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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王淑艳、刘香阁被非法关押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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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刘香阁、王淑艳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十六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至今长达一年之久。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于早上六、七点分别对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法院以要求律师出具所谓手续(不合法)为由拒绝律师到庭,此次非法庭审,两位法轮功学员要求辩护律师出庭,中共无法继续开庭,庭审过程只得草草了结。

一年中,律师及家属曾多次致电法官董屹红询问案件进展,均无果。律师与家属多次到宽城区检察院、长春市检察院对法官董屹红不允许律师出庭辩护行为进行控告。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刘香阁爱人接到董屹红电话,电话中董屹红称,十月二十八号他们“研究研究”,“研究”完给家属回话。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律师王振江、许付桂、路云龙、周云昌律师到达宽城区法院,要求面见法官董屹红。董屹红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刘香阁代理律师王振江拨打董屹红手机,董屹红称刘香阁的案子马上就要有结果了,被律师义正辞严反问“庭都没有开,怎么会有结果?”董屹红无以回答,直接挂机,后王振江律师再次拨打董屹红手机,却一直显示正在通话中(可能被董拉入黑名单)。

律师继而拨打刑侦厅厅长刘繁茂电话,王振江律师问为什么不让律师到庭,刘繁茂表示律师需要出具手续,王律师回答代理手续董屹红已经承认收到,还需要什么手续?刘繁茂反问:“你不知道么?”王振江律师称“不知道”,刘繁茂表示立即询问董屹红后回复,十分钟后,律师再次拨打刘繁茂电话,该电话却一直处于通话中。

家属及律师要求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淑艳、刘香阁,一定会继续控告,维护亲人的基本合法权益。

天理昭昭、善恶有报,如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徒们都在以各种形式承受着迫害法轮功学员造下的罪孽的报应。奉劝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们,停止迫害,不要再做邪党、大魔头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等人的追随者,给自己及家人选择一条活路,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董屹红:139-0430-4136、0431-88559124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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