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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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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监禁的法轮功学员,都要先送到最黑暗的集训监区(第九监区)迫害。在第九监区,成立了专管队(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分监区)。在其它九个监区,也设有专职包控法轮功学员的狱警。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简称女二监)的党政头目、教育科负责人,各监区的负责人和专管队的狱警们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转化”、“攻坚”任务,成为610机构(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操控下的最前沿的行恶者。她们采用各种或赤裸裸或隐晦的方式对坚持信仰、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从而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坐”牢

法轮功学员的活动范围被严格限制在拥挤狭窄的监室里,除了入厕、体检、警察谈话,一般不能迈出监房门。整天被迫坐在塑料小凳上,双手平放在两膝,两腿并拢,身体保持正直,被强制一动不动的坐着,每天长达十个小时以上。塑料凳面上往往刻有凹凸不平的花纹。被强制在这样的凳子上长期罚坐,不出一个月,臀部皮肤红肿、出血泡,继而溃烂流血,疼痛难忍。因为长时间久坐,大部份法轮功学员出现血压升高,四肢浮肿,甚至出现全身浮肿。这是一种较为隐形的酷刑,对罚坐者身心摧残极大。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每天两个包夹坐在左右两侧,一边做劳动一边用眼睛随时盯着大法弟子。罚坐期间,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动身体、闭上眼睛、打呵欠等,或者因为困倦而想换个姿势,都会遭到包夹们轻则辱骂,重则动手拉扯、殴打。

早上六点半起床,直到每天晚上十点半,一天的罚坐才告一段落,才可以上床睡觉。在此之前,连坐床、靠床都不被允许。

被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自己不能出去打饭、打开水,包夹们负责把饭菜打好、开水打好,送到监室。看上去这牢“坐”得似乎轻松,其实里面大有文章。克扣饭菜,哄抢热水,牢骚满腹,骂声连连,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受到诸如此类的难堪,这还是小事。包夹们受到唆使,能够有机会在饭菜里下药,才是正题。

每天安排上六次厕所,遇到生理期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入厕次数的,需通过包夹报告。而包夹常常利用此事为难法轮功学员,進行羞辱谩骂,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愿麻烦包夹而选择憋尿,继而出现肾水肿。入厕时必须要在包夹“陪同”监视下才可出门,目地是防止法轮功学员之间见面,防止其他犯人听真相,不给法轮功学员与她人交谈的机会。就连在走廊上行走,也不准东张西望、看看远处、停步或出声。

购物需要单独写申请,由狱警批准,而且不得购买食品。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许多法轮功学员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

用看似清闲、足不出户的监禁,杀人不见血的“坐小凳”体罚虐待,用限制和剥夺人的吃、喝、拉、撒、睡、阳光锻炼等人的基本生存活动的方法,用长期的谩骂和侮辱,使人的尊严和人的基本权利全部丧失,这正是中共监狱的“人性化管理”的写实。

“想要干净回家去!”

女二监的每个监室仅有二十平方米左右,里面居住着十二至十四人不等。除了放置铁床、洗漱架之外,房间里只剩下一条狭窄的过道。法轮功学员每日两次的洗漱只能在床前见缝插针的找一块落脚之处匆匆完成。洗脸水和刷牙水是事先按要求接好存在脸盆里的。每次只允许接约三至四口杯的水,接多了会遭到包夹和值星员(监督岗)的责骂。洗漱用的脏水一律存在自己的脸盆里,由监督岗安排出去倒水。

一星期洗一次内裤。一星期洗一次澡,洗澡不叫洗澡,叫擦澡,就是用一盆水简单的在监房门背后擦一下。包夹们都有公用暖水壶,可以使用公用暖水壶里的热水洗澡,自己的暖水壶则用来解决日常饮水问题。而法轮功学员只能使用自己的暖水壶,冬天洗澡时如果用热水,当天就没有喝的水。所以许多法轮功学员(包括许多老年大法弟子)在严寒的冬季,也只能用一盆冷水擦洗一下身上。

由于卫生得不到保障,一些法轮功学员染上了皮肤病。一些不明真相的包夹就借此進行攻击,辱骂法轮功学员“脏”、“臭”。当法轮功学员要求正常洗漱时,她们就说:“想要干净回家去”。

