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挟裹各级政府部门参与,耗费国家财力、物力的政府集团犯罪行为
北京上到中央直属单位下至最基层的街道居委会,必须执行来自上面的命令,对所有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逐个要求写书面保证书,否则就直接送“转化班”。并且直接与单位一年工作的各项指标挂钩,把法轮功学员送入洗脑班,成为一年工作成绩的主要评判标准。“610”还经常以“政府红头文件”下发,要求效益好的单位不得拒绝将其单位内的法轮功学员送到洗脑班,并且每个人必须交3000元的洗脑费。这样洗脑班成了610、国保等暴敛钱财的又一渠道。在北京开始了从上至下各级政府单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大规模的洗脑迫害。
1、中央国家机关单位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
国家机关的法轮功学员由国家工委组织对69个部委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化洗脑“转化”,把学员送到劳教所办班“转化”。 派专人一对一“陪同”,由劳教所“警察”和被转化者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据说第一期班有十人,第二期班也是十人,分别来自教育部、公安部、外经贸部、中科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张亦洁被迫参加的就是第二期转化班。
还有许多国家机关自设洗脑班,地点的设置,选择的都是在偏僻封闭的地方。北京市各单位对于坚持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由610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北京法制培训中心、区县洗脑班,或到本单位自设的洗脑班,实行封闭式的强制洗脑。
2、北京市教工委实行强制洗脑班
从一九九九年,在北京市教工委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通过各校党委一、二把手强制在京的各高校,逼迫修炼法轮功的教职工、学生放弃信仰。对于不放弃信仰的学生和教职工,市教工委610要求各单位上报名单,由610统一组织(每人须交四千至五千元)到臭名昭著的团河“北京法制培训中心”学习,实行封闭式的强制洗脑,用污蔑法轮功的音像书籍内容灌输。
◎人民大学协同市公安局文保处、市教工委,二零零一年三月底,绑架四名学员至团河劳教所进行精神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下旬的一天,马琨正在给研究生上实验课,被骗至楼下再次绑架到团河劳教所洗脑班,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另外3名人大法轮功学员。绑架的具体指挥操作者是北京市公安局14处(现文保处大学1处)的陈宇华、赵辉及人大保卫处、海淀派出所的警察。在校长办公室外的会议室内,一同遭遇绑架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人大信息学院教师王蓉说:“我们正在上课,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北京市610的一个戴眼镜,瘦尖脸的人说:“容不得不去,不去有不去的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教师陈海峰和其他五位法轮功女学员,二零零一年分别被单位欺骗和绑架,送到团河劳教所强制转化,时间长达十五天。
◎北京工业大学物理系副教授黄永畅, 二零零一年五月被绑架到北京地区第三期“转化班”遭受洗脑迫害。
◎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优秀青年教师章惠蓉,但她却没有岗位(因修炼不被聘岗),后流离失所。六月的某一天,她和丈夫在旅馆见面时被抓进了团河转化班。因没有转化,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她在转化班上不愿转化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原北京大学青鸟公司高级工程师李占金, 二零零一年四月被非法强制“洗脑”迫害一个月,后来为抵制邪恶迫害流离在外。
◎清华大学对坚持法轮功修炼的学生、教职工进行洗脑迫害。
1、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九十九级博士生许志广, 二零零一年四月被校方强行绑架至洗脑班,后即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
2、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九十七级硕士研究生于金梅, 一九九九年十月被休学,被学校强行送“洗脑班”洗脑两周。
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徐光宇,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四时许,被清华大学研究生部部长张毅以谈毕业生工作为由诱骗去其处,正谈话间即被校方公安扣留,强行投入非法洗脑班。
4、清华大学工艺美术学院丛大洋,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国家安全局特务绑架,开始关押在“北京市大兴区法制培训中心”
