问谁让征签的?那个人长得什么样?是男的是女的?过完年后,密山多个派出所警察到居民家调查签字的事,警察们拿着录像机,进屋后没有经过主人同意就对室内物品非法录像,骚扰老百姓的安静生活。
民众看到警察对宪法三十六条,三十五条的法律和对现政权的有关法规的漠视,违法办案,没有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就又有97名善良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扬淑贤、尚衍花等五人。
公检法合谋制造冤假错案
密山市检察院违反宪法和现政权的有关规定,违法办案,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对这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随后,密山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密山法院。
家属为王玉风、于秀香聘请了律师。五月十九日,亲友找到密山市法院庭长张莹问哪天开庭,通知家属了吗?张莹说不用通知家属。五月二十二日,律师到法院问张莹,家属入场的事情,张颖说不用入场券,拿身份证有座就进。
二十三日早,法警在法院门卫安检登记进入法院人员的身份证,照相,搜身。密山国保一男便衣用微型相机对在审判大厅等候的人员偷偷录像。开庭前国保副大队长玉海颖和贾德军、李刚他们都进到法庭里。玉海颖伙同法警在走廊入口处再一次设卡安检,并宣布每个人只能进三个亲属。有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姐姐拿身份证登记时被玉海颖给撵出来了,不让进。
按照法律程序,亲友可以做辩护人。有两个配合律师一起辩护的亲友进法庭时被拒,要拿司法局的审批手续,俩亲友赶到司法局,司法局的人说:得张莹出手续他们才能批。俩亲友又赶回到法院找张莹,被法警挡住。最后法院信访办的人把俩亲友的辩护词收下,答应转交给张莹,并给予答复。
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陈述时,说在过年前是给农民送窗花、福字和过年的吉祥物,被抓时车上没有资料,只有手里的一包资料,警察让她们进屋等待,她们出来时看到地上有一堆资料,也没让她们点数。玉海颖在询问时对她们诱供,欺骗说:你写悔过书说不练了就让你回家过年,你不写就判刑。她还说:你不能说卖窗花,你说卖窗花就得判刑,你说都是法轮功资料就让你回家等诱骗言词。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密山法院诬判于秀香四年、王玉凤三年,并勒索罚款数万元。
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玉海颖;办;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 13836516222
贾德军;办5286012 宅5211555 13836557555
中队长 李 刚:宅 0467-5229088、13946806333
索正琳女士本是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因散发真相资料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失去教师工作,在贵州省女子监狱(羊艾监狱)被迫害二年,导致一条腿残疾。
二零一六年四月,索正琳女士贴真相不干胶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黔南州公安局女子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亲友帮助请的省外律师见到索正琳的办案人——独山法院刑庭的白贤荣(副庭长)时,白贤荣告诉律师已判刑三年。律师当场提出:重新开庭。在律师力争后,法院方答应要求。但是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下旬开庭后,还是非法判了三年刑。
索正琳女士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零两个月,不仅没见过自己的任何一个亲人,连亲生儿子都不敢过问母亲的事,只有友人给她在看守所上点钱。
索正琳(索正明)女士,一九六三年生,毕业于独山师范学校,家住独山县教师新村。索正琳原分配在麻万某小学任教,三十岁出头时就一身的病痛,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等一身病痛几成残废。为了不拖累丈夫,她主动提出与丈夫分手,独自带着幼小的儿子,拖着满身疾病身子,还要上班,艰难度日。后被调来城区春场小学当教师,一边教学一边治病,对学校事业兢兢业业,是学校骨干,但一身的病痛却使她吃住难行。
一九九八年在好心人的介绍下,索正琳女士开始炼法轮功,不到几个月,一身病痛全部消失,从此感悟到了大法的神奇。本来就善解人意的她,学大法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后,更能为他人着想,而体现在她的为人处世和教书育人中。
为了向世人弘扬这万古机缘的法轮功,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索正琳女士在独山县兔场奎文阁(旅游景点)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后,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两年间,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女子监狱(羊艾监狱)。索正琳的教师工作,从二零零六年十月开始被开除。
索正琳的身体状况,从二零零八年十月离开监狱前就发现一支腿疼痛难忍,当乘坐监狱的车回家下车时,这条腿又被扭伤的很严重,而且导致残疾,要找工作很难。索正琳的母亲年迈,又远在偏远山区;唯一的儿子虽已成人,在外省打工,可是怕受牵连迫害,也不敢与母亲联系。
二零零八年十月到二零一六年四月,索正琳靠跟人做钟点工(做饭、打扫卫生等)每月六、七百元维持生存。索正琳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上九点半左右去北集菜市场买菜回来,走到菜市场路口被“610”和国保大队两名警察拦截绑架到县公安局,强逼迫采血、盖手印、写三书迫害。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个人:
黔南州公安局局长:王志军
黔南州公安局局长室:0854-8222215、副局长:0854-8225502
副局长:0854-8246812
副局长:0854-8246813
办公室:0854-8222215
一科:0854-8222047
政治处:0854-8222536
黔南州公安局女子看守所:地址,都匀市桐洲路 电话:0854-8222536
黔南州独山县法院刑庭:白贤荣(副庭长)
黔南州独山县公安局:公安 韦梁海 (办案人)电话:13638941998
黔南州独山县国保大队:黄建民(明)(办案人)电话:13985066852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7/164557.html>
看到这里您也许会奇怪,这老太太犯了什么罪?警察为什么抓她?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冀德莲老人是法轮功修炼者,中共对待法轮功从没讲过法律。
就是这次绑架冀德莲老人的“理由”,也只是因为冀德莲被开庭审理,一审法院以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定罪,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非法庭审冀德莲,并冤判三年。看守所以冀德莲身体不合格拒收。冀德莲虽然自由了,但要抹去扣在身上的莫须有罪名,故而上诉至太原市中级法院。太原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非法二审维持冤判,并要将冀德莲关进看守所。冀德莲被迫流离失所。
回想十八年来冀德莲一家人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也彰显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忍。
冀德莲原本有一个被医院诊断无法医治只有等死的人,二十多年前患有子宫癌,整个子宫都切除了,修炼法轮功后三个月,不治之症不翼而飞,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家人看了老人的身体变化都很佩服法轮功。老人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媳妇周拉香还跟她炼起了法轮功。
没多久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冀德莲老人上北京上访,被西铭派出所带回。前任所长秦俊明(早已遭恶报死亡)打冀德莲十多个耳光,踢十几脚,威胁游行示众,村书记白全锁找到冀德莲的大儿子说:“要把你妈接回,要上交一千三百元,砸房子、卖地也得交。”后来家里凑了八百元。
冀德莲还被关过西铭村大队办的洗脑班、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还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大儿媳周拉香一看这样就吓得不敢炼了,后来大儿媳得了是脑梗,生活不能自理,两个人搀着都不会迈步,二零一一年前后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两个月后脑梗痊愈,家务事也能干了,人也胖了,肤色很好,白里透红,完全看不出她以前得过脑梗。再次向家人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山西晋中市榆次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周拉香和婆婆冀德莲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去旁听,当地国保申建军对这些法轮功学员恐吓、审问到十二点,强迫写“保证”后,将他们放回。期间周拉香受到恐怖压力,精神受到重创。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八天后,以西铭派出所所长张建刚为首的一群不法警察,上门骚扰,他们先抄了西铭村李金兰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这些不法人员有西铭派出所所长张建刚、万柏林防暴大队、万柏林分局、西铭村委会的芦长生、民兵连长张玉萍。来了好几辆车,门口都挤满了。
他们抄走了周拉香家的四本《转法轮》、师父照片、炼功播放器、一些法轮功资料,并要把周拉香带走。面对一屋警察和恐怖气氛,周拉香昏过去,他们才没下手,撂下周拉香,撤走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初,万柏林公安分局开始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骚扰。张建刚带着警察将周拉香绑架到派出所,这时周拉香身体虚弱,已经无力走路,于是强迫周拉香儿子背着周拉香,上了警车拉到派出所,强迫他儿子签了什么字,才放回。
此后不久,西铭村委会民兵连长张玉萍又上门骚扰,周拉香当时不在家。
后来周拉香被家人送到医院,住院十几天,医生说医治无望,让家人接回。最后几天,周拉香极度虚弱,上不了床,白天黑夜只能坐在沙发上,意识清楚,但不会说话。进食艰难,吃饭时,两勺米汤都喝不进去,瘦得皮包骨头,始终吸着氧。
即使这样,张建刚仍企图迫害周拉香,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多,张建刚带着两辆警车,十二、三个警察上门骚扰周拉香,周拉香再次蒙受迫害的恐怖压力,张建刚走后,当晚七点,周拉香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四岁。
再说婆婆冀德莲因修炼法轮功,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发真相资料时,被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老人的四个儿子去要人,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对冀德莲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冀德莲老人去榆次旁听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时又被警察绑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太原市公安局下达通知对冀德莲采取强制措施监视居住。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冀德莲老人又因参与控告元凶江泽民,遭到警察骚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太原市万柏林法院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庭审冀德莲。
开庭前一天,即二零一五十一月十二日,审判员李志强告诉冀德莲的女儿说:“明天有二十人参加旁听,告诉你妈明天好好配合,不要以为七十岁监狱就不收了,现在年龄限制改成七十五岁了。”
二零一五十一月十三日开庭时,果然小小的法庭里坐满了警察,有二十多人,只有中间给冀德莲留了一个位置。审判员李志强企图给冀德莲定罪。
冀德莲在法庭上说: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二零一二年,我被一辆面包车撞了,肇事司机把我送进铁十二局医院,经医生检查我的胯骨严重错位、盆骨裂了两、三道缝、胳膊上缝了二十多针、左眼上眼皮也缝了一溜针,脸上多出创伤,脸肿的变了形。就这样我四天炎症全消,六天就出院了。并且事后找到肇事司机退还他给我的八千元医药费。我现在好好的。普通人谁能做到?”话没说完被打断不让说。
后来冀德莲又说:“请你们善待大法,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审判员李志强最后宣布休庭。冀德莲老人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十一月十九日,冀德莲老人接到警察电话,叫她到小井峪派出所去一趟。老人去了之后,警察说解除对她的监视居住。
随后冀德莲向万柏林法院继续上诉自己修炼无罪。二审判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冀德莲被非法通缉。
时隔两年之后,冀德莲老人回到家中,本以为没事,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号去西铭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被抓,现被关太原疙嶛看守所。
婆媳二人身患不治之症,修炼法轮大法起死回生,中共暴政的迫害却让媳妇含冤离世,让七十四岁高龄的婆婆再受牢狱之苦,给家庭带来恐惧和悲痛。
信仰法轮功没有错。古今中外,无论什么社会制度,人都有做好人的权利,而且都表彰人们做好人、提高思想境界、提升道德。可共产党这个西来邪灵,一直破坏中华传统文化、残害中华儿女,以各种运动害死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这十八年来又迫害坚持“真善忍”、努力做好人的法轮功群众。天理昭昭,不怪说天灭中共是必然。
希望良知尚存的人们,伸出您的正义之手,帮帮老人吧。
在这里也奉劝张建刚等人,将心比心、停止犯罪,早日让冀德莲老人回家,方为上策。
西铭派出所的所长张建刚多年来为了捞取名利而迫害法轮功,后来担任万柏林分局杜儿坪派出所所长,现在又调到万柏林分局西铭派出所当所长。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残忍歹毒,绰号“本拉登”,使多位法轮功学员失去生命,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无尽悲伤。
以下是张建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事实。
一、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侯利军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中共警察在太原绑架制作、散发真相材料的法轮功学员,共绑架六十四人,非法判刑二十三人,其中毛延平、王志明、丁立红、康治国、栾福生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拷打中、监狱监禁中被迫害致死,警察郑永生连开数枪致残崔中江和孟峰伟,他们的车辆、财物均被掠夺、没收。中共由此成立所谓“一零一大案”专案组,张建刚参与此次迫害。
明慧网的报导中记载:“万柏林公安分局使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有张建刚、秦峰、常明礼(音)、梁志强、李静峰(杀害毛延平的凶手)等。这几个恶警手段极为凶残歹毒,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张建刚,男,三十多岁,身高一点七十八米左右,说话略带卷舌,太原市口音,绰号‘本拉登’。”
以下是二零零二年“一零一大案”中,亲身经历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侯利军在诉江状中,揭露当时泯灭人性的酷刑,侯利军写道:“绝食绝水六天再遭十八万伏电棍电击……又把我扒光衣服,好几个警察死死的把我按在水泥地上,上面又压上三把椅子,用两根高压电棍从头到脚进行不间断的电击,包括生殖器官都不放过……。我的裤子被扯烂,整个头上被高压电棍打得全是大包,头上还打出了血口子,整个脑袋都被打的变了形……”
“为了抗议对我的迫害,我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开始绝食绝水,绝食绝水六天后,郑永生和常明理(二人是杨梅喜手下)又把我由看守所带回刑警队,我看见郑永生问张建刚:这是多大的?张建刚说:十八万伏的。说完他们每人拿一根电棍一起电击我。”
“我的双手被铐在背后,鞋被扒掉,电棍噼里啪啦的冒着蓝光打在我身上,就象几百根钢针同时扎入身体,就象大铁锤狠狠的重击身体,这两种感觉夹杂在一起,皮肤火烧火燎地疼痛,非常痛苦。一直电了我很长时间,我被打得站不起来,思想意识都有些模糊了,整个房间都有一股浓烈的,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当时我六天没吃饭喝水了,很虚弱,就这样他们都残忍的对我酷刑逼供。”
二、绑架法轮功学员宋翠萍、史玉梅
二零一二年五月,张建刚在万柏林分局杜儿坪派出所当所长期间,绑架在街上讲真相的宋翠萍、史玉梅。警察从后面猛地揪住宋翠萍的头发,然后拖上警车。宋翠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史玉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入室抢劫、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李金兰
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村法轮功学员李金兰,六十五岁,是一位农村善良的妇女,在家被张建刚等人绑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张建刚带领司法局警察、万柏林防暴大队、万柏林分局刑警、西铭村委会的芦长生、民兵连长张玉萍等二十多人,到西铭乡法轮功学员李金兰家,以询问李金兰一星期前(五月十八日)去榆次参加庭审旁听为由,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李金兰的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和打印耗材,连人一起带走,然后,李金兰被冤判四年,并罚金一万元。
迫害相关人员:
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派出所
地址:太原市西铭路73号
邮编:030053
电话 0351-6965671
所长 张建刚(迫害主要责任)
副所长 闫峰
指导员 王少强
警员:滕长海、丁建强、李爱华、李贵和、褚宏伟 郭庆 13513613062
王曲江 13835158187
胡风林 15535367468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18/164687.html>
两位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庭审法官多次打断公诉人发言。
在当地610的操控下,六月二十九日,三河市法院对王莲双老人草草宣判,非法冤判王莲双一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六十六岁的王莲双老人第一次被非法庭审,公诉人赵泽峰读起诉书时,故意大声宣读许多诬蔑不实之词,致使王莲双身体出现严重病态,经过律师一番据理力争,法庭不得不同意将王莲双抬走治疗,非法庭审被迫中止,推迟到六月二十二日再次开庭。
旁听席绝大多数都是官方安排的人,早早就坐满了,只给家属留了四个位子。
非法开庭一开始,审判长马成河就说:“法律问题,我们这些人都懂,就不用多说了吧?”律师说,我们是懂,可是你看看这些旁听的人,他们不知道咋回事,所以还是得说说。律师指出:
一、追究王莲双犯罪没有事实依据:因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各中央国家机关均未认定法轮功为××,故起诉书所列王莲双张贴、持有的全部法轮功宣传品都不是××宣传品,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为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指控王莲双犯罪没有法律依据:起诉书称追究王莲双刑事责任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定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即“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和迷信破坏法律实施”。该法条没有把法轮功列为某教。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从2000年到2005年先后明文认定全国有14种邪教,其中也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三、办案程序严重违法,违法者应当追责:
1、违法立案。本案是按照行政案件开始的,侦查机关没有事实依据直接对王莲双家中进行检查,扣押了不少物品;以这些违法取得的所谓证据于次日刑事立案,而且明知追究王莲双犯罪没有事实依据。
2、没有出具检查证就对家进行搜查、扣押时没有把扣押物品让王莲双参与清点,扣押清单也没有交付一份给被告人王莲双和亲属。
3、检查的行为具有暴力。
4、公诉书所列公诉人肖凤芝、申倩芳,而出庭却是赵泽峰、王成,检察院没有出具变更公诉人的法律文书,出庭公诉人身份不合法。
5、本案法官李莹拒绝给本律师复制讯问等的同步视频证据,限制律师的阅卷权、辩护权。
河北省三河市检察院2017年4月10日起诉书指控:“2016年8月22日22时许,三河市公安局民警接群众举报后,依法对被告人王莲双家中进行检查。”实际上并没有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时间等信息,没有具体证据。公诉人称举报王莲双家有人聚集,办案警察发现没有人聚集就应该撤离。此案是编造理由先抓人抄家,再立案定罪。
据杨庄村村民指证,在王莲双二儿子王冬青家附近,一连三天都有一辆外地牌桑塔纳车停泊,未发现情况后,又到王莲双住家附近监控。
四、办案的公检法人员等明知追究王莲双犯罪没有法律依据仍予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指出,本案存在立案违法、搜查违法,无家属签字,实质是徇私枉法,是办案人员犯罪。涉嫌非法立案罪、非法搜查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在座的所有人都犯了徇私枉法罪,如果法官判王莲双有罪,法官也构成了犯罪。马成河拦住,不让说了,说:“犯罪和本案没有关系,另案处理。”律师接着讲:“办案要终身负责,我想和法官说一下,希望你们法官三思而后行,好自为之吧。”
公诉人赵泽峰读起诉书,王成记录。赵泽峰满身不自在,话也说不出、不说又不是,憋得满脸通红,老低着头,一直揉鼻子、揉眼睛,眼睛都揉红了,话也说不出来。两位则律师不慌不忙,有理有据,娓娓道来,句句在理。
赵泽峰说“对方律师滔滔不绝、长篇大论。”法官打断他,说这句话不应该由你说出来,意思是太不够专业了。法官先后制止了检察官五六次发言,基本没有打断律师陈述。
律师非常平和的摆事实、讲道理。一个教徒宣传自己的教义,持有宣传品,只要他没有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都不能作为犯罪证据。而法轮功是教人行善的正教,信仰他、宣传他更不是犯罪。
最后,程律师和公诉人赵泽峰开玩笑地说:国家规定的14个邪教没有法轮功,你却用邪教起诉,将来追究你,你不是把自己搭进去了吗?
王莲红是王莲双的二妹妹,还有三妹三妹夫也来了,一大早7点多就来到法院准备旁听。听完律师无罪辩护后,王莲红说:“这次我心里有底气了,敢情我大姐根本没有犯罪啊!律师讲的真棒。”
王莲红在私人培训机构当英语教师,平时很忙,这次突然放了三天假,“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天意了。”王莲红激动地说。
此次非法庭审的主要责任人及相关单位:(邮编025600,区号0316)
三河市法院院长张凤岭(办)3308001 13785690096
合议庭人员:
审判长:马成河13700366171;审判员:李莹13930664130;代理审判员员:郝帅;记录员经学荣;
公诉人:赵泽峰17603162877, 13323068640;王成
三河市法院:
院长张凤岭(办)3308001 13785690096
主管副院长王栋(办)3308002 13603369858 3218008
杨福鑫副院长3308005 13803227332 3120519
寇友靖燕郊法庭庭长3308078 13903262859 3155656
白瑞东副院长 3308003 18632651085
张立伟副院长 3308990 13833666166
陈学峰政治处主任3308013 13931621721 3110968
杨士军执行局局长3308010 13832617888 3228525
冯海峰纪检组长 3308566 13703269565 3157068
文德勇办公室主任3308081 18931650168
丁瑞芹党组成员 3308022 13503269680 3313986
贺维明审委会专职委员3308053 13503161856 3225668
刑庭:庭长马成河3308035 1370036171 3159835
副庭长李莹13930664130 31133228;
副庭长李儒莲(国保副大队长贾志学妻)3308071 13722640301;
办公室:主任文德勇3308081 15903160168;副主任张振岐3308038 13832669169;
副主任周兴智3308900 13931610455 3252966;信息化王玉民3308014 18631667901;
财务杨杰3308019 13731608181,张丽娜13731635110;
档案张立伶3308917 15803262606;收费刘晶爽3308568 1353167168;
政治处:办公室3308020 副主任张剑峰3308057 13931665806;
监察室:办公室3308016 主任沈涛3308061 13932693266;
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3308017 主任赵亚光3308062 13832600693 3210118;
立案庭:庭长刘连国3308067 13932699815 3155086;
副庭长孙文靖3308065 15128670369 3133097;
立案二庭:庭长卢振军3308912 15903160022 3121660;
少年法庭:庭长杨澜涛3308077 15931610788 01057383977;
副庭长李清励3308960 13191950878;
民一庭:庭长李孝雷3308024 13932680168 3088808;
副庭长王兰英3308023 15030655298、徐建国13373060406;
民二庭:庭长丁瑞芹3308022 13503269680 3313986;副庭长冯秀云3308025 13832654116;
民三庭:庭长张大为3308072 13832617977 3138622;副庭长夏华岩3308073 13832679081 3155378;
民四庭:庭长蔡玉秀3308075 13833612610;副庭长王双岭3308076 13832603287、赵海洪13731622628;副庭长石少林3308910 13831617176 3137816;
调解庭:庭长贾怀霞3308070 13831693603;
副庭长高莉3308079 15230651177、高伟15831615088 3132668;
行政庭:庭长张瑞忠3308050 13191950599 3115155;
副庭长冯丽娟3308051 13333068000 3132910、刘凤国13903162988;
审监室:庭长王振东3308319 13831637698;副庭长侯景春3308052 13903263627 3119382;
司法技术室:办公室3308082 主任卢秀成3308033 13932661618 3116689;
执行局:副局长石立民3308029 13703263699 3121172、王敏3308030 18031616638;
执行一庭:办公室3308037 庭长周福宽3308712 13833612611 3111023;
执行二庭:庭长朱浩川3308979 13833691819 3118059;副庭长吴宏伟3308004 15075644688;
执行三庭:办公室3308915 庭长孙广成3308018 13930690168 3668289;
法警大队:队长王彦明3308031 13932693299 3220862;
政委姚贵宏3308032 13932671168;副队长李德刚3308083 13831682936;
燕郊法庭:庭长寇友靖3311902 13903262859;
副庭长孙玉龙3312102 13831618266 3322806;副主任吴晓红3312102 13785664411;
高楼法庭:办公室3412014 庭长周四平3413998 13603160359 3316801;
李旗庄法庭:庭长杨文峰3450146 13930609770、15716967109 3117890;
副庭长马凤才3453965 13785596065;
段甲岭法庭:办公室3612266 庭长蓝景贺3615699 13700363223 3132596;
皇庄法庭:庭长(朱宝 )3515699 13903261306 3218166;副庭长李文胜3512419 13931653507;
书记员办公室:主任邓少柱13803229829 3319806;
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振学3308015 13931665058;
陈学峰13931621721
值班室3308913;司法服务中心3308568;东大门15713066980;物业办公室3308085;
三河市检察院:
王莲双案主管检察官:公诉科赵泽峰,男,17603162877,13323068640;申倩芳15203163710丈夫刘宇,石家庄辛集人,家庭住址:燕郊潮白人家三期玉兰园28号楼6单元1201室。
批捕科毕立恒13603368316;起诉科科长戴宝森15932638754;起诉科肖凤芝17603162916/158316252(也许是0)88,肖凤芝丈夫高伟13582771198纪委,父亲肖文胜母亲18532319625,大姐肖凤三河市邮局,弟弟肖利权13930658558李旗庄开发区;芮爽,女, 13930642760;
韩长涛检察长13803223608
刘炳旺副检察长办3153280手机13903260908,妻子陈宏云,在三河市教育局上班手机13191955788宅3212876;梁晓光副检察长办3153268手机13603262469;
张宝森副检察、反贪局长 3153288 13603163796 3115800
王立民行政科长 3153282 13833645955 3158008
王翠荣政治处主任3153281 13082050258 3138069
陈健反渎局局长 3153270 13931607794 3136100
孙建军办公室副主任3153296 13832617791
纪晓明13803167188 张润林13803227946 张丰18631615756 张学勇15076683538
李晓辉13703163766李洋17603162811和3122000
李义17603162891和3253050;马印13784792769和3253059
王蔚鹏17603162911和13931612324和3313762
杨晨虎17603162817和3253057;张少杰17603162822和1393262003
郝凯17603162908和3253059;宋军发17603162878和3253057
王翠荣17603162885和3153281;王立民17603162890和3153282
杨怀民17603162805和3253059;张国荣17603162827
董剑戈17603162838和13832646828和3253053;赵旭13703161138
李曜成17603162850和3253057;李泊鹏17603162909和13833612229和3253057
宋长金17603162896和3153312;张宝森17603162886和13603163796和3153288
赵泽峰(检察院公诉科)17603162877和13323068640;赵晓飞13663165578
三河市公安局:公安局局长刘立军,男,
政委李延鹏,办3175802 手机15832617666
副局长国立臣 办3175808宅3132359手机:13603260114 ,15831606988
三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石连东,宅电3115636手机13832669588。
政委乔春江 手机13703261620。
副大队长(主抓迫害法轮功)贾志学,电话:3226297宅电 3212291手机13931603291
副大队长刘勇,男,三十多岁,住三河市滨河院三排,宅3137261,手机13832664748。
负责燕郊国保事务李伟 15903163579
国保警察:孟海宏13931601891;田云岭13503268174;李相红13803163300;石益民0316-3110316李孟里、李建、曹爱博、于某某
法制科科长屈广仁13930660989
三河市看守所:
所长王朝河13833616158,老家董庄子村,王朝河大哥王朝新、女儿王焱在三中上学;二哥王朝龙;副所长陈超13503162121,沈青华,杨希忠13903164642妻子张建梅18831618325;符祥贺13731636389;拘留所指导员沈宽13803162236;石占富13832617177、15830618880;
杨庄派出所:
所长商伟13831682727,妻子方芳13931680210 ,在三河市人事局上班,家住公安局西侧公安家属院最北侧楼2单元4楼西门。商伟老家李旗庄镇丁庄子。父亲商瑞武,原公安局户籍科干部、0316-3112558,家住阳光小区19号楼2单元4楼西门。母亲范文静,原粮食局加工厂职工,手机13613262761,岳父方玉林(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岳母张淑兰(人事局工资股股长),姥姥家杨庄镇大曹庄。
重点是商伟、副所长张建国、杨安乐、刘辉;民警(主管)张福昌、张伯亮、李守峰和王佳虎。
段甲岭镇派出所:所长王杰胜13703261916;
三河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刘文利13832613983;主任科员周青13932655518;
三河市市委政法委:办公室3212366
书记崔浩泉 13503268008
常务副书记刘炳江13703163739
副书记赵文虎3220278 13803223078
赵洪伟3220036 13833600128 3212228
三河市市委综合治理办公室:
崔晓龙主任3225983-8008 13903169329
刘永主任科员3225983-8019 13131688195 3227365
侯克松政治处主任3225983-8010 18932605069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12/164614.html>
修法轮大法 甩掉药罐
董成方,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因身体不好,风湿病、胃病、腰、腿疼病,尤其是风湿病,天气一变,身体就十分难受。当时他老伴身体也有病,三个孩子幼小,中医、西医、老中医、祖传药方都用过,就是不好使,无论到哪去干活,都得带着药罐子,晚上整宿睡不着觉,白天没有力气干活,生活上的艰难、经济上的困窘,一家人生活十分艰难。
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的一天,董成方有幸得到法轮大法,这一天是他最幸福的一天,他与老伴同时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修炼了法轮大法,几天过去,他与老伴身上的病都好了,他与老伴那个乐呀,再看到三个孩子时,不再是以前的累赘的想法了,而都成为他的骄傲和财富。身体好了、心情也好了,每天有使不完的劲,干不完的活。谁家有活都去帮忙。炼功都十八年了一颗药也没吃,连感冒都不会有了。真善忍的法理已经深深扎在了他的心里。
七旬遭绑架 家人受惊吓
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十点左右的时候,董成方在外出散步回来时,刚开门,突然被锡林浩特市国保大队阿古拉、巴特、陈铁军、乌云哈斯、钟少斌、布和,王杰,片警李飞等人绑架到公安局。随后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强行抄家,家中私人财物、手机、平板电脑均被掳走。整个过程中,警察不着装、不出示证件,没有搜查令。
董成方的老伴回家时,家中已一片狼藉,随后,警察又把董成方的老伴绑架走了。
董成方的老伴是刚刚从农村来的,被市国保这种犯罪行为吓坏了,头晕恶心直吐,站也站不住了,他们把董成方的老伴扔在马路边,扬长而去。董成方的老伴不认识路,兜里又没有一分钱,而是一位好心的司机把她送回家。到现在董成方老伴的情绪一直不能稳定下来,不能正常生活。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
董成方被警察绑架到公安局,受到非法审讯,恐吓,威胁,并非法搜身。警察把董成方的裤带也给抽下来,董成方手提着裤子,被迫坐在铁椅子上,警察逼问他都去过什么地方,包括人工湖、敖包山、新区等地。整个非法审讯过程都是违法的。
警察写了好几篇字,让董成方签字,写的什么董成方也不知道,当然他没有签。陈铁军说,不签就写拒签。然后将董成方强行送医院检查身体,结果高压二百二十、低压一百二十。就这样,董成方还是被送拘留所,因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董成方又被拉回公安局。
董成方的儿、女闻讯赶来,问警察:“我爸犯了什么法了?为什么抓他?”国保警察不但拿不出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而且威胁董成方的儿女给签什么“保证书”才放人。就这样,董成方被儿女接回家。儿女们因此仍然十分担心,至今不能安心工作和学习。
面对这一切,董成方认为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也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是自己的信仰是自由的,任何打击信仰的做法都是违宪和违法的。因此,董成方恳请各级纪检、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依法追究锡市国保大队的违法行为。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17/16468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十一时左右,对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非法庭审。法官李月光及幕后操控者违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解聘律师,制止非法开庭。
七月五日十时立山区法院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事情经过: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出于善心,把二零一七年台历赠送给一名不明真相的人何海滨,被构陷举报。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再次给民众赠送台历时,被跟踪且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七月五日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三名法轮功学员对这次非法开庭表示拒绝出庭,立山法院派出武警把她们强行拉到法院。
上午十一时左右非法开庭,法官李月光摆出强硬的态势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正常维权。张光媛首先对这个不公正的法庭失望,主动解聘自己的维权律师。高洪波的律师指出这次开庭应该结束,因张光媛没有律师为自己维权,如果再开庭则违反法律规定。李月光法官拒绝了律师的合法要求,在法庭上大声说:不违法,继续开庭。
这时,一个人进入法庭给法官递了张纸条上来。法官看完纸条马上改变说法,张光媛择日开庭,今天不审,其他两人继续开庭!
