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里,每天所长要带着警察到各拘室里進行搜监、点名,点名时所有的被拘人员都要起立,点到名时要答“到”,然后坐下。我看到有的大法弟子也起立,点到自己的名字时也答“到”,我感到不是滋味,我就没有这样做,我既不起立、也不答“到”。
所长警察们很生气,说我不尊重人,做什么好人?我回答说:“我尊重你们个人,但我不尊重、不承认对法轮功的迫害。”她们说起立、答“到”是所里的规矩,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是按真善忍修行的人,不应该被关在这里,我没有必要遵守这些对我们不公的规矩。
对我讲的这些道理,有的警察能听進去,不再要求我起立答“到”,而有的警察还是很凶,吼叫,动手把我从凳子上抓起,甚至打人。警号为013976的警察用点名册打我的脸,致使我的眼角还痛了一段时间。对于这样凶狠的警察,我就对她们说:“如果你们向你们的上级提出建议: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不要再接收从派出所送来的法轮功学员,停止关押法轮功学员,那样我会尊重你的。”
这个拘留所,现在允许公开炼功、背法。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刚开始时是不允许这样的,这个环境是先前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同修吃了很多苦开创出来的。我想我们应该继续不承认迫害,不配合对我们任何不公正的要求,同时要主动讲真相,劝其停止关押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