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私心 回归真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中走到今天。十多年来,我从一个原本对修炼一无所知的人,逐渐的变得越来越成熟;从满身业力,变为一身轻松;从被观念左右,到思想归正由真我主宰,这其中师尊付出了怎样的艰辛啊!弟子永远报答不了!唯有精進,精進,再精進,才能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一、不等不靠,建立家庭资料点

在零六年以前,我们这里都是由大型资料点提供资料,资料点的同修们很辛苦,每天做再多的资料也满足不了救人的需求,使得他们经常没有时间学法,修炼中有大漏,有的同修遭到了绑架、劳教、判刑等迫害

这让我很自责,为自己的自私而不安。我决定再也不给资料点的同修增加压力了,不再“等、靠、要”了,自己证实法讲真相救人所需的资料要自己解决。

二零零七年,我买了电脑、打印机,在家里建立了小型资料点,印制真相资料。

开始上明慧网下载困难很多,主要是因为有怕心,心里不稳,着急,加上邪恶干扰严重,有时要花很久才能上明慧网。当我第一次独立上网下载,打印出第一份真相资料时,心里很激动,终于可以独立运作了。后来我又买了刻录机、扫描仪,能给周围同修提供小册子、光盘等真相资料了,每周还给去农村的救人的同修准备二百份左右的真相资料。

后来我还学会了装系统。待周围的同修有了自己的电脑和打印机我就帮助她们建资料点。这些同修有的六十多岁,有的七十多岁,都学得很认真,最后都能独立运作,在助师正法尽心尽力的做着。她们放下了怕心、私心、放下了年岁大的观念,虚心学习,谦虚的美德感染和感动着我,我从这些老年同修身上学到了很多。我们互相关心帮助,真正的形成了一个整体。那时候我除了学法就是做资料,再就是帮助同修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问题,觉得很充实,很幸福!

我的这些机器也很灵通,现在还在正常的运作着。

我地的真相资料出现断档没人编辑,我就主动的承担起这个项目。刚开始有畏难的情绪,认为这太费时间了,别人都可以出去劝三退,而我有时一整天都得在房间里下载、组稿、编辑,而且都是自己在摸索,很费时间。后来,认识到在这工作中也能修炼,认识到当地真相对震慑邪恶救度众生的重要性,我就放下自我,把大法的需要作为我的责任,助师正法需要什么我就做什么,而不是“我要做什么”。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明慧同修的帮助。每次明慧编辑改过的稿,我都拿来与我的原稿進行对比,看看我的稿子哪里被修改了?为什么要这样改?从中找出自己的不足。我看到的不只是文字的差距,更是修炼的差距,这也让我体会到,写稿投稿不仅是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对自己的修炼提高也是有帮助的。

二、救人是我的本份

我从外地调入现在这个单位时,“天安门自焚”伪案经常被邪恶拿到电视上播放,我就按照师父说的去讲真相。我告诉单位同事,自焚是假的,是栽赃陷害,讲其中的疑点。我这样讲,同事们就知道我是炼法轮功的了,很快全单位就都知道了,但我很坦然,因为从开始我就打下了一个大大方方讲真相的基础。自己心态摆正了,听者也不紧张了,对我也没有另眼看待,反而觉得很亲近,明白我是为他们好。我知道,众生都在盼得救,这是师父的威德、大法的威德所至。

调换工作的过程中,正是一九九九年迫害刚开始,我为了众生不再被谎言蒙蔽,就开始写真相信,写出自己在法轮大法修炼中的受益,并从历史、哲学、现实等各个层面指出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荒谬的,是错误的。我找人打印了几份,给我原单位的女校长寄去了,并附上了一张有自己姓名的信。

女校长收到我的信的那天,她正在开个小范围的会,她当时就把信打开了,很多人就围上来了,看到还有一封信上有我的名,就知道是我寄的了。那时邪党搞株连,让“看好自己的人”,用乌纱帽和各种利益相要挟,女校长把信扔给了在场的新来的一把手,学校连夜开了党委会,把我的信各复印了一份,说精读了好几遍。

学校纪检书记和办公室主任第二天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去了丈夫的单位,找领导汇报我情况。我们单位派来的两人来找我谈话。到我家后,我就给他们讲自焚真相等,他们只是微笑,临走时还一一与我握手。后来丈夫单位的领导与我再见面时,反而对我更尊敬。我想这是他本身的根基起的作用,同时也是真相的力量,使他本性的一面复苏了。

我按照师父的教诲,见人就讲,丈夫单位的领导、同事、朋友只要有机会见面就赶紧讲,并劝对方三退。在这之后,也就是江泽民邪恶集团对法轮功打压最严重的那三年,丈夫竟然还年年被评为单位劳模,有一次还被嘉奖,他自己说这可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殊荣”。我知道这是师父对我的鼓励,让我看到了越堂堂正正讲真相,威力越大,使我更深一步认识大法,改变着我的人的观念。

那几年我单位的书记每次在大会上传达所谓上级关于法轮功的什么说词,我就买些水果到他们家去讲真相,与他沟通,后来他全家都做了三退。他的妻子还告诉我,他们的亲戚也有炼法轮功的。后来行政一把手的妻子也来告诉我,她家的一个远亲也在炼法轮功,我也乘机把她劝退了。

