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一百五十个日日夜夜 见证广东省女子监狱的罪恶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按)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时年四十九岁的广东省增城市法轮功学员张春河女士,仅仅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就被当地“六一零办公室”恶人绑架。在检查出身患巨大子宫肌瘤的情况下,张春河仍然被中共枉判三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遭受了五个月的生不如死的侮辱、洗脑和酷刑折磨。下面是张春河女士揭露广东省女子监狱恶警、恶人在那一百五十个日日夜夜对她的残酷折磨。

“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其层层附着在中共省市县镇各层机构,专事策划、指使当地警察和恶人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在邪党举办的奥运会前夕,当地六一零、国保大队伙同我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警察等十几人,一大早蹲在我家楼下,见我去上班的时候,将我绑架,并直接开车劫持至广州市法制学校。当时,检查出我患有巨大子宫肌瘤时,第二天,广东省增城市来人把我带回当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非法开庭,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枉判三年,同年六月十五日,便急不可待将我强行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广东省女子监狱

一到监狱,监狱狱警直接将我带到监狱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当证实我患有巨大子宫肌瘤的情况下,仍然将我强行绑架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专门强制迫害大法弟子的监区)非法关押、迫害。从此在四监区开始了长达五个月的暴力迫害和强制洗脑,强制“转化”。

一、四监区对我迫害的人员:

1、参与迫害的狱警有:彭干事、钟x妹、汤某、于云霞、陈某,一般还会有一个监区的(副)区长参与,及监狱六一零办人员等。

2、夹控的犯人有:廖玉玲、吴丽雯、另一个好象是姓麦叫桂兰的(深圳人)、李凤英(专门做夜晚夹控的)、陈玉华(广州人)、李文香(潮汕人)、郑日红(英德人),还有一些临时穿插参与的,例如陈向群、何佩玲、张泽欧等人。

为了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达到强制“转化”的目的,监狱不惜动用大量的财力、物力、狱警和犯人,为了达到目的,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集邪恶之大全。

二、洗脑加暴力迫害

1、高压暴力洗脑

每天不断地播放诬蔑大法师父、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音像,强迫看诽谤、抹黑大法的书报资料等。

每天不分白天、深夜,一遍遍播放诽谤、造谣、诬陷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焦点访谈》、《天安门自焚》、杀人伪案等等的录像,不管你愿不愿意看,打开DVD,反复的播放,而且,还要强迫记下一些颠倒黑白、歪曲事实、诋毁大法的内容,称为“作业”。这种精神、肉体、心灵、思想方方面面的迫害折磨和压力,使人生不如死,如果不是修大法,极易令人精神崩溃失常。

每当我不配合、不愿违背良心去重复邪恶的谎言时,她们就使阴招,不让我睡觉、二十四小时“夹控”,有时连续几十小时昼夜不准闭目,采用“疲劳战”、“车轮战”,讽刺谩骂,坐小凳子,无故刁难,不准自己打水喝、日夜咒骂、侮辱人格。在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摧残的情况下,我仍然每次都面带微笑,善意地告诉她们:这些录像都是假的,是栽赃陷害的。同时,你们这样强制大法学员,实际上是在做坏事,在害自己,善恶必报是天理。狱警于云霞却说,怕见到我的微笑。其实那时的她们,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丧失了良知。

而且,我还常常听到其它楼层传出的哭喊声、谩骂声、呵斥声、摔东西等刺耳声音,那时我的心在滴血。我知道,又是一群被恶魔操控的狱警及罪犯们,在失去理性的对坚定的法轮大法学员打骂、侮辱,软硬兼施、威胁逼迫了,大法学员又在遭受着巨难了。

2、长期剥夺睡眠

剥夺睡眠,即昼夜不准闭眼、不许睡觉,坐在小凳子上不能自由活动。这种长时间不许人睡觉的刑罚是一种非常残忍的酷刑,且不留外伤,夹控二十四小时监控,以此让受害人精神崩溃。我到四监区的第三天,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就开始遭受这种迫害。

