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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法院刑事庭庭长佟明智遭恶报

更新: 2017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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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凤城法院刑事庭庭长佟明智等四人被抓,均被提起刑事诉讼。这些人表面上是因经济或其它原因犯罪,其实都是因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恶报。

佟明智,男,刚过五十岁,曾任凤城市通远堡法庭庭长,二零一二年后任凤城法院刑事庭庭长。成平均,女,五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以来一直在凤城法院刑事庭任审判员。佟明智自任凤城法院刑事庭庭长以来,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曾非法判戴玉芝一年,高广俊三年,刘成军两年,范晓盛三年;成平均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刘成军、范晓盛、金彪的非法审判。

佟、程事后托辞:“法轮功案件我们说的不算,判几年、怎么判是上面定的。”但正因他们善恶不分盲目的服从上级而招来恶果。

自二零一五年,辽宁凤城法院多人遭恶报,院长鞠传杰、副院长李贵中、庭长周××等三人被判刑。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自九九年以来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例数不胜数,据明慧网报道,仅凤城地区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官员就有五十余人,这些人为了眼前利益出卖良知,最终害了自己,也殃及家人!原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锒铛入狱,身败名裂!原凤城妇联干部石桂萍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被车撞死。原凤城市城建局局长关兴洲,在其任通远堡镇镇长期间,在凤城电视上公开诬蔑法轮功,最终导致妻子被撞死,自己腿被撞断,并被单位开除!

法轮大法是佛家大法,大法弟子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人,大法弟子讲真相就是为了救人,而且完全符合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而恰恰是追随江泽民一伙绑架、起诉和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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