唱红脸与唱白脸

上头有指示,狱警们应尽量避免直接对法轮功学员下迫害指令,所以包夹们就充当了“白脸”的角色。狱警们对专管组的包夹们進行仇恨教育,要求她们与法轮功学员保持距离,不允许她们随便和法轮功学员单独说话,严禁包夹们听大法真相,要求她们把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及时汇报给警察,“越详细越好”。狱警们不许包夹们暗中帮助大法弟子,吃不完的饭菜、用不完的热水、要丢弃的私人物品,宁可倒掉、扔掉,也不能借给、赠与法轮功学员,更不能给予其精神上的鼓励。要“划清界线”、“不能让她们(指法轮功学员)过得太舒服”,要对其严密监视,“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暴力措施”。

为了使包夹们积极“靠拢政府”,除了年终时发放物质奖励以外,狱警主要采用行政奖励手段(多记功减刑)来刺激包夹们做违背良心的告密者,并把是否积极“靠拢政府”作为审核包夹们的重要依据。

协助狱警做“转化”的包夹,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可获得五分的考核分“奖励”,并且在年终“劳动积极分子”的评选中获得优先权。狱警授意有文化的包夹写污蔑大法的文章,每一篇中稿文章可获得零点二分至二分的奖励不等。女二监专门针对包夹们制定了一套《包控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奖惩办法》,用考核分数的奖励或扣除来威逼包夹行恶。那些违反了监规纪律的包夹们往往以“我积极汇报了‘三人’(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而获得从轻或免予处罚。而那些“对法轮功学员太好”的包夹们,则被狱警们用各种借口从重处罚,并不失时机的教育她们“为自己的改造负责”。那些仇恨法轮功学员、肆意侮辱打骂法轮功学员、爱打小报告的包夹成为狱警标榜的典型,积极分子。

每个法轮功学员配给至少两个包夹。警察要求包夹们要互相之间“配合”,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反映给警察以便她们掌控。包括一些细微的生活小节,每天吃饭情况、身体状况、是否出过监房门、行为举止、思想动态等都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進行汇报。每天下午晚饭过后,五点多钟,包夹们按要求在一份《信息采集表》上详细记录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小到吃了什么,讲了什么话,做了哪些动作都要一一写上。每名大法弟子都有一本写有自己名字的《信息采集表》。狱警们把这份记录作为一项保密资料,每天晚上由值班警察对当天的记录進行审阅,作为对大法弟子的第一手管控资料,每天進行累积保存,并严禁包夹们泄露相关情况。

长期处在严密监控下的法轮功学员被完全剥夺了人身自由、言论自由,而包夹们也在承受着服刑与充当告密者的双重精神压力,大部份患上了高血压和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经常情绪失控,把压抑、怨恨和愤怒转移到法轮功学员身上,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恶毒的言语攻击。有的为了取得警察的青睐和记功奖赏,故意刺激法轮功学员,制造事端。有的为了完成警察交给她们的“转化”任务,不断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挑衅、找茬、拉帮结伙、搬弄是非、冷嘲热讽、指桑骂槐、喊叫发泄等。

有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坐的时间太久,想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还有的法轮功学员仅仅想在中午饭过后刷牙,或者帮助打扫一下监室卫生,或者坐在床上两腿交叉(即散盘),就被包夹们认为是“行为异常”。包夹们群起攻之,用“不要脸”、“厚颜无耻”、“你还活着干什么”、“你爹妈是怎么教育你的”诸如此类恶毒的话对法轮功学员進行人格侮辱,甚至动手打人、拉扯、掐人、拖拽等。

而警察即使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也故意视而不见,装聋作哑。实在需要当面处理了,也只是在场面上对包夹呵斥几句,并不進行实质的处理。通常等到事情过后才“淡化”处理,其实暗中给行恶的包夹们奖励。这样的包夹往往是别的包夹的榜样。告密揭发的特务行径被视为“靠拢政府”而受到鼓励和宣传。在警察们的纵容下,有的包夹俨然成为狱警的耳目喉舌、打人工具。

