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内蒙通辽发电总厂优秀职工丁丽艳的遭遇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明慧网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以《内蒙古通辽发电总厂优秀女工丁丽艳迫害纪实》为题,报道了通辽市丁丽艳的迫害情况。

丁丽艳,原内蒙古通辽发电总厂的一名优秀职工,多次受到单位奖励。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事事严格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是工厂里有口皆碑的好人。可是,这样的善良好人,差点被中共迫害致死。二零零二年上半年,她被劫持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期间,遭到“猪镣子”、“背板”等酷刑折磨,并被残忍灌食,狱警认为她不能活了,才允许家人把她接走。

一、被通辽市河西看守迫害致残

昏迷数日的丁丽艳,当时被家人从看守所接出直接送进医院抢救。从那时到后来很长时间里,很多人都认为她已经不在世了。

尾骨处的深坑

由于长期的背板,身体呈大字型仰躺着,臀部被钢筋压迫着、挤压着,致使丁丽艳尾骨处腐烂、流脓长疮,回到家中,她的母亲,每天两次用注射器吸出注射用的脂肪乳冲洗尾骨处的脓血,露出了里面的白骨。虽然疮口愈合了,但留下了一个深坑,直径达五公分,直到现在仍然是一个坑。

2、左腿肌肉萎缩

由于在河西看守所长期戴镣子,致使左小腿处的肌肉已经萎缩,虽然已经十一年之久了,皮肤依然是黑色的。

末梢神经损坏

大脚趾不能自由活动,冷热没有感觉,双脚不能向上弯曲,直到现在走路时只能小步向前,不能快步走,更不能跑步。

二、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又被绑架与抄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早七点半,丁丽艳在奈曼旗车站上车,乘坐从呼市至海拉尔的这辆列车,想到大姐家过八月节。火车刚开动不长时间,乘警就突然大喊“验票了!验票了!”当验到丁丽艳的车座时,列车员跟二个乘警说:“就是她!”

然后乘警对丁丽艳说:“跟我到餐车去!”到了餐车里,乘警强行翻检丁丽艳随身挎包,从中翻出一本《转法轮》、二部手机、一千三百元现金,还有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最后连包都抢走了。二个多小时后到达通辽车站,站前派出所大约四个警察直接将丁丽艳劫持到派出所,同时他们又用电话联系“奈曼旗站前派出所”,派出所的恶警将丁丽艳在奈曼旗的住宅非法进行抄家。

原来,丁丽艳为了到通辽市大姐家来过八月中秋节,花了二十一元五角买了一张火车票,其中有二张人民币印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样。被售票员记下身份证号码,将丁丽艳构陷绑架。

丁丽艳是跟小外甥在奈曼旗的老家一起住,外甥在奈曼旗一家工厂上班。当时家中无人,为了抄家,几个恶警开车来到外甥的所在的工厂,当年只有十九岁的外甥,吓得哆哆嗦嗦地上了警车,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法,厂里的工友也都纷纷传言说他犯事了,让警察给抓走了,给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恶警在丁丽艳的家中抢走物品如下:三十多本大法书籍;EVD播放器一台,价值五百元;手提电脑一台,价值三千九百五十元;光盘若干。

奈曼旗的恶警在家抄家,而通辽的恶警将丁丽艳关在一间屋子,恶警轮番地审问,得不到任何其它信息,没有继续扣押的理由了,最后由外甥出面并签字,不得不将丁丽艳放回家。

丁丽艳被劫持在通辽站前派出所,被剥夺人身自由达六个多小时。又过了六天左右,丁丽艳去派出所要自己的私人物品,只要回手机与手提电脑,但电脑的硬盘已经拆走了,至今没有归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