到四监区的次日,夹控拿来了《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和公安部“六不准”,叫我看和背,说是这三天内的“学习任务作业”。随后还拿来了一些法律条文、司法解释、部门规定、邪悟者写的东西给我看,还让我填写“罪犯登记表”,让我写认识,逼我认罪,被我拒绝后,从此,开始了剥夺睡眠、不让闭目,不准与其他人说话,也不许任何人和我说话。上厕所要按她们说的侮辱性报告(要自称“罪犯”或“服刑人员”,否则不让上)后,等待批准才可以上。喝水、吃饭由夹控控制。不得靠近监舍门口站着,不得走出门口半步。

如果不写“作业”或闭目、或自由的、无声的动一动的话,夹控就有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大声谩骂,目的是吵醒同室其他犯人,煽动其他犯人对大法和对法轮功学员的仇视,群起而攻之。

同时每天晚上,故意在九点后,布置大量的所谓“作业”,十点关灯后,只能用水桶,反转桶盖作为桌子在紧锁的铁门内,坐在地上,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写“认识”、“思想动态”,通常都是写到十二点后,甚至通宵。写完了,由夹控看后,认为可以了,才能上床躺下。她们的目的为的是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毁人的意志和正念,造成身体的巨大伤害和痛苦。

由于长期的不让睡觉和缺觉,使我出现了幻觉。晚上罚坐小凳子时,看到夹控李凤英全身布满了巨大的蚂蚁,从头往脚下不断的爬行。看到墙上人来人往,还出现了低烧、血压升高、心跳异常现象,连犯医每天早上听我的心跳时,也会惊讶地问我:心跳得那么快,你不觉得难受吗?又因为我下身大量出血,脸色苍白,眩晕及双脚巨肿等症状,健康急剧下降。即使这样,在我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情况下,她们仍然不放松对我的迫害,还层层加码。因此,我执笔写检举信控告她们体罚时,她们就报复性的把我关到“小房间”里,加大加重迫害了。

3、因写检举信而遭到加重迫害

我通过“作业”,向她们传递真相、劝善,并对她们强迫我看的东西,提出质疑,点出破绽,并讲述我通过学大法和炼功,身心往好的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告诉她们,过去我的身体不下十种的老病,通过炼功,很快全部好了。按“真、善、忍”标准要求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得心应手,并真诚的善待身边的人和事,包括你们这样待我,我都不把你们当敌人看待等等。她们却无动于衷地继续行恶。

因为狱警的工资、犯人的刑期都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挂钩,她们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被邪恶操控着,仍然对我行恶。她们天天骂师父、骂大法。每天只给我三~四个小时的睡觉时间,有时只让睡二个小时,甚至通宵不让睡,剥夺我的睡眠。限制我的言行以及对我实行体罚。还侮辱我的人格,你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事事为他人着想,正直善良,她们硬说你自私,不顾家庭、家人,强迫你反过来说自己,这里错,那里没做好,把自己说成是坏人等等。

在这种迫害中,我干脆执笔写检举信,揭露它们对我的迫害,写明剥夺睡眠的时间和体罚的形式,讲述狱警授权犯人对我的“牢中牢”迫害和侮辱,询问检察官她们这些行为属不属于体罚?属不属于犯罪?狱警害怕了,她们把我关到“小房间”后,让夹控监控着我,狱警非法搜走了我检举揭发她们犯罪行为的原稿,夹控还厚颜无耻地蛮横地说:谁证明你说的一切?谁能为你作证呀!我说可以查监控!她们又说查不到的。当时的主要参与人有:狱警钟X妹,夹控是廖玉玲、吴丽雯等,这些参与者她们最清楚是谁把我的检举原稿抢走的。她们怕我再写,很快将我转到“小房间”,作更残酷的迫害。