5、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张志刚,二零零零年一月又被学校强行带至校内某宾馆非法隔离、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思想转化”,进行精神摧残达两周之久。后再次强行将他休学,强令回家转化。后被取消了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6、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八三级毕业生张大华,原为北京图书馆技术骨干,二零零零年底在上班期间,遭到当地警察、单位保卫科及“610”绑架,强行送往大兴团河洗脑班,几天后走脱。从此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家中有妻子、母亲及一个刚上学的小孩。二零零二年一月二日在租住房又遭绑架,次日被送往通州区办的洗脑班,六天后被送往通州路河医院抢救,遭到进一步的洗脑迫害。于二月六日再次被送进大兴团河文化部办的洗脑班,不允许家属看望。
3、军队系统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海军总医院退休技术人员李秋侠、职工王宁,被单位看管在北京南郊的一所部队农场,参加思想转化学习班,直至元旦前释放,失去人身自由五个月之久。这是明慧网报道出来的发生在北京地区最早的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解放军总装备部二炮计量站文职干部苏南,被转到河北省宣化的一个仓库招待所软禁,单位从外地找来一哲学教授实施转化。
4、航天航空部
◇航天部曾将两批法轮功学员送到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学习”。
◇二零零零年九月,航天科技集团将列为重点的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送往河北省昌黎,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四个单位的人跟随,一行上百人住进宾馆,强制法轮功学员按照转化工作组的安排,听、看有关攻击大法的内容,进行洗脑。
◇二零零一年,国家航空部三零四研究所配合610将本单位多名退休人员抓进洗脑班,强迫他们接受洗脑和转化。
◇二零零一年,航空航天材料研究院联合610,对本单位大法弟子办多期洗脑班,很多人被强制洗脑。
◇国家航空部三零四研究所于二零零一年,配合610将本单位多名法轮功退休人员抓进洗脑班,强迫他们接受洗脑和转化。
5、医院
北京市天坛医院党委书记高晓兰,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紧跟邪恶的江、罗集团迫害大法弟子,克扣退休大法弟子的退休金,伙同当地邪恶610、派出所办洗脑班强制大法弟子转化,并在团河劳教所附近租房,派数名党员、政工干部、610恶人将大法弟子绑架,拉去强制洗脑转化。高晓兰直接操控,先后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办洗脑班,安排各科书记分组“帮教”,强迫学员上电视表态,大搞人人过关,逼迫学员放弃修炼。除在本院办洗脑班强制学员洗脑外,还动用医院大量资金分批将朱俊和、张迎萍、郝桂芳等十六学员劫持去团河洗脑班。
6、农业部
二零零一年一月,农业部机关车队司机柯兴国,从家中被绑架到单位办公室, “今晚有重要新闻”,实际上就是要求他看中央电视台“天安门自焚”伪案电视实况,看完后,要求他表态。因为柯兴国说那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次日就把柯兴国劫持到密云县农业部的基地洗脑班强制洗脑,后转移到怀柔区的一个宾馆里继续洗脑。
农业部分批将十名学员送到团河、天堂河劳教所进行所谓的办班。
7、中国科学院
二零零一年二月,地理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宝庆,被所党委书记刘毅约去“谈话”,当场七、八个人蒙头架胳膊架腿,不由分说把他绑架到预先安排好的汽车上,送到新安劳教所。一进劳教所,警察、给他戴上红色的“贵宾卡”,但实施的却是对待劳教人员的强制措施:不许和别人说话,不许打电话,不许自由行动,甚至连喝水上厕所都要请示报告。
8、铁道部
原在铁道建筑总公司工作的李志河,被逼他所在单位放弃修炼,先停止他的工作,让他进洗脑班洗脑,他被迫离家出走半个多月。后李志河一家人流离失所异国他乡。
9、教育系统
北京市教工委成立了610办公室,对于不放弃信仰的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洗脑迫害。
◇王为宇,男,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二零零二年八月遭国安特务秘密绑架后,关押在洗脑班迫害后,被非法判重刑八年。
◇张志刚,男,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二零零零年一月,被学校强行带至某宾馆隔离软禁,持续“洗脑”两周。
◇清华大学电机系九五级博士生李义翔,清华中共党委副书记张再兴亲自督阵,组成了公安、宗教、科学、教授专家等方面二十多人的所谓“帮教队”,以酷刑、洗脑等卑鄙手段,炮制所谓的“转化典型”。李义翔的母亲被接来陪住,把李义翔隔离软禁在200号(清华核研院设在一个偏僻山村的实验基地)办“学习转化班”。二十几个人整月对李义翔施加精神压力,采取疲劳战术、与外界隔离、酷刑及特务所惯用的攻心术等招数,进行封闭性的长时间的精神摧残。在身心折磨的巨大压力下,李义翔被迫违心地谈认识、写检查,但并不符合江泽民的要求。经文字打手们精心的篡改、加工,这是利用洗脑班强制洗脑用来蒙蔽全中国人民,粉饰迫害的一个典型案例。
北京各大银行及国有企业要求全员签名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因为不签名而被带走强制“转化”。 北京首钢强迫全体职工在他们准备好的诋毁法轮功的声明上签字,并以停发工资、退休金、下岗、没收住房等相威胁,连退休的职工都不放过,都要到家里去强迫签名。拒签就被强制送到外地“洗脑班”,整个首钢一片红色恐怖。
10、街道办事处
◇二零零一年二月至六月,北京朝阳区麦子店办事处和派出所联合绑架学员送洗脑班。派出所警察、街道社区保安采取欺骗、绑架等黑社会手段将大法学员薛凤玲、侯世敬、张秀芬、冯兰君等多人投入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四月中旬,各区县进行新一轮的封闭式办班洗脑。朝阳区劲松街道办事处确定四十七名大法弟子名单,企图集中办班,四月十二日晚开始抓人
