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乐者,美德之彰显

——谈《乐记》中的乐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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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乐记》是西汉中期以前古代儒家论“乐”的综合性论著,在中国音乐思想发展史上有深远的影响。《乐记》中的“乐”,不是单纯的音乐,是广义上的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总称,儒家首先重视的不是作为艺术存在的“乐”,而是作为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乐教”。《乐记》反映了古代乐教的主要特点:认为音乐是体现天理的,亦即天赋善性;“唯君子为能知乐”,音乐可以用来表彰君子的德行;强调音乐的中和之美,强调闻乐知德、闻乐知风。

《乐记》内涵丰富,以儒家思想为主,包容其它各派思想,涉及到音乐的起源、音乐的特点、音乐与社会价值、音乐形式与内容、音乐美学等许多重大问题。古代乐教与礼教密切相关,始终是与人的修养、社会伦理、以至天地自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制度,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其音乐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音乐的起源

《乐记》认为:“乐”由“音”组成的。音,是在人心中产生的;乐,是与伦理相通的,所以人心与乐有着互相作用的关系,这为后面阐述如何利用乐对人心的作用来教化人民,以达到治世安民的目的做铺垫。所以,“乐由心生”是“乐化”的根本。《乐记》可以说是起于心,终于心。从心开始,论述了乐的起源,而最终的目的,是如何通过乐作用于民心,教化人心,使人归于天理和正道。

遵从天理,是一直贯穿《乐记》的指导思想。《乐记》认为:乐音种类很多,有不同的层次,只有合于道的音,才能称为乐,而高层次的乐音是天道的体现。唯有君子才懂得乐,懂得乐就近于明礼了,礼乐的精义都能得之于心,称为有德。人生来好静,这是人的天性,但是感知外物后,有人会因执着物欲迷失心智而堕落,只有能够节制个人私欲的乐才能让人重拾平静的天赋,才能“存天理”。所以说先王制定礼乐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口腹耳目的嗜欲,而是要以此教化人民,以道义端正人的行为,以仁慈的心关爱他人。

二、与天地万物相合

《乐记》继承并发展了古代音乐“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的思想,认为“大乐与天地同和”,“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指出音乐犹如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风雨飞动、日月光照、百化兴焉那样和谐美妙。

《乐记》阐述了乐与礼的关系,认为“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与礼共同演绎出“天地之和”和“天地之序”,和谐,才能使万物都化育生长;有序,才使群物都有区别。

“礼乐”思想是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一部份。《乐记》描绘了和谐的儒家伦理社会,敬天地,位君臣,合父子,明长幼,在漫漫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长流不衰,而深入民心,影响中华传统文化如此深远。《乐记》认为乐就是天地万物间的和合和谐调,所谓“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十分明确的表现出制作礼乐的人是“圣”,传授推广礼乐的人是“明”。所以圣人作乐以与天相应,制礼与地相应,乐能陶化万物,与仁相近,礼主决断,与义相近。礼乐详明而完备,教化人民就能做到普天之下互相敬爱了,天地也就各得其职了,感召上下神祇,成就一切事物。

三、社会教化功能

《乐记》非常强调音乐的伦理教育作用,认为圣人在制定了纲常后大定天下,接着就创作“德音”——“乐”。《乐记》中讲的圣人大多指治世安民的先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如黄帝之乐《咸池》、尧之乐《大章》、舜之乐《韶乐》、禹之乐《大夏》等。先王对于外物的影响格外慎重,用礼以引导人的意志,用乐以调和人的声音,是为了齐同民心而使出现天下大治的世道。乐所表达的思想内容与人们所处的社会状态是紧密相联的:“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指出治世之乐和安而且快乐,说明其政治太平和谐;乱世之音充满了怨恨与愤怒,其政治必是倒行逆施的,人民困苦。

《乐记》认为:“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记》主张使用音乐与治理朝政、端正社会风气、礼制、伦理教育等相配合。听了雅正、颂扬之类的音声,人们的志向、意气变得宽广了,因此说乐就是天地的齐同,是求得心中和美的纪纲。所以圣人使用礼乐时,天地神明都帮他彰明教化,天地欣然和谐,阴阳相互协调,草木茂盛,初生的嫩芽长出地面,鸟儿振翅高飞,万物欣欣向荣,繁衍不息,乐的全部功能就在于此了,这也是音乐的主旨精神之所在!所以先王明令乐为教育的内容之一,因此说“乐的道理太深奥了”。

《乐记》中记载:凡音都是由于人心产生的,天与人是有感应的,两者就象镜中的影子与物形那样相像,响与应声那样相应和。所以行善的人天就以福回报他,作恶的人天就使他遭祸殃,这是很自然的事。如“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纣为朝歌北鄙之音,身死国亡。舜之道何弘也?纣之道何隘也?夫《南风》之诗者生长之音也,舜乐好之,乐与天地同意,得万国之欢心,故天下治也。夫朝歌者不时也,北者败也,鄙者陋也,纣乐好之,与万国殊心,诸侯不附,百姓不亲,天下畔之,故身死国亡。”这里说的是舜的治世之乐与商纣的亡国之音的区别。音乐之美在于其悦耳动听的形式服从于仁义道德的内容和礼义的要求,否则就没有意义和价值。