4、“小房间”的残酷迫害

由于我一到四监区就被剥夺睡眠,身体很快就出现了许多的症状,健康状态急剧下降。但她们仍然毫无人性的、报复性的把我关进“小房间”,无所顾忌,百般刁难,肆意的实施各种精神、肉体的折磨和迫害。

“小房间”外面打着“谈话室”的招牌,里面贴满了邪恶的东西,如“自焚伪案”等的图片。监控头时刻对着大法弟子坐的位置,两边各坐一个夹控。专门准备了一台电视机,一台DVD机,从早到晚,不断地播放诬蔑法轮大法师父,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一千四百个假案例,自焚伪案、《焦点访谈》等片子。并强迫将其中的一些内容记下来,然后做“作业”。不符合狱警要求的,重做,重播,不管白天黑夜,反复进行。通过这种巨大的精神折磨,强制洗脑,熬鹰,为的是拖垮身体,消磨意志,从中达到她们的邪恶目的。

陈玉华、李文香这两个专业夹控,使用精神轰炸,欺骗、威胁、使阴招。你的一言一行,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她们都向狱警汇报,然后制定随后的迫害方式。

她们除了延续原来的迫害方式外,在时间上,她们更加随意了。大法弟子每天都是从早上七点被强迫进入“小房间”,什么时候能回监舍,就不得而知了。

一入“小房间”后,基本上是不得踏出门口一步了,吃喝拉撒由她们严密掌控。上厕所都困难。夹控说警察不在,就连报告上厕所的机会都没了,打饮用水也要看夹控的心情,吃饭由夹控端到“小房间”吃,而夹控们为了得到奖励,加分、减刑等等,在狱警的授意下,经常有意刁难,肆意欺凌大法弟子。例如有一次,在狱警的所谓“谈话”中,我的手轻轻的动了动笔,狱警故意说使她眼花了,夹控马上当着狱警的面斥骂我,让我笔直坐着不准动,而狱警置之不理,还暗中鼓励她们,助长恶人的恶念恶行。

大热天,“小房间”好象个蒸笼,热的整日大汗淋漓,还要被她们强迫这强迫那,狱警天天还有意等到全监熄灯休息后,才准回监舍,那时除了大小便可以用水外,已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晾衣服了。再加上我下身几乎天天流血不止,真是苦不堪言啊。

冷天,坐在“小房间”里不准动,双脚冻得失去了知觉,双脚肿得难以行走。主管狱警却穿着大衣,经常不分白天黑夜地在我面前放毒,晚上经常说到三更半夜才让回监舍。有时我的双脚冻得走路都不听使唤了,回到了监舍后,几乎每晚还都要坐在地上写认识,做“作业”,不超过晚十二点,很少能上床休息,甚至二~三点、通宵。有一天下午,我抵制做“作业”,晚上很晚回监舍后,竟然还强迫我抄公安部《“六不准”》二十遍,真的邪恶至极。

5、丧尽人性

由于长期被关在“小房间”里,行动受到很大的限制,致使我双脚巨肿,用手一按就是一个深窝,后来肿到皮肤都发光,好象大象腿那么粗,大一码的鞋子也穿不进去了,站也站不稳,蹲下去也困难,走路象踩在海绵上,甚至在厕所还摔伤了。

由于早上只有一小时时间,十五、十六个人只有一个卫生间,洗漱、吃早餐、搞卫生,都挤在一起。夹控仍然每天叫我包揽监舍(其他监舍都是大家轮着搞的)和“小房间”的卫生。经常是,搞完卫生,手来不及洗,拿起馒头就吃。由于时间紧,又要干那么多的活,使得我经常早上上厕所都困难。夹控还天天的、时时的对我吼:快、快、快!或者高声骂我。并不是我慢,也不是我不做,她们为的是制造紧张和恐怖气氛,让你恐惧、压抑,让你难受、痛苦,让你生不如死。

