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默认迫害到正用法律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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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午,我去外地出差,在火车站被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理由非法扣押。那一瞬间,心不稳,面对突然而至的事情,茫然无所从,更没有一丝反迫害的意识,对警察表现出的违法行为没有抵制,对邪恶利用常人(警察)对自己的迫害表现的是默认和顺从。在此种情况下,致使邪恶的迫害一步步升级:非法扣押、非法搜查、非法审讯……

就在我刚刚失去自由时,正好有一个同修打進一个电话,知道了我的情况,这时差不多到了中午十二点,感受到了外部整体正念场的加强,自己的空间场也在一点点纯净,但除了发正念之外还是没有反迫害的意识,向内找自己也找到了许多不纯正的观念和思想业力,在正念清除自己的空间场的过程中,我在反问自己,我是有漏,向内找我也在清理自己有漏的地方,可是有漏就是邪恶迫害的理由吗?大法弟子修炼和被迫害没有直接关系,一个还在修炼的人肯定是有漏的,但我们修的是大法,可以在修炼中修去不好的、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也决不能承认“因为有漏而招致迫害”的说法。那么是什么原因招致了这场迫害呢?

大约一个小时后,我被带到火车站派出所的一间审讯室,警察们忙着打电话请示,来了很多人,有铁路公安处的,还有不知什么地方的警察,他们从我的身份证的信息中了解到了我的全部情况和曾经被迫害的历史。我始终在默默的发着正念,但对于如何抵制这场迫害还是没有清醒的理性认识,我对迫害的默认招来了更進一步的迫害。接下来,我被告知要刑事拘留,警察们开始准备做笔录。我被强行铐在了铁椅子上,两个警察用一种小型摄像机摄着像,其中一个警察在向我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后开始做讯问笔录,过程中我在抵制,没有回答任何问题,也拒绝签字。但由于没有针对对方的违法事实从法律上反问,迫害还在继续延续和升级,警察从我的包中搜走了家门钥匙,准备去抄家。

晚上八点以后,我突然感到自己的空间场越来越清亮,我开始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应该反迫害了(事后知道是外边整体中的同修在给我集中发正念),以前在被迫害时的反迫害总是以一种生命对抗的方式反迫害,绝食、喊口号。在一次次的被迫害后,身体和身心遭受了极大的损伤,我在思考反迫害能不能以一种和平、理性的方式進行?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开始参与营救同修、反迫害的项目,有缘接触了一些正义律师,同时自己也在学习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这一次,我的随身包里就携带了一本《刑事诉讼法》准备利用乘火车的时间看一看。我突然想到这不是一个正用法律反迫害的最好机会吗?于是,我对面前的小警察说:“我要看《刑事诉讼法》”,我的包里就有,你帮我拿一下。”

“不行。”对方很生硬的拒绝了。这时我看了他一眼说:“在你刚刚向我宣读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中我就拥有自己或由亲属代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为控告。这是我应拥有的权利,为什么不能?况且我的包里就有《刑事诉讼法》,那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看?”

小警察显然没有意识到我会说这样的话,一下子愣住了。“看你也做不了主,叫你的领导过来吧。”小警察看了看我,把一个中年警察叫下来了。我在重复着刚才的话,中年警察用一种蛮横的态度说:“不行。”我平静的告诉他:“这是我的权利,你们刚才在向我宣读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中也提到了,同时也告诉我可以对你们的违法行为控告,那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现在就要控告你,因为你侵犯了我的权利。”

中年警察显然没有料到我会这么说,他愣了一下,回头对小警察说,去把领导叫下来。不一会来了又一个中年警察,笑着对我说:“怎么了,要看书吗?看吧,看吧。”随手从我的包里拿出了《刑事诉讼法》递给了我。这时第一个中年警察开始给自己刚才的行为打圆场:“不就是要看书嘛,还要控告,有那么严重吗?”我回答:“因为你不让我看法律书,我才要控告你的嘛。”我找到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告诉他们:“法律规定,我可以随时委托律师,可以通知家属。我现在就要委托律师,通知家属。”第一个中年警察不假思索的说:“律师我们会帮你委托的。”我告诉他:“我不要法律援助律师,也不要你们指定的律师,我要委托我的律师,我现在就要委托,你们现在就给我打电话。”(我记着一位正义律师的电话)中年警察又说:“这个律师是不是法轮功,我们要审查。”我反问:“哪条法律规定不能请炼法轮功的律师?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不是炼法轮功的。”

面对我的要求,对方显然无法回答,我们彼此僵持着,此时屋子里的空气凝住了,掉一根针的声音也能听到。我闭着眼继续发着正念。听到两个警察似乎在骂,“这个田哈(地方方言,马大哈的意思),惹这麻烦干吗?他自己麻烦不说,我们也跟着熬夜。”

刚刚那个小警察一反刚才揶揄的态度,走过来很诚恳的和我说:“您看,是我把您扣下来的,其实不是我要如何,关键是您的身份证中有标识,上了公安部的黑名单。所以……”我给他讲了当前的形势,从另一面启发着他的善念。该换班了,他下班走了。

我继续在铁椅子上发着正念,闭着眼睛,隐隐的觉得有一个人围着我坐的铁椅子转了一圈,脚步声音渐渐走向门口,这时有人说,处长。我睁开眼一看一个大个子的中年胖警察从屋子里走出去了。

十几分钟后,铁路公安处国保大队长走進来对我说:“我们对你警告,回家吧,但你的电脑、三部手机、U盘要留下检查,明天下午三点到公安处五楼国保大队取。”

走出了车站派出所的大门,正值寒冬,北国的冬天,朔风将体内仅存的一点热气吹的干干净净。正念抵制的过程,我也在绝食抗议,没有喝一口水,也没有吃给我提供的饭。临走时,中年警察拿着一包盒装的方便面要往我包里塞,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打了个车,回到家中。正是午夜十二点半,同修正在发正念。

回首这次经历,自己由承受迫害到正念运用法律反迫害,由开始的迫害一步一步升级到最后反迫害的成功,使相关警察没有因参与迫害而進一步犯罪,使这些生命有了被救度的机缘。

关于法律,许多同修认为那是邪党制定的,我们看它没有用。这其实是对法理解不深入,三界内的一切都是为法而来的,一切都是为大法弟子证实法而造就的,那么如果我们正用,也是在正人间这一层法。从另一个层面讲,法律毕竟是写在纸上的东西,一些基本的东西必须让大家都看得过去,这也是邪党人员践踏法律的原因,因为按照法律,他们不能那么做,但在压力下铤而走险。任何法律都会对相关人员的权利,包括公、检、法、司人员的权利,進行规定,如上文提到最后那几个警察的变化就是在正用法律反迫害后使其不至于進一步犯罪,从而使自己有一个得救的机缘。

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在反迫害中正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不使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对自己犯罪就是大法弟子对他们的慈悲、就是大法弟子在救度他们!当然我们不能陷入法律的框架中去,单纯为做事而做事,任何事情都必须在修炼上提高才是根本目地。

多年以来许多正义律师挺身为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开创了人类有史以来大法弟子反迫害的壮举,我们看到,很多时候辩护的成功,但仍然被枉判,从人的方面看,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相关人员在压力下为了个人利益铤而走险,或者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一条路走到黑。如果相关大法弟子一开始正念足一点,正用法律阻止相关人员進一步犯罪,情况可能不一样。

个人一点浅悟!恳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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