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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东躲西藏不办案 秦月明妻女辗转百次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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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自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对“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一案立案审理后,这桩在国际社会广泛报道的案件,让中共各级官员乱了分寸。为逼迫母女三人撤诉,省政法委、“六一零”伙同哈尔滨市公安局绑架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到劳教所一年半,期间母女二人受尽了非人折磨。

王秀青娘仨走出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
王秀青娘仨走出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

恢复自由后,她们仍坚守信念,继续上告。两年来秦月明家属往返省高法百余次,希望高法能处理案件,早日为亲人申冤昭雪。

然而,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既不能公正处理此案,又无理由推掉案件,只得操控法官上演“躲猫猫”。赔偿委员会主任张印峰法官和王滨红法官一直不敢面对家属,或是撒谎出差不在,或是以有其它事务回避;并故意违法规定,对案件不调查,不做司法鉴定,不开庭审理,甚至阻拦家属和律师阅卷。近日,秦月明的女儿给主审法官王滨红打去电话时,王滨红竟然矢口否认自己身份,荒唐至极。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上午,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两个女儿秦荣倩、秦海龙刚进省高院大厅,正在吃苹果的法警还有谈天说笑的法警们,看见她们,气氛一下子就紧张起来。苹果也不吃了,互相交换眼神,副队长开始打电话上报。他们还试探两个孩子,问:有没有回金山屯住?孩子们没有理会。他们紧接着又问:你们那的公安局长叫什么?孩子说不知道。其实他们是想了解母女三人有没有回伊春金山屯住。

在窗口接待秦月明家属的是一位没见过面的女法官,家属向她表示要见主审法官王滨红。女法官说:王滨红出差了。家属说:她出差了,我们找赔偿办主任张印峰。女法官说:“也出差了,刚走,与王滨红一同出的差。下周差不多能回来。”家属说想问一下案子的进展。女法官忙推托说:“我也不了解你们的案子,这个我就不给你们回答了,因为你们的案子都有主审法官来处理。”

王秀青平和地将一家人因按真、善、忍做好人被抓,丈夫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的事情讲给了接待法官,并让该法官向王滨红转述来意——立案以来,法官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审理工作,如果主审法官仍不按法律办事,家属要追究相关责任。

因为秦月明家属想把这个想法郑重的告诉王滨红本人,当日下午两点多,秦荣倩给王滨红办公室打电话,结果接电话的正是王滨红本人。王滨红一听是秦荣倩,慌忙说:“我不是王法官,你打错了。”秦荣倩说:“就是你啊,怎么会错?”王滨红赶紧把电话挂掉了,再打就不接了。

类似的躲避和拖延已经让秦月明家属经历多次,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堂堂高院主审法官竟然心虚到不敢承认自己身份的程度,实在可悲可笑。在上百次的约见过程中,家属几次碰巧遇上王滨红,王见躲不掉,只得表面答应,定下约见时间,过后却言而无信,避而不见。

当然王滨红也曾经有唯一一次主动亮相的时候,那就是代表省高法走个过场,企图以“和解”的方式了结此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高法突然通知秦月明家属秦荣倩与法官单独会面。三月三十日家属如约来到高法接待大厅,终于见到了主审法官王滨红。王滨红对秦荣倩说:“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三十四条、二十七条规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规定,不予赔偿。”王滨红还说,你家也没什么生活来源,法律也是仁慈的,我们可以帮忙联系监狱管理局狱政处,与监狱协商给你补偿点“抚恤金”。尽管秦荣倩再三要求出示不予赔偿的决定书,王滨红也只是重复说“我们记录在案,择日回答你”。

但是当秦荣倩坚持要求在笔录中写明“王滨红法官没有履行”时,王滨红却让书记员改成了“法院没有履行”。由此可见,王滨红对自己拖延办案而要承担的责任心知肚明。然而即使是“法院没有履行”,集体犯罪,个人也是要承担的,无论是王滨红的不作为是否出于“上级”施加的压力,无论她试图怎样措词,现有的法律是支持法官受理此案的,法官的职务决定了她必须承担的义务。所以王滨红等人无法推卸应负的法律责任。

从另外一方面讲,卸磨杀驴是中共历次政治运动后推脱历史责任的一贯手段。如今中共政法委又出台了《政法委明确冤案标准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文件,明明白白的将责任抛给了下级公检法人员。也就是说,王滨红等人所听命的上级,已经早为她或他们量身定做了替罪羊的结局!

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裹挟着大量象王滨红这样的公、检、法、司人员协同犯罪。如今天灭中共在即,历史就要走过这一页,法官和当年纳粹时期执行任务的参与者一样,一定得为今天迫害善良的行为接受历史的审判。奉劝每个参与其中的人,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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