律师马上反驳道:你应该出具书面的另案审理的文件,不是这样口头传达。
李月光法官强硬的表示就是继续开庭,无论律师怎样说他就是无理拒绝。
高洪波看到这个景象,告诉法官,这个法庭根本不让我的律师说话,我的律师的辩护权力得不到保障,那我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她也把律师当场解聘了!
张伟华看到这纷乱的局面,她高声说:我修炼法轮功前,家庭关系很紧张,与丈夫、公婆相处不好。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善待丈夫和公婆,家庭关系融洽了。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什么法律,公安部和国务院定的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以三百条起诉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官对张伟华的发言无言以对。
张伟华和她的辩护律师看到这是一个执意剥夺百姓权利的法庭,配合这样的法庭只能让他们继续违法下去。张伟华也提出了解聘律师。
法官李月光只有休庭了!李月光法官对政法委、610言听计从,根本视法律不顾(李月光曾对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等非法庭审,庭间不让律师发言,律师当庭退庭控告)。休庭后他恐吓张光媛,若再请律师就重判!
到法庭旁听的亲友和家人都很气愤,这些人太违法了,老百姓请律师了也不让说话,若不请律师就更无法无天了!
立山法院对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违法开庭,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维权已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了。
法轮功学员孙敏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和四月六日两次被非法开庭,法官王艺涵非法剥夺孙敏及律师的辩护权,维权律师去立山区政法委、610、立山法院纪检控告。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晚八点多辽宁鞍山市鞍山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的瘫痪的妻子寇晓坤凄惨离世。去世前也没有见到被警察抓走九个月的丈夫)。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鞍山市立山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庭审。辩护律师指出:整个执法过程都是违法的,是一个制造、拼凑的案件:鞍山立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刘哲钓鱼执法、引诱侦察系违法之举,且非法监控跟踪他人;公诉机关没有查清事实违法提起公诉。当北京律师指出这些违法时,公诉人陈研恐吓律师要吊销其执业资格证。
法官李月光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当庭退庭,并控告李月光的违法行为。
立山区法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 邮编:114031
电话 0412-6821055
立山法院刑庭庭长:法官李月光 手机15941288258(主要责任人)
院长:江明海,办2696333 手机13998061555(原来的院长,现任可能姓高,不确定)
常务副院长:杨乃新,办2696202宅5521908手机13604910908
副院长:鄢茫,办2696205宅5222789 手机13941212555
副院长:王荣,办2696203宅6986655 手机13998031333
副院长:王卓,办2696206宅5398838 手机15694128838
副院长:于伟,办2696207宅5519053 手机13081220789
副院长:张雪,办2696208手机13274129366
纪检组长:赵明,办2696211 手机13898035599
政治处主任:陈忠泉,办2696209手机13322119518
执行局长:王铁杰,办2696210 宅 552880 手机13898000955
刑事审判厅:厅长李月光,手机15941288258(主要责任人)
副厅长王艺涵 0412-2696233、15842003991
蓸士杰 13889756003张健 13904124403
李劲夫 15842225733
刘阳阳 18804129109
赵宇 15942223000
审判监督庭:审监庭庭长 姜嬿 办2696306 手机13841210303
成员:张辉、李明炜
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案件管理室主任 董实 办2696238宅6346766 手机15942288420
成员:原飞、王褀、赵跃
纪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 金岩 办2696213 手机13998000032
成员:王玉、胡科宇
鞍山市政法委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邮编114001
副书记李 勇 电话:13342100031、办公电话0412- 2210079
鞍山市“610”办: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邮政编码:114000
主任谢荣芳0412-2225062、13644200338
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北胜利路340号电话:0412-6612554
立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海军 办6636699宅5231799 手机13304128800
周景林 副书记 办6629833 手机13700170037
杜雅彬 副书记 办6632273 手机13909807190
刘金英 副书记 办6629233 手机13941207901
鞍山市公安局分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湖营街2号 邮政编码:114002 电话:0412-5512509
鞍山市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 李超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徐启滨电话 0412--5512509 手机 15942230007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丁 威
鞍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0412-3226015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
康凯 大队长 3209188 18241280541、15040667777
张军 教导员 3209288 15698903288
高洪岩 副队 3222621 3121848 13842201122
郝瀚 副队 3222621 3206188 13898022200
杨松 副队 3209388 13841278177 13050078188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区分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61电话:0412-6614358
局长 沈民 办公室电话:15242203111 手机:15702425777
政委 王明骥 办公室电话15242202111手机 13514226767
常务副局长 李刚 办公室电话15140800078宅0412-6336000手机13704200780
副局长 侯伟 办公室电话15140800082宅0412-6386919手机15698906007、13998081958
副局长 高兴余 办公室电话0412-6916666宅0412-5968855手机15698906266、13998060818
政治处主任 苏勇 办公室电话15140800083手机15641255939、13898057766
纪检组长 吴升华 办公室电话15242203222手机15998099003
立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赵立军 办15140800087宅0412-6383663手机15842267555 13214128555
警长 邓学新 办公室电话15724633593宅0412-2576957手机15698906327民警 高真宇
宅0412-5823068手机13704126999
民警 原广兴 宅0412-5516361手机15698906380
民警 李朝辉 手机15698906091
科员 刘哲 手机15641256961 (构陷、跟踪、绑架柏久荣、关淑杰、马丽艳、李俊的直接责任人)
立山区检察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09号
邮编:114031 电话:0412-6612000
一、院领导
孙巨博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办6613333 宅 5987777 手机18241287777
郑艳萍 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检察长 办6633303 2887777 手机13998087777
曹力 副检察长 办6636808宅5222666 手机13998071156
刘国庆 副检察长 办6632211宅5923188手机13842266188
杨景慧 副检察长 办6633033宅5825503 手机13504120337
朱明刚 副检察长 办 6613233宅5966366 手机13304200008
时洋 纪检组长 办6648666宅5423333 手机13998050000
李志刚 政治处主任 办6627722宅5885656 手机13942278585
姜学东 反贪局局长 办6633858宅5852425 手机13514122425
王绍强 反读职侵权局长 办6633868宅2511197 手机13941240097
二、公诉科
张凤东 公诉科科长 办6600923宅2965850 手机18641216166
公诉科:张毅
此前,警察给庞家娥女儿手机打电话,她女儿不认识号码,由庞家娥接听的,警察问是否是庞家娥,并谎称自己是房东,称结算前服装店的二百元费用。
当庞家娥和女儿去“结账”时,对方说是公安局的,说是执行上一次绑架庞家娥时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庞家娥和女儿向他们讲真相,并说明学法轮功无罪的,绑架法轮功学员是犯法的,拒绝被绑架。警察强行拉开庞家娥和她女儿,在马路边,把庞家娥强行绑架上警车,其中有一个王姓警察。
女儿质问警察,把妈妈绑架去哪里?要求一起上车。警察阻拦她女儿上车,称去大连市普兰店市公安局,她女儿赶去普兰店公安局,王姓警察否认了庞家娥在公安局,不肯说庞家娥下落,拒绝她女儿见庞家娥的要求。
绑架人之一的王姓警察电话:13591369136
绑架车车牌号:辽B2822警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吉林省九台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香(在内蒙古通辽市居住),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
王桂香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照顾怀孕三个月的女儿,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在街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王桂香不配合邪恶,不穿马甲、不报数、不背监规、不签字,恶警杨艳春管教不让王桂香吃饭,不让她喝水,把王桂香背铐了三次,时间最长的一次长达三十多个小时,期间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还狠狠的打耳光,拽头发,把王桂香打倒在地上,用脚踩着王桂香的嘴,用指甲掐王桂香的大腿。并且有一个叫何秋山的男警察一起参与迫害王桂香。
后来,王桂香被非法判刑一年,被绑架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
在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多位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赤峰法轮功学员王秀芳因为不配合邪恶,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被男恶警康健伟用电棍电击她的嘴、脖子、手。法轮功学员潘丽娟因为背法被男恶警康健伟用电棍电击迫害。北京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因为拒绝戴犯人名牌、拒绝照相,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恶警用电棍电击,并把王磊严管,由二个犯人看着,还不让买东西,不让买生活用品。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高一喜和妻子孙凤霞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半夜在家遭警察绑架,仅仅十天,健康乐观的高一喜即被迫害致死,并遭强行解剖。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高一喜二哥、二姐、二姐夫、外甥、小姨及他的女儿高美心,一年来首次被允许前来探望高一喜遗体,二十余名着装警察和多名便衣严防死守,把家人分成两组分别进入,只能三米外观看遗体,不到两分钟就被警察蛮横驱赶。
高一喜遗照 |
悲怆而决然的家属:左起为高一喜的二姐、二哥、母亲、女儿、二姐夫 |
高一喜与家人 |
一家善良人
高一喜,家住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镇河北村,为人正直善良,性格开朗大方,曾当过酒店经理。他烧得一手好菜,做的美食让女儿回味悠长;天生一副好嗓子,唱起歌来让听众喜悦陶醉。其妻孙凤霞,在穆棱市下城子火车站上班。
高一喜一家是从山东“闯关东”来到穆棱镇的。高一喜的父亲高吉瑞,曾在穆棱林业局汽车队食堂当厨师,非常仁义、厚道,公家的东西不贪不占,还常常给乡邻的婚宴帮忙做饭。母亲姜自香很善良,自己非常节俭,但若来个逃荒要饭的,她却供吃供喝的,还给人家缝补衣服。有一次,他们家辛辛苦苦攒了一年的布票,给老大做了件新衣服,赶上来个逃荒的,姜自香就把衣服送给人家了。高家老两口没有多少文化,但却保留着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
高一喜是高家的小儿子,二零一二年患上了青光眼,视力仅剩零点一二,几乎失明,到北京同仁医院也没治好。他想起母亲的眼病在修炼法轮功后康复的奇迹,也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双眼就恢复了正常视力。他通过学大法更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不在外面和朋友吃、喝了,对家庭也更负责任了。
高一喜的大姐高秀荣一九九七年在北京打工,因患胃癌走入了法轮功修炼,不久身体就神奇的康复了。因此,父亲高吉瑞和母亲姜自香都修炼了法轮功。当年七十岁的姜自香也亲身受益,胃病好了,神经衰弱好了,舌癌好了,连自从四十三岁就看不清东西的眼睛也好了,能看书识字了,至今八十九岁了不用戴花镜。
大姐多次遭迫害、父亲惊吓离世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后,大姐高秀荣因坚持信仰被公安从北京押回,非法关押了好几个月,勒索去二千元钱所谓罚金,还被拉到穆棱镇中心大街游街侮辱(也是中共邪党为了恐吓所有老百姓的常用手段)。
二零零零年,高秀荣又被警察抓走,非法劳教一年半,当时警察把正在看孩子的高秀荣从炕上粗暴地拖到地上,鞋都没让穿就抓走了,并非法抄家,把几个月大的高一喜女儿高美心吓得哇哇大哭。
当时,父亲高吉瑞被吓得不敢炼功了,神情恍惚的看见一群着装的人,吓的脸色也变了,浑身颤抖地说:“他们又来了!”人也瘫软下去。高吉瑞被送到穆棱医院,不收留,又被送到牡丹江市医院,结果在高秀荣被绑架三天后在惊吓中离开了人世。而高秀荣于二零零七年再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高一喜的青光眼,通过炼功获得康复,他能扛着五十斤大米上楼,走路也特别快,跟他一起走路都得小跑。在兴奋之余,在家门口贴了一副感恩法轮大法的真相对联,结果片警王学义带领林业局国保警察来抓高一喜。高一喜被迫离开了穆棱,来到牡丹江市租房打工,留下女儿高美心陪伴奶奶在穆棱镇相依生活。每次女儿来,高一喜都给女儿做些好吃的让她高兴,而他自己却常常喝粥、吃咸菜充饥。
高一喜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高一喜在牡丹江市赠送别人一张真相光盘,被非法拘留,他绝食十五天后回家。而当天,大姐高秀荣在北京因为送人一本法轮功真相小册子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高秀荣被从北京转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而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深夜,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支队长李学军带领尹航等七人,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将高一喜夫妻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早,高一喜被送往牡丹江公安医院,当时各项化验与仪器检查结果表明健康状况良好。高一喜的十六岁女儿高美心陪同年近九旬的奶奶匆匆赶到牡丹江公安医院,哭求着希望见到高一喜,看守所的多名警察恐吓并蛮横地驱赶她们,召集很多人将她们于三十日早上骗回穆棱老家,然而公安医院却宣称年轻健壮的高一喜于三十日凌晨五点猝死。
四月三十日上午,穆棱警察把高一喜的二哥高一信骗去,通知他高一喜死亡并强迫他同意立即解剖遗体,被拒绝。高一喜的遗体双目圆睁,眼角有泪痕,头部有瘀青,左手往左撇,右手抬高一点往右撇,紧握双拳,手指甲是青紫色,双腕铐痕明显,胸部鼓起,腹部特别瘪,后背往起翘没有贴到床板上,有明显的绳子捆绑的痕迹,右腿小腿处有三个粗大针眼。警察急急的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声称解剖了高一喜的遗体。
牡丹江公安试图强行火化高一喜遗体,未得逞,于是就阻挠家属探视遗体。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家属费尽周折,终于被允许去殡仪馆看望高一喜遗体了。在三十多名着装警察、特警及便衣的虎视眈眈下,六名家属还被分成两组进入,冷冻箱只拉出一点点,不让放下来,根本看不到高一喜的面容。家属隔着三米远看了一分钟就被特警暴力驱赶,高美心被警察狠狠推搡得差点摔倒在地上。
不久前,有目击者说,高一喜被绑架到牡丹江看守所后,绝食抗议迫害,被牡丹江国保支队及先锋分局恶警劫持到公安医院,用捆绑精神病人的约束带捆住全身折磨,四肢分别被捆绑在铁床头和窗户的铁栏杆上,用力向四面抻。
据海外媒体引述重庆人士的话说,三月三十一日,何挺已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在调查组的人员当众宣布对何挺实施“双规”后,何假装要签字,企图从内衣口袋掏枪自杀,但被特警将枪夺下,何挺随即被带走。
长期在中共政法系统任职的何挺,是周永康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他以重金贿赂周永康而获得破格提拔。
何挺善于搞面子工程。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其刚到重庆,组织了重庆六百余名政法警察聆听“红岩魂”,称政法警察更需要学习和传承“红岩精神”,与薄熙来“唱红打黑”如出一辙。
何挺因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何挺表面上因贪腐被免职,实质上是迫害法轮功而遭到了恶报。下面是何挺在重庆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一、何挺任重庆公安局长,加重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二年三月,何挺刚刚到达重庆,就与同样刚到重庆的张德江狼狈为奸,预谋加重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二年四月,重庆永川黄瓜山洗脑班绑架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六一零办”、居委会、综治办、派出所人员,到重庆各个法轮功学员家中四处骚扰、绑架。
二、何挺主管重庆政法委 掀起严重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何挺主管重庆市政法委后,重庆市“六一零”开始了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新一轮迫害。
重庆市万州区“六一零”绑架四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重庆市万州区三位法轮功女学员彭祖勤、赵兴美、谢丽娟去万州区新田镇赶集,被万州区新田派出所绑架。三位女学员被非法关到万州区周家坝看守所迫害。同日,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法轮功学员袁光芬(六十五岁)在沙坪坝区杨公桥被恶人绑架,被劫持到渝北区庐山村望乡台度假村洗脑班迫害。
组织“八一九”绑架案,一次性绑架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重庆市政法委指使九龙坡区国保支队、巴南区国保支队绑架了王云、李向东夫妇、徐明金、渊央(音)、余清珍、黄大姐、朴大姐、岳新碧、詹兰珍、王建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文章《屡遭迫害 重庆法轮功学员李向东再遭绑架》记载,“九龙坡区谢家派出所所长任某某带领八人到谢家湾李向东家中,踹开房门,将家中电脑、打印机、几千元现金等私人财物洗劫。”
此外,指使大渡口区国保支队绑架大渡口区茄子溪法轮功学员郭锡珍、丁长虹,并对其家进行抢劫;指使石坪桥派出所绑架九龙坡法轮功学员赵彦姐妹;指使重庆市渝中区国保支队绑架渝中区法轮功学员韩维芳并抄家。当天重庆江北区电子校法轮功学员邓力平失踪。
八月二十五日将沙坪坝区法轮功学员皮清秀从家中绑架,一度下落不明。
何挺一次性指挥绑架了二十多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牵动了多少家庭?多少几岁的孩子和近八十岁的老人失去父母和儿女的关爱?多少妻子或丈夫遭受巨大打击,暗自落泪,不知亲人何时才能回归?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们又会在黑窝里遭受怎样残忍的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
三、纵容重庆万州洗脑班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文章《重庆万州洗脑班暗施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报道:“几年来多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证实,发现重庆市万州区洗脑班暗地投放毒药。”
何挺到达重庆后,有意纵容这种卑鄙行径。
文中说:“中共恶徒们把毒药用针管注入蔬菜中,入口一咬药味就出来了;恶徒还在汤里面施放不明药物,看上去菜汤五颜六色,有黄瓜片,西红柿片,小白菜叶等等东西,却喝不得。有位法轮功学员喝了汤,感觉有一股西药味,过了一会儿,渐感体力不支,他就到走廊里走一走,走着走着身体就越来越弱,浑身无力,只能躺在床上,不想动弹,迷迷糊糊的神志不清。”
“除此之外,中共不法人员还在水果中注入药物。别看他给你送这样水果,那样水果,施殷勤,你可吃不得,那真是毒药呀,有人吃了就吐。这个洗脑班连烧的开水里,也放了药呀!有位法轮功学员喝了开水后,总感觉不对劲,不是开水味,他就小心观察那些邪恶喝的开水是在哪儿打的,他发现他们是在另一个地方打开水喝,难怪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那儿总是打不起精神来,被他们稀里糊涂的所谓“转化”了,邪恶之徒用药物毒害,所谓的“转化”也是自欺欺人。”
四、指示监狱加重迫害法轮功 强制给法轮功学员验血
二零一二年何挺指示重庆各监狱不放松对法轮功的打击。重庆永川监狱作为典型,酷刑折磨、殴打、各种体罚、不让睡觉、饿饭等等,用各种方式残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一永川监狱的狱警公然叫嚣:“把法轮功(学员)折磨死了,大不了就告诉家属说自杀,或者是检查发现本来就有高血压,是因为得病死亡的。”
何挺二零一二年任职重庆时,活摘器官已在国际上被广泛曝光,然而永川监狱仍继续对一些被非法关押在里面的法轮功学员反复验血。这不能不说是何挺有意纵容的结果。
五、强迫近五十所学校建立“反×教专栏” 大肆污蔑法轮功
二零一二年张德江、何挺到达重庆不久,重庆市北碚区教委召开安全稳定会议,要求区内近五十所中小学校建立所谓“反×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专栏,矛头主要指向法轮功。有的学校已将大笔教育款项用于制作专栏。
他们还准备在下学期学生各科教材里搞所谓“爱国主义教育”,包含大量“反×教”内容,要求政治科目要渗透,与政治无关的科目也要渗透。学校的政治氛围越来越强,许多教师对北碚区教委这种做法不满。
六、挑动万盛抗暴事件升级 嫁祸法轮功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重庆万盛区发生群众聚集事件。万盛数千名市民游行示威,抗议政府强迫万盛区和綦江县合区,担心经济不振,令社会福利减少。当局派出逾千武警镇压,发射催泪弹驱散群众,冲突持续至深夜。有民众被打伤,血流满面。十一日聚集人群封堵了綦万高速路万盛路口。有消息说人数最多时达十万人。消息称至少有五十人受伤,死亡人数不详。
重庆万盛事件的冲突升级,背后是何挺借用民意浑水摸鱼,有意制造事端,以捞取更多维稳经费。
事后,张德江竟安排万盛经济开发区电视台和万盛经济开发区的报纸诬蔑称,万盛群体事件是法轮功学员和吸毒人员等策划发起的。并教唆万盛民众进行举报,称举报一人给予两千元至五万元不等的奖励。何挺的阴险狡诈,常人望尘莫及。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
“重庆李向东、王云被绑架近一年至今下落不明
重庆法轮功学员李向东、王云等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被重庆九龙坡区国保支队绑架并劫持到九龙坡区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三年六月,家属从看守所得知李向东、王云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被重庆九龙坡区国保支队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带离看守所,之后被离奇“失踪”。
家属找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国保支队,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均被这些部门推诿,搪塞,至今家属仍不知其下落。两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在中国的土地上莫名其妙失踪了。
在中共仍在暗中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包括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情况下,家属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人身安危深表忧虑。同时也在此正告中共邪党及重庆当局(重庆市公安局长何挺,书记孙政才)不要再执迷不悟,继续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将使自己走向不归路。因为目前重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与你们在背后暗中的操纵和纵容是分不开的。……”
明慧网文章《张德江到重庆后继续迫害善良百姓》说:
“回顾历史,纳粹德国前苏联来势汹汹,崩塌也就是一瞬间。现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和“尸体加工厂”的恶行已经被国内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唾弃!纳粹和苏联的结局就是中共的前车之鉴。这个糜烂腐败的中共邪党摇摇欲坠到何种程度,想必张德江、刘学普、何挺你们心里比普通老百姓更有数吧!
