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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酷刑 伊春市妇女面临被强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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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全副武装的恶警们拿着警棍、电棍毒打、电我们,拿小板凳往我们身上、头上乱打,小板凳打碎了好几个。恶警和犯人拽着我的衣服领子往出拖我,他们连打带拖,我被折磨得昏迷了很长时间。等我醒来,我又被拖到外面继续冷冻。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男恶警杨子峰穷凶极恶地过来打我,我的鼻子和嘴被打出血了,血溅到了他的身上……”

回想起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酷刑折磨的情形,伊春市张桂兰女士说,现在内心还隐隐地作痛。

张桂兰近期照片
张桂兰近期照片

张桂兰人生坎坷,曾患有乳腺癌,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奇迹般康复。因她坚持信仰,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人间地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五年半。期间,她九死一生,遭受多种酷刑折磨:冷冻、电棍电、毒打、背铐、码坐、罚蹲、做奴工等。张桂兰还被强迫洗脑,看诬蔑自己最尊敬的师父的言论等,她说:“我感到精神上的摧残远远超过了肉体的折磨,更让我痛不欲生,精神似乎随时都要崩溃,分分秒秒都在巨大的压力中煎熬,真是度日如年!”

刚刚了一段宁静的生活,二零一一年春,张桂兰女士在南岔区房屋被通知要拆迁。按照《黑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应补偿至少一百二十万元,然而,南岔区长刘鹏等人以她修炼法轮功为借口仅三十万元补偿。现在,南岔区中共头目们威胁说:如果她拒绝拆迁,就以修炼法轮功为理由把她绑架、判刑关入监狱,再强拆房子。

以下是张桂兰女士自述她的遭遇。

一、苦难人生历程,幸遇大法见曙光

我叫张桂兰,一九六零年出生,家住伊春市南岔区。我出生在邪党造成的大饥荒年代,家中八个孩子,我排行老六,母亲没有奶,我是饿着长大的,所以我导致体弱多病。家里孩子多,贫穷,吃不上,喝不上,母亲积劳成疾,年仅四十六岁就去世了,扔下了我们。那一年,我十二岁,我最小的弟弟才五岁。

我上学后仍吃不饱饭,赶上文化大革命,刚上几天七年级,就不上了。我十七岁时,与全国各地的部份城市青年一样被迫上山下乡,夏天种地,其它时间上山伐木,数九寒冬,雪没过膝盖,我一个弱女子,跪在雪地里,伐树。在山上自带中午饭,吃的是冻得帮帮硬干粮,条件好的可以吃麻花,我吃馒头,渴了吃雪。回家后棉鞋都是湿漉漉的,晚上烤的不太干,第二天还得穿半干的鞋上班,因我长得小,算我三等工,每天只赚八毛钱。夏天铲地的时候,我落后,跟不上大家,急得我直哭。

我二十二岁时经人介绍和一个独生子结婚,当时我没相中他,一想我遭了那么多的罪,他家条件好,自己能享点福。然而婚后,婆婆公公对我都不好,公公打我两回,丈夫又有外遇,孩子六岁的时候,我们离婚了。

一九九六年底,我和朋友合伙开了经营农药化肥的商店。九七年年初,我患有乳腺癌中晚期,在黑龙江省第二肿瘤医院将患侧的乳房切除。因为是恶性肿瘤,为防止扩散,医院规定我每年做两次化疗,两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八月,我的一个亲属介绍我修炼法轮大法,我看到师尊穿着袈裟的法像,我心里一亮:我知道这是佛法修炼,我知道法轮大法将照亮我苦难生活中的阴霾,光明来临了。

从此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我都义无反顾地坚定修炼,从未动摇。更神奇的是,我的身体康复了,直到现在,我一片药都没吃。

二、遭警察入室抢劫、坐铁椅子四十个小时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在法轮大法中深深受益的我是不可能背叛自己的良知,为了坚守信仰,我曾被多次绑架,遭受多种酷刑折磨,非法关押在人间地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五年半。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左右,以南岔公安局“六一零”为首的国安、国保、政保科和联合派出所王军、詹红玉等十几个恶警闯进我经营的商店,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乱翻,抢走《转法轮》一本,把我朋友的一枚男士方形二十克金戒指偷走,商店被翻得一片狼藉。随即绑架我到我家,又一顿乱翻,抢走了法轮功真相不干胶和传单。

我被劫持到南岔联合派出所,晚上南岔公安局刑警大队,恶警强迫我坐铁椅子,双手背铐在铁椅子上长达四十个小时!

