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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报告:2016年逾千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判刑(2)

更新: 2017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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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接上文

2016年至少有1162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庭非法判刑,可是仍然有公检法人员在和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明白了真相,不再参与迫害,将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

同时,在中共法庭上,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出有力的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也坚称自己无罪,仗义执言。

二、无罪释放 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正在走向末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网刊发了《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无罪释放案例》,这篇文章汇总了近期明慧网报道的多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另外明慧网在大陆综合消息中也有很多拘留所、看守所拒收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这同样体现出被江泽民邪恶集团欺骗并控制的公检法人员,了解法轮功真相后在渐渐觉醒,并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拒绝邪恶指使,不再参与对善良修炼人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无罪释放案例

例一:法院不管,检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七点多,山西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玲在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第二天,国保警察将李美玲劫持到临汾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月三十日,检察院将她非法批捕,企图对李美玲非法判刑。

然而据悉,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又问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于是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局。这时李美玲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公安局只好办成拘役半年而下台阶。李美玲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例二:河北张家口杨建平被免予起诉,获释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开车外出去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万全警察刑事拘留。杨建平的车辆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从车中找到真相资料、视频光盘、条幅等在内共六、七百份。然而,通过家属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五个多月后,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例三:辽宁昌图县检察院听真相,不予批捕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

辽宁省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昌图县看守所。八月二日,构陷刘亚民、孙洪兵的材料被递交到昌图县检察院,经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检察院相关人士明白了真相,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当天下午,把不予批捕决定送到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说:明天开会研究再作决定。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下午,刘亚民、孙洪兵结束三十七天冤狱,回到家中。

例四:江苏江阴市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放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江苏省苏州市光福镇顾荣峰因给保安讲真相,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江阴市看守所。警察恐吓他的妻子,说他是“惯犯”,扬言要判他几年,家人很担心。

九月十九日早八点多,律师和家人守在派出所要人,催促办案警察询问检察院提审结果。检察院告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公安局当天放人,顾荣峰回到家中。

例五:北京延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秦守荣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秦守荣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说:“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秦守荣不起诉。”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对她的取保候审的决定。

例六:绥中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被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国保大队绑架的绥中职专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巍,于十一月十六日回家。国保在绑架刘巍之后六、七天,就把构陷材料送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国保归还了抢走的电脑。

例七:齐齐哈尔公诉人承认证据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屈树荣女士,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承认证据来源的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公诉人杜艳红说:你们聘请的两位外地律师太正义、太有力了,这件事影响面太大了,以后在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得考虑了,不能再重判了(经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几个)。她还说:“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听席上的国保人员定的,说人家没罪给放了吧!”于是就退回办案单位。

庭审后,家属找龙沙区检察院公诉人杜艳红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诉,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树荣无罪!

但五龙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互相推诿,不放人。很显然是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还在背后操作人。然而司法人员已经开始觉醒,中共江泽民集团的黑手还能操纵几时?

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等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纷纷遭恶报落网被判刑;江泽民被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和亲属实名起诉,江泽民被送上审判台的时间指日可待。

自己的命运应该自己掌握,谁还能为中共江泽民集团当“替死鬼”呢?

例八:法官称不想判都兴贵 但政法委非要判 看守所拒收

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都兴贵非法判刑三年,罚款一千元。法官宣读完判决后对都兴贵说:我们也不想判你,但(顺城区)政法委要判,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说了不算。都兴贵指出这种判决是违法的,当时就提出上诉。

都兴贵被非法宣判并立即送往南沟看守所,因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现已回家。

天津警察说:95%的人都知道,都不往前冲了”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报道:〖天津来稿〗那天我在公交车上与身边的人聊天,也借此机会讲法轮功真相。车开到天津安康医院一站,站在我身边的一个警察说:“这个安康医院是公安局办的,安定医院是一般的医院。”

众人皆知,天津的安康医院和安定医院都是治疗精神疾病类的专科医院。我问他:“公安局把什么人关到这里?”他说:“上访的。”我说:“还有法轮功学员,是吧?”他点头。

我说:“法轮功修真善忍。修炼人道德提高了,身体康复了,家庭和睦了,有什么错?”他说:“其实法轮功没错。”

谈话中得知他是天津某公安分局的。我问他象你这样明白的警察有多少人?他说:“百分之九十五的都知道,都不往前冲了。陷的越深越倒霉。”接着又强调了一句:“法轮功没错,一点错都没有!”