“在此我们希望:张德江、刘学普、何挺等相关责任人能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搜集迫害证据,交由‘追查国际’,将功赎罪。”
回顾明慧网的文章我们看到,重庆的法轮功学员们在被何挺严重迫害的时候,一直在谆谆善告其: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随江泽民走向穷途末路。
不听良言相劝、如今已遭恶报的何挺,如果看到此消息是何感受?其他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打手们对此又作何感想?
明慧网报道了大量大陆警察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实,车祸、恶疾、死亡等数不胜数;也报道了很多大陆警察及民众善待法轮功学员因此升职或疾消的实例,他们的家庭幸福平安。
我们不是幸灾乐祸,积极迫害法轮功的大陆恶警恶人,确实应了中国那句老话:“自作孽,不可活”。
纵观历史,哪个邪恶独裁政权及追随者有好下场?古罗马帝国迫害基督教,后来自己垮了,基督教却传向了世界;盛极一时的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最后被正义力量围剿,惨死还落得个千古骂名。今天江泽民与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有什么两样?
坏人可以猖狂一时,但“正义战胜邪恶”是人间永恒的规律!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薄熙来、周永康已经被抓了,元凶江泽民末日可期,“法轮大法好”即将大白于天下。
法轮功讲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真心希望大陆警察及“六一零”人员明辨正邪,认清中共对法轮功的造谣抹黑,不参与迫害大法,拥有平安美好的未来!
对于那些仍在积极指使迫害的人,我们再次严肃警告: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否则,下一个遭恶报的很可能就是你。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们村六队有个李老汉,现年百余岁了。一九四九年以后,他就和一些老年人走庙,烧香拜佛。走了几年,他觉的走庙烧香没啥意思,因为他看到有些老年妇女走出庙门就我行我素,骂起人来还很难听、很毒,他也就不走庙了,就经常上街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邪党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说话、讨公道的地方,为了澄清事实,就制作并散发传单与各种真相资料给世人。李老汉经常上街,在来往的路上看到有传单、资料等,他都捡回家看。
看得多了,李老汉也就明白了法轮功真相。有一天下午,我卖调味品到他们队上时,见李老汉在外乘凉,他对我说:“法轮功就是好,他是天上李老君转世,用真善忍救人,这个功法好!”
李老汉由于他对大法、对真善忍发自内心的笃信和尊重,这些年在他身上发生了几次神奇的事,见证了大法的洪恩与超常。
二零一四年皇历八月十五日,李老汉在上街途中被园艺村朱某的白色面包车撞了。李老汉当时就被撞晕过去了。朱某将他送到县医院急救,医生做过全身检查后,发现只是左额眼角有皮外伤,给缝了两针。由于李老汉一直处于昏迷中,医生就给他输上液住院观察,后来李老汉醒了,发现自己在医院的病床上,还输着液,就自己拔掉针头,起床要回家。朱某拗不过李老汉,就把李老汉送到离家还有三华里路的一个上坡处,并说你就慢慢回去吧。李老汉就这样慢慢的回家了。李老汉当时对送他回来的人非常感谢,因他头是晕的,眼是花的,撞他的人是谁,送他回家的人又是谁他都不知道。过了几天后他才清醒过来。
后来一次我在回家的路上遇见李老汉,见他脸上青的紫的,就问他是咋回事,他就说自己八月十五被朱某的车撞了,被撞晕死了两个多钟头。说完后,他又高兴的说:你看我带着这个。他就从胸前摸出来真相护身符给我看。他知道是法轮大法师父在保护他。
二零一三年夏天,李老汉到坡上去捡蘑菇,把胳膊关节摔错位了。他儿子把他领到镇上找医生做了归位手术,胳膊还吊上了绷带。回家后,他觉的吊上绷带不好看,就把绷带取了下来。由于没吊绷带,刚接好的关节又错位了,就又去做了归位手术。但他仍然不吊绷带。有一天他路过我队时,见我在干活,他就跟我说他手杆摔断了,只有手板能动,还给我做了示范。我见他也没吊绷带,但不长时间他的胳膊就完全好了。
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左右,李老汉在自己居住的房子里把开水瓶撞倒了,他的双脚当时就被烫起不少大大小小的水泡。他儿媳赶紧给他脱掉双脚的鞋袜(因他常年都穿着鞋袜),双脚的皮都没有了。他儿子到五队医生那儿买回来烫伤药给他敷上,但由于药物作用,敷上药脚更疼了,使他承受不了,他就把药片撤下来扔了,天天裸着脚,一个多月就好了。就在他本队有个龙姓的男子比他小四十多岁,被柴火烧伤了,在医生那儿花了三个多月时间,用了三千多块钱才治好。
但是既然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中共就有义务遵守,公民也有权利以宪法和法律追究中共的罪恶。
本文就从法律角度论证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的非法。
导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以江泽民为首的当权者假借国家之名发动了对法轮功民众的迫害。十八年来,制造了成千上万冤案,上亿的法轮功群众被迫害;几百万人被送进监狱与劳教所和精神病院,仅明慧网统计到的被迫害致死的就有4095人,而且这种迫害还在进行着。
您也许认为:法轮功是被“国家”定性的。其实不然,下面我们就站在法律角度来论证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
【第一部份】法轮功问题涉及的普世原则
一、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
人类作为整体,有社会和文化的特征;作为个体,人类需要心理、情感、精神的慰藉和灵魂的生活。不同的生存环境、历史际遇、文化滋养和生命体验,产生了不同的宗教信仰。我们认为,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力,是一个人保持人性发展和生命完善的重要条件;信仰的权利,就像生命的权利一样,不证自明。公民信仰自由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始于公元313年罗马领袖君士坦丁与李锡尼共同签署的《宽容诏书》和《米兰赦令》。它第一次规定,信奉各种宗教都享有同样的自由,不受歧视;但人类经过了极为艰苦的奋斗、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终于在近代把信仰自由确立为一条普世规则。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他可以自主选择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及单独或集体或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躬行、礼拜和戒律等形式来践行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198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其选择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须的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也明确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
宗教信仰自由涵盖三个维度:第一,宗教自由原则,即作为公民信仰的对象,宗教本身有生存、发展的自由;第二,信仰自由原则,即公民对各个宗教有选择信与不信的自由,及以各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第三,政教分离原则,任何团体、党派、组织、个人,包括宗教都不得采用暴力或其它侵权手段干涉公民信仰何种宗教、信与不信的自由以及以各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三者不可或缺,不可分割。“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这三个词在习惯用法上可以相互代指。
信仰自由意味着允许个人选择不同的宗教信仰形式,既可以选择公认的大的宗教,也可以选择较小的、新兴的宗教;既可以选择已有的教派,也可以创立一个新的信仰体系;既可以是无神论,也可以是有神论、多神论或怀疑论。信仰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或者信仰上帝等等,都属于不可剥夺的信仰自由。同时,公民以各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各种宗教活动,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公民一旦没有参与宗教实践和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就是一纸空文。
二、政教分离原则
世界历史上,在政治尚未开化的朦昧时期,宗教与政权的关系错综复杂,有些宗教被立为正教,另一些则被贬为邪教、异端;有的被立为国教,另一些则惨遭打压、取缔;有些宗教干脆与政权合二为一,对其它宗教一概斩尽杀绝。随着政治文明的进展,信仰自由最终被确立。由杰佛逊起草的《宗教自由法令》宣称:“信仰什么宗教,是上帝赋予人的天然的权力,不受他人的强迫,如果允许政府把权力伸张到信仰领域,由官吏作主,那就会马上断送全部宗教信仰自由”;杰佛逊对政教合一的历史进行了批判:“认为自己的信念和思考方式是唯一真实和永远正确,而且仗势强加于他人,建立和维持一个错误的信仰,这种情形已经发生在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历经全部历史时期”。杰佛逊提出并完善了政教分离理论,并将这一理论运用到现实政治。政教分离原则意味着所有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相互没有统领和依附的关系,它从理论上斩断了两只手:一只是教会伸向政权的手,任何教会休想用设立国教的形式攫取世俗权力;另一只手是世俗政权伸向宗教的手,统治者休想利用教会干涉人民信仰自由,用信仰增加其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固性。政教分离原则的提出是人类历史上一次思想大解放,它的最终实施,建立了一道政教分离之墙。它意味着,信仰是人的自由意志的选择,宣教者无罪,信教者自愿,任何势力无权干涉。
随着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政教分离原则的确立,再没有任何一个声称厉行法治的国家政权还有权宣布他喜欢的宗教为国教;同时,它也丧失了宣称一些他不喜欢的宗教是邪教的权力。因为一旦政权有认定正、邪教的权力,就会把其不认可的宗教定为邪教而予以打击。
信仰乃是一个人内心的选择和私人的生活,是公权力不应涉足的社会私域,政府绝无理由介入灵魂的事务。政府既无权力确立一种全民的信仰体系(如马克思主义),也无权评判或取缔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中国应该信守自己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践行普世的政教分离原则,在各个宗教、教派间保持中立,不高抬任何宗教,也不歧视任何宗教,更不对任何宗教扣“邪教”帽子,也不对任何宗教的信众进行不公正对待,停止对信仰自由的粗暴侵犯和干涉。
三、“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
任何初通刑罚的人士都会知道,在刑法领域,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法律制裁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的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宗教信仰是属于思想层面的,它不应受刑罚处罚,更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某种宗教的身份不是刑法应该处罚的范围。
四、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1992年2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一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亨里奇当时执行的命令是:对试图逃往西德的东德人格杀勿论。亨里奇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
七十多年前由纳粹德国制造的人类浩劫后,诸多的制造者、参与者都在战后的一九四七年站到了被告席上,这其中也包括诸多司法官员。然而,即便是站在审判台上,这些曾经身披法袍、手握法槌,头顶法学专家、学者等头衔的前法官们,依旧是一脸的不屑。在他们看来,他们不曾亲手残杀犹太人,不曾焚烧犹太教堂,也不曾侵犯过他国领土,究竟何罪之有?
然而,在德国法学家英戈·穆勒的《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一书中,却记载了这些法官们的罪恶。正是他们,在经过缜密且富于逻辑性的“法理论证”之后,催生了臭名昭著的“纽伦堡法”,使反犹排犹具有了所谓的法律依据,使屠杀犹太人的罪恶在所谓“法律”的掩护下“合理合法”的施行了;也正是他们,端坐在国民法院、特别法院、党卫军警察法庭、军事法庭之上,挥动法槌,将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和所谓的“社会蠹虫”、“社会渣滓”驱赶进集中营,接受死亡的“洗礼”;同样是他们,为了保证“德国种族的完美性”,作出了惨无人道的判决,即对智能低下者进行强制性绝育,令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在“快乐”中死亡。
丧尽天良的纳粹法官们制定出的“纽伦堡法”——如果可以称之为“法律”,即是充满了血腥的恶法。这无疑是迎合纳粹意志的体现,此时的法律成了“政治的附庸”。 “纳粹的意志就是法律”、“法律和纳粹的意志是一回事”被纳粹法官们奉为圭臬。
英戈·穆勒说:“当法官娴熟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肆意妄为,颠倒黑白,为自己的行为背书时,他们也就从被动变主动,从非法治的受害者变为了加害者。作为法官,绕开法的目的性和正义,仅把自己作为纳粹政策的工具,就是纳粹德国法官以法乱法群像的最好例证”。
法律有善法与恶法的区别,区分这两者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体现了公平和正义。具体而言,是否符合人类最普遍的基本价值:道德、人权、平等、自由、尊严等等。显而易见,希特勒时期的法律无疑是恶法,而制定和执行这恶法的法官们不是帮凶,又是什么?而建立在恶法和帮凶之上的司法制度又怎能不充满罪恶?
反观当前中国的法律制度,与纳粹时期何其相似!“共产党的政策就是法律”、“法律和执政党的意志是一回事”,难道不是被当前的国家公务人员们奉为圭臬吗?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恪守的道德底线。任何国法也不能抵触最高的良知原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被称为“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这一原则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即“恶法”。法律与命令都是应该严格遵守并执行的,但法律和命令,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所以依 “恶法”执法,也是犯罪。
【第二部份】:对法轮功的迫害违反宪政精神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第五条确定了国家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宪政精神。而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恰恰是与《宪法》相违背的。宪法虽然制定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方略,可是共产党却常常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往往以“党的政策”代替“法律”,实质上搞的是“依党治国”的“党天下”。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是一党执政控制下体现共产党意志的专制法律制度,而不是体现公民意志的法律制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制与宪政。
《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极为遗憾的是,由于司法机关执法人员缺乏宪法意识,在实践中并没有尊重宪法的这一规定,不是基于宪法和法律独立的行使检察权与审判权,不是站在宪法和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的对待法轮功信仰者,完全是迎合共产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听命于政法委和“610”办公室,受制于共产党下辖的这些党务机构,丧失了应该独立行使的检察权与审判权,以至中国的法律制度失去了《宪法》赋予的宪政精神。
法轮功信仰者遭受来自执法机关的侵权行为比比皆是。执法机关严重背离了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及信仰自由的原则。把仅仅是传播信仰、印制书籍、说明真相、悬挂标语等表达思想的行为当作违法犯罪行为来处理,造成了相当普遍的冤案错案。这些做法明显与宪法规定的宪政精神严重相悖。共产党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从开始的决定、到对法轮功的定性、到迫害的政策、到迫害的机构、到迫害中实施的程序都是违法的,完全是一场以党的意志为目的的政治运动,是违法违宪的邪恶运动。共产党在法轮功的问题上非法剥夺法轮功信仰者的主要宪法权益如下:
一、平等权:《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受到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平等权的具体内容有:
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习惯、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的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说明:长期以来,对于法轮功信仰者的诉告法院不受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维权律师百般刁难限制、驱赶,不准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或不准律师阅卷、或秘密开庭、或将律师直接拒之门外。共产党把法轮功修炼者打成“另类公民”,宣称对法轮功信仰者“不用讲法律”,这是完全违背平等权的。
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毫不例外地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没有一个公民有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所以,对迫害者的追究完全是合法的。
中国法轮功信仰者维护修炼自由的权利和追究迫害者法律责任的权利,都受到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及守法上的平等,还应该包括公民在立法上的平等权利,只要是公民,权利就是平等的。
二、政治权利与言论自由权:《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另一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简称政治自由。
在我国,公民即使搞政治也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谁剥夺也是违法的。搞政治并不是共产党的专权!国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剥夺法轮功信仰者的政治权利。法轮功信仰者讲真相和发表相关言论等都属于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信仰自由权:《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政府公开宣布和承认在人权问题上的责任。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认的基本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理解。中国《宪法》第36条宣布的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每个公民都享有自由自在地信仰或者不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权利。只要该公民没有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执法机关就不能以任何形式对拥有上述信仰的公民采取限制或干涉他的自由信仰。即使公民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惩罚的对象也不是该公民的信仰内容,而是该公民的具体犯罪本身。
第二,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都无权对任何一个公民的信仰内容进行法律上评价并以此评价作为限制或干涉公民信仰自由的依据,这是文明社会所通行的信仰自由理念。
第三,宗教徒设立聚会场所不需要经政府机关批准。因为宗教信仰纯粹是社会公民的精神情感活动,法律只能管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能去窥视人的内在精神和情感。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介入并对公民的信仰内容进行评价,对其活动行使世俗法律的“许可权”。
第四,公民有传播宗教信仰的自由,信仰者(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从事传播宗教信仰内容的权利无须获得来自政府机关的“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而被触犯的法律规定必须是符合宪法的规范和原则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
第五,宗教教徒有权出版有关他们的信仰内容的材料而不受审查、批准和禁止。这同时也是中国《宪法》第35条宣布的出版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由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四、人身自由权:《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或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①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部门执行,不受逮捕。②禁止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③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司法机关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依法不享有搜查权的组织和个人,对公民的身体强行搜查,都属于非法搜查。
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及洗脑班对法轮功信仰者实行的绑架、拘役、拘禁、劳教、判刑都是非法剥夺法轮功信仰者的人身自由,已构成犯罪。
强迫法轮功信仰者改变或放弃信仰,耗费了纳税人的巨额财富,带来的却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人人自危,不敢面对发生在我们周围的暴行和苦难。清洗人们内心的信仰,既超出了政府的合法权限,也超出了任何世俗政权的能力。
(待续)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
亲属都认同法轮大法好
儿子出生后吃母奶,由于我发烧,他吃了我的奶后,我的体温多少度,他的体温就多少度,结果不到一百天就得了肺炎,住進了医院,从此成了医院的常客。
我得法不久,儿子也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不但身体健康了,而且学习成绩飞升。丈夫也从此解脱了病妻儿的家庭重负,没有了后顾之忧,开始全身心的投入他的事业。由单位销售部经理、升到经营厂长,最后开始个体经营。家里经济条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原来的七家一个走廊的十二平方米住房,到现在居住二百多平米的房子。至今为止,我们买了四处住房,还有门市房、车库、厂房工业用地。丈夫还花二十万给我买了轿车。
修炼前,我与丈夫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有很深的积怨,不相往来。今天,随着社会道德的败坏,层层贪污腐败,大批量工薪阶层失业,丈夫的弟弟、妹妹、妹夫也纷纷失业,病魔缠身。
我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修去了怨恨心、利益心、争斗心、委屈心和妒嫉心等,对谁都好,与人为善,用善去熔化一切。我去看望他们,帮助他们。丈夫的弟弟、妹妹的孩子,从初中、高中、大学的学费和部份生活费几乎全是我们拿的。丈夫的弟弟一次性动迁,动迁费只够买一套二手房,给他儿子买了一套二手房结婚,他自己没有地方住。我们让他与弟媳住進我家的一套房子。
我很庆幸找到了法轮大法,找到了师父。庆幸我修炼后,看淡名利,不再与人争斗,取而代之的是身心的豁达与轻松。现在家中所有的亲属都认同法轮大法好。
没花一分钱進了国家级医院
二零零零年,孩子高考前二、三个月,丈夫想给孩子找个解数学难题的家教。丈夫去家附近一个大学的教师办公室说明来由,一位老师说:“把数学博士找来。”这位学生数学特别好,师生们叫他“数学博士”。因为这位家教学生,家在某市农村,他考入医科大学七年制班后,他的父母因家境困难,把农村房子、地都卖了(去了女儿家),也只能解决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后就靠部份贷款和补课维持学费和费用生活。
我们对这位学生很关心、同情,除了来家里补课为他准备饭菜外,平时家里来了客人或觉的较好的饭菜就让他过来。每次见面我都和他讲法轮大法真相和我炼法轮功的身心变化,他很认同法轮大法的道理,说:“修真、善、忍肯定没有错。”我儿子考入大学后,他也常常到家中看望我们。
他在一家国家级医院实习时,和我们说,当时这家实习留院只有两个名额,要進去实习得有认识人,还得拿几十万元钱。他谁也不认识,也没钱,他的学费一直都是贷款的,肯定進不了这家医院。他说他的研究生学历一般大医院都進不去,他想继续读博。
“三退”大潮开始了,有一天他来我家一直在厨房听我跟他讲真相,我问他是党员吗?他说不是,是团员,他让我帮他退了。并说:“阿姨,您说什么我都信,我就听您的,在您身边有一种安全感。”
不久的一天,他来我家很兴奋的告诉我和丈夫:原以为根本没有留院的希望,他在实习期间,选的是副主任教授为师(科室二把手),其他实习生都是选主任教授为师(科室一把手)。现在“一把手”突然调离了,副主任教授被提为科室一把手,这位教授告诉他:“你准备留院吧,留一个我都留你。”就这样,他没花一分钱,成了国家级医院的外科医生。
国安部处长:是应该炼法轮功
丈夫的表哥是国安部的处长,与丈夫走得很近。因为我以前身体非常不好,表哥每次见面都会先问我身体情况。我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无病一身轻。每当我谈起法轮功真相,表哥都认同,还让我帮助他声明退党了。
可是中共党文化的洗脑,有时还会让人糊涂,特别是表哥的工作环境。两年前,我和丈夫与表哥等亲友在婚宴聚会之后,表哥竟然握着丈夫的手说:咱们还得信某某党,某某党给我钱花。我知道是我忽略了跟表哥讲真相。
二零一七年过年前的一个早晨,丈夫与我到四表弟家,附近的表哥也去了,我与丈夫在表哥家住了两天,我利用所有时间和表哥、表嫂(某政府部门的书记)讲法轮大法祛病健身、让人道德高尚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高官遭恶报落马的实例。
我们要离开的时候,表哥、表弟们为我们摆宴送行。席间,大家问起表哥身体情况,并提醒他定期打点滴疏通血管,因为表哥患高血压很多年了,另外还有糖尿病。表哥却说:“不用了,我就信法轮大法好了!”又转过头问我:“是不是?我们就念法轮大法好了,是吧!”
一位表弟媳说:“这次嫂子(指我)来,脸色气质特别好,比上次来更精神更年轻了。”一位表弟也说:“嫂子真的比上次来年轻了!”大家都向我点头,重复着:“真的又年轻了,气色非常好。”
表嫂又加重口气说:“咱们存真,炼法轮功炼的又年轻、又漂亮、又善良。”我在心中深深的谢谢师父,师父慈悲每一个生命。
我也对表哥说:“千万别参与迫害法轮功啊!”表哥严肃的说:“你怎么这么想我,我绝对不能迫害的!”