三、戴脚镣、吃的是黏糊糊的馒头、喝的是仅几片菜叶带有泥土的汤

之后我被非法关押在南岔区看守所长达四个月之久。看守所环境极其恶劣,不足十平方的小屋,最多时,住十多个人,屋里一个大马桶当厕所用,马桶一天倒一次,有时还不让倒。屋内阴暗潮湿,大潮虫一堆一堆在地上,板铺上爬,很恶心。吃的是黏糊糊的馒头、喝的是带有泥土仅几片菜叶的汤,吃完后,碗底都是泥。每天一个屋里只给一小桶十多斤的水,连喝带用,十几个人给这点水,全屋的人共用刚刚没过洗脸盆底的一点水洗脸,洗脸后,这一点点很脏的水,也不能倒掉,留着洗衣服用。

因为我跟刑事犯喊话,说法轮大法好,所长陈秀良(现在已调走)、副所长杨光辉(后遭恶报,死亡)、警察蒋玉民(现在是所长)强迫我戴脚镣,至今我脚上还有戴脚镣留下的疤痕。脚镣好几十斤重,走路的时候,得用手拽起来,否则,迈不动步,我被强迫戴了半个多月。杨光辉为人阴险,笑里藏刀,为了政绩,泯灭良知,追随邪党迫害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年仅三十六岁,遭恶报,患有肝癌痛苦离世。

四、暗无天日的魔窟——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一)曝晒、裸体检查、剃鬼头、毒打、背铐、罚蹲等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我和朱相芹、周秀丽、王玉华等共九位法轮功学员被一同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我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我曾患有乳腺癌,女子监狱拒收,南岔公安局副局长马庆吉、看守所副所长杨光辉、和一个姓孟的狱医,用现金和一些山货贿赂女监的狱警把我们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劫持进了监狱。

中午,我们九个人被曝晒在太阳下数小时,在等待身体检查,八月的太阳特别地毒,感觉都被晒得冒油了。然后我们被劫持到监舍中间的“六一零”的一个大办公室,没有床,我们在地上住。晚上十点多以吕晶华、王亚丽、郑洁,陶丹丹为首的许多恶警与犯人,扒光我们的衣服,裸体检查、剃鬼头。妄图强行“转化”我们。郑洁和吕晶华强迫我们背铐,蹲着,一动不能动,蹲的太久,我左脚肿得象馒头。郑洁把我弄到仓库,王亚丽穷凶极恶地毒打我,薅头发,打嘴巴子,我被打得眼冒金星,郑洁踢我,陶丹丹和郑洁说些污言秽语,诽谤法轮大法。不让我们睡觉,吃饭、喝水。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我被迫害得乳腺癌复发,九月一日,我被恶警郑杰、王亚丽、狱医褚贺,带到黑龙江省医大二院进行手术。更为残忍的是,再给我做手术的时候,只用了一点点麻药,医生说麻药用多了怕损伤内脏。后来想起此事,才明白过来,是恶警勾结医生在迫害我!恶警郑洁穿着白大褂盯着我,恐怖的气氛,让人联想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情景。当时我疼得抓住自己的头发,咬紧牙关,浑身直哆嗦。恶警王亚丽还说:“有那么疼吗!”不给我看病的收据,向我的家人勒索钱财,我手里仅有的八百元被抢走。

做病理一个多星期后,恶警队长郑杰告诉我:张桂兰你的入监手续办完了。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我拒绝背监规,被当时的二监区长郑杰、恶警于波、常小丽、孙秋霞等打骂罚蹲、罚站十几天。恶警整天折磨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朱相芹、王玉华等,不许我们之间说话,恶警于波,任萌,常小丽,指使犯人看着我们,整天逼看诋毁法轮大法极其创始人的言论。我感到精神上的摧残远远超过了肉体的折磨,更让我痛不欲生,精神似乎随时都要崩溃,分分秒秒都在巨大的压力中煎熬,真是度日如年!