(五)北京洗脑班聚敛黑财
由于洗脑班的非法,中共内部谎称“法制教育学校、教育转化学习班”等,实质上是打着“法制教育”旗号,非法关押、强制剥夺信仰和人权、破坏法制、暴敛黑财的犯罪集团。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剥夺一切人权,直接促成洗脑班非常容易从中谋得巨大黑财。正因为如此,各地610、公安、国保等热衷于办洗脑班。
洗脑班黑钱的六大来源:“工程建设投入”、“日常运作开支”、“教育费”、“陪教费”、“转化奖金”、“敲诈勒索”。其中,“工程建设投入”、“日常运作开支”属于政府拨款,“教育费”、“陪教费”、“转化奖励”属于洗脑班“常规”收入来源(绑架勒索)。
洗脑班里面配备的所谓“教育设施”却完全是种种实施酷刑和精神洗脑所需的,例如黑屋、铁门、监控设施、电棍、手铐、脚镣、死人床等行刑设备,还有用来播放洗脑录像的电视机、会议室等,以及类似于看守所、监狱关押犯人所使用的床、被褥等。这些“教育”设施一般在洗脑班建造或者改造装修的时候就同时添置,属于工程建设投入的一部份,隔段时间还会单独拨款给洗脑班添置或者更换设施。
洗脑班的日常运作开支也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包括人员工资和相应待遇配置、煤电水气等日常费用。如果场地是租借的,则还有每月的租金。在中共的编制中,洗脑班属市直(省直)部门(机关),其成员属在编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为了维持洗脑班运作和洗脑班里大大小小“教职员工”的开支,需要庞大的费用,而这些一般都由当地政府买单。北京市、区级政法委、610开办洗脑班,费用有些是财政拨款,除了办班机构人员费用,还要支出参与洗脑人员(如:犹大)等人的费用。有的区县办的转化班,每人每期收费五千元,每期十天,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支出。有人算账:每人每天全部费用一百元,一个班十天用一千元,剩余的四千元被办班人员敛去。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初期在昌平区虎峪宾馆洗脑班的经费,主要来自勒索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包括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同来的人员、“帮教”的吃住费用及其“工资”,当时每个“帮教”每月一千八百元。
“教育费”实为“洗脑费”,是由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所属“责任单位”(例如法轮功学员曾经工作的国营企事业单位、户籍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如市、县、区、镇、街道、乡、村等各级政府)向洗脑班支付的、用来强行关押“转化”该学员的所谓“教育”费用。有些“责任单位”是在610犯罪分子的威逼之下支付的,有些“责任单位”则是主动配合610犯罪分子向洗脑班支付,洗脑班每期的时间有7天班、15天班、30天班、45天班等,具体由洗脑班决定。
北京市法制培训中心,有抓人的国保公安几十人、负责洗脑的几十人、负责看管的武警约一个中队,其他“工作”人员几十人,还有劳教所的一些邪悟者被利用来参与洗脑的人员。政府拨巨款支付这里的各项费用。
而“敲诈勒索”学员家属得来的钱财则不用记账,一般也不给学员家属打收条,并根据被勒索对象的家庭情况不同而勒索不同数目的钱财。
洗脑班人员和参与洗脑人员之所以对强制转化学员乐此不疲,不遗余力,除了其它原因之外,金钱是一个重要因素。参与人员往往待遇丰厚,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金”。北京法制培训中心办班人员每转化一个学员可获千元奖金。在这里待过的武警透露:洗脑班警察伙食超级的好,品种应有尽有,饮料各式各样;有时他们拿到监室来吃,令武警非常羡慕;警察们花钱如流水。迫害初期,北京市610及各级610给在洗脑班参与洗脑的犹大每人每天五十至八十元的“劳务费”;二零零四年海淀区洗脑班“帮教”人员每月最少领一千六百元薪水,而且不让向外讲。海淀区位于北安河的洗脑班所有参与洗脑人员每天每人一百五十元的费用。 房山区610洗脑班曾经用金钱雇用了一些相对固定的洗脑人员,每人每月二千元至三千五百元工资,每人每天四十元的伙食标准。无论洗脑班有人没人,工资照拿不误。
二零零一年四二五期间,北京市大规模办班,不少办班人员租住宾馆,摆筵席,追求舒适安逸,有的班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国家奖励四千五百元,做转化工作的人由610、公安部门直接发工资,还有额外补贴。
怀柔区迫害初期把本区的法轮功学员送到大兴“强制转化学习班”,每人国家拨款一万元,供参与迫害者消费;之后在本区又办区级、乡级“强制转化学习班”,上半年办了十期左右,每人拨款八千元。每期学习班结束,都要大摆宴席,抽烟喝酒,挥霍钱财。
通州区京洲苑宾馆是有权有钱者常来请客、吃喝玩乐的地方。通州区在此租用七、八个套间办转化班,每间一天费用二百元,饭费每人每天六十元。通常有保安、医务、“帮教”人员,还有通州区政法委和610董某、高某、张某、宋某等七八个人,他们两人一班轮换来这里吃住,听汇报下指令。
除了向责任单位收取“教育费”、“陪教费”,向被迫害学员家属敲诈勒索各种洗脑费用之外,有些洗脑班还通过向劳教所贩卖学员牟利。北京市配合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办培训班,并办了“北京法制培训中心”,为大规模集中办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积累招数。这种集中办班模式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市委的肯定,并被要求向全国大力推广。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