二零一七年大年过后,表哥表嫂来到我家,用U盘复制了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和师父的其他讲法书籍。
表哥说:“想一想还是应该炼法轮功。回去会把法轮功的书全看了。我这个岁数,没有别的追求了,官场一切看透。我身体不好,有些病不是医院能治的,人的生命也不是自己想象的。法轮功值得研究。”
众生在觉醒,世人盼得救。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8/23/16513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公司品管部门二零一三年二月要招聘一名化验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商议,决定在公司内部招聘,条件有两个:一是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二是高中文化水平。当时我已经四十七岁了,虽然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但毕业快三十年了,学的知识几乎都忘了,况且毕业证不知是否还存在(必须见毕业证方可报名)。后来,我决定去报名,但没抱太多希望。
一共五道题,每题二十分,共一百分,我的得分在八十分左右。同事A最后進去面试,考题都是相同的,有可能她知道是内定的,所以在面试过程中表现的很清高的样子,只回答了前两道题,后三道题拒绝回答,弄得在场的面试官直摇头。我的总成绩是第一名,总经理当场就宣布我下个月正式在品管部上班。
几天后,很多同事对我说,你运气真好。他们还说,报名的时候A和B都没毕业证(毕业证不知道放哪去了),同样报了名。你没毕业证就不能报名,这是卡你的第一关。第二关是让A笔试作弊,考出好成绩(结果二三分之差),第三关是原定的六人面试官增加到十人,以便给A打高分,拉开与我的分数距离。
这个事情的整个过程是这样的:
我没有执着这次考试,也没找到高中毕业证书,我跟领导说,大家都知道我是高中生,但他们都说不行。后来求师父帮我,把毕业证找到了,顺利的报了名。参考人数是三位,一个月后,我和A、B進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A的手机不停的振动,并且她把手机放在考试卷子上直接抄写,监考人员不停的走动,但就像没看见没听见一样。考试结束后,B就把考场上发生的一切到处宣扬。第二天下班后,有好多人跟我说,你和B都是陪考的,公司已经内定A了,你们还不知道。公司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唯独你们不知道。
我想面试我不参加了,太黑暗了。突然想起师父的法:“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1]我究竟有什么不好的心呢?仔细查找,发现我有隐藏的欢喜心、显示心。因为这次考试主要考数理化方面的知识,而且以初中为主,我在中考时,数理化都在九十五分以上,稍微复习一下,就能考出好成绩。
二个月后参加面试,面试只有我和A俩人,B没参加,其实我心里也波动很大。我丈夫鼓励说,万一别人设计呢?你不去不就中计吗?更何况师父说:“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2]顿时我的心胸宽广了许多,不再执着结果。
整个面试过程,心里都很平静,因为师父说“顺其自然”[2],所以我也对结果看轻,并且心态一直很正。再次感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是一名医生,每当朋友与我探讨当今人们被各种疾病困扰、如何健康的话题,我都会以亲身经历告诉对方:修炼法轮大法,能使人的身体达到真正的健康,这超常现象的背后,我体验到了道德与物质的统一。按照真、善、忍提高道德标准,身体状况也随之改善。以下是我的经历。
一、中共部队的大染缸
我的父亲在部队工作,三岁时我進了军区幼儿园,在那里我看到了人间的贫富两层天,部队幼儿园里吃的是牛奶面包,而外面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我从小爱唱爱跳,大人们都说我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中学毕业赶上了上山下乡,我進了部队文工团,成了一名歌唱演员,后来又回到地方工作。我看到了中共部队的腐败、文艺界的混乱。中共党文化以无神论给百姓洗脑,造成人们没有对天理的敬畏之心,不相信善恶有报,以“权钱名利”为大,道德下滑。
那时我经常去北京参加声乐比赛或演出,接触各种人物,如北京兵部领导、各部队领导、市领导、导演、生意人,在这个大染缸中被污染着。最初,我也有挣大钱、出人头地的想法,结果发现不行,开放性乱这条路太黑暗了,这钱我挣不了。
我复员到地方的时候,部队的一个处长为了安排我的工作,特意跑了七次,他说:“我让你進市公安局,但是你得跟我儿子结婚。”还有几个部长、老干部也提出帮我安排工作,条件都是我做他们的儿媳妇。我拒绝了。一次我与一位中学女同学相遇,她知道我在找工作,也说:“我爸爸是军工单位的厂长,我让我爸帮你進军工厂,但是你得以儿媳妇的名义去。”
我思来想去,觉的这家人还算朴实,女同学的哥哥人品很好。那时我还想照顾身体不好的母亲,而这个军工厂与母亲家只隔着一条马路,就同意了。我在部队的野战医院工作过,因此我到了军工厂的卫生所,继续学医,成了一名医生。我想:我宁可挣这40.5元(那时地方的工资是38.6元),也不去挣道德败坏的钱。虽然我没有在这个大染缸中完全滑下去,但是我不知道人究竟为何而生。
二、找到生命意义
一九九八年春,我在一位医务人员那里得到了《转法轮》一书,书中讲的真、善、忍震撼着我,我心想:在当今社会,谁敢讲真啊?讲真话要挨整的,中共运动中死了多少讲真话的人哪!善,做个善良人、老实巴交的人,能挣到钱吗?现在多少人都为钱活着呀!忍,不受欺负吗?而这本书讲真、善、忍,太正了!
反复拜读《转法轮》一书,我明白了人类的道德败坏,是因为没有了心法的约束,而真、善、忍是衡量好与坏的标准。我感到自己的心一下子就被摆正了,我懂得了道德败坏的可悲与可怕。法轮大法要修炼者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完全为了别人的好人。我的本性复苏了,按真、善、忍做,这样活着才值得,这是生命存在的意义!从此我走上了修炼之路。
三、归正言行
此后,我也遇到过一些不正的人。卫生所的所长,只要女护士、医生想晋职称、提干,都要和他拉关系,否则就打击报复。人们议论说:“不正当的关系公开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对我说:“你下班之后晚走一会。”我说:“我不能晚走。”我从来不搞那一套,他就开始整我,晋级没有我的份,让我一人做三人的工作。
后来上级领导来视察工作时发现所长的不正之风,将所长处分、免职,他后来死于癌症,结局令人唏嘘。他的妻子很本份、善良,我与她讲法轮功真相,她说:“我敬佩你,你做的正,还是法轮功真、善、忍,能对人心约束。”
我也归正了很多变异思想,比如:以前领导与女医务人员拍拍打打,我也没有强烈拒绝,认为:得罪人干啥?修炼后,知道一思一念都要符合真、善、忍。男女有别,立即归正。后来有领导说:“你变了。”我告诉他:我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了,修佛从好人做起,绝对不允许这样。
四、类风湿、神经衰弱痊愈
结婚生小孩之后,我的病症越来越多:类风湿、神经衰弱、免疫系统和胃肠功能低下、面神经麻痹,全身无力……特别是类风湿,都要瘫痪了。我自己扎点滴、针灸,中西药都用了,抗癌的止痛药也用了,还是不行,严重时半天的工作都坚持不了,手疼得厉害。
从看到《转法轮》那天起,我发自内心的想按照真、善、忍归正自己,身体出现了奇迹般的转变。当天晚上,我睡了一夜好觉,没有了神经衰弱的症状。修炼一个月之内,其它一切病状全消失,我变成了完全健康的人。
师父净化了我的心灵,净化了我的身体,带着我踏上了返本归真的路。师恩浩荡,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就是尽量把法轮功真相告诉世人,让更多的人知道生命的意义,让心灵回归高洁,让身体回归健康。
如今军工厂的很多老干部与现任领导、职工都明白了法轮大法的真相,上千人做了“三退”(在海外退党网站声明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
感恩师父的慈悲!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8/9/16496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多年来,我一直坚持发真相资料救人,现将自己的一些做法和体会写出来,与同修交流。
我的住所就是一个资料点,从下载、制作到发放都是自己做。明慧网上提供的真相期刊种类很多,内容丰富。我几乎每天都上明慧网,有最新的真相期刊和资料及时下载,打印出来后自己先认真看一遍,因为不同的资料侧重点和内容也有所不同,这样自己做到心中有数。外出发时通常携带几种不同的资料,注意基本真相资料和月刊相结合,如《上天在救人,你看懂了吗》、《天赐洪福》、《明白》,还注意结合一些画刊,如《起诉江泽民》、《三退画刊》,因为发资料具有随机性,面对的众生不同,这样可保证资料的多样性、丰富性、及时性。
我还会注意配合正法進程,如前段时间大陆同修起诉恶首江泽民时,我就大量制作和发《起诉江泽民》、《世纪大审判》等相关资料,也大量贴相关的粘贴,尽量让更多的民众了解这一事实。最开始明慧提供的资料是小册子,后来又提供了大册子,我就大、小册子配合着做,因为小册子制作量大,携带方便。后来看到有的同修建议多发大册子,我也认识到大册子美观、大方、正规,内容更多,在救人的效果上要好得多,世人更愿意看,要从实际救人效果出发,跟上正法進程,后来我就只做大册子了。
现在一般家庭有电脑、能上网的很多,我也制作一些翻墙小光盘,让世人自己上网了解真相。有时也结合做一些真相光盘,如《九评共产党》、《我们告诉未来》等。
资料打印出来后一般我不马上装订,先在上面放上成本的打印纸,压上几天后再装订。折叠成大册子后,也是先压平后再装入带粘条的塑料袋,这样真相资料平整,而且携带量大。
我主要去封闭小区和高层住宅发资料,因为这些小区一般都配有保安、电子门、摄像头,進出的难度大一些,去发资料的同修相对少,那里的居民得到真相资料的机会也就少。开始也有些怕心,心态有时不稳,但我想这里的众生既然需要了解真相,我就要去做。做下去心态越来越稳,经验越来越多,发的也比较顺利。
我身上带着一个小本,上面有我去过的每个小区的楼区示意图,标明每栋楼的楼号、单元分布,每发完一个单元,就在上面打个勾,这样可避免重复或遗漏。
我一般在下午去发,这时许多单元门都开着。尤其是夏季,更是发资料的最好时期。天冷时,尤其是冬天,一般门都关着。有时也在晚上发。出发前有时间就发正念,没时间也不用特意去发。穿上轻便的旅游鞋或运动鞋,衣着尽量得体、舒适,这样上、下楼方便。
发放资料时,心态平稳、自然,步履从容,上下楼遇到人时也不慌不忙,就像回家一样。一般走到顶楼,再从上开始往下发。每次发资料时都随身携带两、三部真相手机,同时播放真相语音。有时進楼后,后面有人進来,我就停下来,掏出手机看,等后面的人進屋后,我再往上走。
几年前的一天,我看到道边有个老年妇女摆摊卖些旧书,我就过去给她讲真相。过段时间,我又看到她在摆摊,但我忘了给她讲过真相了,就又过去给她讲。她还记得我,而且还断定我是大法弟子,她说她也学大法,只是99年后不精進,很少做救人的事。她的家离我的住所很近,这样我们就建立了联系。有时我发资料时,如果她有时间,我就带上她一起去发。
考虑到她以前没发过,开始时我就和她一起進一个单元,我给她少量资料,我上到顶层,往下发,让她从中间楼层往下发。比如六楼,我发四、五、六,让她发一、二、三,她的资料发完了,我再给她一些。发过几次后,感觉她怕心比较少了,也有经验了,我就让她单独進单元发,但不离她太远。这样她就逐渐成熟了。
有一次她主动说去她女儿小区发,那里以教师群体为主。我们就带上小册子、真相光盘,还有不干胶,坐公交车去了。到了她女儿住的小区后,我们就开始连发带贴,有时在楼道里粘不干胶,外面有合适的地方也在外面贴,她也和我一起贴,也不害怕。当时是周日下午,進出小区的人还很多,看到周围没人时,我们就快速地粘上不干胶。
我还认识一个同修,他住的小区全是高层,而且楼群数量很大,但他很少去发资料。我想这么多众生得去救啊,同时同修走不出来救人也不行啊。每次我去他那都带上许多资料、光盘,拉上他一起去发。这个小区统一设的开门密码,他知道密码,因此我们很方便地就可以進去,基本上将整个小区都发遍了。
发资料可以专门去发,也可以顺便去发,如办事或上、下班途中,数量可多可少,多则上百份,少则十几份,甚至几份也行,持之以恒,积少成多。贵在坚持。
前几年当地开展手机项目,我负责一些技术工作。有个大学,有时需要我过去解决一些技术问题。这个大学有上万人,教学、生活区同在一个校园内,里面包括有两个大的家属区,里面住的基本都是本校教师。校内也有大法弟子,同修很少去发资料。
这个学校离我的住所较远,坐公交车大概得两个来小时,还要倒车。我想这么远的路程,我不能白去,而且教师如果不明真相,还可能毒害学生。所以每次我都带上一些真相资料,办完事就去发。陆续的将大部份单元都发遍了。后来据一位开天目的同修讲,整个校园空间场比原来清亮多了,大量邪恶被销毁。
多年来我一直坚持发资料救人,而且用心去做,没有当作任务完成,没有特殊情况几乎每天都出去发,如果不发就感觉心里不踏实,越发心态越好,怕心越少。后来基本上没什么怕心了,也没有觉的发资料有多难或是件危险的事情,就像我们每天的工作、购物一样,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份,而且基本上没遇到危险,也很少遇到干扰。
现在不少小区都有摄像头,但我不过多关注这些。一次我去一个高层发资料,找到楼梯,刚要往上走,一抬头看见上面居然有个摄像头,一般高层电梯里有摄像头,楼道里很少有。我犹豫了一下,因为这个高层挨着大门,旁边就是门卫室,最后还是坚定的迈步往上走,平稳地将资料发了。
以上是自己在发资料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写出此文是因为看到最近有些同修对发真相资料不重视,平时很少发,甚至不发。还有个别地区和同修,认为现在发资料过时了,不用再发了;也有的同修认为发的资料很多了,不需要发那么多了。我想这都是一些错误的认识。真相资料在救度众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是其它项目能代替的。当然不是说其它救人项目不重要。我的看法相反,我认为,我们的真相资料不是发得太多,而是发得太少了。大陆民众几乎每天都看邪党的报纸、电视、网络,整天泡在邪党的谎言中,而我们的真相资料多长时间才能发一次?一般民众至少要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也很难收到一回。
明慧网上一直建议大陆资料点遍地开花,而我们真正做到了吗?希望大陆同修重视真相资料,不等不靠,在正法的最后阶段,去除惰性和安逸心,勇猛精進,兑现我们的史前大愿!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写这篇文章,是想与曾经的小弟子、如今的青年弟子分享一下我的修炼体会,希望我们都能够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我是一名二十来岁的青年大法弟子,很幸运,在我出生的那一年,我们家喜得大法。我从小就跟着爸妈学法、炼功。在迫害发生之前,妈妈还经常带着我去广场参加集体炼功,还到同修家学法,当时我只有两、三岁,就安静的坐在旁边听着。
九九年迫害开始,我们家的大法弟子心里从未动摇过,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我当时还很小,并不了解具体发生了什么。二零零六年,我们家成立了学法小组,当时我在上初中,这个小组持续了很长时间,所以我的整个中学时代都沐浴在大法中。
那段时间,我遇见了很多同修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我是这个学法点上唯一的孩子。这些同修做得都非常的好,大家都很精進,互相交流、配合做好证实大法的事情。在这个期间,有很多同修被抓,其他同修一起去营救,虽然我当时忙于学业,但是也很关心同修们的安危,跟着妈妈去劳教所等地发正念,我也会经常跟着妈妈发真相传单。
后来,我考上了一所比较好的大学。说到考学的事,我总会特别感激师父、感谢大法。我参加的是音乐类艺考,很多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艺考的黑幕是很多的,特别是名校,想考的学生很多,考進来的学生不仅仅需要自身实力,还需要花不少钱去贿赂考官。我当时就想着,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我应该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贿赂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所以,我只管努力学习,一切都听师父安排,最终我考上了心仪的学校。
师父说过:“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我一直坚信着这句话,今年,我又顺利地考上了某音乐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这一切都是师父给我的。
我一直在外地上大学,没有遇到过当地同修,我失去了原本修炼的环境。大学里的宿舍生活,学法、炼功都很不方便,再加上没有同修可以交流,我觉得自己离法越来越远了,讲真相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做,内心非常的痛苦,非常着急。
考研结束后,我在心里求师父,求师父给我机会,就算我一个人在外地,我也一定要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没过多久,本地的一位同修阿姨帮我联系了我学校那边的同修,就这样,我有了学法炼功的环境,并且在同修的鼓励下,我与大学室友还有朋友们讲了真相,我不留遗憾的毕业了。
在此之前,我虽然也发过真相传单,但都是跟着爸妈去做的,从来没有自己真正地走出来,总是觉得自己年龄还小,不敢去面对危险、不敢承担大法弟子的责任。
师父说:“等到我传法的时候,那个神来的就象雪花一样下来。就那么多。我一算这个年龄啊,从我传法到现在,二十五岁左右这些年轻人,真的还有很多人没有得救,都是神来的”[2]。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不正是我们青年大法弟子的同学和朋友吗?我们怎么能不救他们?
在与室友讲真相之前,心里也挣扎了很久,害怕她们不理解,害怕她们不愿意听,甚至害怕会因此破坏我们之间的友谊。但是,我在心里祈求师父,求师父加持,让她们了解真相并且得救。一天早上,我与一位室友出门办事,在路上,我告诉了她关于大法的真相,并且劝她三退,她一开始觉得很惊讶,没想到我会跟她说这些,也没有想到我是大法弟子,但是当她明白真相后,她表示对大法弟子的同情,并且愿意退出中共。
后来,这位室友一直鼓励我跟另外两位室友讲真相,她也在旁边帮着我说,一位室友很顺利的就三退了。另一位室友因为对法轮功的偏见比较深,所以未能三退,但是她也明白了一些真相,态度要缓和许多,并且开玩笑似的跟我说:“你应该大一一来就跟我们说,一直说到大四,说不定我们都跟着你炼了,研究生记得要早点说啊!”我想这些都是师父借同学的嘴巴点醒我,我不能够为了自己的安全,而放弃救度身边的众生!
离校的时候,室友的男朋友来接她,正好我们一起坐车,在路上,她的男朋友也表示愿意退出中共了,并且叮嘱我一定要注意安全,我心里真的很感动。
以上是我的修炼体会。青年大法弟子,请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师父的法身一直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有一颗想做好的心,师父一定会帮我们的。共同精進吧!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近一段时间例假不正常,两个多月还没干净。一开始没有放在心上,心想等忙过这段时间,好好学学法,调整调整。我刚忙完常人中的事,病业假相汹涌而至。由于出血太多,我感到浑身没劲,头晕,不好的念头也往外翻,感觉好象要被旧势力拖走肉身。
我问自己,我是来证实大法的,还是来破坏大法的?我修炼了二十年了,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炼功身体好了,如果人们一看我这个样,他们会怎么想?决不能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我就求师父帮助我,弟子没有精進实修,被旧势力钻了空子迫害,我一定会在法中归正。在自己觉的很难的时候,就一遍一遍的求师父。在过关中,不只是身体筋疲力尽,思想里还反映出许许多多的不好的想法,比如过不去关了,学法,发正念似乎一点不起作用,耗的正念很弱。
在这期间,我学了《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师父讲:“我们有些学员在病业关上走不过来。你不要往大处想。你说我没什么大错误啊,对法很坚定啊。可是哪,你不要把那些小事不当回事。邪恶会钻空子的,很多学员因为小事甚至于走了,也真都是因为非常小的事。因为修炼是严肃的,是无漏的,你在那些事情长期都没修过,虽然小,你长期都没重视过,那就是事了,所以很多人是因为这个走的。现在迫害大法弟子的,旧势力不敢直接干,那些个有形的大的生命都不敢干。现在干的都是什么东西啊?都是虫子之类的,细菌乱七八糟,都是这些东西。发正念是非常管用的!一灭成片成片的就灭掉了,可是它很多,宇宙多大啊,这个东西,而且宇宙的层次很多,你灭完了,不一会,时间不长,它又渗透过来,它又来,你再灭。就是不断的这样发正念,要坚持一段时间,才能够明显见效。不要觉的发完正念了,感觉好一阵,又不行了,你就失去信心了。”[1]
学完这段法,我就抓紧时间学《转法轮》,抓紧发正念。用了三天时间学了一遍,每学完一讲,发正念,四个整点发正念。这时出血少了。又用了两天学了一遍,基本没有出血了。又用了两天学了一遍,就干净了。学法期间,打盹,走神,老想出去干点别的,这个时候,就得坚持住,前三天学一遍《转法轮》的时候,婆婆(同修)在两个下午都去叫我的门,我是反锁大门,谁叫也不开。
学法过程中,自己的那些不足,各种各样的执着心,明明白白的显露出来,尽在眼底。平时说向内找,向内找,也找不着,一学法就找着了。病业假相期间,我和个别同修说了,同修们也帮我发正念。我悟到还是向外求了,即使同修帮你清除了,自己不向内找,不提高上来,还是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转法轮》中师父讲:“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的身体就会发生一个大的变化;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身体上的物质保证会出现变化。”闯关中就信师信法,就没有过不去的关。
我也明白了师父讲的关于申公豹与姜子牙这段法的一层含义,我悟到我们大法弟子就像姜子牙,带着使命来的。旧势力就像申公豹,老捣乱。所以在发正念清除邪恶的迫害中意念更集中,更坚定。
我还通过学师父讲的拔牙的故事,悟到学法的重要性。我们学好了法,对于去执着心,就象用火柴棍拔牙。相反,在旧势力安排的路上,为了所谓的帮你去掉“根”,就象西医拔牙,用钳子拔,凿子剔,锤子砸,受到酷刑折磨,要吃很多苦。
我现在是真知道学法的重要了,我觉的在“忙中停不下来”的同修,最好抓紧时间多学法,多学法。
最后,用师父的法与同修共勉:“师父说的三件事都很重要,希望大家在最后的这段路把他走的更好。”[1]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8/6/16492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于一九九八年开始在炼功点学法,那时的我不懂得什么是修炼,只是觉得大法符合了自己做人的准则和愿望,也不必再苦恼该如何教育孩子的问题了,所以就走了進来。
我自小生活在家暴之中,从小觉得没有靠山,不管在外还是在家,遇到问题,我只能靠自己。为了自保,我学会了掩盖自己真实的想法,我不愿意跟任何人发生冲突,我害怕矛盾,害怕吵架,我看别人脸色行事,为了让别人开心,我可以嘲笑自己,为了生存,再令我讨厌的人,我都会收起自己的感受,去迎合对方。
我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和看法,可我都把它们放在心里,我外面有一个壳,壳的外面才是我对人的态度和行为方式。而这个态度和行为方式是基本趋于向善的,因为我发现向善可以让自己少受伤害。但是这里面还包含着委曲求全、懦弱、迎合、气恨等等,所以还是常常会被外界环境所谓的伤害,从而爆发忍无可忍的愤怒,也常常令许多人奇怪,这么好脾气的人、好说话的人,怎么能突然发那么大的火呢?
走入修炼后,师父的法符合了我做好人的愿望,符合了我表面向善的愿望,可是我的修炼也就是在修表面的真、善、忍,我把壳外面的我尽力按着师父的法去修,但是我内心却没有变。比如我看不上哪个同修,我对他的成见会留在心里,那没有关系,不影响我与他的相处,因为壳外面的我知道要按着真、善、忍去对待别人的。我就这样修炼着,风风雨雨走过十多年,但是我自己其实一点不清楚自己是怎样的修炼状态的。
修炼还在往前走,不管我是坯料也好,愚笨也好,或是业障太大也好,慈悲的师父没有放弃我,我在二零一一年和最近有了两次破壳的感觉,才感到明白一些什么是修炼。
二零一一年的某一天,和我一起发正念的同修告诉我,说她看到我全身都放着光,可是在胸口巴掌大的一块是黑的,要我找找原因。当时自己就有一念,那就是说我只修了一个光滑的外表,内心没有改变呗。这一念令我心底有一种不安。不久我地发生大规模的绑架事件,压力极大,好多学法点都停了。我所在的学法点还在坚持集体学法,可是当我走向学法点时,那种压力让我崩溃。
这次迫害我没有被绑架,但是压力把我逼迫的恐慌、迷茫。我开始认真的找自己,都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是怕心那么重,我修炼中一直贯穿的就是去怕心,对怕,修的是那么苦,是生死还是什么东西,就那么难放吗?我真实的感到,我修的这个外壳根本保护不了我。
其实这个壳包裹着我几十年了,我已经很适应了,它让我很安全,让我能够面对周围的一切,它有效的保护着我。任何人你只能触动我的表面,我的表面会随之产生反应,用各种看似善良的方式去应付一切问题,它把对我的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可是任何人却动不了我的内在,我的内在对事物有个真实的评判,但是这会留在心里。然而这场迫害没有底线,在这场迫害面前,我的外壳竟然那么脆弱,一打就碎,它根本就保护不了我。可是我要是剥开它,丢掉它,我该靠谁呢?以后谁能保护我呢?心中有个答案:靠师父。
我告诉自己,必须把这个壳破开、去掉,当我下决心时,感到自己如同胎儿一样,壳裂开了,自己一下子好像要被风抽干似的。我心中默默的念着,有师在有法在,不会抽干的、不会死掉的。从此我要修真实的自己啦。
我的修炼总是很缓慢,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不断的去这层壳,告诉自己要表里如一,一定要表现真实的自己,不再掩盖,不再绕弯,虽然在努力,但是这段时间也是处在修炼低谷中,同修还是觉得我不坦诚,有什么事不说出,不愿意与我接触,我自己也很压抑。而且慢慢的我发现自己没有以往的平和了,遇事爱生气,看不惯别人的状态,心性关过不去,很多时候觉得自己的看法很对,觉得就是别人的不对,很难忍受。我常常想,以前那个壳在的时候,自己常常被同修认为很随和、总是笑眯眯的,说话语气也不急不躁的。现在去掉这个壳了,一切变得不能忍耐了,看谁看什么事怎么都不顺眼了呢?我的修炼处于瓶颈状态,无法提高,找不到自己的问题,很是苦恼。心想这都是修我的包容心吧,可是我怎么就是包容不了呢?