(二)超时间、超强度做奴工:织补亚麻布、拍有毒的亚麻

二零零三年,我们被强迫做奴工,给他们创造经济效益。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六点出工。晚上十点钟收工是最早的,十二点收工是正常的事,经常加班到凌晨两点。我们象奴隶一样被随意地打骂、侮辱,没有一点人格和尊严。后来换了叫杨华的监区长,副监区长叫赵希玲,她们比郑杰还狠毒,两人狼狈为奸,恶毒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她们利欲熏心,不顾法轮功学员的死活,榨取法轮功学员的劳动力。从监狱外弄来一批又一批的亚麻布织补,织补一米可能是好几块钱。有的法轮功学员因亚麻过敏,满身满脸都起红点子,痒得难受。紧接着又弄来一些没有加工过的亚麻批。

恶警杨华、赵希玲安排一些老弱病残的犯人和法轮功学员在监舍里拍亚麻(就象以前打棉片一样),这种亚麻布的灰尘大,毒也大,戴着口罩鼻孔还是黑的,淌的鼻涕、打的喷嚏、咳的痰都是黑色的,满屋都是灰尘,睡觉的床上找不到一点没灰的地方。亚麻是有毒的东西,我们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在恶警的淫威下,干着活,完不成任务量还要打骂体罚,不许吃饭、睡觉。

全国各地各部门的人经常去监狱一些参观,只要有检查的人来,所有的犯人和法轮功学员都要疯狂地打扫卫生,开始造假。怕我们揭露恶警的恶行,我们被弄到没人去的仓库里,或者能挤几十个人的大卫生间里,让犯人和恶警看着这我们。

(三)雨雪交加时强迫跑步、码坐小板凳、剥夺睡眠时间

二零零三年刚开春,我们法轮功学员拒绝背监规、做奴工、不承认我们是犯人,恶警大队长杨华、赵希玲体罚我、朱相琴、周秀丽、曲玉革、汤恒芬等,连续三十六天。

每天五点起床,就强行我们到外面走步、跑步。刚开春的天气,乍暖还寒,雨雪交加,我们在外面被强迫跑步,我的脸上就象刀割一般的疼痛,衣服湿了,鞋磨烂了,累得腿都抬不起来了。在监狱干活的外来民工看不下去了,就求看着我们的犯人孙亚芝、那丽华让我们进屋,犯人没权利呀,恶警于波、任萌、孙秋霞、徐博不发话,犯人也不敢。晚上回到监舍,我们被强迫码小板凳,按规定姿势不许动,一直到下半夜十二点以后,才让上床。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码坐

二零零三年八月,我们不承认迫害,不做奴工,杨华、赵希玲指使姜祥英、闫亚霞等十多个犯人,强行给我、王玉华、朱相芹等背铐、罚蹲、不许睡觉,换着样地折磨我们,后半夜一两点钟犯人收工,才让我们睡觉。杨华个子矮,跳着高打我,拿电棍电我。

(四)冷冻、电棍电、毒打、胶带缠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二日,被二监区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经历了灭绝人性的迫害—“拉练”,其惨烈的程度无法用言语形容。

十二月一日早晨,二监区共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带到外面,五人一行立正站着,迎着风口,犯人张璇、闫亚霞、孟霞、安凤波等二十多人在恶警的唆使下,把我、王玉华、曲玉萍,孙亚芳,于秀兰、付桂春等的头发剪得很短,把棉袄袖子挽起来,手和腕都露出来,我们这才知道,她们是在有意冻我们!不让我们上厕所。中午吃饭用十五公分的小盆,五个人只给吃大半盆的饭,轮流的吃,等轮到第二口的时候饭就冻上了,水就更无法喝了。我们被一直冻到天黑,恶警下班才让我们回来。晚上也不给吃饱,比拳头大点的馒头两人一个,还不让喝水,吃完后码小板凳到半夜,才让上床睡觉。

第二天我们每人都在衣服里多穿毛衣毛裤,可恶警们改变了招数,让本监区罪恶的刑事犯张璇、曲岩峰、安凤波、陈欢欢、雷颖、孟霞、闫亚霞、姜祥英等,还有一些不是特别凶的犯人,把我们围成一圈,让我们排成纵队,在圈里跑,跑不动就打。

狱长王星、狱政科长肖林,领着防暴大队的男女恶警,全副武装,手拿电棍。监区长杨华、赵希玲带领着恶警于波、常小丽、任萌、孙秋霞、王琦、陈淼、徐博、张佳颖、邹微等手持电棍和一米五米长的竹尺棍,在我们的头上、身上乱打一顿。谁跑慢了就是一阵狂踢、狂踹。恶警常小丽拿电棍电我们的脸,因电棍不好使了,就出拳击打我们的脸部。晚上不让睡觉,后半夜两点才让上床,早上五点起床,继续新一轮的迫害。