警察吼道:“别跟我说这些!”

〖辽宁来稿〗一家子女之间为分老人财产发生了纠纷。其中子女甲是法轮大法弟子。

有一次分钱,子女丙看甲修真善忍后不争不抢,不但少给了甲钱还诬陷甲。听到这些,甲没跟丙计较,钱也没要。一次丙又把老人的钱骗走了。当甲来到丙家了解此事时,丙便破口大骂,赶甲走,说不走就报警。甲没怕也没走,丙真报了警。

来了四个110警察。其中一个手里拿了个小录音机问丙为何报警?发生了什么事?丙指着甲对警察说:“他是法轮功!”警察没说话,又问丙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丙依然指着甲说:“他是法轮功!”这时警察冲着丙大声吼道:“别跟我说这些!”吓得丙后退一步不再说话了。

甲告诉警察是家庭纠纷。丙又跟警察说:“他(指甲)被判过一年!”领头的警察却冲着甲笑了笑,转身带着几个警察离开了丙家。

三、正义辩护震撼法庭

例一:重庆公诉人承认法轮功在中国合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再一次对法轮功学员张君非法开庭。重庆律师为张君作了无罪辩护。

面对律师有力的质询和辩护,公诉人承认: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

公诉人的这段话清楚记录在当天的《庭审记录》上,而且公诉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没有资格给任何信仰定性,但是即使根据中共自己的制定的法律和规定,法轮功在中国也是合法的。

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人,告诉民众法轮功教人向善却遭中共诽谤迫害的真相,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也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张君,刚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年,在重庆市工作。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张君在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被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批捕关押在巴南区看守所,至今已有七个月之久。

新闻评论:这则消息透露出的信息让人深思,中共迫害法轮功长达十七年了,中国整个公检法系统都被中共利用着。许多人明明知道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可慑于中共的残暴政治,昧心地办理着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如今重庆公诉人这一段话颠覆了中共强加给法轮功的诬陷。另外,张君修炼法轮功刚刚一年,向外界透露出一个信息,在中共长达十七年的疯狂迫害下,仍然有有识之士走入法轮功的修炼行列。中共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诬陷可谓史无前例,可是迫害再残暴,也未能阻止得了人们对真、善、忍的追求。张君的经历就说明了这一点。

例二:北京律师韩智广:“镇压(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意志,不是法律。”

北京律师韩智广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为甘肃省法轮功学员关振林无罪辩护时指出:“说法轮功是×教,是源于江泽民的一句话。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称法轮功为‘×教’。在江泽民使用这个词语之前,任何文件或媒体中都没有使用过这个词语,再次表明镇压(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意志,不是法律。”

韩律师并揭穿“天安门自焚”是中共为栽赃法轮功而制造的假案,韩律师在法庭上说:“说到‘自焚’,我问问大家:哪有人被火烧伤、气管切开后还能唱歌?还能接受采访?王进东的衣裤被火烧着,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在火焰下竟不变形。漏洞太多了,没有可信度。”

例三:从气势汹汹到审而不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报道,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鲁生礼、谭书会、蒋梦梅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在绵阳市盐亭县散发真相资料,被盐亭县国保大队和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绑架。

警察和610人员原定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秘密审判上述法轮功学员,被北京律师否定后要求公开开庭,他们不得不答应公开审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盐亭县国保大队、610和法院对这次公开审理如林大敌,法院门外戒备森严,庭内安插了一些他们自己找来的人旁听。