我还与书记直接探讨“共产邪党什么时候灭亡?”这个问题。他说还有十年,我说不用那么久了吧,说不定就这几年的事了。

《九评共产党》引发了全国民众的退党大潮。二零零五年我单位开始“保先”,让人人学习、过关。我不参加学习,我说我都很久不交党费了,按规定半年不缴,早算自动退党了。主任说不算数,得写申请才能退出,这样我就写了一个申请,正式退出了。关心我的朋友都知道,邪党许進不许出,都替我担心,可能怕我为此挨整吧。我说我给你们做个样子,不会有事的。果然我堂堂正正退了党,走了过来。

我的工作与基层老师们接触的比较多,我还经常主持讲座。有时在讲座中融進讲真相的内容,即找准切入点将真相扩展進去,大家都很爱听。一次开会最后是座谈。有三十多外县教师参加,由我主持。我就请师父加持我,我要给他们讲真相,他们那么平实、理性,不应该被误导。我就调整好心态,讲了所谓“天安门自焚”的真相。坐在我身边的一个比较熟的已做了三退的老师,一看我在大庭广众讲这些,急了,很为我担心,她的手正好搭在我的椅子上,就使劲的掐我肩膀。我假装没感觉,继续讲。讲完后一切正常,没有什么不好的反响,有的还要了我的讲座稿,说回去好好看看。

在讲真相中,我的心性也在不断的提高,看到众生得救自己也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就是修自己,“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一切都是师父在做,我只有修自己的份,只是动动口而已。

三、向内找归正自己

师父给弟子修炼的一个法宝是“向内找”。在以往的生活、工作中已经养成了向外看,向外找,事事强调客观因素,忽略主观原因,这种思维习惯、思维方式似乎已经深入骨髓,其实这就是常人与修炼人最本质的差别。修炼后,我很注意自己的一思一念,与人发生矛盾,或事情不能理顺时,解决的办法都是向内找,一定是自己这里出了问题。

比如在家中,孩子有时说话急躁,我赶快找找自己是不是有了急躁的心,找到了孩子也稳定下来了。这是一个化解矛盾的好方法,比过去一味的说教、埋怨、责怪都有效,比直线往外推要好的多。

在单位里有人夸赞自己,马上看看是不是自己有求名的心、虚荣心、喜欢听好听的心造成的?有异性来说笑,是不是有色欲心、男女之情等不好的心?

单位同事有的很高傲,加之不明真相对法轮功有误解,对我不理不睬的目中无人,我调整好心态,不管她对我啥样我就是按师父说的对她好,一点责怪或怨言都没有,见到她主动的打招呼而她故意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我不动心,下次还是一样对待,不记、不恨,平静对待。

师父说:“这个善的力量是相当的大”[2]。

不知什么时候她被感化了,后来主动找我去与她聊天,讲她的过去,讲她的家事,象老朋友重逢一样,那么亲切、自然,没有隔阂,过去的一切似乎根本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在与同修的交往中也是这样,尽量的把心摆正,从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有了误解不强行解释,而是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扩大间隔,听说同修需要小册子就主动送去。通过向内找去掉了各自的执着,都能在法中提高。

通过学法我也明白了,同修之间没有矛盾是不正常的,关键是有了矛盾怎样去对待,是冷静下来向内找,还是放大执着向外看,这是与常人的分水岭,也是提高的关键所在。

四,在诉江中去掉私心

二零一五年四月看到了全国起诉江泽民的明慧通知,很兴奋,认识到师父正法又向前推進了一步。我把这一消息告诉周围的同修,并说:哪位同修要写控告状,我可以帮助修改、整理。话中给人感觉好象写诉状与我没有多大关系,其实还是因为自己有顾虑心,怕心。心想自己毕竟有正式工作,与没有工作的还不一样,自己被迫害的也不是那么严重,而单位管理得还是很严,再调整一阶段再说吧。

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对诉江提高了认识,在我家开了有关诉江的切磋交流会,我在发言时,顿时感到师父给我拿下了很多物质,自己的腰板一下挺直了,仿佛高大了起来,在另外空间是怎样的变化啊!我本不是敏感型的人,此时我却感受到了巨大的变化。

近一月的时间,我白天上班,晚上就帮同修写诉状,每天都忙到半夜,但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苦。

邮寄控告状的过程,也是去怕心的过程。我把身份证复印件放在控告信中,心想既然写了诉状,就要把所有的心都放下,别遮遮掩掩的,一放到底。在邮时,投递员要把我们封好的几封信拆开,我知道这是考验,一边发正念,一边问投递员拆信干什么?她说看里面有没有钱,我说我帮你拆吧,拆开后也没说什么就合上了。我也帮助家人、孩子写了诉状,让他们也放下名、利、情。

通过诉江,自己的心态更平稳了,更理性了。

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如求名的心、虚荣心、色心、妒嫉心、欢喜心、显示心、争斗心、高高在上的心等等,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一定要多学法,修去这些败物。

我深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因为有师尊的加持与呵护,我只是有一个救人的愿望,师尊就赋予了我智慧和能力。能成为师父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能有缘紧跟师尊助师正法救度众生,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与荣耀!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新加坡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