四、德性的光华

《乐记》中说乐“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指出:德性,是人性内涵的根本;音乐,是德性外观的光华。所以乐和音,也是君子用来交流精神,修养义心的。

一个人内心的道德品质,可以从乐中反映出来。君子约束自己的行为,和顺心志,以诗表述自己的心声,以琴瑟之声加以文饰美化,再用箫管伴奏。因而这种音乐歌声朗朗,音色象天空一样清明;钟鼓铿锵,气魄象地一样广大;五音终始相接,如四时一样的循环不止;舞姿婆娑,进退往复如风雨一般地周旋。所以乐得以施行,就能使人伦分明,耳聪目明,不为恶声恶色所乱,奸邪怪癖念头无法侵入;归于淳朴,百姓心向道德。

追求乐治理人心,使君子仁爱他人,使小人改恶从善,节制个人私欲,平易、正直、慈善、诚信油然而生,宁静而安定,安定而长久,长久就合于天意,合于天意就能与神明相通。因此君子礼乐一刻不离自身,即所谓“士无故不撤琴瑟”。

五、子夏、师乙、师旷对音乐的描述

《乐记》中记载:魏文侯问子夏说:“古乐与今乐有什么不同呢?”子夏回答:“古乐是黄帝、尧舜以来,圣贤相传的雅乐。先王顺天而治,制作了纪纲法度,天下安定,然后端正六律,调和五声,将雅正的诗篇和颂扬之声谱入管弦,这就是德音,德音才叫作乐。乐声谐和,气势宽广,弦匏笙簧一应管弦乐器都听拊鼓节制,以擂鼓开始,以鸣金铙结束,舞姿迅捷且又雅而不俗。《诗经》中说:‘肃静宁定的德音啊,其德行能光照四方,能慈和服众能择善而从’,君子聆听到此,可以说出古乐的义理,思索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的今乐,如郑、卫之音,只能称之为溺音。表演时行伍杂乱,奸声滥溺,表现出满足种种物欲的狂热,使人听后意志颓废或骄横,毫无内涵可言。多是昏君乱臣的作品,完全悖逆了德治的精神,有害于德,不能称为乐。”

子贡拜见师乙,向他请教说:“我听说不同的声歌适合于不同禀赋的人,象我这样的人适合唱什么歌呢?”师乙说:“我把我所了解的说出来,请您自己来选择吧。德性宽宏、柔和正直的人,适合唱《颂》歌;胸怀广博、豁达诚信的人,适合唱《大雅》;恭敬节俭、喜好礼仪的人,适合唱《小雅》;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人,适合唱《国风》;开朗质朴、慈祥友善的人,适合唱《商》;温和善良、善于决断的人,适合唱《齐》。所谓歌唱,就是依据自己的意愿表露自己内在的美德,自己内心受到感化而与天地相应和,四时调和,星辰理顺,万物化育。”

晋国乐师师旷提出作乐要顺乎天道与自然,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和谐。大家心声的协和才能有真正的天籁之音,使人与人之间心灵沟通而产生共鸣,达到净化身心、感悟天道的更高境界。指出音乐的善化功能,对民风有着潜移默化的引导涵养作用,使德行的光辉照耀到更广阔遥远的地方。有一次,晋平公与卫国国君一起听卫国乐师师涓演奏乐曲,刚开始演奏,师旷就急忙制止说:“快停住!这是商纣的朝歌北鄙之滥曲,是不祥的亡国之音。音乐是来传播德行的,有害德行的溺音千万弹不得呀!”晋平公于是向师旷说:“那你演奏一个吉祥的曲子。”师旷于是为两位国君演奏了《清征》,一奏,便见有十六只玄鹤从南方冉冉飞来;再奏,玄鹤便前后排成了一列;三奏,玄鹤一边鸣叫,一边排着整齐的队列展翅起舞;再继续弹奏,但见祥云缥缈,瑞霭纷纷,玄鹤的鸣叫声和琴声融为一体,在天际久久回荡。此后,人们常用“玄鹤降云”来形容音乐的美妙动听。

音乐可以使人心灵愉悦,受到道德的熏陶,涵养心性,顺从天理。而高层次的音乐能够通乎神明,使人在享受音乐的同时,感受到真实、博大和永恒。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神韵晚会以柔美、平和的音乐,丰富的内涵,向人们传达着中国五千年文化的博大精深,传统文化中所推崇的仁、义、礼、智、信,启悟着人们良知、本性的回归,在喧嚣的尘世中给人以心灵的指向。神韵之乐,正是天道的体现,向人们传递着真、善、忍,给人们带来美好和希望,使人在享受纯善纯美乐音的同时,净化心灵,向善向上,选择正义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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