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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山东济南市长和书记遭恶报被治罪

更新: 2017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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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原山东省济南市市长杨鲁豫和原市委书记王敏,两人均为道德败坏的贪腐之徒。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杨鲁豫以贪赃超过二千三百万元获刑十四年。此前,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王敏以贪赃超过一千八百万元获刑十二年。

杨鲁豫和王敏两人在任职期间,大力推行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邪恶政策,对法轮功学员持续实施迫害,曾经不可一世,如今锒铛入狱,这是天理在人间的显现。所有一意孤行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官员们应该警醒了。

二零零三年五月,杨鲁豫担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二零零八年,杨从济南调往泰安担任市委书记。三年后,杨鲁豫再次回到济南,担任济南市长。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征用、项目开发、规划审批、工程建设、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事宜上,贪赃枉法。

杨鲁豫经常去千佛山烧香拜佛,乞求保佑。在泰安任职时,对碧霞元君和东岳大帝顶礼膜拜。每逢修路架桥前,杨鲁豫总会找大师算一算,择良辰吉日开工。但他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毫不手软。最终多行不义必自毙。

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四年,王敏陆续担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山东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秘书长等职,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起,任济南市委书记。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事项上受贿。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被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是中共十八大后山东落马的“首虎”。

王敏长期任职山东,是现任中共江派常委张高丽主政山东时的大秘。其与薄熙来关系密切,薄熙来落马后,王敏还曾“关照”薄的家人。

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王敏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中共喉舌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污蔑迫害法轮功。据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山东电视台晚间新闻报导和十二月二十七日山东省委的喉舌《大众日报》头版报导,中共山东省委以所谓“净化‘两节’‘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为借口,以所谓“扫黄打非”为幌子,把在即将到来的新年和中国新年期间迫害法轮功作为所谓“工作重点”,在全省进行了布置。这一布置绑架了其他社会职能部门,如公安、新闻出版、工商、文化等有关单位,参与系统性的集中迫害行动。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下午,山东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副书记、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伟在讲话中,称要严厉打击法轮功。时任山东省省委常委、秘书长的王敏是山东省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准则,教导修炼者重德行善、为他人着想,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

杨鲁豫和王敏任职山东省和济南市、泰安市的期间,都是在执行江氏的迫害好人的政策,丧失道德和良心,对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贡献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他们是具体迫害的主要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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