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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被冤判四年半 家属状告枉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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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王丽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刘辉审判长诬判四年零六个月。

被非法关押中的王丽嬿
被非法关押中的王丽嬿

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属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二审公开审理,接手此案的法官吴德刚一直回避家属和律师,非法秘密维持原判。

王丽嬿家属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三月十七日分别向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法官刘辉、吴德刚的诉讼状,追究其枉法裁判的非法行为。

'王丽嬿'
王丽嬿

据悉,对王丽嬿的一审判决中,法官刘辉无视本案认定证据有误,物证取证程序违法,人证没有出庭质证,判决书未送达当事人等诸多违法行为,执意枉判王丽嬿有罪,并在庭审过程中故意刁难王丽嬿家属及律师,无故限制出庭人数,只允许王丽嬿的两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才允许三位家属进入法庭)。庭审期间多次、无故、强行打断王丽嬿和律师发言,压制律师辩护,并威胁王丽嬿说:“你再说我们就休庭。”

刘辉无理滥用法官权利,破坏庭审秩序,阻碍司法公正,涉嫌枉法裁判。依法,二审法官吴德刚应调查一审法官刘辉对王丽嬿的构陷,可是吴德刚不但不听取辩护人意见,对律师递交的《王丽嬿案开庭审理辩护人意见》、《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拒不回复,甚至以各种名目对家属和律师避而不见,办案作风恶劣。

王丽嬿的两位代理律师认为:要求王丽嬿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理由充分,法院如果依法必须开庭审理。另外,哪怕书面审理,出判决前也应该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吴德刚拒不开庭,却私下秘判,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王丽嬿家属在接洽吴德刚法官的过程中遭遇重重阻碍。截至目前,家属和律师始终没有见到吴德刚本人,甚至中级法院主要办公人员,包括秘书办公室高宇,院长王启胜,副院长高金鹏,副院长刘伟,书记姜英波,副院长孙为群,政治处主任王昭义,纪检组组长杜平,院领导徐志国的电话都打不通。在这些官员对本案集体逃避的时刻,王丽嬿家属对吴德刚和刘辉两个法官的诉讼,更显得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原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王丽嬿,是一位德才兼备的好医生。她处处为患者着想,多年来从不给患者开高价提成药。王丽嬿以法轮功“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工作上认真负责,不断钻研,取得了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尤其在麻风病的理论与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临床经验,发表国家级论文三篇,完成三万字著作一部,《牡丹江市1950——1999年麻风防治效果评价》一文获市科技进步奖,补充丰富了牡丹江市麻风病防治资料,使牡丹江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基本消灭麻风病”的验收工作。

就是这样一位对牡丹江市做出杰出贡献的医生,却因坚持信仰,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八个多月,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西安区法院枉判四年半冤狱。整个庭审基本是走过场,西安法院听命于国保和610指使。公诉人李卓蔚竟然拍桌子不让律师和王丽嬿说话。

关于王丽嬿被绑架、枉判的情况,请看明慧网报道《牡丹江市王丽嬿医生被冤判四年半》、《牡丹江市王丽嬿被诬判已上诉》等。

主要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庭副庭长:吴德刚0453-8902629

吴德刚
吴德刚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
刑事庭 刑庭副庭长:审判长:刘辉 18645760322, 0453-8938013
审判员:封国顺,陈达强
西安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公诉人:李卓蔚
参与公诉人:公诉科科长:魏科长0453-6448015
参与公诉人:陈雷0453-6448053
书记员:常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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