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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遭不白之冤 老母亲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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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6月28日下午17时47分,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婆婆,带着对儿子无尽的担忧与思念,在辽宁省兴城市医院离开了人世。老人紧锁双眉,睁着双眼,似乎还在等着能最后看到儿子一眼。而她的儿子李树军,此时正遭受不白之冤,被非法关押在曹庄看守所,不知道母亲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

之前在6月2日,在李树军的母亲病重时,其亲属曾经到兴城市宁远派出所和法院,要求让李树军见他母亲最后一面。法官的答复是“没有时间”,6月3日亲属再给法官打电话,法官接电话,紧张,害怕,匆匆回答说了句“我说了不算,给你向上级反映”,便挂断了电话,从此再也没有消息。李家母子最终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致使老人死不瞑目。

李树军曾经身患多种疾病,久治不愈,修炼法轮功后,仅仅两三个月身体就完全恢复了健康。这对一个贫穷家庭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于国家来说也是减轻了政府的负担。难道炼这样的功法还有罪吗?

2013年8月24日,李树军被兴城公安局警察无端抓捕,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没有出示搜查证就抄家,而且抄家时主人不在现场,也没有物品清单,至今也没有出示拘留证。李树军在绑架中被扭伤的胳膊,至今也没有得到检查和治疗。

3月28日,兴城市法院对李树军非法开庭。李树军阐述自己因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阐述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好处;把自己在修炼大法中身心受益的情况告诉家乡父老,是在传播福音。正义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四要素”角度,适用法律不当,以及信仰自由等方面论述了信仰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法庭无罪放人。所谓的“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却拒绝放人。

年迈的李母和儿子相依为命,儿子是她的精神支柱。可是他却无辜被抓,被审。老人知道儿子是一个正直老实的人,他没有做过任何坏事。警察是抓坏人的,怎么会抓好人呢?

七十八岁的老人奔波于兴城市古城派出所、兴城法院、国保大队、“610办公室”、市政府、兴城看守所、兴城市公安局,一次次的给他们讲大法是好的,儿子是无辜的,被迫害的。炼法轮功能够提高人的道德,能够健康身体,能够给国家节省医药费,怎么能说是邪的呢?栽赃陷害、诬赖好人才是邪的呀!

巨大的精神上的打击和经济上的压力,使李树军的母亲悲痛欲绝,一次,身心俱伤的老人在路上摔了一跤没有爬起来,被行路人看见扶起送回家,从此以后不愿吃东西,出现无力,全身发黄的症状,最终带着对儿子的无限惦念,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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