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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永修县法院冤判七名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7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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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下午两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法院对该县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被绑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半年后非法庭审。

法院于十八日非法庭审付淑娇、郝慧兰、朱国兴(男)、魏姓学员(男);十九日非法庭审葛玲、朱芝英、李正林。

庭审时,法院从开庭至结束警车皆从后门进,后门出,只准法轮功学员配偶入庭旁听。据了解,法庭内警察较多,葛玲与魏姓学员家属有请律师辩护。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改日宣判。

近日得知,付淑娇、朱国兴被非法判决三年零三个月,葛玲、魏姓学员被非法判决四年,郝慧兰、李正林、朱芝英被非法判三年。葛玲、魏姓学员不服判决,已上诉九江市中级法院。

永修县法院涉嫌迫害人员信息:
永修县法院院长 李晓珅
法院联系电话:0792-3232731
副院长 刘云、蔡文婷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叶方恺
审判长 王海燕、郭世银、黎哲风、赵洋
法院政工科科长 邹丽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涂埠镇建昌大道
邮编:3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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