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鞍山法官再三违法 上诉期将郑国栋劫持入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法官颜容,对法轮功学员郑国栋非法判刑后,又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无效的情况下,偷偷将他劫持到沈阳监狱进行“转化”迫害。直到二审前,才将郑国栋转押回看守所。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

郑国栋被绑架、判刑经过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46岁,鞍钢鞍千矿业职工,家住鞍山市千山区千山镇七岭子村。

2014年12月4日中午11点多,鞍山市高新区七岭子派出所四、五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进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家中,当时郑国栋刚下夜班在家中休息。他们进屋后就开始翻东西, 郑国栋善意的对警察说:别碰我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否则会遭到报应的。七岭子派出所副所长蔡永刚说:我遭报应、车轧死都跟你无关。事后家属到七岭子派出所要人时,蔡永刚还说:我知道郑国栋是好人,就是不能信这个,在中国就抓你就是不让你信仰法轮功!

警察还抢走了电脑笔记本两台、卧式电脑主机一部,两部联想手机(A65手机一部、A269i手机一部)一部三星手机、SD储存卡、U盘两个。后经家属再三索要,才要回三星手机和电脑,但不知是否被做了手脚。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于2014年12月16日对郑国栋进行非法批捕,2015年1月15日非法起诉,非法判决书中写着:“2014年11月以来高新区警察发现郑国栋一直在家中进行法轮功活动。”2015年2月4日、3月12日,铁东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郑国栋非法庭审。家属得知后,找到铁东区法院质问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时,法院人员竟回答:因郑国栋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属。

2015年3月19日,铁东区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对郑国栋非法判刑三年。

郑国栋在上诉期被劫持入狱

郑国栋随后提出上诉。根据刑法,上诉期间,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然而,2015年4月2日当郑国栋的家人再去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给郑国栋存衣物时,收衣物的人说:电脑上没有这个人,已经送走了(劫持到监狱)。家属打电话质问铁东区法院法官颜容:“人在上诉期间怎么给送走了,你们这是犯法!”颜容搪塞家属,说执行文件打错日期了,还说手续不全,现在没办法把人弄回来,二审之前才把人送回来。

2015年5月4日,家属收到沈阳监狱城的信,说郑国栋于2015年4月24日被送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并称郑国栋正在沈阳第一监狱十九监区接受新入监培训。如一个月后验收合格将转至十九监区进行强制劳动。

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新入监培训”,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酷刑等非人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折磨,很多法轮功学员因不愿放弃信仰被致伤、致残、致死。所谓“验收合格”,就是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下“悔过书”放弃信仰,即所谓“转化”。

从监狱的这封信,可以认定法院在郑国栋的上诉期非法执行一审判决。郑国栋家属在五月中旬打听到法官颜容已经亲自将郑国栋从沈阳第一监狱调回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其实是在四月二十七日调回来的,颜容不敢通知家属人被送回来,她想拖时间。

恶法官的欺骗手段及恶毒目的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家属始终没有见过颜容本人,颜容有事也只是在电话中告知家属。法官颜容采取的方式完全是蒙骗家属,对律师采取回避的态度。在这起案件中法官颜容进行了三次行骗:

第一次,对律师谎称不在单位。2015年3月16日山东律师找到主审法官颜容递交律师手续。郑国栋的家属亲耳听到颜容法官接电话的声音。律师去见颜容时却被告知颜容出门了不在单位。律师当天只好把手续邮寄到鞍山市铁东区法院。

第二次,通知律师下达判决书时间与实际签发日期不符。三月十七日,颜容法官打电话给律师说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不接律师手续。事后律师拿到判决书发现,判决书的下发日期竟然是在三月十九日。

第三次,家属打电话找法官颜容理论上诉期间为何把人送走,法官颜容谎称执行的文件出错郑国栋才被送走。

其实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迫害升级。颜容并没有将郑国栋的上诉书递交到鞍山市中级法院,而是把人先送到监狱里,这有其如意算盘:如果上诉期间家属没有追究,此事就不了了之;即使过后家属追问,那时已经过了上诉期也没有办法。另外,在上诉期间、二审之前把郑国栋偷偷劫持入狱进行“转化”,也有其阴险的目的,逼人“转化”后再弄回来,如写了“转化”书就等于认罪了,以此对抗二审维权律师的无罪辩护,同时使受害者意志消沉,被迫接受冤判事实。

郑国栋在沈阳监狱遭肉体、精神摧残

2015年5月25日,郑国栋的律师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会见郑国栋,发现郑国栋状况非常不好,郑国栋说:自己被劫持到沈阳监狱城后,因不愿放弃信仰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他拒绝写所谓悔过书,被关在小号里折磨,那里的恶警和犯人用各种非人的手段对他进行肉体摧残,精神恐吓。

参与庭审现场直接迫害郑国栋的责任人:
审判长:颜容
陪审员:朱芳瑶、赵珍妮
公诉人:闵楠、秦萧。

鞍山市政府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邮政编码114000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梁冰0412-5512288、13941245555


鞍山“610”主任谢荣芳0412-2225062、13644200338

鞍山市铁东区委: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邮编114002
电话:2699000

鞍山市铁东区政法委书记杨永林
鞍山市铁东区政法委书记杨永林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东民生路20号
电话:0412-2265012

局长吴刚壮13904201111、15698904444办0412-5541111宅0412-2229222
局长吴刚壮13904201111、15698904444办0412-5541111宅0412-2229222

铁东国保大队 薛若东13942280067、15698905351办0412-2265088宅5919595

鞍山市铁东法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65号 邮政编码:114007
电话:0412-2696114
院长秦政13804128000办0412-2696111
院长秦政13804128000办0412-2696111

院领导:
张力民0412-2696011
蓸长锁0412-2696033宿5841243手机13019602071
都基华0412-2696066宿5819787手机13204224567
商政家0412-2696088宿2937833手机13130075551
陈立凯0412-2696099宿5888859手机13478008888
刘世祥0412-2696002 手机15909803770
毕静0412-2696003
许士德0412-2696077宿5633365手机13704201311
王冰0412-2696006 宿5820180 手机13019641166
王零极0412-2696019宿2697123 手机13304125135
王运贵0412-2696058宿2660229手机13998007778
王煜0412-2696068

刑庭庭长高泰18604120031办0412-2696023
法官颜容18841236910办0412-2696085(主审法官直接负责人)
法官黄进18241288188办0412-2696041
李广志:0412-2696093
陪审员:朱芳瑶、赵珍妮0412-2696035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号,邮编114015
电话:0412-2697666、0412-2697555
检察长王晋鲁13304128886办4891801
公诉人:闵难、秦箫

高新区分局七岭子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千山镇三印子村(原敬老院)
电话:0412-5422123、0412-5421987
蔡永刚15698906737、13804228922(直接责任人)
吴宝威15698906747(直接责任人)
张敬和15698906818、13804229789
李庆敏15698906563
张维宏13942286699
何 壮15698906736、13904227018
李 娜1569890506、13841203999
陈义民13009394912
李保钢15698906732、13942233318
杨俊德15698906729
许广州15698906749
王 顺15698906743
曹 昂18841206399
张佳斌18241240501
王志光13941214797
宋绍宇15842070492
时 阳15241297598
张 超13352109256
张 年13889752629
徐俊楠15124129222
白 瑞18241277758
金增铁18241286217
曹 俊1874128010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