第四天,我们坚决不出去受迫害。我们法轮功学员互相手挽着手,搂着腰,互相连在一起,不让恶警和犯人把我们分开。狱政科长肖林指挥所谓的防暴大队的男女恶警,全副武装的拿着警棍、电棍毒打、电我们。拿小板凳往我们身上、头上乱打,小板凳打碎了好几个。恶警和犯人拽着我的衣服领子往出拖我,他们连打带拖把我弄休克了很长时间。等我醒来,又把我拖到外面继续冻。我高喊法轮大法万岁!男恶警杨子峰穷凶极恶地过来打我,把我的鼻子和嘴都打出血了,血溅到了他的身上,据说他是监狱打人最狠的恶警。

他们抬着我把我扔到了监舍楼的西头冻,我们在雪地上坐了一上午,我们喊法轮大法好,揭露他们的迫害,恶警就用宽胶带把我们的嘴连头都缠上。下午我们回到监舍,晚上不让睡觉,码小凳,一闭眼,恶警指使的犯人就打我们。有良心的犯人不忍心折磨我们,不参与行恶,就遭到杨华、赵希玲为首的恶警对她们的惩罚。轻者被她们训斥一顿,重者不给减刑分,逼着犯人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犯罪。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一天我决定不出去,要找狱长反映二监区对我们的迫害,然而,在那个黑窝里根本就不容我们说话,结果我被杨华、赵希玲与她们指使的恶人犯人,用胶带缠住了头和嘴,背铐着连推带踹的弄到冻我们的地方。那个地方一点阳光也没有,还是风口,逼迫我们迎着风口一动不动地站着,那个手铐冻得贴在手腕上钻心地疼,一站就是一整天!冻得我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四肢都不好使了,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冻得摔倒几次都起不来了,恶警就让那些刑事犯抬着,把我们拖进了监舍。有的法轮功学员衣服都被拖破了,肉都磨出血了,血肉模糊,真是惨不忍睹!如果不是修炼法轮大法的超常性,我一定被折磨死过几回了。

中共酷刑:冷冻
中共酷刑:冷冻

就这样冻着迫害我们十二天。码坐在小板凳上,硌得我屁股结痂,痂掉了,再结痂,反反复复,屁股贴在裤头和线裤上,一起一坐的时候痛得我全身都跟着抽搐。

二零零四年的下半年,我被劫持到原九监区,在打包车间,迫害“转化”我。监区长张秀丽、彦玉华,恶警贾文军、王少剑,还有不知名的恶警迫害我们,这里聚集了最邪恶、狡猾的犯人来迫害转化我们。家里有钱有势的那些个犯人,为了减刑、得高分,残酷地折磨我们。每屋三四个犯人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不让说话,整天被强迫的洗脑,灌输诋毁法轮大法的东西,晚上不让睡觉。罪恶毒的犯人是乔彦青,是黑龙江省农行行长的姘妇,还有个被双规姓丁的刑事犯,杀人犯徐臻、郭淑华(已遭恶报,她多次毒打法轮功学员后下肢瘫痪)、陶红、徐红、张立、赵秀玲、还有个姓白的刑事犯等。同监舍的其他犯人都看不惯她们的恶行。

一天下午三点多,恶警贾文军一副流氓相的嘴脸对我说,一会找几个人来陪你玩玩。我被带到没人去的原男监舍,这个地方非常偏僻,屋子里曾经住的男犯已经搬走几个月了,又是冬天,整个大屋子就几个人,冻得我瑟瑟发抖,整个身体和心脏里象被一块巨大的冰包裹着。法轮功学员被隔离,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人一屋的进行迫害,不让睡觉。一群恶犯人、恶警围着我,威逼利诱,让我在他们事先弄好的“转化书”上签字。

二零零五年初,我被劫持到十监区(病犯监区)。监区长赵英玲,也是监狱医院的院长,她心肠狠毒,人性全无,对法轮功学员惨绝人寰的迫害,对刑事犯敲诈钱财,她的恶行被刑事犯告发,因为她丈夫是黑龙江省副省长王东华的秘书,本应受到处罚的她,却被调至监狱管理局医院。

