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修炼后,听师父讲情与慈悲的法:“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1]当时,心里懵懵懂懂的,为什么要跳出情才会出慈悲呢?慈悲与情的内涵到底有何本质的区别呢?
通过长期的修炼与正悟,自己逐渐明白了情与慈悲的不同内涵在我所在层次的展现,那就是:情是为私的、有条件的,因而无法永恒。情有正、反之分,所谓的喜、怒、哀、乐都是情的体现。因而情又是感性的、不稳定的、变幻的、令人无法把握与掌控的。构成情的本质因素是三界内的东西,是低层的。而慈悲则不同,慈悲是为他的、无条件的、永恒的,在表现形式上,永远体现着平和、理性。
在修炼的十几年里,从认识到情的危害到逐渐放淡从而修出慈悲心,是一个缓慢的渐進的过程,写出来作为修炼的总结,同时鞭策自己更加精進,加快修炼的步伐,在最后有限的时间里,彻底舍掉名、利、情,修出大慈悲心,救度更多的众生,更好的兑现自己的誓约。
一、执迷于情,就等于选择了痛苦
在我得法不满一年的时候,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情感上的挫折——失恋。与我热恋的男友突然离我而去,这让我既惊讶又迷茫,分不清这一切是现实还是梦境。但毕竟已步入修炼,知道这是自己修炼中要突破的情关。于是白天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法、修心,努力提高心性,晚上到炼功点参加集体学法炼功,天天如此。即使这样,每当夜深人静、无法入睡的时候,两人交往时的景象仍会象放电影一样一幕幕显现在眼前,挥之不去。于是,痛苦便会随之而来,常常不知不觉间泪水浸湿了枕头。心里无数次的在问同一个问题:情到底是什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我可以信赖的人吗?那时也隐隐觉得,其实自己是可以脱离这一切的,远离情、远离痛苦,因为我在修炼。但真正做起来难度却很大,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背师父的《真修》成了我每天必做的功课,甚至一天背好多次,只有我的身心完全溶于法中的时候,才感觉不到痛苦。如果没有法的指引,这一关真的很难过去。
后来,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并结婚、生子。婚后,丈夫对我呵护备至,也很爱孩子和家,我内心很庆幸:终于找到了可以信赖的人。自己也很珍惜这份感情,决心与他一心一意的过日子。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我打开电脑,无意中看到了他和前女友的聊天记录,他们在旧情重温,顿时我觉得心中凉了半截。过后与他交谈,他说保证以后不再联系了,但背后却一直偷偷的联系。保证的话说了很多次,行为上却依然如故。他说自己只是与她聊聊天,没有什么大错。我从此以后对他完全失去了信任。觉得自己真是不幸,遇到了两个负心的男人。很想结束这场婚姻,但又想到自己是修炼人,这不又是一个情关吗?或许是因为自己前面的情关没有过好,师父才又安排了这一关呢?
整个过程中,人心不断的浮现,感受中不只是痛苦更多的是心灰意冷,男女之情真的不想再碰了。那时候时常会有一种无边的孤独感,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真正理解我的痛苦与心境。妙贤可以找到大迦叶,成就人世间的一对非凡眷侣,共同精進,终成正果,我却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丈夫,很长时间为此消沉、郁郁寡欢。知道这种状态不对,却难以突破。那时经常背师父《洪吟二》中的诗词,其中《梅》中的两句:“连天雪雨神佛泪 盼梅归”[2]让我心中感到莫大的安慰:是啊,我即使被人世间所有的人抛弃,那又算得了什么?神佛没有抛弃我,神佛在为我流泪,盼我回归。师父的法身也在时时看护着我,我不孤单。就是这一念帮助我度过了那一段艰难的岁月。
二、去掉情,才会出慈悲心
以上的两段经历,让我明白了情被伤害的痛苦。突然间感觉到这个世间的人都靠不住,人是没有真心的。原来认为不说假话就是“真”,修真最容易,修善和修忍是不容易的。现在却感觉其实做到“真”也很难。我自己体会,“真”中既包含着心无杂念的纯净圣洁之意,又包含着永不为外界所左右的金刚不破的内涵。在常人中,为什么誓言总是不能坚守?就是做不到真,把说出的话当儿戏。用这个标准来反观自己,心里竟也忐忑。按常人的道德衡量,自己是问心无愧的,但是按法的要求呢?自己说出的每一句,自以为正确,其中有没有私心杂念呢?真的是百分之百为了别人吗?在与常人相处或救度众生的过程中,每一个正念都能自始至终坚守不动吗?久远之前与师父立下的誓约,百分之百的兑现了吗?
这一向内找才发现,自己并没做到真。而究其根源,是一个“情”字作怪。就因为常人的情中没有“真”的内涵,所以情是易变的。自古以来,情造就了无数的痴男怨女,却没有人能看透这个“情”字为何物。而我之所以能够被伤害,也是因为自己仍在情的境界中,为其所制约、所束缚。喜、怒、哀、乐都是执着,都是私,不去掉私,怎么能真正同化宇宙真、善、忍法理呢?
