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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证据、改罪名 保定法院诬判好人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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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在三次更改罪名、编造假证据、非法关押十七个月后,保定市南市区法院九月底,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王满红三年,宋国彬二年。王满红的律师已将上诉书送交南市区法院,保定市中级法院让律师递交辩护词,说是二审不想开庭,想用书面解决。

宋国彬是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早晨出门经营布匹生意时,被当地国保警察和片警劫持;王满红在同一日被保定市北三环谭庄村韩庄派出所警察绑架;王金凤是五月七日下午在工作单位被韩北派出所副所长马文奎、曹某绑架。警察绑架他们的理由是:共产党要开十八大了,开完会就把他们放出来。结果,警察不但不放人,还在长达十六个月的非法关押期间,三次编造“证据”、更改“罪名”,要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 保定市国保支队编造假证据,妄图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诬告、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南市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但保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再次编造罪名后,把案卷送回南市区检察院。

十一月一日,南市区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保定国保支队第三次编造所谓证据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检察院第三次接案后,将案卷送到法院。南市区法院发现构陷的罪名无法成立,遂以“证据不足”为由,叫南市区检察院取回,将案卷分开,更改所谓“罪名”,单独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

王金凤的家人聘请了律师介入此案,遭到公安局、法院的百般刁难。鉴于保定市南市区公检法的非法行径,王金凤的律师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向保定检察院递交了“法律要求书”,严正指出,南市区公检法人员明知王金凤无罪却仍知错犯错、执法犯法,要求“立即撤销该案、释放当事人”。

然而南市区公检法不法人员,罔顾法律,执行“610”的命令,在八月八日上午对王满红、宋国彬非法开庭,仅是象征性地走过场,两场非法庭审不到两个半小时就匆匆结束,上演了一场“庭审秀”, 再次向外界暴露了中共法院的“执法律之名,行违法之实”的无耻。

九月底,王满红、宋国彬被保定市南市区法院非法判刑,王满红已上诉,保定市中级法院让律师递交辩护词,想用书面解决,回避二审开庭,以掩盖其制造冤案、迫害无辜、执法犯法的罪行。

法轮功学员王金凤目前仍被非法拘禁。

相关单位、人员电话号码(区号:0312):
防范办(610):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13楼
主任 王荷丽3089691
副主任 范秀辉 3089738
刘峰3089661
赵军3089935
副调研员 甄占良3089013
办公室主任 赵妍妍 3089077
政法委: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8楼
马文河 常务副书记13633322288 3089759
荆国平 副书记13903128008 3089837
张敬东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13603125538 3089937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局长 潘静苏3026139 3025666 13731288886 13333120858
常务副局长 王星亮 3038250 13333122002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安增奇 3077166 13333120012
副局长 李振平 3039866 13703121526
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 强 3029702 15188688880
保定市国保支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
国保支队长董元 3226569 15103120007 13731288886
国保大队长刘文君 13333121616
大队教导员王洪恩 13333120869
主管该案警察:蒋春增 15103121273
冯永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刘振昌 13333120906
孙力13333122086
吴文生 13333120880
保定市法院: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1号 区号0312 邮编 071051
梁红继 中院院长 3103199
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长 3193588
徐占军 纪检组长3103361(办)13931258568
高素英 副院长3193558、13931692168
殷文胜 政治部主任3103339、13731689555
办公室主任 金主任
刑二庭 崔法官 0312—3103101(此案主办法官)
保定市检察院: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06号 区号0312 邮编071000
周庆平 党组书记、检察长15831289999、0312-3027999、3059500
贾荣君 起诉科18931698227
控申处 高处长 孙处长 3075445
南市区检察院;
地址:东关大街483 区号0312 邮编071000
检察长 戴军锋 5912001 13503229588
控申科长 李思静 5912000 18931698268
公诉科 贾卫东
起诉科科长 贾荣君 18931698227
南市区法院:
地址:玉兰大街591 区号0312 邮编071000
耿院长 (女) 办公室 马主任
副庭长 周爱国 13933287031(此案主审法官)
办公室:0312─5076555
财务室: 5076589
政治处: 5076572
调研室: 5076580
民一庭: 5076553
民二庭: 5076582
民三庭: 5076579
刑事庭 5076552
审监庭 5076561
行政庭 5076565
立案庭 5076583
信访接待室 5076584
执行一庭 5076594
执行二庭 5076596
法警队 5076590
保定市依棉派出所:
电话:0312-3233567
地址:向阳南路,花园里小区菊园对面
所长:李强13903120030、曹巨光13703288999
指导员:王连所13032055888
恶警:金双德15831566660
其他警察:13333122891、13333122767、13333121092
菊园片警 :焦永章13331230920 张硕(女)15194989338 靳超 15028207461
宋国彬妻子请的是保定的律师
河北保定市虹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在向阳路和天鹅路交叉路口处的华海大厦九层
电话:3115696 137302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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