师父讲过:“人最难放下的是观念,有甚者为假理付出生命而不可改变,然而这观念本身却是后天形成的。人一向认为这种使自己不加思考,却能不惜一切付出而不可动摇的念头是自己的思想,看到真理都去排斥。其实人除了先天的纯真之外,一切观念都是后天形成的,并非是自己。”[1]师父讲:“如果这后天观念变的很强,那么它就会反过来支配人真正的思想与行为,这时人还以为是自己的想法呢,现代人几乎人人是这样。”[1]
师父讲:“一种观念形成后,会控制你的一生,左右这个人的思想,以至于这个人的喜怒哀乐。这是后天形成的。如果这个东西时间长了,会溶在人的思想中,溶在真正自己的大脑中,它会形成一个人的秉性。”[2]
师父讲:“形成的观念,会阻碍着、控制着你的一生。人的观念往往是自私以至更不好的,所以又会产生思想业力,人又被业力控制着。人是靠主元神主宰着,主元神麻痹被观念代替的时候,那么就是你无条件投降了,生命被这些东西左右了。”[2]
我知道了我为什么修炼中不能提高、不能改变,因为我一直把那个后天形成的自我、假我当成真正的自己了,这个自我、假我是在我出生后,甚至是我生生世世的轮回中形成的各种观念、各种经验、各种所谓的是非标准以及各种思想业力组合而成的。它溶在我的思想中、大脑中,形成了秉性,表现着喜怒哀乐。我一直以为它就是我,因为我都已经去掉一层壳了,我认为我都呈现出真我了。可是我的修炼状态怎么还那么糟糕呢?对什么都耿耿于怀呢?就觉得自己对,看不惯别人,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修了。如今师父慈悲我,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个不肯改变的生命,根本就不是我,它是假我、是自我,而不是真我。我非常清晰的知道了,是这个自我、假的我把真我完全包围起来了,完全显不出来了。我所有的思想行为都是这个自我这个假的我发出来的,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这个自我假我而存在的,而它是自私的,极端的,顽固的不肯改变的。它只是为它自己而存在,它不可能同化真善忍的,它不可能无私无我的,因为它就是以私为核心而形成的生命。
师父讲:“业力没有真、善、忍的标准,它按照它形成这个观念时的标准来衡量事物,可能成为常人所说的老滑头,或老于世故的人,这也就是人在修炼的时候产生不同的思想业力在起作用,阻碍着修炼。人要是没有业力的阻碍,那修起来是很容易的。这个业力是在前几年一个什么状态下,什么道德标准状态下形成的,那么,它就用这样的标准衡量事物。”[2]师父还讲:“如果这个东西形成多了,那么,人的一生都会受它左右。形成的观念认为好和坏,人就认为这个好和坏,就认为应该这么这么做,可是他自己没有了。他自己完全被他自己后天形成的非善良的后天观念包围、盖住了。他自己真正好和坏的衡量标准就没有了。”[2]
当我认清它的时候,它立刻就破壳了,自动让在了一边,显出了真我,而真我到底该如何行事,我好像并不很清楚,但我感到那应该是无条件的同化真、善、忍的,无私的按照真、善、忍行事的。我心中无限的敞亮,充满无限的希望,我感到很多困扰我多年的心结都打开了。
记得在第一次学习师父的《为谁而存在》时,师父讲:“一个生命如果能真正在相关的重大问题上,不带任何观念的权衡问题,那么这个人就是真的能自己主宰自己,这种清醒是智慧而不同于一般人的所谓聪明。”[1]我就困惑,什么是观念,怎样才能不带观念,不同于聪明的智慧是什么样呢?直到今天我才感悟到一点儿实质的东西。
如今我明白了一些,什么是修炼,正如师父告诫弟子的:“只有学法修心,加上圆满的手段──炼功,确实从本质上改变着自己,心性在提高,层次在提高,这才是真正的修炼。”[3]
师父还讲过:“如果修炼的人要是只从表面上放的下,但内心里边还在保守着、固守着一个东西,固守着你自己的那个你最本质的利益不让人伤害的时候,我告诉大家,那是假修炼!你自己的内心要不动,你是一步都提高不了,那是骗自己。”[4]
回首近二十年的修炼,一直以来自己都是处于假修炼的状态中,自己根本没有认识到,曾经有那么多的困惑解不开,说不清楚自己的修炼,每年的大陆大法弟子交流会自己也很想参与,可是真的不知道写点儿什么,搞不清楚自己修炼中提高了什么,改变了什么,觉得自己的修炼那么不扎实,一点儿事可能都会触动自己的心,尤其怕这个物质,好像随时准备着击倒自己。
记得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时,一个同修出冤狱前特意找到我,跟我说:你要是能够跳出自我的小圈子就好了。这个话我记在了心里,可是我弄不明白自我的小圈子是什么。还有一个同修特意跟我讲了她的一个梦:在一个房间里,一圈大法弟子围坐着,这时,好像是警察又在疯狂,我们这些人急忙的有发正念的,有找警察讲真相的,各种表现,各种忙碌,而那桌子的人全部立掌发正念,同修从他们每个人脸上看过去,都是那么平和、清净、没有一丝执着、杂念。同修发自内心的说,这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这话我也记在了心里,可是我达不到那么清静无为。经常在一起的同修曾经说过我:你怎么好象走不進来呢?总象个旁观者似的呢?你得溶入整体才行啊。我在想,我怎么没有溶入啊?我不是一直跟大家在一起吗?还有个朋友到现在还在说我:你真实一点儿、厚道一点儿好不好?我怎么摸不透你呢?我也在想,我挺真实的呀,也很善良呀,你是个常人,你怎么能摸透我呢?现在我明白了,这都是师父苦心安排,通过她们的嘴在告诉我,我修炼有问题啊!
如梦方醒的我,感觉才开始修炼似的,不管时间还有多久,不管修炼的路上还会怎样,我只想真实的修一把,哪怕只是个小学生,我也要真正的实修自己,真正的听师父的话,不辜负师父的苦苦等待。
以上就是我刚刚明白的一些感受,愿与同修们分享。
叩拜师父!谢谢师父苦度!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为谁而存在〉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卷二)》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何为修炼〉
[4] 李洪志师父著作:《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8/16/16504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炼路上,是师父的法理去掉了我的人心,改变了我的人的观念,使我越来越成熟起来,修炼路上走的越来越平稳。
一、婆婆说我简直变了一个人
修炼前,我和婆婆关系紧张。刚结婚我们在一起过,她对我总是另眼看待,有什么好吃的她都得等我回娘家后,她才做着吃。婆婆还挑拨我和小叔子、小姑子之间的关系,因此小叔子、小姑子,对我很有成见。我虽然是大儿媳,可是我在他们的心目中连一丁点的位置都没有,我有什么难事,婆家人从来不闻不问。
更有甚者,在我临产的前一个月,婆婆把我撵出去了。我怨恨婆婆对我心狠,认为她是一个自私、蛮横、霸道,没有善念的人,又是一个拨弄是非,制造事端的人。我看见丈夫对这一切沉默不语,不能为自己的妻子伸张正义。我又怨恨丈夫是个软骨头、窝囊废。恨我自己走了眼嫁错了人、進错了门。我把对婆家人的恨深深的埋在了心底,以后和婆家人见面我都不理他们。
从婆家出来后我一贫如洗,我想拼命干活挣钱使家里富起来,让婆婆和小叔子、小姑子看一看,我不是寄人篱下、苟且偷生的人,而是一个刚强、有志气的女人。结果大房子盖起来了,日子好起来了,儿媳妇也進门了,可我却疾病缠身,整天在病痛中挣扎。我怨自己的命苦。可婆家人把我们当成了局外人,没有一个人来问过。我恨婆家人太不懂事。
得法后,我如梦初醒。通过向内找,发现我和婆婆的矛盾都是由于我的自私心、瞧不起别人的心、记恨心、争强好胜的心造成的。婆家那时很穷,婆婆生了那么多的孩子,她省吃俭用操劳这个家很不容易。可我進了婆家门后,从来没去关心过婆婆,体贴过她,为她分忧解难,不知道孝敬长辈,用大法来衡量,这是道德下滑的行为,是变异了的人的观念,也是在造罪业。此时,我对婆家人一点怨恨心都没有了,反而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思想在大法中升华后,全身的疾病一下全都消失了。
好在公婆还健在的那些年里,给了我一个悔过的机会。从此以后我经常带上吃的、用的去孝敬公婆,公婆过生日我就给他们送钱,并无微不至的关心体贴老人,和婆婆敞开胸怀交谈。我一進婆家门,婆婆总是拽着我的手让我上炕坐着,婆婆说我简直变了一个人。我就告诉她我学大法了。小姑子和小叔子也转变了对我的态度,每次我回到婆家,一家人总是欢声笑语的。他们都知道大法好,也相继走入了大法修炼。一九九九年邪党开始迫害,可婆家人仍支持大法。
二、讲真相救度世人
刚开始发真相资料时,有怕心,在楼里发,两腿发软,两手也颤抖,听见有人开门就赶快离开。为了去怕心,我就多学法,把师父有关去怕心的讲法背下来,当怕心来时就背,这样去掉怕心,我自己就强大起来。
从二零零六年开始,我们转向去农村发放真相资料。
一次和同修到乡下一个上百户的大村子里发资料,我们住在亲戚家里,第二天村里有个人到亲戚家里办事,那人说:昨天晚上我们村上百户人家,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放上了法轮功的材料,那么大的一个村子竟没有一个人看见是谁发的。法轮功太神了,简直就是天兵天将!
一年的冬天,我和同修到乡下往三个村子和大棚发资料。因为天黑雪厚看不见道,我们就在玉米地里横穿,来到大棚时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我们不松劲。一边发一边背着师父的法。发完资料回到同修家已经是深夜了。我摘下围巾和口罩,围巾和头发都冻一起了,脱下鞋一看,都叫玉米茬子扎碎了,没有模样了。我哈哈大笑,心里暖暖的。
那年夏天我和同修拿了三百份小册子和光盘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去发。因路况不熟,山脚下到处是水,我们就趟水来到村子里。進到村里一群狗围了上来,汪汪大叫。我们就发正念:告诉狗我们是来救你们主人的,不要叫快回家去吧。它们真的不叫了,都乖乖的走了。我们顺利的发完资料回到家里已经是下半夜了。
一次,和同修坐车到百里以外的山区去发资料,下车还要走十多里路才能到达目地地,我们翻山越岭,又累又饿,但是一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是带着使命来的,全身马上充满力量。发完真相,我到公路上等返程车。因快半夜了返程车也没有了。我们正在想怎么办,不一会从另一个城市开回一辆返程车,我一招手车停下,原来司机认识我,说:“老太太你今天真有福,我们今晚本来不想回来,不知怎么突然决定要回来。”我心里想:“你不回来我们怎么办?这是我们师父安排的。”象这样的神奇事,经常遇到。因为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迫害到现在我和同修们在两座城市之间百余个村子发资料、贴不干胶。大约二百多里的范围都留下了我和同修的足迹。每次晚上出去都是下半夜回家,上楼腿都迈不动,却从来没有抱怨过。总是感觉心里甜甜的。后来我们改为白天去发真相,贴不干胶,从進村开始发,返回时总能看见有人在看真相,心里感到很欣慰。每次都是在师父呵护下平安回家没有师父的保护我们能做什么。
现在面对面讲真相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份,我上午出去讲真相,下午参加小组学法,讲真相无论是刮风下雨酷暑严寒从不间断。在讲真相时也有喜悦和辛酸,有看到众生得救的喜悦,也有被人挖苦不屑的辛酸。
一次去农村集市,给一对小夫妻讲真相,刚提到法轮功他们就拉下脸子,大声叫我离他们远点,别影响他们卖货。我不动心,向内找是不是我性太急了,让他们心烦。我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心想可怜的众生,我一定要救了你们。我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笑呵呵继续和他们讲不三退的危害性,那个男的笑了说:“姨,你讲的真好,原来共产党这么邪呀,我听明白了你是为我们好,刚才真的对不起。谢谢你,把我们全家都退了吧。”我说:“别谢我,谢我师父吧,是我师父叫我救你的。”
又有一次给小俩口讲真相,男的说:“这反党。”我给他们讲了共产党怎么造假、迫害法轮功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牟利、贪污腐败等罪行。男的说:“姨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讲的真好,我们家三口人都当过少先队队员,快给我们都退了吧。”
一次给一个卖海产品小俩口讲真相,刚说到知道法轮大法好吗?那个男子一听到法轮功,一高跳到别的摊位上大声说:“你们反党。”经他这么一说,我有点害怕,想一走了之。这时师父的一段法打入我的脑中“无论做任何一个项目、任何一件事情,不做你就不做,要做一定要做好,有始有终。”[1]这时我也不怕了,就大声讲起真相,旁边的摊位上的人都静静的听着,他老婆大声对他说:“你不知好歹的东西,她是对咱好。”男子大笑着说:“对不起,我听明白了,给我俩口子退了吧,我们都戴过红领巾。”从此我每到他们摊位前他老婆总喊我;老妈来了。
在农村亲戚家的酒桌上,亲戚家女儿单位来了六、七个单位领导,当时我想和他们讲真相,亲戚不让,怕对女儿有影响。我怕失去机会毁了众生,就发正念求师父加持。我想到师父说:“讲真相救度众生,旧势力是不敢反对的,关键是做事时的心态别叫其钻空子。”[2]我先给他们一人一个护身符,并讲了真相三退的重要,有一个领导拿着护身符念起:“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命!”有一个人手拿护身符双手合十对我说:“谢谢妈妈能在这个严厉的社会中还敢冒着生命危险救我们。”别人一看他喊,也跟着喊我妈妈。我告诉他:是我们师父让我救你们的。他们都说谢谢师父,并说法轮功万岁!亲戚和她的女儿也笑了。
我在救人的道路上,越走越稳,从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只要我能遇上能讲真相劝三退的,我都讲劝了,不听的很少,有时我就到学校门口等放学的时候,每次都能劝退十个二十个的。一次在给三个小学生讲真相三退保命,这三个小学生听了真相后给我行礼,说谢谢奶奶,我告诉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说记住啦。象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在听明白真相的世人中,有人给我敬礼、有合十的、有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有喊法轮功万岁!法轮大法师父万岁的、多数说谢谢的,我告诉他谢我们师父,他们都说谢谢师父!
象这样的事情天天都能遇到,只要耐心的讲众生都能得救。只要走出去天天有收获,走出来吧!同修们!修炼路再远也要回家。
有写的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顿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今天带婆婆去买衣服,服装店老板问婆婆多大岁数?我说今年九十,老板很惊讶,说真看不出。旁边顾客也问是怎么保养的?婆婆耳朵有点不好使,我笑着告诉大家:很简单,只要你明白真相,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可以出奇迹。
我说,我婆婆早上起来炼功,按师父教给我们的,以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修炼自己。我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提高人们道德水准的,对个人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当年天安门“自焚”是江魔头政府找人演戏来嫁祸法轮功,为迫害找借口的。
男老板说他信,他厌恶共产邪党。我问他三退了吗?他说早退了,他十年前就找单位退过,后来下海做生意去了。他叫我放心,名字早报上去了。给什么资料,他都要,还说帮我们宣传。我为他能明真相得救而高兴。
旁边一男士问:退党?是法轮功叫你退的吧?我忙问他退了没?他说:我早就不信它了,早不交党费了。我说:你要明确向天表态退出,才算数;你当年举着拳头在血旗下宣誓,要把自己的一生献给邪党,发誓是要兑现的。中共建政搞运动迫害死了八千万无辜百姓,现在又在迫害修佛向善的好人。天理不容啊,天要灭中共,不要做它的陪葬。退出邪党,就废除了毒誓。他同意退出。
后面一男士拿出手机,打开屏幕上的大型横幅给我看,说这是公开打倒××党,我以为他是出国拍摄的图片呢,他说,这是在深圳拍的,他早就看不惯这些贪官污吏橫行的中共邪党,也迫不及待的三退了。
还有一次乘车,我给前面一老者讲真相三退,他很明白、接受,退出了共产邪党的一切组织。前面司机很和善的转过头来对我说,你这点时间都不放过。我说:救人紧迫呀!大淘汰一到,就来不及了。我知道他是明白真相的人,希望他开车平安,多念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吧!看得出他很高兴。
看着这些觉醒得救的生命,感慨万分,太谢谢伟大的师父了。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我十岁左右得法,是曾经的大法小弟子,也经历过家人(同修)被迫害,失去修炼的环境,也经历过沉迷于常人的执著中,懈怠不前。但是师父没有放弃我,一次次的把我拉回正道。因为觉的自己以前没做好的地方太多,想要精進起来跟上正法進程,最近给自己非常多的压力,在工作上学习上也突然来了很多各方面的压力。一时之间又形成了新的执着,顿时空间场内也充满“压力”这种物质,慌乱、手足无措。
前天我感到压力大到快承受不住了,非常伤心,出现了一种“想法”:觉的我修不下去了,我老是做不好,精進几天又放松几天,还有很多心没去,很多地方没修好,觉的时间也紧迫,我修不好了师父把我熔炼了算了。当时虽然觉的这种“想法”不对,但是也没完全否定,接着就去睡觉了。半夜的时候突然出现发烧的症状,全身疼痛,痛入骨髓,好象被无数人殴打。当时还不知道哪里有问题,单一认为也许只是消业,就忍着。到早上起来发正念炼功,身体似千斤重。
我开始学法。学法中突然意识到昨天的那个“想法”有多么错。我是助师正法的大法弟子,我的责任有多大,我的誓约有多重,而“我”居然想抛弃自己的根本!真的太可怕了,难怪被邪恶抓住了把柄想要迫害我。
这个不断给自己施压求好,其实不是在证实法,而是在证实自己,在消沉迷失不自信中也是在执著自我。说白了是我自己不踏踏实实的修炼,还怕这个法度不了我,想走捷径,还执著时间,多么自私。
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问题,進一步明白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责任后,泪流满面,擤了很多鼻涕出来,身体也没有那么疼痛了,只是还有一点点发烧的状态。
我想,像我这样曾经没走好的大法弟子,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或多或少的会给自己一些压力,会着急,还会有一些不自信,有的甚至思想压力太大停滞不前了,觉的自己不配了,但师父真的都没放弃过我们,师父让我们别趴着,从新做好啊。
师父说:“当然了,有很多大法弟子做的还是很好,虽然说多多少少的摔过一些跤。没有关系,师父看见了,有的难是人承受不了的,那都不算,跌倒了再爬起来才最了不起的,从新做好!只要你能够一直清醒的走过来,一直在修,一直做大法弟子该做的,就了不起,师父就承认你!希望大家振作起来,赶快做,而且要做好。把这话传给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不要陷在人心当中、小事当中、争论不休当中。形势也在不断的变化着,不要那么多的人心。”[1]
以前我觉的很难,当我昨天学到《转法轮》的最后,师父讲到:“其实我觉的难与不难,看对什么人讲,一个普普通通的常人,不想修炼,他会觉的修炼简直太难了,不可思议,修不成。他是个常人,他不想修炼,他会看的很难。老子讲:“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真正修炼的人,我说是很容易的,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东西。”[2]我想我们真正的想要修炼,以法为师,就能做好,而不要去纠结以前的事情了,那些都过去了,我们经历过,那是教训,那是过程,我们吸取的教训就是不重蹈覆辙,做好现在的事。
今天我已经完全恢复了,我感到不是像以前那样让师父拽着我不让我坠入悬崖,而是自己在大道上向前奔跑,我觉的我能做好,能修好,能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我。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
上海宝山区法轮功学员吕金龙6月17日被宝山分局顾村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过程中发生冲突,吕金龙被警察打了二拳,右手骨折。6月18日被劫持到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上海宝山顾村镇共富新村第六居民区党支部
地址:共富二路120号临
电话:(021)33704435
顾村派出所
地址:宝山区电台南路2号
电话02136190110、02128959937
所长李建国02128959930
教导员李亮02128959931
社区副所长莫文杰02128959935
治安副所长严伟02128959934
巡逻副所长陈永良02128959932
所领导对外公示18321125649
宝山公安分局监督投诉02128950333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兴街道派出所警察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6月22日再次到张毛妹家,6月28日上午十点左右,到金全妹、钱蓓珍等家,非法录像,盘问是否还在炼法轮功,其中有片警王德平、小赵,还有一个便衣。
浦兴街道派出所:
地址:张杨北路588弄90号,邮编:200129
电话:021 22047564、021 68953728、021-68953722
所长潘崇伟02168953722
教导员杨育红
610警察邹杰
社区警察:唐修连、邹杰、宋臻、任桂国、张福良、龚磊、周鲁鸣、段文军、陈辉、冯旭昂、葛建国、刘习江、余苏产、包国铭、黄建辉、黄龙宽、潘永平、沈丹珏、陆兴德、吴雪其、赵东明、王德平
赵伟庆13386282648
上海闵行610、片警骚扰法轮功学员殷品琴,前几天有610与片警等去她家,殷品琴讲了真相及对着门安的摄像头的问题,610讲少点人来家里可以,并且到楼上去“参观”了。
2017年6月29日上午,天空飘着小雨。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的法院戒备森严。十点三十分在一号法庭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刘雅琴(女)进行非法庭审,旁听席只有刘雅琴的年迈的父母和四位同修,刘雅琴的儿子正在中考的考场上进行紧张的考试而无法前来旁听,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精彩而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经常被审判长强行打断。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布结果,而是告知将择期公布。
2017年6月29日上午10:20分,吉林省吉林市龙华派出所三名警察,一人身着警服、两人着便衣,趁法轮功学员张文君不备,强行闯入其卧室,对着书架上的法像等拍照。张文君发现后立即制止对方的这些违法入室行为,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
三名警察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出示工作证,反而要求张回答是否还炼法轮功。张文君正告龙华派出所的这三名警察,公民的信仰是受宪法保护的,没有必要回答你们这种违法询问。三人要求张和他们回派出所,张文君立即严词拒绝了,并多次要求三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心虚的三名警察谁也不敢正面回答,哄抢了书桌上的几本大法书籍后灰溜溜的跑掉了。
吉林市龙华派出所在2017年已经多次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骚扰。
龙华派出所也有多名明白了真相的警察,一直消极应对。一名老警察带着一个新警察跑到法轮功学员家后,当小警察发现书架上整齐的摆着大法书籍紧张的告诉老警察,老警察不以为然的挥手说你少管,然后客气地和法轮功学员打了个招呼,带人就回去汇报说,我们去过了,一切正常,没发现什么事情。有的警察采取的方式则是尽量拉上街道,让街道的人进屋后以小区社区人员关心本社区老人情况的借口,慰问几句,然后转身就跑,回去就向领导说,我们已经去了应该承包的人家中,一切正常。
6月29日上午9点30分,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广海、李艳,过程中只许法官于长城问、他们回答,时间非常紧促。有法庭人员说,怕时间长了法轮功学员讲法轮大法好,于长城不准他们说大法好,大法如何祛病健身,只能回答他们提出的污蔑大法的话和那些所谓的证据,刘广海辩护中刚刚提到法律条文就被于法官制止,不准说法律,不准用法律辩护,李艳提出很多异议,把不合理的证据否了,有时气得于法官直瞪眼睛。法院旁听的除了两名家属,都是他们安排的自己的人,有的在玩手机,于法官提醒了一次,用消防车押送刘广海,道路戒严,刘广海戴着手铐和脚镣,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光头,眼睛通红。这次审判结束,下次再通知开庭。
今年6月以来会理县610主任张勇、谌洪康、会理县国保大队长李祥、教导员王紫发、副大队长宁德祥、文达明、派出所等人胁迫社区、乡村干部在全县骚扰法轮功学员,其违法行为有:进行摄像、录音、照相、恐吓威胁、抢夺法轮功学员真相资料、撕毁门上对联。目前已知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吴姓法轮功学员夫妇、 许世开一家、王元生夫妇、 何有国夫妇、刘桂芬、 周国顺、顾明聪、盛朝竹、郑琼 、蒋德元夫妇 、朱敏 、赵国伟一家、韩孟 、马凌仙 、谢兴禄夫妇、吴从美、刘子会、张莲杰、吴敦琼、董秀云、董秀琼、董秀明夫妇、付雅会、庄洪蓉。
近几日,四川彭山多个法轮功学员被当地610、派出所、及社区人员骚扰,这些人大多都带着摄像机在法轮功学员家或屋外摄像,问还在炼没炼。还虚情假意问有何困难,被法轮功学员或家属正念抵制后,也就灰溜溜的离开了。目前已知被骚扰有小闵、彭学英、姜献涛。
谭春芳,女,66岁,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现住儿子家)成都龙泉家。因6月3日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分校)讲真相被便衣举报并绑架到龙泉大面红河派出所。在此期间对派出所所实施的欺、哄、黑、诈,都不与配合。对查血、验尿、按手印、照相一律不配合。一直炼功,讲真相正念正行,并劝退有缘人三人,在师父呵护下,于第二天下午5点安全回家。这一切都是师父在做!谢谢师父!
