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们诉江的信件都送到最高检察院或最高法院,可是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把信件都返回给了大法弟子们当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了。这样一来,诉江的大法弟子的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就等于给了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那么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要想窃听同修的手机,翻开诉江信就可以看到我们的手机号了,就这么简单。那么我们无论走到哪里就等于每天带着一个窃听器一样,还能定位。什么它都能听到,而且它们能把我们说话的声音放大到几十倍或更多。同修在客厅里交流,把手机放在卧室里。我们人要是在卧室里,就是关上卧室的门,连客厅里的人互相说话都能听到。把手机放在卧室里,其实也就是给自己找个安慰或借口。有的甚至协调人也做这样不讲效果的事情,希望同修不要做表面的事,都能为整体和同修安全着想,都能够理智。(不是诉江的手机也不应该这样做)。
以上是个人的想法,本着为法负责,不对人,只对事情,如有不妥,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