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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者心虚撤诉 中共法院诬判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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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日前,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发生了一宗颠倒黑白、是非错位的判决案:行凶者诬告受害者,在法庭上被辩护律师拆穿假证据、假证词,行凶者心虚了,当庭撤诉。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法院不是立即释放受害者,而是继续判处受害者。

如此咄咄怪事为何能够发生?盖因行凶者乃中共“六一零”洗脑班人员,受害者是法轮功学员,法院乃唯中共马首是瞻,而“六一零”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让我们看看这个案例: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到密山市“法制教育学校”(实为“六一零”非法私设的黑监狱、洗脑班)探视前一天被“六一零”人员绑架到洗脑班的外甥媳妇。张玉堂遭洗脑班人员陈金雷等四五人刁难、殴打,导致张玉堂五根左肋骨被打断裂。

这时恶人先告状了。在密山政法委的操控下,“六一零”头子于晓峰、洗脑班的恶人王晓平、陈海雷、陈 金雷、中心社区书记蒋志慧等人制造伪证,做假证言,勾结密山市检察院、法院,以妨害公务罪,非法起诉张玉堂。

十一月二十一日密山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张玉堂的律师一一指出,所谓的密山市“法制教育学校” 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合法学校,因为没有教育部门审批手续,不挂牌,纯属违法机构,所以非法起诉张玉堂的所谓罪名根本不成立;况且该“法制教育学校”还涉嫌绑架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人权等犯法行为;所谓呈堂证据--视听资料(监控录像)显示没有人被打倒在地,陈海雷的起诉书上说他被打倒在地,属造谣诬陷;陈海雷提供的受伤证据--编号B57591的X片属于陈雷,而无论从姓名到年龄,可以肯定陈雷与陈海雷不是同一人。

在律师无可辩驳的质疑下,陈海雷自觉理亏,当庭提出撤诉。这时,本应当庭无罪释放张玉堂,可是法庭却蹊跷宣布休庭,没有释放张玉堂。接下来,密山市检察院和法院在“上级”操控下,竟赤裸裸撕下法律的面具,强行认定假证据,以“妨碍公务罪”非法判张玉堂五个月拘役。

现在张玉堂被所谓“到期释放”,但是这种释放不属于无罪释放。张玉堂及其家属都不予以承认。另外,在非法拘役期间,张玉堂因伤重,经常头痛,不能吃饭,呕吐,肋骨疼,而狱警不给治疗,也不许家属探视,张玉堂出狱时瘦的皮包骨,走路无力,现已丧失劳动能力。家属也要讨还公道。

对这样一起践踏法律的严重的阴谋陷害的冤案,张玉堂律师表示,支持其家属一告到底,谁也逃脱不了正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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