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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仓市杨蕴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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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法轮功学员杨蕴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因身体原因,杨蕴芳目前仍在家中。

杨蕴芳因为用手机讲真相,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被国保非法抓捕,关押在看守所十天后,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杨的女儿接她去小住几天,但中共人员以其脱离监管为由,于八月二日将她再次抓捕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八月二十一日,太仓法院在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强行非法开庭。在法庭上,杨蕴芳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过程,并多次声明自己修炼的心是不会改变的!也希望司法人员辨正邪、明是非,不要把自己的未来和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邪党集团捆绑在一起。

八月二十四日,因为身体原因,看守所通知她儿子接其回家。她儿子对公安讲:你们开庭为什么不通知我?现在人被你们搞成坐在轮椅上面了,你们就推给我们家属,你们的心为什么这么狠?!

十二月三日,太仓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片警上门核实她是否在家,在确定她在家后,十二月四日,法院法官季光一行四人上门进行非法宣判其三年有期徒刑。

法官季光一脚门外,一脚门里把非法判决书给了杨蕴芳,可能是内心愧疚,所以根本没有宣读,急急忙忙要走。杨蕴芳几次让他进来坐,想告诉他真相,他们前后呆了七、八分钟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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