牢中牢

狱警们非常害怕犯人们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听到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就如临大敌,全副武装,疯狂地扑向法轮功学员,指使数名包夹和监督岗将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按倒在地上,对着她喷胶水封嘴,在眼睛和口里喷辣椒水或香蕉水,用抹布塞嘴,用高压电棒电击身体的敏感部位。然后用胶布把法轮功学员的嘴封住,用手铐脚镣把她铐在铁床上,而且铐得很低,使她站不起来,只能用一种痛苦的姿势蹲着。甚至仅仅因为坚持炼功,就被包夹殴打,电棍电击,穿上束身衣,戴上脚镣手铐。

有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拒绝“转化”、坚持信仰、不配合狱警的无理要求,被关進禁闭室加大力度折磨。按照监狱的相关规定,每次禁闭的时间为七至十五天,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禁闭,时间可以无限期延长。

禁闭室非常狭小,约五平方米左右,墙上贴着橡皮,除了一张床外没有什么设施,内设监控器,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每天从早上六点至晚上十一点,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动,不准讲话,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若有移动,轻则辱骂,重则被包夹拳脚相加。不准刷牙、洗脸、洗脚和卫生用水,一个月才能打一盆水擦一擦身上。每天只允许上四次厕所。更不人道的是,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不准换洗衣服,就是染有月经血迹、污秽的内裤也不让换洗。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能吃饱,不准用暖水壶,只给一小瓶水。冬天不准穿棉衣,只能穿两件单衣、单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不能加盖被子。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不准挂蚊帐,任凭蚊子毒虫叮咬。

在禁闭室里,狱警们撕下平时在其他犯人面前的伪善面具,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粗俗恶毒的语言進行人身攻击,往往几个狱警相约为伴,轮番围攻,斯文扫地,面目狰狞。甚至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殴打,把法轮功学员吊在窗子上,用电棍电击,或者指使数名犯人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毒打。

救人?杀人?

有的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前患有医院无法治疗或难以治愈的疾病,通过修心向善,顽症全消,身轻体健。然而在监狱里遭受各种非人折磨后,旧病复发。有的身体上出现了严重病态反应,以前在外面从未检查出的高血压、心脏病、结石等,入监不久后即被“查出”,于是狱警要求法轮功学员服药,配合“治疗”。

对于拒绝服药的法轮功学员,除采取各种软硬兼施的办法强迫其吃药,甚至把药物磨成粉末状,指使包夹将药粉偷偷放在法轮功学员的饭菜里。虽然在这里开具药品是打着“为你们健康着想的”冠冕堂皇的旗号,然而对于给法轮功学员开具的药品和病历等却是属于保密资料。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本人并不清楚自己的病历上写了什么,具体有什么病,吃的是什么药。而对于其他犯人,诊疗资料并不属于保密内容。在这里,法轮功学员们不能确切的知道自己服用的是什么药。在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下,有的法轮功学员拒绝服药或不吞咽药品,警察们就要求法轮功学员吃完药后把嘴张开,检查是否已经吞下药物。在这里,人的尊严被随意踩在脚下,还要用力搓揉几下。

监狱对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不需要验血的情况下,每星期或者每个月做一次体检、抽血,不知是何用意?更为恶劣的是,狱警为达到“转化”目地,妄图操控法轮功学员的思想,竟然在坚修的大法弟子饭菜里拌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或者用精神控制类药物冒充血压药逼迫法轮功学员服用,致使其神志不清,精神恍惚。对一些法轮功学员在出狱前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她们出现头昏、嗜睡、记忆减退、反应迟钝等精神受损症状。

有的法轮功学员以绝食的方式抵制无理迫害,狱警们就指使狱医和包夹们对其野蛮鼻饲灌食。从鼻腔插入一根未经消毒的粗塑料管,通过食道進入胃部,然后往管子里注入掺了辣椒面的冷水或稀食,往往造成被灌食者的鼻腔、食道、胃部溃烂,痛苦不堪。给被灌食者输液时,使用的是无标签针水,针水输進体内时,剧痛随之而来。更甚者,有人威胁道:“给你输了这针水,你出去后等死吧”。

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非法监禁中,身体无法承受非人的折磨,奄奄一息,监狱方不仅不放人,还来对其摄像,怕人死在监狱里不好向其亲属“交待”,极力推卸责任。不仅不伸出援手,还胁迫病危中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否则不予释放,并借此要挟在外面心急如焚的法轮功学员家属。

