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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胡元勤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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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近日,南京市如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元勤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六十一岁的胡元勤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他被南京市江宁东山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被南京市江宁区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又被拖到江宁宾馆非法洗脑班十天;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又被江宁区东山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又被江宁610拖到东山宾馆洗脑班十五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被南京江宁区上峰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被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派出所非法逮捕关押至今。

胡元勤的妻子夏小凤在法轮功被迫害后不能正常学法炼功,不幸去世。

以下是胡元勤在诉状中提供的事实与理由:

我曾担任南京水泥厂领导,因工厂粉尘多,污染大,眩晕病、哮喘病越来越严重。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很快无病一身轻,精力旺盛,能从一楼不间歇的直爬上十七楼不觉得累。

我曾在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上告诉大家: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道德升华。现在修炼不喝酒了,请大家以后不要再劝酒。员工们看到我的变化,有的也开始修炼法轮功。

由于我政绩突出,作风正派,一九九七年调入南京双宁集团任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双宁集团是全民企业,由水泥厂、塑料厂、工业园三个即将倒闭的单位组成,负债近亿元,因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与工资,我一上任就遭到职工与债主围攻,不让吃饭、睡觉、上厕所,扬言不还钱就下掉胳膊与腿,最终把我头砸破。

我用修炼人的境界善良、平静面对,改制企业,削减人员,理顺债务关系,闯过难关,受到领导群众一致好评。

就在上级准备把我调入财政局当副局长时,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打压,领导不断找我谈话,要我放弃修炼,随后我被免去一切职务。当时有领导为我求情,说这样正派的好干部现在很少见了,这才让我保留了工业园经理的职务。

上任后我把工业园改制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行股份制。按常规这股份应属我个人所有,可修炼人想的是要为别人着想,我把股份分给了全体员工,全公司人都说:这只有炼法轮功的人才能做到这样正,这样好。

可深得民心的我却遭到江泽民操控的610及公安一次次迫害,多次被绑架到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地,受尽精神与肉体摧残。

二零一四年南京青奥会召开前夕,南京又开始抓捕法轮功。三月五日晚,南京市及江宁区610、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我公司,将我绑架到江宁区看守所,又劫持到南京市洗脑班。610与公安逼迫我转化,称如不转化将对我判刑。

为此家人请正义律师辩护,610与公安得知消息,谎称开完青奥会就放人,家人相信了,退掉了律师,没想到他们言而无信,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将我批捕。

二零一五年四月,南京江宁区法院准备对我非法庭审,并为我指派一名律师,那位律师要我认罪,我不能认可这种强加的莫须有罪名,提出更换律师。南京市、江宁区610与公安对我更换律师十分恐慌,用尽各种手段不让正义律师介入案子,并轮番威胁家人,说只要聘请正义律师就重判我。

二零一五年五月,江宁区法院准备举行庭审前的听证会,在正义律师抵制下,听证会被取消。正义律师指出如此对待法轮功学员是违法的,希望主审法官洪超兰撤诉,但洪超兰没同意。江宁区法院定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对我非法开庭,……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给无数好人及国家带来一场浩劫。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修炼后我不但身体恢复了健康,对工作更是勤勤恳恳,对别人更是宽容善良,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与好评。但我却因此被一次次迫害。打压法轮功,完全是江泽民颠倒黑白,一意孤行,以个人意志强加给各级领导,让下面跟着犯罪,给我及家庭带来了灾难,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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