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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嫩江县邬丽明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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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嫩江县法轮功学员邬丽明二零一二年四月被中共公检法系统非法判八年重刑,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在此之前,邬丽明还曾被迫流离失所十年不能回家。

邬丽明原来是嫩江县第二百货商场职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二年,农垦嫩江农场公安分局绑架了五名法轮功学员,并扬言要绑架邬丽明。邬丽明被迫流离失所,此后十年不能和家人相见。

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份,邬丽明被绑架到镇赉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在她被非法劳教期间,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又被嫩江农场公安分局经常劫持到农垦九三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四月被九三公检法系统非法判刑八年。中共对这位五十三岁妇女的疯狂迫害,表现出对法轮功学员转播真相的巨大恐惧。

邬丽明的老伴没有修炼法轮功,也蒙受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与法轮功学员一起被绑架后,遭受了七年的冤狱,被迫害的身体羸弱,出狱后再也无法开出租车维持生活。邬丽明的独生女上有多病老父,下有五岁幼女,再逢母亲遭冤狱,不知何处能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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