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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走西走”竟成绑架借口 女工程师被劫入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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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郭利蓉女士家住一环路府青路立交桥附近,其住所是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宿舍,几日前郭利蓉突被闯入家中的府青路派出所警察抓走,并被关入成都市郫县看守所。家人到派出所询问,派出所竟然告知说,关押郭女士的理由是郭整天东走西走。后府青路办事处社会管理科打电话给郭利蓉的家人,说送衣服到社会管理科。家人才知道郭被绑架到了新津洗脑班黑监狱,美其名曰“学习”,说中旬回家,现在十一月十五日还没有回家。

据郭利蓉女士被关前自述,她是前锋的工程师,工作之余修炼法轮大法,于几年前在前锋上班时无故被府青路派出所警察带走,她于派出所走脱之后没有回单位。一个多月后,单位在明知她不是旷工的情况下以旷工为由将她除名,通知书上只字不提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而除名的。此后郭女士就一直打工或在家赋闲,生活没有保障。在此期间,郭女士一直试图通过和单位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找过主管人事的总头多次,甚至找集团老总总是见不到,接待的人一开始还笑容满面的,一听郭女士坚持修炼,就说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后来前锋公司搬迁了,很远,郭女士还是去。到最近几个月门卫甚至不让她进厂门了。

这些年来,郭女士一家三口人,一直靠丈夫一个人工资供全家生活,并支付儿子上高中、大学的费用。因为前锋年满五十岁的女工都可以退休拿退休金了,而郭女士已经年满五十岁。丈夫和家人鼓励她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见不到前锋任何相关人员,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她迫不得已于今年10月到位于成都市营门口附近的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递交了材料,要求此前将她除名的原单位前锋恢复她的工作和相应的待遇,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庭以已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但是告知郭女士,可以在半个月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半个月以后就过了时效了。

郭女士因为顾念自己在前锋工作多年,其父又是前锋退休的老职工,妹妹还在前锋工作,父亲和自己的家都住在前锋宿舍,实在不愿在法院和前锋对簿公堂。考虑再三也不愿放弃自己维权的最后机会。在两难的情况下,经过三思,决定先以父亲的名义给前锋厂主管写一封信请人带去,谈谈自己这些年的遭遇,并约见主管。10月26日,郭女士托人带信,10月30日府青路派出所警察到郭女士家里将郭女士抓捕,理由就是郭女士东走西走的。

郭利蓉女士实质上是因为信仰法轮大法被单位除名的,旷工只是一个借口,这种除名通知上根本不敢提及法轮大法,一看就名不正言不顺。成都市乃至全国多少万人因为信仰法轮大法而被除名,以致生活艰难?有多少万人因为信仰法轮大法而被迫害失去生命?

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国长春传出的功法,修炼者努力修心,要求自己做到“真、善、忍”,通过修炼,达致身心的升华。至今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诽谤法轮大法,并通过政法委、公检法对修炼者实行群体灭绝。很多在家中的绑架都是通过办事处的社会管理科和派出所实施的。社会管理科虽然已经几易其名,以前叫综合治理办公室或“维稳办”或“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都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后专门迫害法轮大法的非法组织,臭名昭著,统称“610”。已证实通过酷刑折磨等手段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就达到三千六百余人(这个数字仅仅是冰山一角)。近年来,更爆出并已证实薄熙来谷开来夫妇在江泽民授意下非法勾结周永康通过政法委将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并非法倒卖器官。江泽民集团及其追随者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必将受到应有的审判和惩罚。

这次非法抓捕关押事件涉及到府青路派出所,府青路街道办社会管理科,新津洗脑班黑监狱。

下面公布涉案单位人员地址电话:


府青路派出所 府青路三段 八里小区 所长 张毅 电话 028-83245724

府青路街道办 二环路北四段2号1栋4楼
邪党委书记 钟世群 电话 83275086
办事处主任 戴运书
社会管理科 主任 徐新 83243610


此次公安机关人员违法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和公布中,请持续关注有关郭利蓉女士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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