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动和埋怨到主动去圆容

更新: 201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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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师父说:“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师父说:“群雄集结洪流中 阶层行业不同工 大法弟子是整体 助师正法阻邪风”[2]。

下面说说我在与同修配合中修心提高的一点体会。

配合外地同修到黑窝发正念 暴露自身不足

今年上半年,一外地同修多次到我们所在城市的省女子监狱会见她被非法关押的妹妹同修,因此我有时随同修们去监狱附近发正念。过去因为营救同修需要,协调同修会安排我到黑窝近距离发正念,我心里常常不太情愿。这次外地同修正念不强,到了监狱,话传递不上去,有时被接待的警察训斥,常常是会见不成。一次,因为其妹妹同修被监狱迫害的很厉害,她去探看妹妹,并打算为妹妹申请保外就医。经过一番争取,她好不容易见到了狱长,要求释放妹妹,监狱没有答应。

那天,我们在监狱门口发正念,等了大半天,这个外地同修出来了。我们问她妹妹在狱中的情况,她竟然说:我忘了问了。看到她的反应,我不由得生出怨气,瞧不起她,而且怨协调同修,怎么弄这么个人办这事来了,白白耽误大家的时间。

于是,我就和协调同修抱怨:这样发正念,耽误学法、讲真相的时间。实际心里就是认为耽误了自己的时间,没有意识到营救同修的事也是修炼,配合近距离发正念的过程,正是修掉自己私心的过程,没有把整体的需要放在第一位,没有把同修的事放在前面。这种心理实际上是为私为我的,但当时自己并没有悟到。

外地同修积极配合营救本地同修

今年六月的一天,我们大组学法的一位同修去外地探亲,贴不干胶时,被那里的警察绑架。因为这个同修住的离我家很近,得知消息后,当天晚上,我陪协调同修去那位同修家与家属交流营救之事。家属同意请律师,当时协调同修就与律师取得了联系,律师表示明天就可到达被绑架同修的所在地,而且家属也要动身去那里,到相关部门要人。

可是律师和家属到那座城市,我们也不在那个城市,两个城市之间远隔千里,怎么安排事情呢?我们十分需要那里同修的帮助。很快那个城市的同修向我地同修回复:明天可去机场接律师和家属,并与家属去公安局要人。

交流完此事回家,已是午夜一点多了。外地同修的热情、正念、整体意识,使我很受感动,不由在心里感叹:外地同修真正做到了师父说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啊。

这样,外地同修接待律师,配合家属要人。我们当地同修也都自觉承担相关事宜,有的长时间发正念;有的给相关部门写真相信;有的给被关押的同修写信,请律师给同修带進去,鼓励同修。大家都不针对被绑架同修指责,而是每个人向内找,找自己的不足和对同修出事的负面想法,清除它们,并正念加持同修。很快律师接见同修后,带出消息,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正念很强,并让我们继续发正念帮助她。

期间家属在外地一直和我地协调同修保持联系,当家属苦恼时,协调同修鼓励她:能救你亲人的是大法,是我们师父,你就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吧。家属很配合,整宿都念这九字吉言。

由于外地同修的有力配合,两地同修形成坚不可摧的整体,令邪恶无空可钻,被绑架同修在看守所里正念很强,一直在向他人讲着真相。一个月后,在师父的呵护下,被绑架同修闯出牢笼。

这次营救同修的过程,身边同修的表现特别是外地同修的配合,实实在在触动了我。想起前一阶段到监狱近距离发正念的经历,我的争斗心、妒嫉心、怨恨心、瞧不起人的心还有不修口的毛病,真令自己汗颜。这么多年学法、修炼,我并没有把法真正学到心里,还是旧宇宙为私为我的观念,不修自己修别人,而需要提高的正是自己啊。

再到黑窝发正念 主动圆容配合

由于意识到从为私为我的旧观念中跳出来,才能向无私无我、为他的生命境界迈進,我就主动配合,圆容整体所需。

最近,为使律师能顺利会见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我去看守所近距离发正念。律师从外地赶来,提前一天到,没能及时通知持有当事同修签字委托书的同修。一大早我们就到了黑窝,律师到了之后,因拿不到当事同修的委托书,无法会见。

等到十点半了,那位同修还没到,得知是因为这个同修不看手机,不接电话,还不知道律师来会见的事呢。我没有了怨心,而是静静的给这个同修主动发正念,清除干扰,跟她的主元神沟通,让她快看手机,并请师父加持。十一点三十分,她终于匆匆赶到了,还好律师可以下午会见同修了。

因律师会见完同修,要去法院阅卷。我们下午又去法院发正念,律师四点多赶到法院,法官对律师说:原定明天开庭,(由于律师介入)只好推迟了。我们很欣慰,律师可以当庭为同修做无罪辩护了。

当天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从早到晚十二个小时过去了,回想这一天,虽然不顺利,但我的心没有波动,没有象以往那样抱怨,没有牢骚,这样修心真的是很美妙。

谢谢师父在这个过程中,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提升自己。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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