和我同屋住的法轮功学员刘丹,未婚女孩,虽然已经三十岁,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人长得虽然弱小,内心却极其坚强。她抗议迫害,绝食两年多,赵英玲指使犯人护士商小梅对刘丹野蛮灌食,她们比魔鬼还凶残,大蒜加浓盐水用豆浆机打碎后,给刘丹灌进去。里玉书绝食,同样遭到商小梅的野蛮灌食,她常常被犯人张芳清、王鑫华等人毒打。

曲杰被禁止去超市购物又吃不着菜,再加上长期不炼功,她便秘、干燥,上厕所大便时,死在厕所里。还有一老年法轮功学员肖淑芬,因长期关押不让炼功,血压高,双目失明,几经周折,赵英玲同意带她去哈医大二院看病。定好了给肖淑芬,我们给肖姨穿好了衣服等她们来带肖姨去看病,等啊等啊,等到天黑了,他们下班了也没来人。后来听说别的犯人带出去看病的早回来了。恶警赵英玲是有意不带肖淑芬出去看病。又过了一天,肖淑芬就不行了,她们让犯人护士给打针也没管用,肖姨就这样含冤离世。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草菅人命,迫害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赵英玲罪责难逃。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我终于离开了这个暗无天日的魔窟。

五、接人时遭绑架、野蛮灌食、毒打

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下午,我在南岔火车站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赵桂英,在火车站广场,我被治安大队警察张彬认出,他指使范庆彬、赵源欣尾随至站内,绑架了我和赵桂英。“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宇辉在我的包里搜出装有法轮功书籍的电子书后,说:“就凭这个就可以判你三年”。治安大队教导员邹福和王宇辉多次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

非法扣押一天一夜后,南岔区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李学民和法制科副科长都兴学、王宇辉及大队长范庆彬将我俩劫持到南岔看守所。

我坚持炼功和拒绝穿囚衣,被看守所所长蒋玉民、副所长艾新东两次打倒在地。蒋玉民揪住我的头发在地上抡圈儿,头发被揪掉。艾新东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背后猛击我的头部,我被打得头晕目眩,当即倒地,艾新东又用脚使劲踹我。我大喊:“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警察打人了”。

我和赵桂英一直绝食抗议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主管看守所的南岔公安分局副局长马庆吉不但不答应放人,还对我说:“零二年你们也绝食,不也送监狱了吗?这次如不停止绝食,就要强行灌食。” 四月十二日下午,南岔林业局职工医院参与强行灌食。马庆吉说:“给她使劲插。”我的鼻子被插得流血,胃里翻江倒海地痛。在对赵桂英暴力灌食时,将她绑在床上、捏着嘴强行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我被非法关押了十一天后,无条件释放。

六、因我炼法轮功,区长刘鹏拆迁补偿费欲少给近一百万元

我刚刚过着宁静平稳的生活,却再起波澜。二零一一年春,市南岔区棚户区改造,要对育林委和新育林委两个小区的居民住宅开始拆迁。我住在育林委的二百多平方米的小二楼商业门市,有营业执照,住宅是一百多平方米的,这些房产都有房产证,另外还有二十六平方米的无证砖混房。按照《黑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应补偿我至少一百二十万元,南岔区长刘鹏等人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而仅给我补偿三十万元。在动迁开始前,南岔区主管部门将我的工商执照给作废了。

为此,我请来市场报记者,记者在采访南岔区纪委书记时,那位纪委书记是这样回答的:“张桂兰是法轮功人员,我们对她的房屋作价就应该比别的动迁户的价格少。谁叫她是炼法轮功的。”

记者马上反问:“她人炼法轮功,房产还炼法轮功吗?!”

那位纪委书记马上回答:“张桂兰炼法轮功,她的房产也就是法轮功房产。对这个事,刘区长做出的决定,区委开会时常委们都同意的。”

记者又问:“根据国家的《动迁法》和《黑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这些文件上都没有提到跟法轮功相关的内容。你们的这个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可是,这个纪委书记却坚定地说:“一个门口一个天,在我们南岔区,我们说了算……”

我拒绝拆迁后,南岔区有关部门就给我的房子断水停电,房子四周挖一米多深三米多宽的沟导致积水进入室内一米左右深,导致不能正常生活。去年冬天,我家的屋里一米来深的水都结成了冰。

张桂兰家近期照片

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我走遍了南岔区的有关部门。我到法院去上诉,法院不但不敢接这个案子,还拿出了南岔区刘鹏等人命令他们强判拆迁的指示。

现在,南岔区领导们又放出风来了,如果我拒绝拆迁,就把我以修炼法轮功为理由判刑抓进监狱,再强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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