同时,我因有子宫肌瘤,几乎每天都流血,量多时,流到地上、流到裤子上,需要用很多的卫生纸和经常上厕所,她们既不让我购买卫生纸,又不准别人借给我,上厕所也时时刁难。在几个月的高压暴力迫害中,使我的子宫肌瘤迅速增大了。从十二点一公分增大到了十六公分多。虽然我的身体被迫害到这种程度了,她们为了达到目的,仍然毫无人性的、恶毒的、麻木的干着她们要干的事。

6、生活上虐待

(1)不填《罪犯登记表》,就不让购买任何东西,包括生活用品、卫生用品,甚至是如厕纸、卫生巾等等。不给买还不准别人借给我。而我在看守所仅带来两个纸球、五包卫生巾。由于子宫肌瘤的原因,长期流血,天天必用的厕纸、卫生巾严重缺乏。为节省着用,每天是从早到晚用一条卫生巾,经常是湿湿的血,粘粘的,流到裤子里、流到地上是常事,夏天还有一股腥臭味,又不让换洗。我多次写申请交给狱警,向监区借用卫生用品,她们视而不见,不理不借(那些刑事罪犯却可以借用),目的为的是让你难受,让你妥协。水也不敢喝,为的是少上厕所,少用纸,少受羞辱。就这样,每天为了上厕所、洗澡、洗衣服等等发愁。其目的就是逼得你无法生存,没有自尊,以此来要挟,逼迫你放弃信仰。

(2)通信、接见。在四监区,不写“保证书”,就不能通信。亲人即使来到了监狱,也不准接见。你说法律规定通信、接见的权利,她们却说你未履行义务。通信、会见也被她们利用来作为“转化”的手段。

寄一封信出去,要过几道关卡。监区主管、主管区长、监狱六一零办公室。写励志的退回来,如实写监狱生活的不寄也不退,甚至找你“谈话”,认为你有什么“思想动态”,草木皆兵的。家属来接见,都要等很长时间,甚至二~三个小时,才能办完手续,在规定的位置上见面,全程监控。

(3)“互监组”。这个名字对那些在押犯只是个普通的要求。对法轮功学员却演变成为了“夹控”。二十四小时都被夹控着,被盯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她们随时都会去汇报或禁止。不能与人说话,别人也不敢望你一眼,怕被株连、怕被罚、被扣分。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夹控”也在旁边盯着、吆喝着。“夹控”在狱警的洗脑、授意下和纵容下,她们拿着鸡毛当令箭,任意打骂、施压,包括吃、喝、拉撒,她们都会想办法往死里整你。正是因为这种“牢中牢”迫害,我曾经写检举信揭发她们,她们不但收走了我的揭发信,还把我关进“小房间”加重迫害。

广东女子监狱对外接任务时,用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签合同(所有被关押人员都在为总厂打工)

总之,在四监区的日子里,每天都处在高压恐怖之中,神经时时刻刻都绷得很紧,没有一丝喘息的机会。直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号,被下队到二监区,那里是另一种迫害方式了——继续洗脑及奴工。她们也知道她们的迫害是犯法的,所以她们特别害怕对她们的检举、揭露曝光;她们也知道她们是站不住脚的,虚弱的,所以她们不准大法弟子互相接触,对话、对视,甚至其他犯人都不准与大法弟子站在一起,不是主管的狱警都不能与大法弟子交谈;她们更加知道她们的迫害注定失败的!那时的大法弟子绝大部份都没有放弃对大法修炼,都从内心不断地呼唤师父、呼唤大法,强制并没有改变大法弟子的心!

最后,我想告诉那些迫害我的警察,我是修炼真善忍的,虽然你们伤害了我,但我不怨恨你们。我知道你们也是迫于压力才参与迫害的。但我真的希望你们别再迫害善良了,收手吧。

非法关押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已经解散了。而中共早已制定了让公检法司人员当“替罪羊”的法律,《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还不够,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又出台《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给自己留条后路吧,世上没有后悔药,别再当中共的替罪羊了。真的为你们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