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灭绝犹太人与消灭阶级敌人

——漫话共产党和纳粹(二)

更新: 2020年04月22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共产党和纳粹都是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它们的“最高成就是一堆尸体,其历史就是一个毁灭人类的目录。”。
——题记

(接上文《“希特勒就是法律”与“党比法大”》

在距波兰首都华沙300多公里处,有一座叫奥斯维辛的城市,二战期间,纳粹在这一带修建了著名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它是纳粹修建的1000多座集中营中最大的一座,也是其中最恶名昭著的一座灭绝营(专门进行种族灭绝的集中营,又称死亡营)

当年,被运到这里的犹太人都要经过一个挑选过程,可以做苦工的男性会被送到苦工营,剩下的则被送到毒气室。一开始,被送去毒气室的犹太人都以为自己是去浴室,但到了浴室里才发现,莲蓬头放出来的根本就不是淋浴的水,而是毒气。

在纳粹犯下的诸多罪行中,最骇人听闻的,莫过于对犹太人的这种种族灭绝性的大屠杀。

1939 年 1 月30 日 ,希特勒在国会的一次演说中公开声称,“在即将到来的战争中欧洲犹太种族将被消灭。”元首一声令下,屠杀机器立刻开始启动。

最早的大屠杀是从1939年9月1日德军进攻波兰后开始的。随着德军侵入苏联,屠杀进一步升级。在纽伦堡审讯中,德国军队攻入苏联后曾任盖世太保特别行动队D支队队长的奥仑道夫交待,他和他的手下在苏联的第一年里就杀害了9万男子、妇女和儿童。每到一个市镇或村庄,他们就以“重新安置”为名命令当地的犹太人集合起来,勒令他们交出贵重物品,脱掉外衣,然后将他们集体押往刑场枪杀,或送上“毒汽车”处死,上自白发老人下至周岁孩子均不能幸免,其状惨不忍睹。仅1942年10月5日,盖世太保在乌克兰的杜布诺镇一次就杀害了5000名犹太人。

1942年1月20日,纳粹头目专门召开会议落实“犹太人问题的最后解决方法”,大规模的毒气杀人由此拉开了帷幕。

一批又一批的犹太人,从各地被络绎不绝地运到已建成毒气室和焚尸炉的各个灭绝营,其中规模最大的就是奥斯威辛。二战期间,共有250万犹太人在这里被纳粹杀害,曾创下一天毒死6000人的记录,因此被称为“死亡工厂”。

除去德国,被大规模屠杀的还包括波兰、苏联、东南欧、西欧等被德国占领的所有国家的犹太人。他们或在当地被杀害,或被驱赶到犹太人保留区,或被押送到死亡营,实施所谓“无痛而终”。据统计,整个二战中有大约580万欧裔犹太人被纳粹杀死,是欧洲犹太人人口的三分之二。

除此之外,吉普赛人、黑人以及斯拉夫人也被纳粹列入根除和灭绝之列。其中吉普赛人是纳粹试图灭绝的第二大群体,二战结束前,约有21.9 万吉普赛人被他们杀害。

英国学者马克·尼古拉斯在《法西斯主义》一书中曾十分精辟地指出:“法西斯主义的最高成就是一堆尸体,其历史就是一个毁灭人类的目录。”这个结论非但适用于纳粹,用来评价共产党也同样合适。从列宁到斯大林,从斯大林到毛泽东和波尔布特,共产党不仅导演了一次又一次血流成河的大屠杀,而且愈演愈烈。

在各国共产党中,双手最早沾满鲜血的是列宁及其领导下的布尔什维克。

“十月革命”后,苏俄遭遇了极为严重的经济失败,面对这种局面,列宁大开杀戒。左翼社会革命党人埃萨克·斯坦因倍格曾一度在苏维埃政府中担任司法人民委员。他描述1918年2月间人民委员会开会时的情况,其中有这样的一段情节:列宁提出一项法令草案,标题是“社会主义祖国在危殆中”, 其中有一条, 要求把一大批犯人不经过审判即“就地正法”。这批犯人范围很广,只是粗略地划为 “敌特,投机商,盗贼,流氓无赖,反革命煽动者,以及德国奸细等。” 斯坦因倍格反对这项法令,他所持的理由是:此项法令的条文“过于苛酷,……势必将造成全面性的恐怖统治。” 斯坦因倍格写道:“列宁对我的反对性意见大为恼火,他用革命司法的名义进行反驳。于是,我怒不可遏,喊道:‘那么,我们何必还要什么司法人民委员部?让我们干脆把它叫做社会灭绝人民委员部,把社会上的人统统斩尽杀绝好了!’ 列宁顿时容光焕发,回答道:‘好吧,行啊,……这正是我们所要做的……不过我们却不能把它说出来罢了。’”(注1)

由于苏维埃政府对粮食购销实行国家垄断,农民不愿以贱价出售粮食,城里出现粮荒,列宁便于1918年1月14日下令派出武装抢粮队到农村去抢夺粮食,不料这一举措激起了农民的反抗。1918年8月5日,奔萨地区的农民不堪布尔什维克强抢谷物,起来武装反抗,起义迅速蔓延到周边地区。布党派出部队血腥镇压了起义。在此期间,列宁向奔萨地区领导发去一份秘密电令,命令他们对当地反抗苏维埃政权的富农进行大规模的屠杀。苏联解体后,这些电报被公诸于世:

