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父亲炼法轮功 儿子得福报

更新: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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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A同修有一个儿子叫明(化名),四十二岁,大学毕业后个体开业。

在邪党迫害法轮功后,明经常用摩托车接送炼功人员和帮助做大法的事。后来有小车,常到市、县办事,就利用办事顺便的机会,帮法轮功学员携带所需物品。特别是二零零八年岁末除夕夜,他用车送大法弟子沿公路盖真相印章和贴真相不干胶等。同时,他在很忙的情况下,还带大法学员到新学法点学法。

在他父亲被迫害回来后,个别政府及社区人员要明看管好自己的父亲,不要出去活动。明义正词严的说:我父亲炼功做好人,是合法的,我是他儿子,只有关心尽孝的责任。

明尚未修炼法轮功,他父亲被中共迫害中,遭受了七次非法抄家、八次关押、四次洗脑、三次劳教、一次判刑,都是他探望父亲,照顾母亲。父亲被劳教,外公去世,奶奶也相继去世,都是他支撑料理,没怨言。同时,他不仅做了支持大法的事,也做了为贫困人员或公益捐资的事。

明做了很多支持大法、维护大法的事,他得到什么呢?

一、撞车飞身皮毛未伤

那是二零零七年夏天的事, 一天中午他骑摩托车去给人送药,行在桥头拐弯处,被迎面开来的车给撞上,把他从车上撞飞二、三米远头着地摔在街上,在场人都惊呆了,以为伤得很重,有人跑来告诉他父亲说:“你儿子被车撞飞头落地摔倒在街上,你快去看一下,伤得如何?”他父亲说:“他不会有事的。”过半小时左右,明回来说:“我啥事没有,当时只觉得头晕一下,从地上起来活动两下觉得没啥,别人的车都让他开走了,给他讲了,等明天没事就算了。”到第二天,明说身体没什么感觉不适的,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事情就过去了。

大家想一想,车把人撞飞几米远头着地,毛发无损, 不可思议!其实,这是师父保护他才遇难呈祥,平安无事啊。

二、请律师为父亲做无罪辩护得福报

二零零九年,A同修被非法抓捕、审判,明拿出四万多元钱请两名北京律师当庭为修炼法轮功的父亲做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律师质问法官: “你们抓捕审判法轮功人员的法律依据,请当庭宣读。”公诉人说: “有刑法三百条呀。”律师说:“刑法三百条没指法轮功,我说的是定性法轮功是X教的法律依据。”公诉人说: “没有法律条文,但有内部文件。”律师说:“文件不是法律,没有抓捕关押审判的效力。没有法律依据的抓捕关押审判,按刑法规定,是你们公安办案审判人员在犯罪,你们才犯破坏国家宪法刑法实施罪。至少你们犯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人身自由罪和非法抓捕、关押、非法审讯、非法入宅抄家、非法庭审和诱供等罪。修炼法轮功是符合宪法、刑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法的,是无罪的,应当庭释放我的当事人。”法官理屈词穷,没有证据回应律师提问,但就是要违法判刑,无辜迫害好人。但此事在民众中反响极大,连原退休老法院院长都说:“共产党残害人民惨无人道,毫无人性,让人看透了。”

在律师无罪辩护后,明不仅身体健康,心想事成,而且生意火爆,门庭若市,进门笑迎客,补钱恭手送,礼仪过人,和善友好,福报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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