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说:“你应该告,出来接着告”

——邮寄诉江控告信被绑架迫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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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我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火车站右侧的邮政局去邮控告信,柜台里中间的一位职员说,你要办理什么业务?我说邮东西。她问邮什么,我说是资料。她说,那得看一下,有些东西是不让邮的。于是,我把控告信取出,让她看。她见状马上指着西侧柜台大声说:“你上那边,那边给你邮。”

在我填单子时,我注意到,门外站着有三、四个男的,身穿便装,有的带着墨镜,斜挎背包。我填写完快递单向外走时,门口的其中一人,伸手要拽我上车。我转身挣脱,大声说:你们是谁?要干什么?并向屋内走去。他们尾随进屋。我说:“你停住!你要干什么,告诉我,你是谁?要干什么?”我正告他们“我现在是告江泽民,如果你们执意孤行的话,下一个被告的就是你们。”他们说,跟我们走,找个地方唠唠。我说:“我决不跟你们走!”我退到报亭,不允许他们靠近我。我拨通同修电话,告诉她我在邮政局,有人要绑架我。

打完电话,将联系人删掉,电话卡取出、拧弯曲,扔掉。这时他们四、五个人,进到屋内,将我抬了出去、强行塞进车里,把我拉到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一楼审讯室,四个人将我随身带的背包抢走,里面有身份证,装有讲法和控告信底稿的U盘,一千元真相币,三部日常用的手机,和一个MP3。我不断地给他们讲真相,千万不要干坏事,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善恶有报是天理,坏事做多了要遭报应的。任长霞就是个例子,她自己坐在最安全的位置上,车里人都没事,就她自己死亡,而且还殃及她的丈夫,她死亡一年后,她的丈夫得脑溢血也死了,就剩下她的儿子,孤零零的一个人。

一警察说,我们也经常上明慧网。我说公检法有很多人遭到报应的,网上都有、你们也都看到了。他们有人转身出去了,屋内的人也默然了。

这时,进来了一位当官的,他们说是局长。我说:“局长,你好,如果江泽民明天被送上审判台的话,你们怎么办?你们想过吗?”“一定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过程中,我除了讲真相,就是发正念。我对他们说,我被江泽民迫害的家破人亡。当地610凑材料冤判我三年;我丈夫因为我曾经两次被非法抓捕,承受能力到了极限,每当看到或听到警车从身边经过,心里直翻个。因承受不了方方面面的压力,到监狱跟我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因为我丈夫跟别人搭伙过日子去了,一个人在家孤苦伶仃;家中唯一的老妈因为我长期不回家,不知道我去哪里了,过度忧伤,思念中离世。你们也有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如果换做你们一两年过年都不回家,你们的父母会是什么样呢?!这时屋里的三四个人都低下了头,不说话了。

我说:这一切的一切仅仅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功,而江泽民恰恰是这场迫害的元凶,你说我应不应该告他?

这时我发现在邮政办理的“起诉江泽民的特快专递”在他们手里。我对他们说,公民有通信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你随便把我的信件拆开、截留到这里,你们是在执法犯法。他们点头承认。

在做笔录的过程中,他们问我,来佳木斯几天了,跟谁联系?谁给你打印的信件,带字的钱是哪来的,等等。我告诉他们,这些我都不能告诉你,我告诉你了,你就要去迫害别人,坏事没有白做的,善恶有报,这样对你们不好。一警察说“人在做、天在看嘛,有因必有果”。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他们将我强行带到医院进行体检,用的是我自己的钱。下午四点钟左右,把我送到了佳木斯拘留所。在去拘留所的路上,一名看过我写的诉江信的警察说,“你应该告,出来接着告。”

在拘留所里,我反思自己,为什么控告江泽民、自己却被关了起来,告江泽民没错,在做的过程中是自己有漏的地方被邪恶钻了空子。我找到了自己很多不足归正后,心想不能默默的承受这一切,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于是,我决定绝食。第三天,同屋的人将我绝食的情况告诉了拘留所的警察。第四天,拘留所的狱医来了,量了血压。下午三点多,在慈悲的师尊呵护下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拘留所的大门。

因我当时身无分文,家在外地,一名二十多岁的警察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二百元钱借给我,说好我取包时再还他。从中可以看到,多数警察他们只是为了工作,真心希望他们快找真相,早日退出中共组织,选择善良,给自己和家人留下美好的未来!

我的背包被扣在前进分局国保大队,回家后,家属决定去要背包及包里的物品。七月二十八号上午十点三十五分,我的家属到前进分局国保大队要我的背包,十点五十分,警察队长姓王的回来考虑了一会说:八百三十五元的真相币和一个带讲法的U盘及真相戳不能给,其他跟法轮功无关的东西如数退回,希望理解他们,并说我们要它也没什么用。家属让写清单,马上开了,但在签字时却让一个年轻的人签字扣戳,姓王的队长没签,特快专递的存根也被扣压,使我无法查询控告信的下落。中间有人进来说还有五百元在拘留所。清点物品时发现带师父的讲法mp3和三个手机也退回,其他东西没少。

下午一点三十分,家属到拘留所要钱,存款五百元如数退回,但加餐的三百元说不给退。

在同修的正念配合下,一点四十分,我的家属顺利离开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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