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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雨民等被非法庭审 法官拒除刑具被家属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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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辽宁彰武县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杨秀芬、武桂琴、金星和齐俊荣。法庭拒绝除去法轮功学员身上的刑具,遭家属当场怒斥:“这是什么法院?杀人强奸不管!告他们去!”

法轮功学员高雨民一下警车就要求除去刑具,被数十名法警拖进小号,审判长唐新全等逼迫他认罪,高雨民断然拒绝,并警告在场的人:你们就是在犯罪!

上述五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去彰武县乡村传播法轮功受中共迫害的真相时,遭人恶告而被彰武县国保大队长崔海峰等警察绑架,关押至今已四个多月。

这次非法庭审,彰武县法院并没有通知五名当事人的家属。家属们是在多方打听下才得知开庭的信息。开庭当天,彰武县法院继续使用卑鄙的刁难手段,只许每家两人旁听。然而法轮功学员杨秀芬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进去法院后又被撵了出来,她家实际只进去了一人。

大约在九点钟左右,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带到中级法院。在庭外的人们看到:五位法轮功学员在大冷的天儿里还穿着拖鞋,他们被铐着手铐、脚镣、被戴着黑头套。

法轮功学员高雨民下车后,要求警察除去他身上的手铐、脚镣,警察没有除掉刑具,而是将他拖进法庭,当时至少有三十多个法警,对他如临大敌。高雨民高喊:“我不是罪犯!手铐给我打开!”并挣脱法警坐在地上。高雨民的家属见此高声大喊:“把他手铐打开!这是什么法院?杀人强奸不管!这算个什么事?告他们去!这都有监控录像!”最后法警把高雨民拖到法院的小号里。

然后,审判长唐新全对其他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可以说,在场的法庭人员、检察官、法警等都在执法犯法,律师也没能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一名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结果那名律师遭中共人员恐吓,没敢进庭。

高雨民被单独拖进小号后,审判长唐新全等人要高雨民承认被强加的“罪行”。高雨民大声正告他们:“你们对我所为,都是强加的,我是合法的公民,我不配合你们。我配合你们,你们就是在犯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宪法是母法,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大法是正法。”高雨民刚说了几句话就被唐新全打断了,不让说话。

最后,与很多中共法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结果一样,彰武县法院人员拿出来刑法第300条虚晃一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套到五位法轮功学员的头上,结束一场闹剧。

参与迫害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信息:

彰武法院:
院长王辉13941867668
刑庭庭长邵某13050725789
刑庭唐新全(音)13104185755
其他办公电话:0418-7812023、7812024、7812025、7812026、7812027、7812028、7812029、7812030、7812031、7812032

阜新市政法委:
书记刘宝兴13941866666刘宝兴妻古玲13941800009
副书记王秋博13314188366(这次迫害直接责任人)

彰武县公安局:
政委赵维俭0418-7712162、13500480011
纪委书记史长龙0418-7712165、15941834111、13130680411
副局长孙绍英0418-7712106、13904180669
副局长董玉文0418-7712150、13904982385
副局长胡成赞0418-7712163、13904180678
副政委卢建国0418-7712198、13841826678
副局长金维田0418-7712164、13904180668

彰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崔海峰0418-7712148、13941800321
教导员王忠奎0418-7712148、13941882900

章古台派出所:
地址:彰武县章古台镇章古台村西章古台组568号 邮编123203
电话:0418-7765110
驻村片警:纪绍才0418-7765316吴国华0418-7765316

章古台镇含八个村:
邰家村委会0418-7765439宏丰村委会0418-7767003三家子村委会0418-7767589富源村委会0418-7767789新窝堡村委会0418-7765027清泉村委会0418-7768123皋皋村委会0418-7767589章古台村委会0418-776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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