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健的非法庭审从原定于6月27日,延期到7月7日上午九点开庭。
庭长乔双宏022-26243842
2017年6月19日下午4点,两辆警车载着一帮警察来到小区,对小区一家防盗门强行撬门,撬杠、电钻轮番上阵,倒腾、叫嚣了一小时,将门撬开。之后搜家、抄家,大喊大叫,当时正值下班时间,小区内居民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弄得惊愕不已,因为很多人知道这是一户夫妻和睦的幸福家庭。
这家的户主叫张绍平,胜利油田胜机公司(原总机厂)职工。前不久,胜南派出所曾到单位找张绍平,无理要求进家。张拒绝后,指导员孙波威胁说:“你不签字,我们上报后,有办法治你!”
6月19日,单位保卫科打电话给张绍平,说有事让去一趟。张一到保卫科就被四名公安带到胜南派出所,强行搜身、拍照。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带一帮人闯入张居住的小区,发生了以上一幕。张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在家中吓得不知所措,哭了起来。警察进家后,抢走了所有大法书籍、法像、电脑、移动硬盘等物品。此前,派出所开了个“传唤证”、”搜查证”,但未盖公章,只填了张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张绍平本人被关押在派出所,直到晚上八点才放回家。
两天后的21日,胜南派出所再次行恶,强行闯入机厂退休职工张双科夫妇(70多岁)家,全部翻遍,在张双科以命抗争的情况下方才罢手。抢劫物品情况待查。
在此正告胜南派出所相关人员,你们已经触犯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法轮功学员本着大善大忍之心,希望你们明白真相,不要随着江氏邪恶集团行恶从而危及自身,同时保留起诉、控告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5月份以来,山东省蒙阴县岱崮镇不法610人员伙同派出所及村委人员拿着99年720以前得法的名单到当地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照相,询问。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第二实验中学教师吴正辉,40多岁, 2017年4月6日下午放学后,在学校门口被长清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几个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第三看守所(长清看守所)。4月6日晚7点左右,长清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王家栋、东关派出所警察管辉、张振、刘源(副所长)、李磊参与了抄家。4月7日,长清区公安分局对吴正辉作出所谓刑事拘留。4月21日长清区检察院对吴正辉作出所谓批捕。
长清区法院欲于7月3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吴正辉。吴正辉已聘请两位律师作无罪辩护。
附:
长清区委610办公室(区号:0531)
刘洪水 主任87233618 家庭电话87412096 手机13335139096
张明礼 副主任 办公电话87233618 手机13656415599
邢怀春 副主任 办公电话87233618 手机13176411224
长清区法院:
院长毕惠岩:186 1550 9688
副院长刘长义186 1550 9066
魏来芝186 1550 9016
杨怀国186 1550 9097
韩广峰86 1550 9008
潘士河86 1550 9001
孟敏186 1550 9009
张鑫186 1550 9007
刘锋186 1550 9166
杨雷:176 0531 8585
刑庭:
庭长王芳 186 1550 9131
副庭长李虎66581858 、186 1550 9030 、15668387989(办案法官)
刘勇186 1550 9168
李朝霞186 1550 9032
魏红民186 1550 9029
检察院:公诉人刘德国18560235398
国保大队警察王家栋13206409389、13361083348
办案警察刘源13964199828、17853175528 宅87222059
济南市长清区第二实验中学:
校长王培震15990908727
副校长孙树峰18753126878
2017年6月22号下午5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派出所两个警察开着警车到九龙街道中河下村法轮功学员马立春家,说是走访看看,马立春出去迎接他们,一警察立即用手机给马立春照相,被马立春高声喝住,他们一进屋马立春就给他们讲真相,讲善恶有报的道理,讲自己修炼法轮功后道德回升的体会,讲了周永康、李东生、刘京迫害法轮功的下场,他们坐了十来分钟就走了。
山东潍坊安丘市刘家尧镇西门村法轮功学员于美花四次受骚扰,到门上问还炼不炼,带着摄像机给她照相,骂师父,于美花不给开屋门,给他们讲真相,待会就走了。
2017年5月20日左右,固堤派出所打电话骚扰我的家人,逼我到派出所。6月9日派出所2警察到我家强行骚扰录像。
2017年4月15日,固堤镇派出所带着寒亭两男一女来我家,说是来看看有什么帮忙的,叫我别炼了,说了对师父对法不敬的话,我给它们讲真相,有一个警察录像,大约2个小时后都走了。
2017年4月26日,固堤派出所到固堤镇北寨里村骚扰法轮功学员张红霞、邢春红、张兰芬、和耿姓学员家里骚扰。
2017年5月9日,固堤派出所2人到法轮功学员赵丕章家骚扰,带着照相机强行照相,说是了解生活情况,因其妻子不在家,于2017年5月25日又到我家骚扰,仍然说是了解生活情况,带着照相机,强行照了相。
2017年6月18日下午3点多,南关派出所3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谭秀英家骚扰,强行录像,问电话号码。
2017年6月21日晚7点,拒城河四名警察到姜家屯法轮功学员李玉芳家骚扰,强行录像,拿走周刊一本,问电话号码。
6月26日,烟台芝罘区毓璜顶派出所2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孙玉华家骚扰,问是否还炼法轮功、什么单位、年龄、电话等。
2017年6月中旬,山东烟台凤凰台派出所俩警察(一姓郑)到法轮功学员刘嘉玲家骚扰,刘嘉玲给他们讲了修炼后身心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及道德品质在大法修炼中升华后的表现,比如:多年如一日无怨无悔的清扫楼道卫生,小区门口的路面坑坑洼洼,是法轮功学员亲自用一上午时间修好等,两警察听后明白真相离去,临走时还一再说不要声张、不要声张。
2017年6月29日上午,山东省莱阳市俩位法轮功学员在向世人讲真相时,在莱阳市中心站附近,遇到一个身穿制服的,稽查大队的警察,同修刚给他讲真相,他就认定同修是炼法轮功的,一把抓住同修,然后打电话构陷同修。鹤山路派出所的人来把俩位同修绑架到了派出所,从上午到下午,一位同修已安全回到家中,另一位姓孙的同修到晚上十点钟,家里人也不知道同修去哪里了,孙姓同修还没回家。
6月23日,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派出所的杨晋元带着两个便衣,到娘子关镇坡底村法轮功学员家去盘问,问潘银杰还炼不炼法轮功了,问了很多,还要潘银杰签字。
2017年6月30日上午,山西省盂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白智英,侯彦英,刘文书。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在河北省平山县,他们早晨驱车上百公里赶到盂县法院,结果被告知不准家属参加旁听。家属无奈的等到下午2点多庭审结束才匆匆见了家人一面。参加庭审的有610办公室的一个女的,三位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做了无罪辩护。
从今年6月初至今,广东省恩平市已有13位法轮功学员遭到警察和街道不法人员骚扰:进门问炼不炼法轮功了,有没有发资料,然后就拍照,有的偷偷拍照。还到已过身的学员家去骚扰。有的警察荷枪实弹两次到学员家,人不在家就在屋外到处拍照,有的在单位被“问话”骚扰、拍照。有的敲门要求开门,都被学员拒绝进门,就让他们站外面,给他们讲真相。劝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后路。指出他们的行为已经干扰了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是在执法犯法。
6月15日上午,江苏阜宁县两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玉梅家中实施绑架,陈玉梅拒不配合 ,恶警叫来特警强行绑架 ,直接送盐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6月26日上午十时许,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城东乡城东村法轮功学员张巧英正在家中准备做午饭。博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志伙同西许村派出所一行四,五个人,身着便装,未经张巧英允许,非法闯进张巧英家, 张巧英向他们要手续,李志拿出他的工作证,还没等张巧英看清就被李志收回。李志问张巧英:“你写信来没有?”巧英答道:“写了”。李志又问:“是你写的还是别人帮你写的?”张巧英回答:“是我自己写的”。他们还诬蔑说法轮功是×教,你们违法,国家不许炼……等。张巧英想给他们讲真相,把现政权颁布的新法律告诉他们,但是他们却匆匆走了,张巧英追出门外大声给他们讲了几句,他们开车一溜烟走了。
李志一行还去了法轮功学员温慧敏家。他们的非法上门骚扰,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从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检察院 0315-6187327
周金刚(监察长) 6516611 13930556611
高大方(副检察长) 6192845 6168495 13832826500
静君 6164527 6195000 13785562994
刘铭 6161572 6117500 13931511201
梁胜伟 6163347 6166966 13832898205
河北唐山丰南区黄各庄镇派出所副所长毕海波带领裴瑞涛和另一名警员6月19日至6月22日到法轮功学员王会林、左德生、董会全、夏友会、韩翠玲、董祝英、马秋兰、董秀云、武秀静、代凤兰家进行大面积骚扰。到王会林家进屋后就录像、乱翻东西、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不让在外面讲真相发资料。到韩翠玲家骚扰,韩翠玲没在家,和她不修炼的老伴说:“不要炼功、不要发资料。”她老伴说不炼功不行,不炼功种不了地。在这次骚扰中,有的学员和他们讲真相,有的学员正念抵制,不配合他们。
黄各庄镇派出所:
电话0315-8520110
所长:王小波18832981518
副所:毕海波号18832981889
王立军13832983223
赵海龙号13703389763
张增伟18832988579
陈贺奇18231526751
2017年6月中旬,河北省兴隆县法轮功学员谭景诗、石雅琴、刘广受到社区及兴隆镇派出所、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人员的骚扰。主要是过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都有哪些材料、最近上哪去了等问题,还让签什么字,说签字后可以正常上北京了旅游、办事了之类的。
2017年5月十日晚八点多,杜庄镇派出所多名警察伙同镇综治办主任黄迎东骚扰车庄村法轮功学员高娟,前后门堵截闯入高娟家,质问东西是谁给的,谁给安的卫星锅、音响卡是谁的,又问住对门的法轮功学员吕胜玲哪去了。之后将高娟带到派出所,强逼迫她签字后,十二点才把人送回。
6月28日,河北省深州市王家井派出所高志勇和一名警察到任家庄法轮功学员任金胜家骚扰,在门口问她丈夫金胜在家不,还炼不炼,得照相,不照相还来,就走了。给任英会家打电话没在家。还去了99年以后不练的人家。
2017年4月17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法轮功学员成玉发,开车在路上被当地警察劫持。可能是公安在路上拦截查车,发现他车上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后将其非法抓捕。随后警察非法查抄了成玉发的家,他家中的法轮大法书、真相币等个人物品全被劫走。还将其妻子在公安局非法扣留一天,进行审讯。成玉发被非法关押在大名县看守所,车被公安非法扣押。
成玉发已经被非法关押70多天了。目前,家人多方找人协调放人,大名县公安局嘴上说放人,其实是在耍阴谋欺骗家人,尤其是国保大队长李红娜,张嘴就是五万,现在又说要六万元。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想放成玉发的诚意。
大名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红娜15030005965
副大队孙东生15832069916
王运良 13315059678
杨福瑞 15830000116办0310-6581732)
任志合 15075086218
尚建国 13315059619
李建雄 13363066296
陈平15833073172
李飞 15226963099
大名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献力8311999、13323006060(原邱县检察院检察长)
大名县法院:院长王晓兵8901999、 15930013666
河南省安阳县水冶镇阜城村法轮功学员李全贵6月23日被安阳县公安局从拘留所转关看守所。
安阳县公安局警察张利军18537221538
湖北麻城市龙池社区宋家河村法轮功学员胡银富(音),男,50多岁, 6月27 日左右在麻城市区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
2017年5月底到6月22号湖南省娄底地区新化县上梅镇出现骚扰法轮功学员。参与的人员有公安、片警、610人员,上梅镇与社区人员,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易兰、李顺英、廖人球、邹雪球、曹耀桃、陈新香,骚扰的方式是上门问话、录相、照相,还要法轮功学员签字,并说:“法轮大法好”就在家里炼,不要出去宣传、聚会、活动等等。
2017年6月28日下午三点多,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派出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杨红家中搜查,将家里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一些真相资料全部抄走。随后将杨红夫妇挟持至望城坡派出所。29日凌晨一点多杨红丈夫返回家中,上午收到派出所开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杨红北京劫持到长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
杨红2016年12月在天心区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天心区桂花坪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留十天。2017年3月中旬开始,户籍所在地的相关人员先后三次上门骚扰,要求杨红签字放弃修炼法轮功,在杨红的住所附近安排专人监视其行踪,直至28日被绑架。
2017年6月28日上午,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栖枫渡镇镇政府,派出所,街洞社区一行七八人闯进街洞煤炭法轮功学员王全连家,一进来没有出示证件,几个身着警服的警察就不断的拍照,一领导模样的询问王全连一家人的情况,他们得知王全连在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所被迫害生命垂危,心脏出现严重病状,至今十年了在家,没有出去做事,就走了,走时一警察问有困难就说。当时王全连、王武连、妈妈、侄儿四人在家。
甘肃省庆城县驿马镇法轮功学员王玉霞已被劫持到兰州女子监狱。马镇法轮功学员李忠谨也已被劫持到监狱。
2017年4月26日,甘肃省庆城县公安局五名警察到驿马镇法轮功学员马胜利、陈玉萍家骚扰。同一天被骚扰的还有曾经修炼的叶凤云(因诉江被骚扰放弃修炼后出现严重病业)。
2017年6月14日,驿马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改琴家骚扰,当时张改琴不在家,年迈的公公和患病在床的婆婆吓的发抖,看着他们乱拍照后离去。
2017年6月14日,驿马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何雪茸家骚扰,当时何雪茸不在家,他们在何的新庄门外,老庄院里,房子里一顿乱拍照。
2017年6月14日至17日,驿马派出所警察多次到法轮功学员马胜利、陈玉萍、梅秀珍家骚扰并强行拍照。让陈玉萍写不修炼保证,陈玉萍说:“不行,如果你能保证我不得病我再写。”他们就没再坚持,离开了。
2017年6月15日,驿马派出所警察穿着警服,开着警车到法轮功学员屈会玲家骚扰,强行给屈会玲拍照,给一楼二楼房间拍照,强行带走两本台历。
2017年6月16日至20日,驿马派出所警察带着照相机两次到法轮功学员高玉金儿子家骚扰。
驿马派出所警察还到驿马法轮功学员李忠谨、杨维成家骚扰。
辽宁大连普兰店法轮功学员庞家娥6月29日被绑架,据分析可能是电话被监听、监控。详情待查。
6月26日下午2点多,石河派出所2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迟海云家骚扰,两名警察要进屋,迟海云不让他们 进屋,并问他俩姓什么,两名警察自称一个姓周、一个姓温,其中一名警察说,你开门就给你看证件,片警要求进屋看看,了解了解她的思想情况,并问她还炼法轮功吗?迟海云说:这是我的权利,你们无权过问,并问他俩我犯什么法了,并告诉他们在犯法,2名警察执意要上屋,此时迟海云妈妈听说警察来了,被吓得直哭,迟海云告诉他们:我妈99年被你们警察一次一次骚扰,现在妈妈生活都不能自理,我现在不能上班,只能在家照顾妈妈,你们来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能给你们开门,我妈被你们吓得直哭,你们听见了吗?迟海云看见一名警察用手机给她家门拍照,俩人看不给开门就走了。
6月26日,辽宁省大连金州法轮功学员单秋菊被金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二个月。没有通知家属,是在家属打电话到法院追问情况下才得知被非法判刑。在这之前家属曾打电话问过法院:上网查过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定法轮功有罪,你们用那条法律来定我母亲的最?法院那方说你自己上网去查吧。没有给予正面答复。
辽宁省清原县红透山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敲门骚扰,红透山镇派出所警察两人、三人到法轮功学员家敲门,他们大都是采取录像,拍照,记录,主要问还炼不炼了,叫签字,问电话号码等不同方式。没有强行叫做,去的警察大多态度比较好,法轮功学员也给他们讲了真相。
2016年11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绑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吴乃英、李桂田、史彦青、高波、刘德福、张清华、构陷案子在2017年6月5日到沈河区检察院。
6月1日,家属要求检察官邹晓彤拿出批捕的法律依据,她拿出一本法律丛书,指出一篇文章说:这就是依据。6月2日以后,检察院的控申和纪检没有人见家属。
6月28日,李桂田被检察院第三次退卷了。检察官告诉家属赶快去国保去要人。国保徐宝军说:我们不会补侦了,等上面的领导批示,是放人还是继续送法院待定。
所有的一切都是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防范办说的算。
董队长,电话:23106002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邮编:110000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沈河区正阳街206号,邮编110011
值班室:024-24843920 传真24844596 办公室024-24844596 其它部门024-24850643
检察长黄伟
检察长王世航 024-24843323 024-24253799 13604925960
检察长王世元 024-24844532 024-24863791 13940020639
检察长徐广东 024-24848245 024-24133808 13066500032
检察长张晨宇 024-24843959 024-24854965 15640510713
侦查监督科:矫卓 024-24854973 024-24325955 13898134578
案管中心:024-24840116
办公室:赵晓晨 024-24854960 024-22843796 13842061238
政治处:朱玉洁 024-24842670 024-24116060 13304000201
控申科:024-24850643
监察室:闫修权 024-24850470 024-23930685 13998235739
咨询:024-24854965 024-24858825
一科:
电话024-24858812
科长闫建林
检察官邹晓彤24858812
韩晓东024-24846839 024-24858890, 18002495558
段晓宁15640280265
杜新壵 024-24854971 15640510401
公诉科:
张晨宇 024-24843959 15640510713
杨悦 15998264414
吕奎 024-24843959 15640510519
唐晶晶
二科科长吕奎 024-24863509
内勤:024-24854965
孟祥普 024-24854965 15640510017
董可心 15204095999
傅伟国 024-24843760 18002495589
吕鑫哲 13840000856
张兆贵 15840570457
王鑫巍 24854971
田巍 024-24845947 15640510100
刘正 024-24843820 15640510335
王爽 15940069368
高峰 024-24843820(和刘正同一电话) 15640510704
姚瑶 024-24854963 15640510327
刘哲 15840083406
吴霞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2017年6月29日,北京维权律师去凌海市检察院公诉科,为法轮功学员王玉红阅卷,经交涉沟通,律师提出退卷建议,公诉科主管此案的吉影说:这事不是我一人说了算,与领导商议后给你回答。结果6月30日上午将案卷退回凌海市国保防控大队。
凌海市检察院公诉科吉影04168107190
凌海市国保防控大队主管王玉红办案人:张沿东、张跃
2017年6月21日,叶文秀从家出门去赶场(土桥)。为救人,发一张真相光碟给一个人,男的,60多岁,他拿在手上。问:还有没得……后来抓住叶文秀的手不放,当即给他讲真相不听,他打电话可能是他当地街道的车来了。(他自己说:今天是他休息,没有穿制服)把叶文秀绑架上车到李家沱派出所。
下午李家沱派出所姓方,姓孙,不知姓的三名警察和一名女警察,负责摄像的警察。共五人他们在家非法摄像,照像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护身符及护身符的故事,真相光盘等物,他们做了电脑记录。然后要本人签名盖手印,法轮功学员没有配合签名。只写法轮大法好接着九篇都签的法轮大法好。
2017年6月22日,李家坨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叶文秀监视居住六个月由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土桥派出所负责执行。彻底解体邪恶迫害立即曝光。
2017年6月28日下午大约4点钟左右,陕西省礼泉县新时乡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有一名所长,来到新时乡胡王村法轮功学员付小莉家,未出示任何证件进行搜查,搜走了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吓哭了家里4岁的小孩,最后在家属的义正词严的抗争下走了。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刘卫东、韩秋利、王秀霞、苏少华2015年7月4日被绑架至今,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处其四人四年,七年,三年半,两年零两月有期徒刑,四人均上诉,西安市中级法院欲于7月13日非法二审其四人。
西安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邮编710016
法官骆成兴029-87658230、029-87658229 办公室029-87267093/87267090值班室029-87267781/87270005 传真029-87214123 信访接待: 029-87658306
法官违纪投诉中心: 029-87658081
院长任高潮029-87267103
副院长李志强029-87282628、宅87880507、13609169892
副院长孙海龙029-87211285、13909259366
副院长029-87267576、029-87271382
纪检组长029-87269195
政治部主任029-87266725
执行局局长办公室029-87281069
副局级审判员办公室029-87250376
副局级审判员办公室029-87278215
副局级审判员办公室029-87271391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029-87276340 刑一庭庭长常青
刑二庭庭长陈子欣副院长办公室029-87277662
西安市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569号邮编:710016
举报电话:12309 办公室029-87635718值班室029-87635797传真029-87635717
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6月18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周秀慧。
宁安市法院:
院长张翼宏04537818777
副院长李丽04537895503(本案主管法官)
刑庭庭长谢吉山 1303970601、18504536708
辛春荣18504536855
赵国英18504536817
董艳 13845371669
邓艳 15504537839
2017年6月28日晨8点左右,齐齐哈尔市五龙派出所六、七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夏婷婷家,强行将夏绑架,同时非法抄家,诸多私人物品被洗劫。法轮功学员杨淑琴可能同日被齐市彩虹派出所绑架,详情待查。
彩虹派出所:
所长安鑫13946298133
副所付均力13763455672
副所刘立峰13836257788
指导员王法15145223555
沈世彪13329427755
李利东13604828484
王敏奇13836227757
解守智13946288332
马文军13304523489
刘大伟15663194000
刘忠华13604823803
焦书义13945236658
许长军13846219458
赵永平13836243113
陈铁军13604824299
孙玉林13234938899
沈世彪13329427755
王捷音13514680660
王斌13763512297
李权13945226876
吴媛13079614377
高磊13945217999
李军13895997778
王学13836228905
杨君13845200881
张颖13945271200
助理员:
孙磊13796890328
吴爽15845656056
于波13845237747
刘睿13836291232
梁旭15204523110
王龙泉13836265496
龙沙区五龙派出所: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恒路38号
电话:0452-2487122
所长鞠兴明13945257288(直接责任人)
教导员杜海波4522423571、13304520010
副所长曹巍13204529991
副所长王法15145223555
副所长周燕明13763512833
副所长赵伟13504523938
副所长闫峰13946291787
尹起才13845206677(直接责任人)
夏英杰13946286066(直接责任人)
宇大成15765088000
朱恩玉13836224579