三书”是这样逼出来的

监狱不仅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还配合地方610对其家人進行威逼恐吓,施加经济压力(凡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均被开除工职或者截扣退休金),使法轮功学员家中亲人无人照顾。有的家人在思念狱中亲人的痛苦中含冤离世。而监狱和610却把这些它们一手炮制的家庭变故,变成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服从监规、实现转化的“筹码”。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会见(亲属)权利随时都有可能被剥夺,即使允许接见,狱警也要在现场严密监听,做笔录,限制谈话内容,生怕监狱里的非人性做法被曝光。更为卑劣的是,狱警往往以老人高龄需要人照顾,亲人病危或病故等要挟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并扬言写就放人,不写就不放人,更不许回家探视,还反过来说“你们炼功人没有人情味”。

全封闭式的洗脑。不准看电视,听广播,不准参加任何娱乐活动,除监狱强迫看的诽谤法轮功的书及录像外,不准看其它书、报。定期写思想汇报。找邪悟人员和所谓的“专家”小组做洗脑“转化”。

那些所谓的“专家”,为了赚取一点“帮教费”和得到转化法轮功学员后的高额奖金,配合狱警,采用欺骗迷惑加威逼利诱的种种手段,极尽鼓舌弄唇之能事,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以达到改变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目的。当狱中恶毒的殴打、污言秽语的辱骂、卑劣的“检举揭发”、杀人不见血的酷刑仍然不能改变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时,那些打着帮教名义的洗脑就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比如,把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遵纪守法、秩序井然、合理合法的和平上访诬为“围攻中南海”。当大法弟子指出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会议上强烈谴责中共当局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揭露中共最怕暴露、掩盖最深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时,帮教者们都显得十分惊慌。理屈词穷时,他们就转换话题,恶言相逼:“你若再炼,出去就没有工作”,或者“你的子女就不能考大学”等等。而那些邪悟者大段的背诵假经文,宣扬连自己都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

其实被非法监禁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大部份都很坚定,邪恶的迫害使法轮功学员更加成熟清醒。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被逼无奈下写了“三书”,是违心地流着泪写的。而女二监对外宣传中所鼓吹的什么“大爱感化”、“春风化雨”,掩盖了多少惨无人道的血腥罪恶。

即使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写了“三书”的学员,“转化”后仍然受到严密的监控,包夹们还是要对其每天的言行進行暗中记录、汇报。“转化”的学员们每天要完成长时间(经常超过八小时,达到十小时以上)的劳役和繁重的生产任务,成为监狱手中的赚钱工具,回报是微薄的劳动报酬和“没能减多少的”刑期缩短。“转化”之前,狱警们会“劝导”:“转化了就可以记功减刑,早点回家。”其实记功减刑本身就有许多限制,而且“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申报减刑时会被再次要求写“三书”,辛辛苦苦两年的劳动可能只获得二至八个月的减刑。有些思家心切的法轮功的学员为了能早点回家,做了违心的事情。减刑的结果却使她们大呼上当,有的还没有出狱就已经清醒明白了。

迫害者也要被洗脑

洗脑不仅仅针对坚守信仰的大法弟子,为了防止直接参与迫害的狱警明白真相,对这些洗脑者们要同样進行定期洗脑。狱警们被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指令”,接受忠诚教育,定期参加“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心理学,论辩术,如何有效的做转化工作,与邪悟者交流、学习邪悟理论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女二监除了《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之外,还有一份在610机构操控下制定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管理细则(或办法)”。在这份内部保密文件中,所有侵犯人权的做法形成文字,得到了认可,赤裸裸的歧视打压就此披上了法律的外衣。狱警们被要求认真学习这些管理规定。当她们被质疑“严管”法轮功学员的做法侵犯人权时,她们就搬出这个细则,却不知此细则正是监狱侵犯人权、践踏公民合法权利的最有力证据。狱警们不被允许有自己的思想,即使有也不能讲出来。

对上头的命令只能无条件服从,不得质疑。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610都会给监狱数万元的奖金。平时每个月,610也会按被非法监禁的学员人头数给予监狱一定数额的“专项拨款”,协助监狱专款专用,实施迫害。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在权力凌驾于公检法司的610机构的直接操控下,女二监的领导和狱警们知法犯法,已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和打手。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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