同志们!五个县区的富农暴动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镇压。整个革命事业的利益,要求我们必须这样做,因为目前各地都在与富农进行着“最后的决战”, 我们必须树立一个榜样。 办法如下:

1. 把那些臭名彰著的富农、财主、吸血鬼统统吊死,人数不得少于一百名。(吊死后就挂在那里示众,让民众观看。)
2. 把死者的姓名公布出来。
3. 把他们的全部谷物,统统没收过来。
4. 要指定一些人做人质——照昨天的电令办理。要做到这样的程度:使周围数百俄里(公里)以内的民众都能看到,都能知道,都会胆战心惊,奔走相告,说我们正在绞杀那些富农吸血鬼,而且还要绞杀其他的吸血鬼。

电文收到之日,立即执行。 (注2)

斯大林不但继承了列宁的杀人衣钵,而且将其发挥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据学者王康介绍,“1991年的6月14号,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克留奇科夫将军向世界公布,从1920年到1953年,被政治镇压的苏联人是450万。450万,这个数字大大地被减小了。苏联的沃尔科戈诺夫教授,统计学家,他统计的是,从1928年到1953年,四分之一世纪里边,斯大林大权在握,独揽的时候,苏联人被政治镇压死于非命的是1950万到2200万之间。前苏共宣传部长雅科夫列夫,他是后来苏联平反委员会的主席,他统计的数字是,死于斯大林暴政的是四千万左右。前美国的国务卿,苏联问题专家布热津斯基的统计是五千万左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教授库尔干诺夫教授统计的是6600万。”(注4)

与苏共相比,中共更是一个典型的靠杀人起家的党。仅在1927年到1936年所谓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中共盘踞的江西一地人口就从二千多万下降到一千多万,死者中许多人便是中共的刀下鬼。

当年,中共广东“农运大王”彭湃曾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在他一手领导的海陆丰暴动中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

1951年,刚上台不久的中共又挥舞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如火如荼的所谓“镇压反革命分子”(史称“镇反”)运动。1951年4月30日,毛泽东在一则批语中明确指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使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

与如火如荼的“镇反”运动同时并举的,是同样如火如荼的以“消灭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土改运动”。 “土改”中,杀地主是无须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当时,杀人大权掌握在区委书记手中,他想杀谁,就可以杀谁,不要任何理由,也不要经过任何手续,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如果碰到嗜杀的区委书记,朱笔不留情,兴之所至,在名单上一个一个勾画下去,那一方的地主便遭殃了。

据中共自己公布的数据,到1952年底,全国共消灭“反革命分子”达240余万人,实则遇害的国民党县长以下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最少在500万人以上。

文革时期是中国“左倾”最疯狂的时期,此时的杀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种展示“革命性”的表演,其野蛮和疯狂可以说到了极致。如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基层民兵屠杀“湘江风雷”组织成员及“黑五类”,历时5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2778户,共4519人。全地区10个县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坏”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1968年初,内蒙古清查“内人党”,制造了35万余人被杀的血案。1968年在广西,有数万人参与了对“四·二二”群众团体的武装大屠杀,死人11万。

文革结束后,中共搞起了“改革开放”,善良的中国民众以为中共不会象以前那样滥杀无辜了。谁知1989年的“六四”血案中,中共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使用国际上禁用的开花弹射杀爱国学生和市民,并用坦克将他们中的一些人压成了肉酱,创下了掌权以来公开杀人的新记录。

十年之后,江泽民又一次大开杀戒,把屠刀挥向了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仅到2002年年底,大陆的内部消息即指有超过7000名法轮功学员在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杀7个人。

坐落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的辽宁省血栓中西结合医院,在治疗血栓病方面颇有名气,曾吸引了不少病人来此就诊。但每天在这里进进出出的人,谁都不会想到,就在这家医院的地下医疗设施里,曾经存在过一个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秘密集中营,大约有6000多位法轮功学员一度被囚禁在此。狱方将他们的内脏摘取后送至各个医疗单位买卖赚钱,被摘取内脏的人则送进焚尸炉焚毁。一名女士出面指证,她的丈夫就是活体器官摘取主刀医生之一,由于承受不了这种经历造成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描述的痛苦,他们后来只好离婚。

更令人震惊的是,摘取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的并非苏家屯秘密集中营一处。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组成的独立调查组,于2006年7月6日向加拿大媒体公开了“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该报告称,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通过对18类证据的证明和反证,可以肯定,“大规模的、违背意愿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现在仍然在继续着。”大量被处死的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掠摘,非自愿的被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有时被卖给外国人”。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麦塔斯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可见,不管是纳粹还是共产党,都是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纳粹屠杀的是以犹太人为主的“劣等民族”,而死于共产党刀下的则是形形色色的所谓“阶级敌人”。

注:

注1:埃萨克·斯坦因倍格《在革命司令部的日子里》,伦敦,1955年版, 145页
注2:理查德·派普斯编《列宁的真面目》,美国康州纽海文,1996年版,50页
注3:见《列宁与红色恐怖:“仇恨与复仇的赞美诗”》
注4:见《苏维埃的兴亡》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