陈学谦13304627769
王晓东15344622288
王全忠18249277878
王振会13945278707
吴永革15946261374
赵雅婕13009756286
冯兴昌13979625059
郭勇华15904527688
王忠义13945229627
常文斌13212967759
荣东梅13895992347
王长河13903627323
仪忠权452-8615858
赵慧玲13504529193
梁林祥13895992821
马彩宝13895998767
梁红梅13846287588
赵晓彤13069735958
刘春和13845206899
刘宝贵13846297007
唐玉杰13946293801
梁显鑫13199623505
孙博阳15845643979
孙岱林13836251278
白耀淳13796891797
林凯13766564599
刘洋15846206789
杨征13136619477
李艳13303624444
常绍13846269996
刘铭13303620505
刘波13019731677
高辉13946290668
张利13394520808
宋野13945203686
黄钢13836247587
姜楠15946268505
张越15636966685
从2017年6月中旬开始吉林延边敦化市大石头林业局610和国保陆续对本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问话和抄家。搜走身份证和医保卡还有退休法轮功学员的工资卡,摁手印和签字。大石头法轮功学员刘井芹被非法抓捕。
2017年6月19日,潍坊市寒亭区国保,六一零,刘作保,张龙寿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到寒亭龙润花园小区宋瑞平家骚扰。6月27日下午六点多由张家东院村委带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花亭家,当时她正做饭没让他们进屋。他们问还炼不炼。同修说我还炼。后就到徐学荣家骚扰,也没让进屋,同修告诉他们我还炼。他们没说啥就走了。6月2日到北埠子徐连香家,当时家中没人。6月16日再次去骚扰。
◇6月21日被绑架的黑龙江海林市姚淑霞于6月28日回家。
◇6月13日被绑架的黑龙江海林市陈熙涛于6月29日回家。
◇甘肃省庆阳市拓俊绒2016年7、8月从兰州女监出狱回家。
◇甘肃省镇原县陈建展2016年11月8日从天水监狱出狱回家。
▼参与迫害山东省乳山市郑旭飞责任单位:
山东省乳山市教育局
局长焉涛13506312838、15666313601
分管政工的局长姜雪丽15666313725
分管维稳的局长李彦13906309373
▼绑架天津市武清区李顺华责任单位信息:
泉州路派出所:
地址:武清区杨村街建设北路2号邮编:301700
电话:02282173409
警察 王磊13821694700
警察 李文昌13602002425
警察 张炯亮13642005110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局长李明 02282170001宅02282179998、13821909699
国保大队:
电话:02282167128、02282167129、02282167130
国保大队长武文申13502080378
副队长陈德军13920489757
成员陈辉13920489757
武清区“610”:
电话:02282138667
韩胜军13821757999 宅02282115408
袁桐利13803020519
刘善国13602128036 宅02282101688
马宏骊15822551852 宅02282111222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7/27/16480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
2017年6月16日下午17时许,吉林省长春市南岭派出所片警牛余海和另一个警察敲我家门,我二女儿开门后一愣,问两个警察:有事吗?牛警官问你父亲在家吗?女儿说在家,不知道是不是在睡觉?然后喊我说,有两个警察找你。我出去见两个警察在门口站着,我当时愣了一下,牛警官问我认识吧?怎么样,还炼功吗?我说:炼啊!这么好的功法,怎么能不炼呢?不炼能行吗?他又问:多大岁数了?我说86岁了。另一警察在门外一直用手机拍照,我举手制止。还没等我请他们进屋坐下,给他们讲真相呢,牛警官急匆匆地说:气色不错,来看看,没事。转身就走了。
现得知,北京市延庆县大法弟子郎东月被关押在昌平看守所,详情待查。
2017年7月1日上午10点多,山东沂水县李姓法轮功学员在泉庄镇集市讲真相时,被泉庄派出所警察绑架,详情待查。
泉庄派出所地址:沂水县泉庄镇崔泉路10号,(0539)+2691117
泉庄派出所所长 管明齐13792972980;18654991527
沂水县各城镇派出所地址及座机电话
沂水县公安局 沂水镇正阳路17号 (0539)+2251622
城区派出所 沂水县沂水镇鑫华路39号 (0539)+2230917
城郊派出所 沂水县沂水镇长安路733号 (0539)+2313552
龙家圈派出所 沂水县泰石路29号 (0539)+2569618
四十里派出所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莒沂路7号 (0539)+2401117
许家湖派出所 沂水县许家湖镇东红路号 (0539)+2501117
黄山铺派出所 沂水县黄山铺镇兖石路33号 (0539)+2611117
崔家峪派出所 沂水县崔家峪镇兖石路17号 (0539)+2641117
泉庄派出所 沂水县泉庄镇崔泉路10号 (0539)+2691117
夏蔚派出所 沂水县夏蔚镇兖石路10号 (0539)+2421117
高庄派出所 沂水县高庄镇正大路80号 (0539)+2441117
院东头派出所 沂水县院东头镇院东头街 (0539)+2591117
姚店子派出所 沂水县姚店子镇沂界路7号 (0539)+2551117
道托派出所 沂水县道托镇城北路69号 (0539)+2331117
高桥派出所 沂水县高桥镇桥舜路17号 (0539)+2811117
马站派出所 沂水县马站镇东红路6号 (0539)+2661117
沙沟派出所 沂水县沙沟镇即发大街103号 (0539)+2761117
诸葛派出所 沂水县诸葛镇博沂路10号 (0539)+2731110
杨庄派出所 沂水县镇曹高路16号 (0539)+2851117
富官庄派出所 沂水县富官庄镇朝阳路7号 (0539)+2881117
圈里派出所 沂水县圈里镇上郭路2号 (0539)+2781117
2017年6月30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杜蒙县检察院已将大庆大法弟子石晶、邵影非法起诉到大庆市杜蒙县法院。
2017年4月2日,大庆大法弟子石晶、邵影在大庆市杜蒙县被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
6月20日左右,杜蒙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将石晶、邵影构陷到杜蒙县检察院公诉科预谋非法起诉。因家人及时得到了消息,到检察院要求取保候审,杜蒙检察院迫不及待地将她们移送法院。
目前,邵影因严重腰间盘突出,只能趴在床上,行走需要两人搀扶和抬着,已出现肌肉萎缩,左腿变细,看守所声称“装病”,拒绝出示证明。石晶因胃痛身体非常瘦弱。
主要责任人 (区号:0459)
大庆市杜蒙县法院:
赵美娜 3432508(办) 1335(2?)9595778 15164585757
赵明月 3435639(办) 13836760871
孙圆圆 15734656453
马帅 18845966875
高磊 3432508 13734582321 13936941933
大庆市杜蒙县检察院公诉科:
副检察长:吕龙君 3422939(办) 13946925739 13359591017
代理科长:于涵(音)
办案人: 王兴伟 3437181(办) 13359591025
办案人: 黄莹(音)
办案人: 尚启(音)
公诉科其他人员
王丽 3437213 13359590881
王磊 3437213 13359590871
高原 3437181 15164596788
王家亮 3437213 13339473790
批捕科主要责任人
田晓春 3437216 13359591018
批捕科其他人员
姚瑶 3420730 13359591827
乔允强 3432797 13359591021
麻志涛 3432797 13359590872
郑佳欣 3432797 13836892788
杜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主要责任人
局长:赵兴才 3427998(办,不确定)18645902000 13836730005 18945603202 15304696979
林家威 (局长助理、国保大队长) 0459-3420861(办电)13936789011(手机) 0459-3423319(宅电) 13394653699(手机)
马百刚 0459-3420862(办电)18603673739(手机)13351199711(手机)0459-3424698(宅电)
阜新市一名人称眼镜的女法轮功学员,2017年6月30日晚,被恶人抓走。6月30日晚10点多,王营子北山法轮功学员王敏、刘淑清夫妇,在家遭绑架。听说有10多名警察。
7月1日中午12点到1点,海州公安分局到王营子北山王敏家中非法抄家,两台车拉走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刻录机、各三至四台,和一些其它耗材。一台车没装下,又调来一辆,其中有一个警察说;北山这还有两处。
7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北山法轮功学员杨桂珍家和李风英家,先后有三名警察敲门因没人开门,他们就撤走了。
7月1日早8点多,西山派出所8、9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张杰家,当时张杰不在,只有她八十岁老父亲一人在,他们拿出逮捕令说有一个案子牵扯到她,在本人不在的情况下,把她父亲和妹妹家全抄了,因本人不在,具体都拿走什么还不知道,只知道她老父亲犯心脏病不能动了 。
据了解,之前有法轮功学员车已经被监控1年了,车底下发现窃听器,有法轮功学员电话被监控,还有法轮功学员被跟踪。
广东珠海市大法弟子林永旭、李素娟,香洲区检察院7天后撤回起诉。到6月27日下午5点钟左右,拱北案审通知家属到梅溪看守所对面案审大厅交“取保候审保证金”,每人交3000元。家属把钱交出后,又没有写收据给家属,案审相关人员要家属等他们研究对人怎么办,家属等到大约晩上10点左右,案审人员叫家属回去明天听消息。
到6月28日下午2点半,林永旭、李素娟已于6月28日晚上12点被送去三水洗脑班。详情在跟进。
法轮功学员黄学军被安陆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他已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上诉。其家属聘请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
孝感市中级法院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交通西路270号 邮编:432100
孝感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的人员电话号码:
陈 涛:18986501548 0712-2327547
陈 军:18986501549 0712-2329385
许 丹:18986501550 0712-2326951
叶艾文:18986501551 0712-2313690
鲁 萍:18986501552 0712-2320540
汪红军:18986501553 0712-2321261
张立新:18986501556 0712-2320675
陈志坚:18986501557 0712-2321846
李晓庆:18986501558 办公室:0712-2323033 0712-2322055
据悉,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张久海于2017年月14日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
相关单位和个人: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12号 市检一分院 邮编: 100040
电话:010-68299114、举报中心:01068662000
检察长:高保京
副检察长:周晓燕、王化军、李卫国、刘彦
政治部主任:平家友
反贪局长:李京生
纪检组长:祁治国
侦查监督处:郭健处长、徐尉(批捕处)
公诉部:庄伟、赵鹏
民事检察部:张际枫主任、刘晓明、徐猛、庞涛、李晶
检察技术:顾海星、梁骁、文秋、苏博、尹益勤、张坤
刑事执行检察部:雷晓森
反贪局三部:王庆刚
二审处:副处长张剑
未检处:何晓丹、庞春子、张青聚、赵永红
案管办:宋庆跃、曹琳
反渎职侵权局:田维刚局长、杨明副局长
监所处:处长雷晓森、宋红伟副处长
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书记胡应桃、副书记刘合
退休干部第二党支部书记李舸、支部党员张玉玲、崔建华
干部处副处长兼退管办主任:吴春生
宣传处:蒋炳仁、朱兴华,
案管办:曹琳
司法会计鉴定人:段琼
行检处:副处长徐敏、副处长李旻
控申处:苗京梅处长、张荣革副处长、张建伟
检务接待中心:副主任寇立超
法警处:李元处长
反贪局三部王庆刚
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长:李军
反渎职侵权局:田维刚局长、杨明副局长
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张玉连,于5月25日晚上8点左右,在家中被无锡国保伙同牡丹江国保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无锡看守所。据悉是因为无锡国保为完成上面分配的抓人指标,才拿张玉连“凑数”,实施跨省抓捕。
张玉连于3、4月份去无锡女儿家看女儿,在无锡张贴真相资料被摄像头跟踪拍摄,后被无锡当地警察骚扰,没收全家身份证,将其放回。
后张玉连回到牡丹江家中,于5月25日晚上,被绑架。
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王娟、滨河宋佩杰、王桂芳分别在6月21日、24日被绑架到农安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杨官林镇派出所警察按二零零零年的名单骚扰本镇石佛林村的法轮功学员:陈树里夫妇、陈淑玲、陈淑君、陈玉川、刘淑敏和国立民以及早已放弃修炼的葛百生。到哪家都问还炼不炼,还带着照相机照相,
国立民当时不在家,她公公对警察说都要亡党了你们还干这个。
天津市津南区法轮功学员秦凤梅与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于2017年4月27日被天津市津南区南环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据说是4月25日中午挂布标时,被监控录像摄录。目前另外三人均已回家。秦凤梅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河西区黑牛城看守所,已两个月有余。
南环路派出所: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2号
电话:022-28392532
所长崔金华:1368208363
副所长孙志华:13920810666
梁天译:18522100237
陈锦:1920827877
田晓磊:15222229961
天津津南区公安局:
地址:天津津南区咸水沽体育场路19号
电话:022-28391360
天津津南区国保大队:
电话:02228391251转75037
天津津南区610 办:
电话:02228398299
主任刘金友02228392768、02228395965、13920461518
2012年收集的津南分局部份人员电话号码:津南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姓范 13820291523 津南国保支队支队长:姓刘 13821669932
2017年2月27日,辽源市法轮功学员、62岁的吕永珍女士九年冤狱期满。然而,辽源市610却违法介入,直接将人从吉林女子监狱高墙内开车劫了出来(车号为:吉D10017)。当天到场的朋友担心吕永珍被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情急之下,开车挡住了610的车,把人要了回来。
家住长春市朝阳区肿瘤医院附近的孙士英女士一家顶着压力收留了吕永珍老太太。期间,吕永珍也给家人打过电话,说调养几天就回去了。
之后,2017年3月3日,辽源市610、长春市公安局、伙同农安县黄龙派出所绑架了司机、法轮功学员朱海涛,并抢走行车记录仪和手机,继而拿着人员照片大肆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而吉林女子监狱所在地的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3月7日晚10点绑架了所属长春市朝阳区管辖的南湖大路附近的孙士英母子一家及吕永珍女士。
2017年6月21日,农安县大法弟子邹彦明被长春市公安局伙同农安县公安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警察主要是想问出:都谁去接(吕永珍)的?谁带的头?谁让拦的610车?并诬陷法轮功学员劫狱。
现在王洪岩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王洪艳与母亲孙士英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孙士英母子一家三口被非法构陷的案子已移送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吕永珍被关押数天后释放)。
现已知参与迫害孙士英一家三口的具体单位包括:长春市公安局;兰家派出所(吉林省女子监狱所在地)、宽城区公安局(吉林省女子监狱所在地);孟家路派出所(现住址所在地所);农安县公安局(户口所在地);及吕永珍户口所在地的辽源市公安局、610。检察院先是宽城区检察院,现已经过长春市检察院转到朝阳区检察院。
具体责任人及信息:
长春市610办公室主任:高晓东
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人民大街2627号 邮政编码:130051
www.ccg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0431-88908095
0431-88908082
长春市政法委副书记、长春市公安局长李祥
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办公室:0431-88776290,0431-88776259
高军13514493355,15904402839
王月明:043188908189
国保二中队队长高鹏043188908190,13351506828
潘高峰13354309873
长春市局:王大力、郭洪峰 (直接参与)
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
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000号邮编130052
电话:0431-82798052,0431-82799072,0431-81039552
局长张兴桥:0431-82794967
副局长马德润:0431-82798329
国保大队:0431-82792647 0431-81039558
房向光:15904405677(队长)
崔国年:15904405649 办0431-81039558 (直接参与)
王元力:15904405620
李柏彬:15904406025 办0431-86789565
邹宝普:15904405902 (直接参与)
姜禾腾:15904405622
刘延斌:15904405623
齐长明:15904405753 办: 0431-86789567 (直接参与)
张德军:15904405654 (直接参与)
内勤室:0431-86789565
兰家派出所地址:兰家大街3800号
邮编 130051
兰家派出所电话:82659104;
吕所长18143080001
参与审问办案人:王俊民15504306908 (直接参与)
潘成明:15754363829 (直接参与)
王姓警察:15904405600 (直接参与)
夏昌明:15904407843
周达:15904405994
路飞龙:15754363976
钟亚明:15754361978 (直接参与)
刘景臣 15904405847 (直接参与)
孟家派出所:朝阳区南湖大路56号; 孟家派出所电话:0431--85521686 警察:冯志刚、刘强
长春市农安县农安县委书记 李忠斌:43183552333
农安县政法委书记 张波:0431-83553366,15904493366
农安县610主任 马驰:0431-83369883,18943063190 (用座机打可通)
农安县公安局局长 李兴涛(原长春六一零办主任):0431-83267920,
副局长 张兴亮:0431-83578777,15500070006,13364600646
农安县国保:于春海、马春雷、张凤举 (直接参与)
辽源市国保大队:韩金 (直接参与)
辽源市龙山区610:赵健(220402196608271443)电话:13604373331 (直接参与)
其他:李志超、周航宇(18844556814) (直接参与)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邮编 130012
朝阳区检察长: 李忆农
办案人:公诉科检察员 吕金明 (直接参与)
公诉人: 张潇,曹霞
长春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在第二看守所院内)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043184162707,043184162712,043184162705
所长 刘连众:043184162701,15904403366
政委 李宝林:043184162702、15904403344
副所长 刘英久:15904403329
民警:于彬
长春市朝阳区610办:0431-85109218
主任王勇:宅0431-85965085
政法委李国军:0431-84223238
区委张建伟:18643130607
区委郑岩:13596130006
附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人员名单
朝阳区检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邮编 130012
朝阳区检察长 李忆农
朝阳区检察院电话:案管:0431-85887053;85887056
公诉科办案人 吕金明:0431-85887059
朝阳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院张亮:15904404741
朝阳区检察院 书记 刘凤泉 0431-- 85887011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韩秋利、刘卫东、王秀霞、苏少华,2015年7月四日,被非法关押至今,西安市中级法院欲于7月13日上午十点非法二审其四人。
法官:骆成兴 电话:029-87658230 029-87658229 西安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 邮编:710016
办公室029-87267093/87267090 值班室029-87267781/87270005 传真029-87214123 西安市中级法院 信访接待电话:办公室029-87658306
法官违纪投诉中心:办公室029-87658081
1任高潮,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陕西潼关县人,党组书记、院长。029-87267103
2西安市中院纪检组长:石熠
3西安市中院副院长:赵海峰
4西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徐琳茹
5西安市中院副院长:李建军
6西安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鲁南
7西安市中院副院长:杜豫苏
8西安市中院副院长:李志强 办公室029-87282628 住宅029-87880507 13609169892
9西安市中院副院长:孙海龙 办公室029-87211285 13909259366
10常青,男,汉族,1965年8月生,陕西蓝田人,现任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拟任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11陈子欣,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现任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 副院长办公室029-87277662
党组成员、副院长办公室029-87267576
党组成员、副院长办公室029-87271382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办公室029-87269195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办公室029-87266725
执行局局长办公室029-87281069
副局级审判员办公室029-87250376
副局级审判员办公室029-87278215
副局级审判员办公室029-87271391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029-87276340 西安市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569号邮编:710016举报电话:12309 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 西安市检察院吕惠萍副检察长 市检察院王学习副检察长 西安市检察院廖平副检察长
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利民 市检察院反贪局长陈学杰 西安市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569号邮编:710016
办公室029-87635718值班室029-87635797传真029-87635717
2017年6月19日,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健、王小生,伙同乾安县第三派出所闯入大法弟子孙淑珍家,绑架了孙淑珍和另一位来她家的姓柴的女大法弟子,同时还绑架了孙淑珍不修炼的儿子,说是要他换回他的父亲。
听说姓柴的大法弟子亲属打电话向公安局要人,他们说这次抓人是有指标的,不能放人。据悉这次被抓还是因为诉江引起的。目前孙淑珍已经放回,但是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还是没有音讯。
二零一七年六月的一天下午,河南省辉县市法轮功学员冀美芳,在去幼儿园接孩子的路上发现被公安国保人员跟踪,联系上儿子后方才回到家中,当天离家出走。国保因找不到冀美芳,就在家门口蹲坑及跟踪她的儿子,并由国保李晓敏带人多次闯入家中骚扰、非法抄家。冀美芳之子整天担惊受怕,怕母亲被绑架,致使血压升高,不能正常上班,儿媳也因此只能带着孩子回了娘家。现在冀美芳家里一片狼藉,没法生活,冀美芳也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据悉,冀美芳曾经被非法判刑四年,被绑架洗洗脑班至少两次。
这次直接参加迫害的辉县市国保人员有:
李晓敏 15637315978 13782570999
李晓敏家人:13781923333
李玉成:15637315501 13937343086
王成团:15637315399 13598715849
王建民:15637315502 13837323549
秦继超:15637315500 13603733777
刘继金:15637315503 13703733123
李红强:15637315506 13603734833
另可能参加迫害人员有:王希红:15637315393
周永春:15637315505 13949617444
崔永芳:15637315396 15837379102
王艳阳:15637315508 13782535522
山东省栖霞市桃村镇派出所两名工作人员于6月30日上午11点多身穿便装到法轮功学员孙慧娟家骚扰。
2017年6月27日下午三四点钟左右,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蔡新路派出所三个恶警,为首者是张万彪(标),闯入当地法轮功学员张顺华的家中,对其進行威胁恐吓。三个恶警强行抓住张法轮功学员的手,在一张白纸上按了手印。随后,又强制给张法轮功学员抽了血。
附:
三个恶警的头目就是张万彪(标),他的手机号码是13905544100,办公室固定电话0554-5677228; 另两个恶警,暂时不知其底细.
