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债

更新: 201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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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当今社会流行这样一句话:要钱的是孙子。

十五年前,当我嫁到这个家,我才知道公公经营的小企业不但濒临破产,而且债台高筑。那时候十几万元的债,对我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那时我也是刚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知道自己要用法轮大法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但是十几万元的债务,对我来说的确让我力不从心。虽然钱不是我欠的,但我来到了这个家,我是这个家的一员,就有我的一份责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我学了法轮大法,就要用大法的法理来指导自己的言行。经过一番思考之后,我把心一横:还债,即使一生都还不完,我也认了,因为我努力了,我对得起自己的良知。

家中再来讨债的人,我总是耐心的跟他讲,等有了钱,一定还他,我是修大法的人,不会撒谎骗人的。同时我的内心也真的感到非常抱歉。那时候每当回来一万元钱,我就跟公公商量,拿出三千元还债,三千元发工资,剩下的用于自己周转资金。

后来公公也看了大法书,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同意我的做法。有人来讨债,有钱的时候,就还他,没钱的时候,等到周转回来钱,就给他送去。渐渐的,人们也就知道了我们修大法的人是讲信义的,也不再经常来讨债了。有一点钱的时候,我们就想,哪家最困难,哪家最需要用钱,我们就把钱先还给哪家。因为我们做的符合了法轮大法的要求,走的是一条正道,慢慢的订单也一批一批的来,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上来了,工人、客户都知道我们是修大法的,对我们没有任何的戒备。有工人对我说把工资给我存你那吧,到时候我拿个整钱,发了工资拿回家就花了。我说你还是存银行吧,不然放在我手里有事花了,等你要钱的时候我没的给你就不好了。

现在有多少人想用别人的钱,借鸡下蛋。可我不能这么做,我是大法弟子,我要对他的劳动付出负责。我要用法的标准要求自己,而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家中有套房子,在丈夫的名下,因房子住不着,家人就商量我把房子卖掉,现在的人哪个不是把房子看成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可我第一想到的就是那些债主,虽然欠的债还了大部份了,可还是有些人家没有还上。我说如果用卖房的钱把债全还了,我就同意。就这样房子卖了,所有欠的钱我们一份一份送到债主的家中。

最后一份是公公几年前买了五十亩地,雇佣一些临时工人种地,有一位单身的老年人是个长工,既看门又工作,一年下来,五十亩地因发生意外,收成泡汤了,工人的付出也就没有了着落。后来还了工人的工钱,唯有那位单身老人的工资还欠着他的。我对公公说一定要把钱送到老人的手里。公公找到老人的村子,老人不在家,打听到老人的下落,说老人去了哪个村子,给人家养猪打工去了。公公就找到那个村子打听,最终找到老人,当公公把事情说清楚,把钱递给老人时,老人老泪纵横,他说,这钱我早就不指望了,哪想你还多方打听给我送来了,现在哪有你这样的人哪!公公说:我现在修炼法轮大法了,大法师父教我们要做好人,更好的人,不能欠人家的钱不还。老人说如果现在的人都象你们这样,那该多好!

当我们把欠个人的钱全部还上之后,公公当初是带着公司的钱出来为公司做生意的,公司一看生意不好,就让公公个人承包了,公司的钱也一直没还上,十几年来连本带息也是十几万。我对公公说:爸爸,就是共产党迫害的大法,欠共产党的钱咱不还了,再挣了钱咱就用于救度众生。公公不加思索的回答好。两个多月之后,公公的公司领导让公公去公司有事,公公回来后说,公司领导把他欠公司的钱一笔划掉了,不用公公还了。

一个债台高筑濒临破产的小企业,因为我们修炼了法轮大法,用大法的法理指导我们的修为,为债主负责,为客户负责,为工人负责,用了三年多的时间,还了十几万元的债务,这个奇迹是大法给予的。

我们在此感谢大法,感恩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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