在整个过程中,公诉方既拿不出法律依据,也拿不出可靠的实物证据,只是张口国家规定,闭口党的政策,两位北京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放人。

公诉方和法官好像如梦方醒,瞠目结舌,有个法官在下面说,这两位北京律师真敢说,我们也感到震惊,也明白了。

五个多小时之后,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审理结束,改日宣布结果”。

三个月了,法院一直没有宣布结果,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这几位家属找到法院原庭长,询问情况,并明确告诉他,这是超期关押已经违法,要求放人。

庭长解释说:“此案极其特殊,本院无法把握,已经将整个卷宗及审判录相录音上交到绵阳市中院,请他们定夺,我已经问中院了,中院说他们也没法把握,目前正在观望。”

庭长最后说:“我们错判了要被终身追责,错关了国家会赔偿你们的。”

例四:律师告诫法官:不要给江泽民当枪使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报道,继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的秘密庭审,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刑庭于八月二十六在南阳市看守所对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梁云英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老人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如果法官冤判法轮功学员,将会与郭伯雄、周永康、薄熙来等人一样下场,希望法官秉公执法,不要当江泽民的枪使。

梁云英是南阳油田退休人员,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到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监狱迫害,遭受过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梁云英在油田文体中心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油田公安局警察绑架。宛城区法院于六月一日在南阳市看守所秘密庭审梁云英。而在此之前,法庭既不通知当事人梁云英,也不通知她的家人,导致律师无法到庭为她辩护。

在二次庭审中,公诉人称梁云英给人讲法轮功真相,警察从梁云英身上及家中抄出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又称梁云英曾被判刑和劳教,公诉人要求对其重判。

江西的郭律师和河南的李律师为梁云英老人做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警察取证不合法。鉴定资料不是公安机关自己说了算,应该由司法机构鉴定;当事人不在场、没有搜查证便抄家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材料中没有加盖公章,也没有人签字;江泽民诬蔑法轮功不是法律依据、国家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宣传法轮功资料也不违法,属于信仰、人权范围等等。

郭律师还指出,如果法官冤判法轮功学员,将会与郭伯雄、周永康、薄熙来等人一样下场。希望法官秉公执法,不要当江泽民的枪使。陪审员听得直点头,公诉人抱头不语,称对律师的辩护没有异议,还把律师提供的材料用手机拍了下来。

最后郭律师与审判员一一握手,再三叮嘱要秉公执法,给自己留条后路,并把辩护材料给了法官,希望他们下去看看。

这次旁听没有要身份证。家属和其他人员旁听后,感到律师讲的很好,给在场的每个人上了一次法律课。

法官没当庭宣判,说合议后给结果。

例五:法官说:“中国的法制进步就要靠像你们这样的律师了!”

云南省昆明法轮功学员肖建蓉老师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非法开庭,熊冬梅律师和郭连辉律师为她在法律方面严密论证作了无罪辩护。

律师们强调她与法轮功相关的一切行为合法,公诉人给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律也没有规定谁、哪个国家机构有权规定哪一个组织为邪教组织或不是邪教组织,只有看其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危害社会,是否触犯法律的角度来判定而加以处罚。

两位律师指出: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只要你还有良知,自然就能称出是非轻重。自古以来,总是有像屈原一样忧国忧民的人存在,当这样的人接触到希望的时候,内心的正气会油然而生。希望执法人员、政府人员,都能真正去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真正的为人民有身心健康、自由幸福的权利服务!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律师握手,并情不自禁地对律师说:“中国的法制进步就要靠像你们这样的律师了!”律师也很激动,回答说:“如果法轮功学员听到这句话会原谅您的。”

法庭上,肖建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了法轮功好,能拯救人的身体和灵魂;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错,自己的一切行为合法。

