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与婆家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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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大法的老弟子,下面就说说修大法给我带来的变化。

(一)善解与婆家的恩怨

丈夫家姐弟四人,姐俩、哥俩,丈夫排行老二,大姐是老大,还有一弟、一妹。我们的结合是经人介绍的,说他人好、老实,就是家里穷一点,当时我妈说:家里穷点怕啥,人好就行。俗话说:“好女不争嫁妆衣,好男不吃分家饭。”就这样我结婚了。

转眼间小叔子也要结婚了,公婆又是买楼又装修连结婚花了好几万元钱(当时是97年)。我的心里就不平衡了,虽然当时已修炼了,但法理不清,没有真正修自己,我妒嫉的不行,那真是剜心透骨的痛,天天训斥丈夫,你家不是穷吗?没有钱吗?为什么你弟弟结婚就有钱了呢?你父母太偏向了,看你没有能耐,你弟弟在市政府机关工作,他有能耐,你妈就一个儿子,没有你这儿子了。指他养老吧!别想指你。虽然我与他唠叨,但此事婆婆家谁也不知道。

我结婚就吃住在我娘家,孩子都是娘家人帮着带大的,婆婆不但不感谢我娘家人,还经常在丈夫面前唠叨,丈夫单位年节分的东西还得给她,这还不算,我们买房子,婆婆一分钱没给我们,我们借了婆婆三千元钱还给要回去了。我经常逼丈夫,逼得他没办法,就去找我妈告状,我妈跟我说,逼他有什么用,有能耐自己去挣,争什么争?你婆婆也不容易,一家六口人,一人上班,养活全家人。我想,逼他也没用,就对他说:你记住从今以后我与你家没有任何关系,就你爸妈死了,我也不去。此后再也没有去过婆婆家。

可有一次公公过生日,丈夫儿子都去了,唯独我没有去,公公问丈夫你媳妇咋没来呢?丈夫说:她说天冷不来了。回到家丈夫说了事情的经过,说完他哭了,说:“你自己想咋做你看着办吧!”

这时我想起自己是个修炼人,为了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师父说:“它可以产生妒嫉心,别人要好了呢,不是替别人高兴,而是心里不平衡。”于是我给公公打电话,诚恳的对公公说:爸对不起,您过生日我没去。公公哭着说我怕你们为这事吵架,我说没事。我哭着说:爸,以后咱家无论大事小事我都不落,您放心吧!回头对丈夫说你爸妈给你弟弟一座金山,我都不争了。

由于自己放下了这颗心,什么事都不跟婆家计较。公公生病,大姑姐、丈夫陪公公到省城看病。我主动接婆婆来住,因婆婆家住楼,我家住平房,婆婆住不习惯,我就去婆婆家,帮助料理家务,一直到大姑姐、丈夫回来我才回家。(因当时大姑姐和婆婆住在一起)公公住院期间,我主动拿出三千元钱,这在过去是绝不可能的。

我牢记师尊的教诲,遇事首先考虑他人,无论大事小情,我都跑在前头想在前头,逢年过节生日宴会亲朋好友来访。做饭、下厨房的活全包在我身上(每次吃饭都将近二十口人)婆婆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一次婆婆激动说,我要是先走了,让你爸跟着你们过我就放心了。

因为悟到自己是个修炼人,心性升华上来了,境界也提高了。公公婆婆也改变了原来的态度。我家并不富裕,儿子上大学,老人主动承担了一半学费。毕业后面临找工作结婚,一天儿子去看望老人,公公对儿子说:“你爸妈不用操心了。工作有你老叔帮忙安排,结婚没有房子我把楼给你”。我儿子说:“爷奶那您俩上哪去住呢?”公公说:“我俩跟你爸妈住一起”。儿子回来跟我说这事,我说这都是妈修大法你得的福报,当然楼我们不能要,但是大法改变了我。

(二)去掉妒嫉心

在娘家我是老大,在父母弟妹中我说了算,不管什么事都跟着掺和,自己看不惯的事、不顺心的事,总是发脾气说上几句。自从修炼以后,常常告诉自己要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超常的人。首先在家里要做好,在家里我最看不惯的就是大弟媳,抽烟、喝酒、打麻将。为这事我俩犟过,把自己的观念强加给她。师父说“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2],从此以后我不再说了。

还有我最看不惯的事,大弟媳住的离我妈家很近,长年累月在我妈家吃喝,挑三拣四的这个不好吃,那个不顺口,饭好就来吃,吃完就走。偶尔上厨房转一圈,从来不干活,象串门似的。为这事我与妈妈不知唠叨过多少回了。我妈说,这活干不干由她,别多管闲事。我就跟妈妈吵吵:“你怕她,你在她手里有什么短处(弟、妹们都这么说),你不敢说人家”。妒嫉的不行,我妈说:“你还炼功呢?瞧瞧你那个样!”这一下点醒了我,我是炼功人呀,在哪里都得做个好人,从那以后我一句怨言都没说过。做饭、洗碗、收拾屋子我一人全包了,心里也平衡了,弟媳说大姐变了,和我家住了二十多年的邻居看到我的变化,对我说,你是世界上境界最高的人(他知道我是修大法的)。

有一年,正赶上过新年,大弟媳、爸爸还有邻居玩麻将,还有好几个看麻将的,因一点小事发生了争执,大弟媳当着众人的面掀翻桌子,大吵大闹,把左邻右舍都惊动来了,大弟媳一气之下回家了。就我这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在没修炼之前,这事一定闹大。可是我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静静的在那学法。我做好饭主动去请大弟媳吃饭。

想要说的太多了,离师父的要求差的太远了,还有许多执着心没去,特别是讲真相救人方面做的很差,自己有决心在正法的最后阶段严格要求自己,让师父多一份欣慰,少一份操劳。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修炼不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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