2017年6月29 日,朝阳建平县热水仓子村法轮功学员于秀莲,在元宝山区美丽河集市上,被绑架。实施绑架的是美丽河派出所警察。于秀莲被非法关押的地址不明。
责任人电话:
美丽河派出所
所长 梁守金 3483013 13948686288
副所长 杨玉彬 3483013 13847625885
元宝山区政法委
王世举 0476-3518790、15847325843
牛建平 0476-5858085、15804862988
孙志刚 0476-3519018、0476-2328800、13848665566
李丛芳 0476-3510430、0476-3508686、13904762396
杨树清 0476-3516269、0476-3531226、13604762199
白振国 0476-3516269、0476-3532680、13904762145
白秀贤 0476-5850768、13948646666
周志旭 0476-3512890、13848463111
张瑞江 13614863880
王风波 0476-3510954、18847681518
办公室 0476-3510954、0476-3512890(传真)
综治办 0476-3523656
防范办 0476-3523657
法学会 0476-3510954
维稳工作中心 0476-3512890
元宝山区法院:区号0476
才英杰3511118、13500661999
吕悦华3522700、13304762339
胡炳杰3510241、13384766898
于海军3510794、13947696108
孙振峰3512183、13947608959
姜力 3518339、13171359688
姜智敏3523332、15104809966
办公室3517582、3510214(传真)
李丽 3517582、15104807778
元宝山区检察院:区号0476
王占军5855211、2329999、15326883766
姜 侠5855156、3510304、13804765809
张仕瑛5855069、13947682190
王 镭5855655、3530500、15904765856
张玉俊5855218、2329925、13604762925
赵海涛5855369、13734769222
王宏伟5855372、13848467011
办公室5855233、5855608(传真)
郭艳军5855233、13847650688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区号0476
局长林玉华3521688、13804760360
政委冯建华3510525、13804761101、15540692777
副局长李荫民35119203514196、13604762016
副局长李志强35129933520088、13904762688
副局长孙广业35159663502669、13337159066
副局长杨洪玉35228663502688、13904762112
副局长肖云哲35124293513176、13904762929
副政委律方东3511538、13684765866
副局长崔立新35136483502731、13904762731
副局长张振清3517566、13624766977
纪委书记潘子文3522128、13904762626
政治处主任吕宏伟5853811、13904766669
法制大队长马树华35103672237555、13604762239
消防教导员范昕华3550119、18704768998
副局长邹德才13804765959
局长助理陈相志3522852、13947615091
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贺然3514143、13904763585
教导员李翠成3514143、15904762676
副大队苏庆敏35141433517450、13904762417
副大队王彦军3514143、13847602811
副大队张海艳3514143、13624766992
中队长武勇35141433321335、13948634193
柴景民3523818、13624766996
张志刚35141433513380、15947662007
李学3514143、13848996595
陆志35141433323733、13948769828
刘伟民3514143、13904762505
郭云峰13804765568
元宝山区看守所:区号0476
所长李化杰351081 0 3522598、13904762700
教导员从滋和3501860、15847362566
副所长张国彬3500473、13624766788
副所长魏长林3500472、13947368859
中队长武士仓3500472、13488592966
中队长金森林3500472、13624766799
中队长张连平3500472、15849689667
内勤娜仁3501812、13404892727
狱医曹伟华3510870、13722148855
会计宋玉辉3510830、13948632308
现金赵玖坡3500473、15848993177
姜涛3500473、13947637911
刘贵学3500473、13948769807
张世民3500472、13624766789
张宗国3500472、15004871696
宋林3500472、13904763586
从树彬3500472、13347169988
乔建勋3500472、15849667866
刘武3500472、13947623434
马建新3500472、13404885866
王显峰3500472、13948649333
葛洪辉13704762568
司机许少兵3500473、15904762616
元宝山派出所 区号0476
值班电话 3592544
所 长 王建峰 3343529 3565668 13948864222
教 导 员 韩 伟 3592544 3519898 15947666868
副 所 长 赵振国 3592544 13848061277
内 勤 赵俊岭 3592544 3591165 13948565753
董玉林 3592544 3563950 13904763363
杨相平 3592544 3345000 13948633718
孙彦杰 3592544 3590096 13654867077
朱宝平 3210341 13948649028
于利敏 5856366 13722168899
韩立民 3530226 13947667097
达 布 13847638963
尚胜利 15947243672
焦凤珍 13624765815
村 警 刘文成 15849655752
村 警 王 军 13904763667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乔屯村会计刘福强和书记赵玉杰6月22日到大法弟子李风英和陈淑英家骚扰,并叫签字画押。
2017年6月30日,山东省沂水县柏家坪村大法弟子赵可贵在莒县安庄镇一小集市发真相资料时,被安庄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莒县看守所。
莒县看守所电话0633-7912373
2017年5月中旬,四川资阳市安岳县大法弟子黄第素,六十多岁,被国安骗至检察院,一名叫屈军的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在2016年五月抄家时的物品单据叫她签字,然后告诉她已被起诉。随后,一姓陈的法轮功学员(七十多岁),也被检察院一个叫陆小青的工作人员宣布被起诉。在6月15至20号期间,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一位姓杨,一位姓陈),都七十多岁也被骚扰,还被威胁若不配合国安和检察院去讲清楚、签字,就会被判刑。
大法弟子梁剑君,于5月25日,被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6月23日,构陷案被移交给检察院,6月30日,又由检察院侦查科杨姓科长批捕,国保通知梁剑君妻子。7月1日上午九点去,拿批捕证,并要求她签子,她坚决拒签。
梁剑君被绑架后,他妻子请了律师介入。610头子黄学斌不敢直面梁妻,找到梁剑君弟弟说情,说“只要撤销律师,就给她们母女低保补助。”还有人打电话这位律师不要接此案子。这位律师也只是第一次来乐昌见过当事人一面,以后律师再去,就不让见了,律师怎么劝说都不行,看守所的门卫跟律师吵翻了脸,说“这是上面通知的”。家属就更不让见面了。
以下提供两组办公电话:
本地公安局: 0715-6805801 6805899
本地检察院: 0751-6805101 6805199
黄学斌 0751-5551073
看守所的电话:0751-55551475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上午九点多钟,前磨头派出所所长赵磊及一警员由村委会祝秋令带领到法轮功学员兰申、大暖、大三、兰欣、艳芬、会艳(九九年以前的法轮功学员),逐个家庭进行骚扰查看,并对门口对联及院内用两部手机拍照,法轮功学员大三的一本《转法轮》被非法抄走。详情待查。
前磨头派出所电话:0318-3426356
所长赵磊手机:18531803928
进入六月份以来,唐山市河北路派出所指使警员骚扰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的有:付翠芝,王敬尊,李翠平,李静涛,董兰英,宋荣芝等法轮功学员,警员一般2~3个人,拿着执法记录仪录像,一般都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好就在家炼等。还有九九年放弃修炼的也被警员敲门骚扰。
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岞山镇派出所恶警自5月24日至6月30日一个多月的时间,多次骚扰大法弟子。各村的干部领着挨门骚扰,一开始什么也不问,只是照像,后来问电话号码,家庭成员的姓名。不在家的就照大门口,一次找不到,再次骚扰。
2017年5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新燕分局国保大队长高峰,带着平安路派出所所长梁生和丰润区二十五小区居委会姓韩的一位女士,还有一个邪警,拿着录像仪去大法弟子刘秀娟家骚扰,刘秀娟没有配合他们,就是不断的给他们讲真相,他们给刘秀娟拍照时,刘秀娟也用手机给他们拍了照,他们看达不到目地,一行六人就匆匆离开了。
高峰电话:18832987285
新燕分局办公室电话:0315-3313535
平安路派出所办公室电话:3137221
北京通州法院将于2017年7月6日(下周四)上午9点对法轮功学员柳艳梅进行非法庭审。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人员电话
办公室 010-81553314 传 真 60529200
值班电话 60529211 值班传真 60529200
王成喜 副院长 13311501779
张永增 政治处主任 13311501530 81553313
蔡俊清 审委会专职委员 69592350
徐伟东 审委会专职委员 15901218608
连增平 纪检组长 13331106005
朱长军 副院长 13901012778
张朝阳 副院长 13910627319
徐瑞成 副院长 13901137895
樊守林 执行局局长 13901388765
徐古月 纪检组副组长 13801037388
王连勇 工会主席 13381135206
邢惠敏 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13521265851
石彦孝 执行三庭庭长,组宣科长 18610700856 81553409
刘连成 监察室主任 13681120700
李卓 工会 13910617397
张萍 研究室主任 13683026399
张文林 诉调办主任 80886557
赵书通 审判员 13901058523
杨宇 执行一庭庭长 13651059856
王旭东 立案庭庭长 13691118637
张静 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13911276990
刘颖 审判员 13520832888
吴连启 审判员 13716767963
孙天舒 行政庭庭长 13716776556
姜凤龙 副庭长 13911191569
陈红彦 审判员 13601288499
刘梅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13691580312
杨少青 执行局副局长 13910267489
朱璟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81553519
李迎新 民一庭庭长 13641194710
王爱农 审管办主任 81553708
李士刚 宋庄人民法庭庭长 81553329
赵广兴 审判员 18910062789
徐廷杰 信息办主任 13911601949
马辉 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 13601352231
邱春阳 台湖法庭庭长 80586106
曹越 马驹桥人民法庭庭长 81553294
曹正中 副庭长 13801260351
孙晓东 刑二庭庭长 13552343190
刘秉浩 张家湾人民法庭庭长 13911381733
刘广强 审判监督庭庭长 13801210502
张涛 漷县人民法庭庭长 13671149307
管亚新 干部科科长 18910720676
奉一兵 副庭长 13426315114
翟新忠 副庭长 13691383768
白荣江 法警副队长 13701393586
何琳 副庭长 13581515180
原海涛 劳争庭庭长 13683300104
苏宝泉 副庭长 13621363732
王新东 副庭长 81553493
蒋为杰 副庭长 13366767798
李中华 副庭长 13641100816
徐寒军 副庭长 13910500852
杨晓航 法警副队长 13520177666
柳振军 科长 81553824
赵连峰 主任 13552557316
郭新 法警队政委 13621100380
王永安 工会副主席 13911916158
唐兴华 审判员 13901202708
于俊平 副庭长 13581837529
杜鹏 办公室主任 13810119982
陈汉东 副庭长 13146013114
孙之智 组宣科科长 13810552582
刘志航 法警队队长 13121984556
钱笑 副庭长 13810218889
杨光 副庭长 13671379907
卫丹 研究室副主任 13521974210
熊伟 副庭长 15010008008
徐宪龙 副庭长 13811375801
何杨彪 副庭长 15910334495
李福华 副庭长 15001364860
李想 副庭长 13466570062
李峥 副庭长 15801055251
孟强 副庭长 13910858159
邵玉喜 副庭长 13716493162
王欢欢 副庭长 15011531926
张燕 副庭长 13718061701
付永同 书记员 13717598622
芦增义 法警 13522412106
李金山 法警 15001335405
田浩民 法警 13520922472
胡祥 法警 13810613590
王振富 法警 13910920398
豆鹏 法警 13810870832
田浩民 法警 13520922472
白伯岩 法警 13901002700
崔铁军 书记员 13681123883
贾来喜 书记员 13051755886
郭颖 助审员 13810049992
李国启 书记员 13501075330
杨满生 书记员 13911525415
张敬刚 书记员 15901325535
杨敬 书记员 13810805208
高志涛 书记员 18910062798
李彪 书记员 13717735678
赵红 书记员 13601017678
王林 书记员 13811241777
徐晓明 书记员 13691219307
宋继超 书记员 13691188732
李福安 助理审判员 13810281350
刘凤瑞 书记员 18910062818
赵辉 书记员 18910062799
赖秀林 书记员 13716100957
刘慧 书记员 13801298560
张桂林 副主任科员 13331109913
刘争荣 书记员 13901290607
刘震 书记员 15801378996
马国连 书记员 13521366596
郑文杰 书记员 13717936170
张荣旭 书记员 13021141878
马平 书记员 18910062805
张建国 书记员 13651285225
武威 副主任 13466646186
芦玉杰 副庭长 13810069526
许多清 副庭长 13264208515
刘丹丹 助理审判员 13810133559
王晓艳 助理审判员 13810369156
周艳娟 助理审判员 15801693814
雷小云 副主任 13439023542
佘亚妮 助理审判员 13811467735
梁联林 副主任 13426083914
张璐 助理审判员 13718062312
陈佳蓉 助理审判员 13718059012
陈明山 助理审判员 15810072965
陈素培 助理审判员 13581725978
崔鸿伟 助理审判员 18618493487
邓张恒一 助理审判员 15810788653
高楠 助理审判员 13691265600
龚莉婷 助理审判员 13811395561
郭明伟 助理审判员 13718056802
郭玉洁 助理审判员 13811787693
何婉如 助理审判员 13701011491
晋怡 副庭长 15001100821
井龙 助理审判员 13641022671
孔范宇 助理审判员 15910404030
兰雅丽 助理审判员 15910673028
李宏印 助理审判员 18010157956
李炎铎 助理审判员 18710017226
刘琳 助理审判员 13581639155
刘文 助理审判员 15910486192
刘相斌 助理审判员 13401098253
齐松 助理审判员 13701280462
秦玲 助理审判员 13466561075
田雪姣 助理审判员 13581878399
王宝荣 助理审判员 15120032151 81553457
王迪 助理审判员 15911049106
王林 助理审判员 15010208978
王薇 助理审判员 15120098142
王晓杰 助理审判员 15910762658
夏璐 助理审判员 13810821743
徐明祺 助理审判员 15001342746
薛德胜 助理审判员 15910730997
姚玮东 助理审判员 15601186580
于素娟 助理审判员 13718053982
张博 助理审判员 13436843650
张金孝 助理审判员 13718153565
张伟营 助理审判员 18810158696
赵程宇 助理审判员 15010164216
赵智一 助理审判员 18911901826
智耀军 助理审判员 13641179321
周婷 助理审判员 13811085880
王玉 助理审判员 13426304518
王辉 法官助理 15801255561
杨冀承 法官助理 18910605251
鲍婕 法官助理 15901023375
刘振 法官助理 15117943749
王芳 法官助理 18910681697
曹森 法官助理 15201122630
李慧 法官助理 15911139641
洪晨 法官助理 18601068276
苑路佳 法官助理 13260127656
梁睿诗 法官助理 15201517313
马帅 法官助理 15804138771
王楠 法官助理 13811967515
杨娴婷 法官助理 15810415645
徐晶 法官助理 18810454841
金绍育 法官助理 13810353047
余海 法官助理 18810273764
殷超 法官助理 13522168482
李春雨 法官助理 18810702846
刘芳 法官助理 13810188231
王舰杰 法官助理 18910398056
马巨 法官助理 13520608171
李秀 法官助理 18810273409
王高远 法官助理 13466319688
邢怀龙 法官助理 18612921268
柳爱花 法官助理 13810266408
卜岩兵 法官助理 18510683486
张苏豫 法官助理 18810333957
李红伟 法官助理 13375383391
陶涛 法官助理 13581652334
张培 法官助理 15652945650
刘萍萍 法官助理 18810273389
龚亚东 法官助理 18010115205
张学君 法官助理 13701241396
王虹茜 法官助理 15652956409
王焕 法官助理 15201083889
金涛 法官助理 15901289548
秦运瑞 法官助理 18612368670
刘析鹭 法官助理 13488776950
高金鼎 法官助理 13641389242
张世伟 法官助理 18010176481
燕若瑜 法官助理 18810352036
贺娜 法官助理 18911131281
崔欢 法官助理 15652960080
黄源泉 法官助理 15010203259
徐莉 法官助理 15120046638
任卫宁 法官助理 13581811878
尹博文 法官助理 13699168106
孙峰 执行二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16
马国磊 执行三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23
张赫赫 刑一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27
周芸 民二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28
付岩 台湖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20
杨月兰 监察室法官助理 13718137718
秦芝 民一庭法官助理 18601395626
刘斐洁 民三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13
李璠 研究室法官助理 18601395525
李文科 台湖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26
魏文风 组宣科法官助理 18601395512
李峰 书记员 13901389277
王猛 书记员 60518283
张江 书记员 18910062803
叶福勇 助理审判员 13581798161
张立 助理审判员 13269590820
张若琳 助理审判员 13810325113
霍云 助理审判员 13810151868
梁涛 助理审判员 13811505052
宋剑涛 助理审判员 15810099356
佟艳艳 助理审判员 13810954922
薛兵 助理审判员 13811694286
庄庆龙 助理审判员 15301083547
邹强 法官助理 13720031564
滕文学 法官助理 13401178612
宗宸毅 执行一庭法官助理 18810667626
米粹 执行二庭法官助理 18601395532
郑艺 劳动争议庭法官助理 13581996904
吕永 宋庄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64521373
四川南充大法学员高德元、周淑蓉,2017年6月26日被当地派出所、村干部等多人上门骚扰,假借问候对其拍照、录音、抄走电话号码。
2017年6月29日,澧县道河乡派出所李世军等恶警,将正在超市上班的谷志香绑架到常德市洗脑班,谷志香的儿子胡科去年11月份在广东中山打工,被绑架,还在非法关押中。谷曾向广东高院写过控告信。
2017年6月16日晚20:00左右,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6月17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通海县国保队长:李庭亮(音)
黄忠清(因):15008894603
通海县公安局 0877-3014110
通海县秀山路派出所:0877-3801850
通海县里山派出所:0877-3034102
通海县河西镇派出所:0877-3091625
通海县高大派出所:0877-3031074
通海县四街派出所:0877-3071631
通海县九街派出所:0877-3881100
通海县河西派出所:0877-3091625
通海县杨广派出所:0877-3661025
通海县交警大队:0877-3011144
红塔区看守所监督员:普勇13987719711
王德宏13987700631
聂会波(女)13708779053
红塔区看守所值班电话:0877-2145199 08772145169
红塔区看守所副所长:朱万祥 所长:殷文国
玉溪市中级法院 地址:龙马路33号 电话:08772027976
红塔分局局长:曾 逵
红塔分局副局长:李卫东、张苏永
红塔区看守所:电话0877-2194016 0877-2194018 0877-2145118
所长:殷国文 电话:13908779211
教导员:陈浩瀚 电话:13577720080
副所长:白云春 电话:13887730310
副所长:王云红 电话:13577773366 玉溪市红塔区法院通讯录 院长室2024842 副院长室 2025333 政治处2037911 纪检组2016478 办公室2025556
档案室2010832 财会室2035431 值班室2022551 刑一庭2022095 刑二庭2037910
民一庭2024184 行政庭2025524 立案庭2024242 审监庭2015738 执行局2024717 北城法庭2080297 春和法庭2041722 大营街法庭2771263 法警队2024845 民二庭2023741 2027860
李贵飞 13308895688 2013656 张海林13708779019 2027790
赵立清13887790552 2027006 陈红莲13987795669 2612410
王永明13170651788 2036099 何 玲13094300123 2061228
张家明 13987705267 2024398 高党林6881648 2033320
杨 学13987766989 2027923 徐彦鸿13887771169 2021408
陈 霞13988473928 2614796 潘其芬13987712860 2030832
张 剑13887769626 2033326 郑文应13887776537 2031212
刘家明13987724158 2027623 梁舰文13170650707 2033345
王 锐13038663811 2056213 刘丽春13987775788 2030406
孙 丽13308895616 2031966 周 勋13008643005 2027639
徐文华13038661012 2031082 杨 洁13887793466 2065538
吴永兴13987726400 2030412 邹从林13908778635 2030415
潘寿勤13987772979 2033332 高 雁13887776231 2010358
刘云丽13987706210 2035047 张玉芬1278701472 2033315
吕文龙13099895544 2021197 殷忠成13170651729 2028970
藤永金13170650717 2059649 周 青13618890815 2026299
桂丽华13987713839 2016946 王光清13887735818 2033344
邓永兰13908770338 2033328 方志平13987719666 6885995
彭 亮13987736080 2033322 丁 燕13987772919 2013180
刘建荣6877157 2033318 王家禹6894251 2033325
李保林6894566 2033327 何东明13008642131 2063325
雷家信13987771723 2028984 刘 淑13987781775 2033321
李 祥13013370179 2026226 矣 鎏 13908779133 2033319
聂旭东13308890815 2039916 朱咏春13038666080 2028643
董绍德13987711300 2027841 白菊仙13038660716 2027585
黄必权13170650712 郭树禹13987740165 李阿英13987738088 段杨春13887745901
严 斌13170650718 白绍斌6893993 王新文6890098 郑娟6893662 高黎波6893663 卢燕波6890460 吉正才2028059 田惠2030416 师丽波2017129
张翠玲2030741 申巍2033323 李美珍2012249 杨国民2028642 黄永文2030413
何丽萍2022781
红塔区教委主任:黄云鹏
红塔区教委办公室:0877-2024973
红塔区教委综治办(迫害大法的邪恶机构):0877-2014375
红塔区教委德育科(迫害大法的邪恶机构):0877-2015802
红塔区教委计财科:0877-2015801
红塔区教委基教科:0877-2022321
红塔区教委人事科:0877-2015823
红塔区教委招生办:0877-2032029
红塔区教委工会:0877-2015822
红塔区教委电教室:0877-2027038
红塔区教委教研室:0877-2022313
家住山东东营胜利油田锦华五区的大法弟子闫风云,6月20日前,遭单位派出所人员骚扰,还有几名不知道名字的法轮功学员被不同程度的骚扰,有的已经不炼了,还是被骚扰;有年纪大的,单位给他的孩子打电话骚扰,被孩子顶回去了,后来他们以孩子工作要挟,逼他们必须配合,在晚上快六点了到家骚扰,录个像,没与法轮功学员本人说话,就走了。
6月27日,法轮功学员谢兰英遭某离退休办新上任的主任伙同派出所警察到家骚扰,并被抄走一本《明慧周刊》。自从2016年,法轮功学员侯琴被迫害离世后,该所离退休办主任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谢兰英和小袁两位太太。
某派出所两名20岁左右年轻警察,6月28日上午,到法轮功学员谢锟和李宾梅家骚扰,警察拿着名单问:是谢锟家吗?李宾梅开门后,警察拿手机拍照,李宾梅要求必须马上删掉后,他们就走了。
6月30日下午2点钟左右,龙港区大法弟子苏华在沙河营乡的一个村子讲真相被抓,据可靠消息说,苏华现已被沙河营子派出所和连山公安局拘留,现关押在齐屯拘留所。
沙河营派出所电话:0429-4155010
沙河营乡派出所所长:王海涛(此人较为邪恶)
◇河北张家口涿鹿县吴金玉2017年5月12日已回家。
◇大连瓦房店元台大法弟子王春丽于六月二十四日平安回家。
◇黑龙江省虎林市伟光乡伟光村大法弟子杨秀英,6月24日,在牡丹江火车站候车室被绑架,7月1日已回到家中。
◇四川汶川大法弟子马永兰在遭受三年冤狱后,已经于6月20号回家。
◇被非法关押到四川嘉州监狱的赵本勇,已于2017年3月19日下午,安全到家。
从2017年 6月初,莒南县相关派出所警察到辖区内大法弟子家中或所在单位骚扰。非法入侵大法弟子家中后,进行非法录像、拍照,索要大法弟子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非法询问是否还修炼法轮功及个人信息。
2017年6月26号上午,莒南县城南派出所警察伙同赵家河子村主任到该村大法弟子何士芹、尤洪恩、孙祥兰、张从宽等九九年登记在册的数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拍照、录像、索要手机号及身份证等,非法入侵幼儿园,骚扰韩秀英、刘怀花。27号,莒南县城南派出所警察在沟头村治保主任刘成秀、刘乐红带领下到该村大法弟子韩太英家骚扰,敲门时,自称是扶贫办工作人员,进去后又照相,又索要手机号。29号,城西派出所警察非法入侵十字路镇洪沟村大法弟子王希贞家、工商银行家属院大法弟子陈税玲家、陈捍卫家,杨广娥家、祁磊单位及多位大法弟子家中进行骚扰,非法问询、拍照、录像等。
临沂市临港区朱卢镇派出所所长马宗涛非法入侵赵家土山村一老年大法弟子家进行骚扰,威胁老人如果继续炼法轮功就不准她孙子上学。
2017年4月份,一天,尚秀琴正在地里植树,尚秀琴大伯的儿子和乡里的公安人员来到地里,问是否还炼法轮功,还让签字。
辽宁省清原县法院6月28日上午九点多,对清原县夏家堡镇大法弟子孙国军非法开庭,非法庭审上午十点半结束。在非法庭审的法庭上,孙国军说: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更没有罪。法官不让孙国军说下去。公诉人、法官对孙国军的指控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后法官被问的无话可说,生气的说:炼什么法轮功啊。最后宣布休庭。
孙国君在2016年12月26日去天桥村送真相台历,被村民恶告。孙国君遭夏家堡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派出所长:吕健;副所长张国峰)。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管士文,管士文被非法拘留15天后释放。
2017年3月9日左右,清原县公安局将构陷孙国军的材料移交到检察院起诉科。4月18日,检察院已将构陷材料退回到公安局。之后,孙国军又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陷害到检察院。
2017年6月27日下午4点左右,木头凳派出所伙同木头凳镇政府由村干部带领下一行几人非法闯入白土山村大法弟子匡凤侠家,女儿冯玉荣叙述说:当时我正在给妈妈读《明慧周刊》,他们进屋就问我看什么。我说:无可奉告。他们就开始抢,他们给我们录像。(我问村干部这是干什么。村干部说:他们来看看你妈,因我妈有低保)。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说这是个人信仰,无可奉告,他们强行把我拉上警车,我警告他们这是在犯法,他们叫嚣让我到青龙纪检去告他们,抢走师父法像3张(后被村干部要回2张),《明慧周刊》2本,后来村干部说我母亲是肺癌,派出所这才把我放回。
2017年6月28日下午,木头凳派出所伙同木头凳镇政府非法闯进大法弟子张玉琴家,一进院子就开始录像,问张玉琴在哪屋住,抢走一本17年台历,要张玉琴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并录像,张玉琴没配合,然后又去大法弟子王秀兰家进行骚扰,据说又到其他法轮功学员家进行不同程度的骚扰。
据悉,木头凳派出所与镇政府及各村干部开始进行所谓的“敲门行动”,望同修们加大力度发正念,彻底解体另外空间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救度一切有缘人。
胜利油田物质供应处积极配合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动。今年4月份以来,他们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胡立群(女)、查大胜、吴汉清、尚昌铎、陈广芬(女)、姜桂英(女)、黄淑花(女)、崔兴川、杨素洁(女)等人进行电话及到家中骚扰,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法轮功学员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同时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胡立群,49岁,是物质总库在职职工。5月初总库配件库指导员李克明、总库工会主席就找胡立群要求配合到家录像谈话之事,被直接拒绝。他们告诉说这是一次全国性的行动,胡立群明确表示坚决不配合,做此事的任何人到我家我都不开门,不欢迎,拒绝接待,并告诉他们这样干是违法的,私闯民宅就是违法行为。之后他们又找胡立群谈话施压。6月21日上午,他们又把胡立群叫到办公室谈此事,胡立群告诉他们绝对不行,谁敢硬闯就报警。次日一大早(6点20分)还未上班,一辆警车就停在胡立群家房头,楼下有两个便衣。不一会他们就敲门,被厉声呵斥,并要他们不要呆在这里。最后他们呆了一会才离开。他们是物华派出所的人,手里还拿着录像的东西。
被骚扰的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都是退休的老年职工,也都不配合他们敲门录像私闯民宅的违法犯罪活动。
另外,还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请知情者及时补充曝光。
物资供应处相关部门人员及骚扰人员电话:区号0546-
处长 吴亚东 8553000
纪委书记 刘雷 8553195
党办主任 郑全礼 8553101 8509939
总库主任 郭润海 8554142
总库书记 刘青(女)8784294
总库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梁成军 13505469653
治安保卫中心主任 张成功 8716700 8523093
治保办副主任 屈建勇 8557133 8508066
胜利油田物探研究院积极配合参与由胜利油田610、滨海公安局直接操控并实施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动。今年6月份以来,他们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杨建军、胡巧玲夫妇多次电话骚扰,要求配合其敲门进家行为,在被直接拒绝后,他们又到杨建军、胡巧玲儿子儿媳单位去骚扰,并要求转告此事。6月16下午,物探研究院综治办主任、情报室主任、处理一室书记三人突然到住宅楼家门口敲门,胡巧玲在看到他们都是本单位人员后,就给开了门。进家后他们问一些事情,问还炼不炼法轮功等。谈话中,他们也表示出知道私闯民宅是违法的,做这种“敲门家访”之事也没有意义,但由于上级的命令、压力,才被迫这样做,不长时间,他们就离开了。
6月13日上午11点左右,太保庄派出所3个警察到赵家庄,由村委李来才带领到王建秀家,鲍小迁家骚扰,当时王建秀、鲍小迁都没在家,他们只好离去。
6月20号上午太保庄派出所,到七里兰村藤美香家,初敏家,张金富家,刘淑云家骚扰。下午,到太保庄村初立文家,葛进喜家,邓硕先家骚扰。戴着微型照相机,说是来看看,没有别事。21号太保庄派出所到前甘棠村藤美霞家骚扰,到盛棠水岸社区葛进美家骚扰。
28号上午9点左右,3个警察到赵家庄村赵秀英家骚扰,问还炼不炼,她说炼。这么好的功法,我一身病都炼好了。一个警察想拿她的点播机卡,被她正念要回。又到王建秀家,鲍小迁家,她俩没在家。28号上午9点多4-5个警察到鲍家营村,张兰英家骚扰,村委的人员说;你说不炼了就没事了。张兰英说;你让我说不练了,我做不到,我很多病都炼好了。到亓桂玉家当时亓没在家。他们只好走了。
责任人: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太保庄街道派出所 所长;李洪先 15095191110 峡山区太保庄派出所 電话:0536——7732018
声明人:刘云莲 黄富强 侯秀兰 丁会玉 韩玲玲 胡秀英 姜超 宋红英 谷新民 王希玲 代汝芳 夏道平 高凤枝 季淑娟 邢英 幺慧娟 严树异 陈庆忠 张秀兰 谭延苓 陳耀林 谢瑰莉 陈增恩 黄跃珊 吴明书 姚凤兰 王丰 张希政 姜涛 肖正秀 李玉洁 李秀华 孙兰斋 温凤芝 清芳 马兰梅 严书安 刘玉芬 赵鹏翀 刘桂花 王守江 于光耀 张旭午 田玉英 王参英 刘艳伟 刘玉江 王亚彬 郑桂兰 丁文娟 李兰梅
明慧地方期刊(资阳市、凉山彝族自治州、焦作市、石嘴山市、白城市、宝鸡市、沧州市、承德市、松原市、山东省、白银市、巴中市、广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中市、六盘水市、深圳市、武汉市、西安市)
明慧广播:【神传文化】(第398集) “每劳苍生念,不以黄屋尊”
订阅请发空邮到:subscribe@minghui.org
取消订阅请发空邮到:unsubscribe@minghui.org
联系编辑或投稿请发电邮到:article@minghui.org 或 tougao@minghui.ca
联系技术部请发电邮到:webteam@minghu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