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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桂丽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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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邓桂丽是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今年五十岁。一九九七年的一天,一名法轮功学员送给她一本《转法轮》,她看过后,如获至宝,觉得这书太好了,当即决定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她的遗传性神经性头疼彻底消失。

由于她家住的是厂子职工住宅,有的职工盗用厂里的水电,她严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占单位便宜。后来她丈夫当了单位领导,请客送礼的事儿也很常见,她在这个问题上用炼功人的标准约束自己,拒绝一切送礼的事儿;她本人当时是厂里的统计员,她按照大法的要求,不以权谋私,在其它方面她也能做到不与他人争利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大法。二零零零年七月锦州市政法委非法劫持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邓桂丽也被劫持到洗脑班,第三天她开始绝食抗议,第七天闯出洗脑班。二零零二年五月的一天,正在家中的她被原兴华派出所黄恒友(音)所长(现在凌河公安分局任职)、警察张明凯和徐延强绑架至看守所,二十六天之后被放出。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锦州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了大面积绑架,邓桂丽是其中之一,那天早晨六点去她家绑架的是以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110大队大队长李长明为首的恶警,当时她家里有她丈夫、儿子和她丈夫的侄子,李长明将这些人全部劫持,她被绑架后被诬判三年六个月,于当年九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惨遭折磨,包括罚站、毒打、吊铐等,历经魔难,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回到家中。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后,被分到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李克俏(音)(主管迫害法轮功)立即指使恶犯孟宪秋(大连人,诈骗犯)、王翠平(营口人,杀人犯)对我进行强制“转化”,她们对我大打出手,用胶布把我的嘴粘住,把我的两条腿绑在一起,两只胳膊背在身后绑起来,又脱下我的衣服用凉水泼,她们还把我按倒在地,骑到我身上,拽住我的头发往地上磕,她们轮番打我,在我血压180以上,心肌严重缺血的情况下仍施暴不停。之后她们还不许我闭眼睛,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在副监区长李克俏的指使下,恶警恶犯再次对我实施强制“转化”,恶犯将手铐把我双手铐在上铺床的床廊杆上,将我吊起,不让我睡觉,对我进行暴打,恶犯公开叫嚣:“是李科长叫我们这么做的,你爱哪儿告哪儿告去!”

二零一零年九月,凌海同修李延旭被恶警毒打,我知道后十分气愤,决定不再给邪党监狱干奴工活儿了。随即受到严重迫害。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吴宏、队长孙玉静(音)逼迫我所在的九监区三小队全体犯人在每晚收工后,轮流值班(每人一个小时)在洗漱间看着我,不让我睡觉。恶警用这种“挑动群众斗群众”的连坐手段煽动犯人对法轮功的仇恨,向犯人们施压,陷她们于不义,结果导致恶犯田淑华(麻醉抢劫犯)对我施暴。二十多天后,我身体被迫害的相当虚弱,恶警怕承担责任,才肯罢手。

在这期间恶警不让我家人接见,我丈夫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和十月连续两次去看我,九监区恶警邪恶的拒绝我丈夫与我见面,导致我丈夫对我十分惦记,唯恐我有什么不测,整天精神郁闷,一个月后他突发脑出血,曾一度生命垂危,至今仍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这是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犯下的又一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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