悟到这一层理后,我知道师父为什么告诉我们要跳出情了。这时再看丈夫,眼光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是众生中的一员,必然受三界内变异的情的因素所制约,而我的被伤害是源于我对夫妻之情的执着。虽然我从未做过伤风败俗的事,从道义上说没有什么过错,但从修炼的角度看,我俩都在一个层次中,也就是在常人的情中,因而才会形成双方的对立;如果我不在情中,便会做到心不动,他的所作所为根本就伤不到我。相反,我会以悲悯的心看待他,从而救度他。这也是我初期对慈悲的浅悟。于是,我对本就不反对我修炼并已三退的丈夫重新详细地讲了真相,告诉他大法对男女之情的要求,色欲心不断对人的危害,让他明白:现在社会的道德水准正在一日千里的下滑,要洁身自好,决不能随波逐流,只有按照大法说的去做,才会得福报、保平安。我给他大法的书籍让他看,也将同修在这方面的修炼心得提供给他,让他慢慢阅读。逐渐的,丈夫越来越认同大法,并走入了大法修炼。
三、做而不求才会扩大心的容量
随着修炼层次的提高,夫妻之情逐渐趋于淡化甚至消失,而同时慈悲心却在不断增大,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和谐。我知道这是因为去掉了私的缘故。这也印证了去掉情才能修出慈悲的法理。
然而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上,却仍然不断有心性关要过。我悟到:作为修炼人,真正修出了慈悲心,决不会只体现在对待某个个人的关系上,而是对所有众生的。只有达到这一步,才能以自身修为证实法,从而达到度众生的目地。
我周围的人,各种各样,心性不一:有的人本性善良,待人温和;有的人尖酸刻薄,出口伤人;有的人张扬跋扈,目无尊长;有的人唯唯诺诺,拍马奉承;还有的人圆滑世故,八面玲珑。这些人有的是同事、朋友,有的是亲人家眷。通过长期的相处,不自觉的我就把他们分为以上的几类。我心理上只欣赏和接受第一类人,也只对这一类人讲真相。其余的,一概划为圈外人,除非不得已的情况,不予理睬;见面表面以礼相待,心中鄙视,背后常对其评头论足,言语讨伐。还觉得自己是站在正的一面,不会被负面因素带动,这样才能做到出污泥而不染。
但现实中的关、难不会因此而消失,师父曾讲过相由心生的法理,自身不善的空间场怎能招来美好的东西呢?实际上,自己常因别人对自己的恶语伤害而纠结不休,为自己精神上、行为上、物质上的长期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而愤愤不平。
师父在《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中说:“你有那个心哪,你的心才会动;你没有那个心哪,象风吹过一样,你根本就没感觉。有人说你要杀人放火,你听了之后太有意思了,(师笑)这怎么可能?一笑了之。根本就不当回事,因为你没有那心,这话动不了你。没有那心,碰不着你。你的心动了,就说明你有!你的心里确实很不平,就说明这个东西还不小。(鼓掌)那不该修吗?”
这段法犹如当头棒喝!我瞬间明白了,自己潜藏很深的执着心:求名、求利,做善事要求别人感恩戴德,付出要求回报;谁的行为不被我认可,就看不上他,从心里产生排斥。这不是善,这是伪善,是交易。
师父说:“要慈悲的对待一切人,遇到任何问题都找自己的原因。哪怕别人骂了我们,打了我们,我们都找找自己,是不是自己哪个地方不对了造成的。这能找到矛盾的根本原因,也是去掉为私、为我执着的最好办法。把心放大到原谅你个人修炼中的一切人,包括原谅你的敌人。是因为,你所说的敌人是人所划分的敌人,是人为利益而划分的,而不是神的行为。所以要求也高啊,神怎么会把人当成敌人哪?”[3]
许多年来,心中总有一种幸福感,因为自己有幸得了法,沐浴着浩荡的佛恩。但却从没想过要低下头用宽容、慈悲来容纳身边的一切人,而只想让高层生命容纳我。师父的慈悲能容纳整个宇宙,我只想做这个宇宙中的一员,感受被容纳的温暖,却不想去容纳自己宇宙中从低到高各个层次的心性不一的众生。扪心自问,我配做他们的主吗?我没有主的心胸与度量,我的自私、妒嫉、小心眼,时时阻挡着自己无法达到慈悲之境。
师父还说:“修炼人的思想、身体的容量、体积都要加大了,所以有的时候你们站站桩感觉变的好高大,也有的人觉的变的很小,因为修好那边身体是可以变大变小的。修炼人身体确实会变大,不然的话在高层你也承受不了对宇宙真相的认识。修炼中身体一个空间比一个空间大。我的肉身坐在这里就是你们看到的这么大,可是我那边的身体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大,大的在座的天目开的最好的也只能看到我这脚趾的下面,看不到我脚趾的上面,这还不是最大的。当然这不是在炫耀什么,师徒之间不打诳语。我跟大家讲,修炼人身体确实在加大体积。我记的印度瑜伽有一幅画画的是博伽梵对他的弟子讲,你看看一切神都在我身体中。画上的众神都在他身体里面。修炼嘛,目地就是要修成神。神的大小就是层次的大小、果位的高低,从而使神体符合果位层次。”[4]
学习这段法,我悟到:修炼人的思想、身体的容量之所以会加大,就是因为心的容量增大了,而要增大心的容量,就要做到无所求,无条件的包容。也就是说,做而不求才能扩大心的容量,心的容量大,慈悲心就大,就能包容和救度更多的众生。身体也会加大到涵盖更大更广的宇宙范围,从而证得更高的果位。
法理通了,看身边的一切人都顺眼了,也不再对他们進行分类,看着他们在苦海中挣扎,我就只想尽自己所能救度他们每一个人!
感谢师尊的慈悲点悟!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梅 元曲〉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著作:《休斯顿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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