据明慧网报道十月份,法庭在中共610的操控下秘密冤判肖建蓉二年半。

肖建蓉虽然被非法判刑,然而,法官的觉醒和明真相是中共最惧怕的。

例六:非法庭审十位法轮功学员 七台河市公检法骑虎难下

吴旭姝
吴旭姝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于桂华、谭凤云、赵春阳、吴旭姝、王元菊、张桂荣、王静、张兰君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大半年,构陷迫害她们的所谓“案子”都到了法院阶段,其中几人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被非法开庭,国保警察等在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径被当庭揭穿。

七台河市公检法相关人员现在骑虎难下。有些明白了真相的公检法人员说:“放着社会上那么多大案、要案不抓,专门抓这些老弱病残的法轮功,现在不光王静的身体非常危险,吴旭姝也很危险”,“他们不是不开庭了,是根本就开不了庭了,这些公诉人和法官根本就说不过律师。”

法轮功学员于桂华、高运山等四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铁山乡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610毕树庆、政法委610头目郑春桥等为捞取政治资本,将此事上报到黑龙江省,并设立所谓“专案组”搞迫害,并在五月八日母亲节,又绑架了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善良的母亲。于桂华、谭凤云、赵春阳、王元菊、张桂荣、吴旭姝、王静、张兰君等十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例七:“这个律师讲得好!”“讲得好!”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程怀根因悬挂“世界需要真善忍”等条幅,遭双流区法院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

为程怀根辩护的律师,在法庭上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说: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传出,到九九年被迫害,江泽民提出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到现在法轮功弘传全世界,越来越壮大。程怀根只是因为在小区悬挂条幅“世界需要真善忍”,“普天同庆‘513’世界法轮大法日”,造成了什么危害?对谁造成了危害?危害了谁的利益?难道世界不需要真、善、忍吗?法庭上公诉人等耷拉着脑袋,没有人打断律师的正义辩护,所有旁听人员都听的很认真,很多人通过这场旁听明白了真相。

程怀根说:我从法轮功中受益了,我自然要把好事告诉大家,难道世界不需要真善忍吗?难道做好人也有罪?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二十分钟。休庭期间,旁听的人议论纷纷,很多人都竖起了大拇指:“这个律师讲得好!”“讲得好!”“真行啊!”很多人都觉得程怀根应该当庭释放!

然而,法庭违背民意,竟当庭宣布判刑四年,当时很多人都愣住了,一片愕然。真是又上演了一出现代窦娥冤啊。

例八:五个小时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句句震撼法庭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法轮功学员张金升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现已上诉。张金升已经被迫害致下肢无法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法院再次开庭,经过律师近五个小时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句句震撼法官和公诉人,最后公诉人以希望“从轻发落”休庭。期间,公诉人拿出所谓数据光盘说辞,问张金升:“这里的东西是不是你的?”张金升说:“你放放,那里面都是什么?”公诉人不想当庭播放,法官说:“公诉人,请当庭播放。”大屏幕显示光盘中“起诉江××,全球公审江××,给翟红军的一封劝善信,解体党文化”等内容。

律师说:“这些没有一样是有罪的,相反这些东西恰恰说明法轮功学员的大善之举。”公检法人员沉默无语。法官问公诉人:“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证明有罪的证据吗?”公诉人答:“没有了。”

法官问辩护人:“辩护人,你还有什么证明无罪的证据吗?”辩护人答:“有。”律师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所有类似案例,讲到不要当替罪羊,全部有理有据。法官、公诉人、陪审人全部都沉默不语。

最后,法官问公诉人:“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话说吗?”答:“没话可说,希望从轻发落。”法官问当事人:“你还有什么话说吗?”张金升答:“我修大法无罪,法轮大法是正法,当庭立即无罪释放我回家!”法官沉思片刻说:“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五月份,因张金升的身体健康状况受到严重损害,故城县看守所两次给故城县法院提交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金升完全符合释放条件,但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实施和办理,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强行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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