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书对你来说贵重不贵重?

——读《再谈敬师敬法的严肃》所想到的

更新: 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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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读了《再谈敬师敬法的严肃》一文后,我深刻意识到了敬师敬法不是一个小事儿。文章中写到,同修因不注意大法书的摆放,不重视对大法书籍的保管和对师父法像的尊重,意识不到这些问题的严肃性,从而被旧势力抓住了把柄,以病业形式迫害同修的身体,有的同修甚至失去了生命。这些年来,很多同修也写了许多这方面的交流文章。

在此我想谈到的是另一个问题,有些同修把大法书籍和物品送到别的同修那儿保管。对这个问题,我交流一下自己的看法,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今年,母亲(同修)搬家,我从屋子里翻出大量的大法书籍、《明慧周刊》、一些过期的真相资料及物品,其中有一部分是同修寄存在母亲处的。有的大法书籍母亲都忘了是谁放在她这里的。书籍保管不当,存在潮湿、落灰、发黄的问题。据我所知,同修把书送到我母亲这里后,基本就没有人来取回去,很多同修送来后,就再也不过问了。

帮我搬家的一位同修,看到这些大法书籍保管不当,生气的说:“同修把书送到这,不闻不问了,觉的和自己没关系了,这不是把法扔了吗?这是对法不敬,没有把法摆在重要位置。”同修又对母亲说:“以后谁再把书送来,你告诉他(她)自己保存。书保存不好,你也造业。”同修说的是气话,但是我觉的说的有道理。

我翻看了一下送来的大法书,发现许多是早期版本,没有改字。我想:是不是同修嫌改字麻烦,又要了新书;觉的旧书占地方,就把旧书让母亲保管,说是寄存,实质是不要了。

无疑这里存在着敬师敬法的问题,反映出来的是我们对大法的态度、对大法书籍的重视成度。

据我所知,同修把书送到母亲同修这儿,经常说的话是:“你这地方宽敞,我把书放你这儿。”试想一下,如果你把钱财或珍贵物品存放到别人那儿,你会一直不过问吗?你少了一个银行卡,会不会把家翻个底朝天?我们对比一下对待大法书籍和对待珍贵物品以及钱财的态度,扪心自问:我们把大法摆在了什么位置?我们珍惜了大法书籍和物品了吗?我们对待大法书籍是不是不经心,放的很随便?

对于发霉、发潮的大法书,母亲同修有责任,送书的同修就没有责任了吗?而且送书时的心态,我们认真找找:有没有怕心、有没有嫌改字麻烦、是不是觉的多余的书占地方,可是我想提醒同修,如果是因为怕心把大法书放在别的同修那儿,你到什么时候能不怕?如果是嫌改字麻烦,你尽没尽到修炼人的责任?如果是觉的多余的书占地方,你把自己家收拾利索了,增加了别人的负担,是不是为私为我的表现?有没有为保管书的人着想、有没有私心在?如果有的话,我们把这些心修去了吗?修炼无小事,何况这不是小事。我们真的应该去问问、看看存放在同修和亲朋好友家的大法书籍和物品了,这也涉及到敬师敬法的问题啊。

有的同修把大量的周刊存放在农村亲戚家的仓房里,仓房潮湿、鼠嗑虫咬、肮脏污秽之物散落书上,那些神圣的字句,怎么办?就是从慈悲的角度说,也不能让常人因保管不当无功而有罪啊!出现这样的现象,大法弟子能说自己没有责任吗?

有一位同修说:“有一天,我发现我家院子里有一包大法书,也不知道是哪位同修,隔着栅栏把大法书扔在院子里,一直没来取,同修怎么这样,有自己住的地方,怎么就没有放书的地方?”

大陆的同修都很羡慕海外弟子,因为海外弟子能见到师父。大陆同修对师尊很想念,有的同修说:“看早期跟过师父班的同修的回忆文章,说师父在她家吃过一次饭,多幸运,师父要是能来我家,我得高兴的不得了。”我们都知道尊敬师父,可是敬师的内涵中还包括对师父说的话尊重,师父讲的话,就是法。我理解,我们对法的尊重就象对师父的尊重一样。我们假设一下,师父要来你家,你把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自己穿的利利索索,内心充满虔诚和敬仰,一丝一毫你都不能懈怠。可是,对待大法书的态度也是敬师的表现啊。再進一步说,作为修炼人都知道,师尊的法身就在你家啊,大法书的每一个字背后都有神啊,我们又是怎么对待的呢?

古代的修炼人,得到一本经书,珍贵的不得了;古代寺院的藏经楼,也是经常打扫。大法弟子,得到的是真经,使生命获得新生,比弟子们的生命还要珍贵,在九九年后,有多少同修用生命在捍卫大法,把大法看的高于一切。我们要珍惜大法,敬师敬法,这也是上界的生命衡量大法弟子的一个标准啊!

如果我们细想一下大法、生命和身外之物的关系,我们会发现,有的时候,我们没有把法放在第一位,我们纠缠在人中的名利、得失、观念和怕心之中,执着自我,忘记了自己是修炼人,没有以法为师,没有按照法理去修。所以当遇到具体事情时,包括被迫害时,有的同修就会把自己的身外之物:工作、安全、亲情、利益等放在了第一位,在怕心的驱使下向邪恶妥协,有的甚至放弃大法,失去万古机缘。

大法造就了我们的生命!神体的重塑、生命的回归靠的是大法。端正我们对法的态度,珍惜大法书籍,敬师敬法,以法为师。这关系到我们的修炼,真的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希望引起同修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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