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霞,女,四十八岁,原平房区东轻厂工程师,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被新疆派出所绑架。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平房区法院诬判李晓霞三年刑,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将她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八月三十一日李晓霞冤狱期满的日子,黑龙江女子监狱监狱规定,必须由610人员和社区街道人员来办理出狱手续,610和直系亲属同时签字,才能放人,否则家属来也不放人。
上午十点左右,哈尔滨市平房区一个610人员和新疆派出所的一个警察,及新疆街道办事处四、五个工作人员,共六、七人如临大敌,一辆警车开进黑龙江女子监狱,办理好出狱手续,快速驶离女子监狱,不是将李晓霞送回家中,而是直接送到新疆街道办事处。
在在街道办,610及社区人员对李晓霞“劝说”,不要再与大法弟子接触,并非法录像,遭到李晓霞的严词拒绝,李晓霞正告,不经过我允许录像是违法的,我饿了,要回家。亲人家属也严词说,赶快让李晓霞回去,接风酒席都准备好了。社区人员把李晓霞送出门,并说些关怀的话。
李晓霞女士原是平房区东轻厂工程师,为人非常善良、诚恳、工作敬业、扶老携幼、乐于助人,二零一二年三月她还曾在路边抢救活一位心脏病突发的病危妇女,受到人们赞誉。李晓霞的邻居及同事都知道她修炼法轮功之前,一身是病,经修炼法轮功后,她一身疾病不治而愈,她如脱胎换骨般的成为了一个健康人。
李晓霞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有高尚道德的好人,在二零一二年八月因发神韵光盘被新疆派出所绑架,平房区法院冤判三年,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女子监狱狱警要求李晓霞放弃修炼,写悔过书就可以减刑,但李晓霞始终坚持信仰不动摇,一直到三年期满才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